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
——以云南省两县为例

2014-04-21陈伟王见

中国林业经济 2014年2期
关键词:林权林农云南省

陈伟,王见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 650224)

浅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
——以云南省两县为例

陈伟,王见

(西南林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昆明 650224)

2006年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后,广大林农造林积极性高涨,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国家林业局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工作进行总结。通过对云南省两个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数据的归纳与整理,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效应;云南省

2006年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率先在罗平、景谷等9个县试点推行,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到户,广大农民造林积极性普遍高涨,推动了以发展特色经济为主的林业产业快速发展。自2009年以来,国家林业局持续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工作,云南省确定了景谷、永胜等10个样本县,旨在科学的评价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及时发现新问题,确保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及其相关政策的顺利开展。从政策层面上来说,进一步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可为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提供科学理论依据。

国内很多学者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及评价做了研究。胡慧敏,王爱民(2011)认为从林业经济增长、林业生态建设、农户经营林业三方面分析集体林改对林业发展的影响[1]。郭景威(2011)总结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方面对林权改革成效进行分析探讨[2]。钟全林、程栋梁等(2013)认为从森林资源质量、林农经营效果、森林防火、社会文明、区域环境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来分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成效[3]。陈明杰(2013)提出衡量林改是否成功有四个标准:是否有利于森林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是否有利于完备森林生态系统的建立和森林的可持续经营;是否有利于林农就业和收入的增加;是否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4]。笔者在借鉴国内专家和学者的研究成果基础上,以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的弥渡和永胜两个县100户样本数据为基础,分别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生态效应分析

1.1 森林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资源质量有所提高

随着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行,林农造林的积极性提高,林业经营投入进一步增加,致使森林资源总量增加,逐步实现“增量提质”。从表1中可以看出两个县林地面积和森林蓄积都明显增加,蓄积量增长特征得到保持。其中:林地面积由林改前的46.23万hm2增加到47.66万hm2,增幅3.10%;森林蓄积由1 565.04万m3增加到1 659.87万m3,增幅6.06%。截至2012年底,两县平均森林覆盖率达到51.25%。

另外,森林资源质量提高,低产低效林改造面积和荒山荒地造林面积总量显著增加,中幼林抚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由云南省两个县样本农户的调查结果显示,林改后,2010年造林总面积由林改前的1.75万hm2增加到4.04万hm2,增加130.96%。到2012年,造林总面积下降为1.21万hm2,比2011年下降36.11%,主要是因为两个县的可造林总面积有限。其中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增幅明显,与林改前相比,2012年分别增加了0.2万hm2和0.35万hm2。但有林地造林相比林改前有所减少,更新造林没有。总的来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善了森林资源质量,提高了单位面积森林生产能力,如图1所示。

1.2 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业经营更加稳定

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护森林资源方面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从表2中可以看出在2012年林改对森林管护工作、“三防”工作及山上野生动物增减变化影响调查中,有占67%农户反映林改使产权明晰从而导致了森林管护工作的加强,只有1%的农户认为林改导致劳动力大量外流致使森林管护工作较少。有占64%的农户反映林改产权到户使广大农民提高了“三防”工作的责任心,“三防”工作得到了加强,只有2%的农户认为“三防”工作不如林改前做得好。约占37%的农户反映林改使当地环境更加适宜动植物生长,山上的野生动物数量增加,但大多数农户反映林改对当地野生动物没有变化。总的来说,林改后林农在森林管护和“三防工作”上积极性更高,大多数林农对森林资源能够重视,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另外,由于森林管护工作的加强,森林火灾现象比林改前降低很多,极大地保护了森林资源。截至2011年底,云南省两个县监测数据显示森林火灾发生1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为1.2 hm2,而林改前森林火灾发生11次,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为59.17 hm2。这表明林改后森林灾害发生的次数以及受灾害面积较林改前大幅减少,促进了林业经营的稳定,使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济效应分析

2.1 林业产业稳定发展,产业结构有所转变

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改政策促进了林业生产力发展,带动了林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得林业总产值递增。如表3所示,林改前云南省两个县林业总产值为3.05亿元,到了2012年达到7.43亿元,增幅达143.79%。这说明林改后林业总产值增幅明显,林业产业稳定发展。从云南省两个县林业产业的总产值构成来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经济林产品的种植和采集、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苇制品制造是主要组成部分。2011年,林木的培育和种植为1.24亿元,木材和竹材的采运为0.25亿元,经济林产品的种植和采集为4.25亿元,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苇制品制造为0.31亿元,分别占林业总产值的20.08%、3.98%、68.77%、5.06%,与林改前相比,增幅分别为113.16%、2.96%、177.61%、-26.68%。可见林改后林区产业增幅较大,产业结构有所改变,但是仍然以第一产业为主,经济林产品的种植与采集产值所占比例仍然过高,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同时,与林改前相比,木、竹、藤家具制造及木、竹、苇浆造纸行业产值为仍旧为零,林业旅游与休闲服务有所减少,说明林改后两县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须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

