蔡秀梅:有道德的道德教育就是有效的道德教育
2014-04-22
中小学德育 2014年4期
蔡秀梅在《教育科学研究》2013年第10期撰文指出,在对学校道德教育的评价中,“有限”与“有效”似乎是一对矛盾,消解着人们对道德教育的信心。在今天的实际语境里,“有效”往往是对短期效果的追逐,人们期望受过道德教育的人马上会做出符合要求和标准的行为。学校道德教育的作用是有限的,它只能是提供一种有利于道德生长的价值引导环境而已。即使在德育能发挥作用的范围内,能否以“有效”为衡量标准,也是值得怀疑的。实践证明,在学校德育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合道德”的事实。因此,对于德育有效性的评价应该是道德性,即看其是否合乎道德。
道德教育的道德性应体现在学校道德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在德育目的上,以发展学生为目的,培养学生的道德主体人格的教育是道德的,而以封闭学生为目的的教育是不道德的;在德育内容上,引领学生超越“遵循”规范这一问题,去追求每一种可能生活是道德的,而单纯教授伦理规范是不道德的;在德育方式上,把学生当人,尊重、信任学生的教育是道德的,而把学生当作物,用强制与反理性的方法来对待学生的教育是不道德的。有道德的道德教育就是有效的道德教育。衡量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应抛弃追求经济短期利益的标准,以是否合乎道德作为判断的依据,这才是学校德育真正应该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