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该不该监管?
2014-04-21向松祚
向松祚
互联网金融成为近期最热门的经济话题之一。热烈欢呼者有之,坚决反对者有之,心存怀疑者有之,冷眼旁观者亦有之。从经济学角度看,有三个问题值得仔细观察和解释。其一、为什么中国互联网企业如此热衷杀入金融业?金融业难道真的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赚不赔,躺着就可以大赚特赚?还是有其他原因诱使互联网企业纷纷寻机进入金融业?其二、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创新之处何在?易言之,从长期发展看,互联网企业杀入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其三、互联网金融应不应该接受监管?如何监管?
3月15日,央行决定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一些市场人士和消费者情绪颇为激动,认为央行此举是遏制创新,甚至是为了保护银行和银联的既得利益。此乃言过其实。暂停并非停止,只是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客户信息安全保障、资金安全保障、支付流程安全等措施,在此基础上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还会鼓励发展,整个互联网金融也才能健康安全发展。
这一点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态度非常明确,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要求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当然包括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等创新业务。长远看,笔者相信互联网金融会颠覆和改造金融格局,创造金融新时代。
然而,健康有序发展必须以严格监管为基本前提,严格监管和鼓励发展并非水火不相容,那些情绪激动的朋友们过于极端地将二者对立起来。笔者以为大家热烈讨论互联网金融之时,首先应该明白一个常识性的道理,那就是互联网和金融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不可等量齐观。世界各国对任何金融服务皆有严厉监管,没有例外。无论你是以传统方式搞金融,还是以互联网和任何其他新科技搞金融,都需要接受金融业共同的监管规则。互联网企业只要想搞金融就必须接受与其他金融企业相同的监管规则。
另外,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客户信息安全保障、支付流程安全可靠、资金安全等等,都是大问题。不能因为互联网是创新,就忽视其风险,甚至完全否定其风险。一旦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最终还是纳税人埋单,而且其系统性传染效果和负面影响将非常巨大。
一旦支付体系出问题或崩溃,客户信息大量流失或被盗,后果不堪设想。笔者总有一个担心:如果金融支付和其他金融服务大都或全部互联网化,我国又没有掌握互联网的核心技术,国内多数互联网巨头的大股东又是外国投资者,我国金融信息极有可能被外人掌控,这可能才是最大的金融风险和隐患。
9.11恐怖袭击之时,格林斯潘身困瑞士。第一个电话就是给联储副主席,要他确保支付体系绝对安全。美国支付体系至少有两个备份。掌控信息科技最高端的美国,仍要时刻警惕金融信息的泄露,警惕恐怖袭击金融支付体系,何况中国还没有占到数字信息领域的制高点,出问题的概率更高,必须防患于未然。
历史一再表明:并非所有金融创新都是好处大于坏处,收益大于成本。有些金融创新就是金融危机的定时炸弹,次贷危机是典型例子。
笔者以为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似乎特别热衷于杀入金融业,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不专注自己的主业?不去斥巨资开发下一代信息技术、迈向世界技术最前列,占领世界信息技术最高端?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