2.2 林下经济发展迅速,地区特色逐渐形成

林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景观利用和林下产品采集加工。随着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旅游已逐渐发展为重要产业,产品种类日益多样,产品质量明显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云南省永胜县采取“林农、林药、林牧、林地”四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林下生态经济显现出旺盛活力。据丽江政务2012年统计数据显示:永胜县的林药面积达到0.078万hm2,主要以天麻、续断、天冬、重楼为主,林下种养业和野生菌采集加工业年产值已达3.1亿元。

从林业局调研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弥渡县的林下种植发展迅速,2012年全县约有4万hm2核桃、板蓝根等特色产业,一整套产业链的发展,逐渐把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据国家林业局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底全县泡核桃种植面积达2.3万hm2,泡核桃年产量达985 t;野生食用菌产量683.45 t,产值2 067.7万元,比林改前的产值大幅提高。这表明林改后云南省两个县的林下经济发展迅速,促进了农民增收,地区特色逐渐形成。

2.3 林农收入增加,林业生产经营收入结构发生转变

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收入有了大幅提高,家庭林业收入构成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2012年监测数据,云南省两个调研县农户家庭林业总收入由林改前的26.48万元增加到102.69万元,增长了2.88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林改前的2 585.85元增加到4 307.50元,增长了0.67倍。其中经济林总收入由林改前的19.22万元增加到52.21万元,增幅171.61%,林下经济总收入由林改前的1.48万元增加到32.05万元,增幅2 065.54%。此外转移性财产总收入增幅明显,由0元增加到18.17万元。这里的转移性收入主要包括各种补贴,例如生态效益补贴、抚育补贴、种苗补贴、林业农机具补贴等。反映了林改后国家的各种惠林补贴加大,林农补贴收入增加,林业的发展得到重视。这表明林改后林农收入增幅明显,林改政策改善了林区林农的生活水平,带动当地林农走向致富的新路子,见图2所示。

同时,可以看出林业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变化,尽管林业收入中经济林和用材林仍占重要比例,但是林下经济、其他收入增幅明显,2011年林下经济、其他收入分别为3.89万元和7.22万元,占林业总产值比重分别为6.54%、11.16%。说明林农林业投入增加,林农林业经营的方式多元化,林业生产经营收入结构发生转变,国家对农户的林业经营扶持力度有所加强。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效应分析

3.1 促进了林区劳动力就业

林改后林下经济以及林业相关产业的发展,拥有更多的劳动力需求,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就业。比如永胜县有4家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弥渡县也有2家林业企业,直接带动了当地就业。从监测数据可知,云南省两个调研县林改前雇佣劳动力为28人,而2012年雇佣劳动力为83人,雇佣劳动力支出8.71万元。说明林改后劳动力需求增加,雇佣劳动力呈增长的态势。林改政策促进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2 维护了林区社会和谐发展

林改后国家的各项强林及惠林政策相继而来,使得林农营林积极性提高,使得林业有效持续发展,使得林区社会更加和谐。一方面,加大了林业科技服务力度,为农民发展林业提供技术咨询和科技服务,绝大多数林农表示满意。另一方面,加大了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及时化解了各类林权纠纷,据2012年监测数据显示:云南省两个调研县林权纠纷累计发生1 709起,林权纠纷累计争议面积1.42万hm2。已调处起数占发生起数比例为99.77%,已调处面积占纠纷面积比例98.40%,消除了长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且建立了林权纠纷调处长效机制,维护林区长期和谐稳定。

3.3 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林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发展林业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5]。林改后林业建设成效显著,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了广大农村和林区的民主管理进程,提高了林农的法律意识和生态道德意识。并且破除了制约集体林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体现了林业发展的巨大潜力,调动了林农参与林业建设、绿化家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4 小结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耕地家庭承包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次重大变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效应明显,主要表现在生态效应、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三个方面。首先,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有利于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其次,林业产业蓬勃发展,林业产业的经济效益日益显著,产业结构逐渐优化,林农收入大幅增加。最后,林业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村民主管理,增加了农民就业。但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理论层面和技术层面上,实际执行也千差万别。所以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继续深化,配套改革政策相继进行,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带来正效应时,也存在一些政策所带来的负效应,比如林权流转的不规范,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等。

[1] 胡慧敏,王爱民.河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分析[J].林业经济问题,2011,31(1):76-79.

[2] 郭景威.集体林权改革成效的探析与评价[J].经济研究导刊, 2011(33):31-32.

[3] 钟全林,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社会效应的区域分异比较[J].经济地理,2012,32(2):133-138.

[4] 陈明杰.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究[J].林业经济问题,2013,33 (3):274-278.

[5] 贾治邦.论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 2012.

[责任编辑:付佳]

Study on the Effect of Policy of the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ystem Reform——Take Two Counties of Yunnan Province as an Example

CHEN Wei,WANG Jia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of Southwest Forestry University,Kunming 650224,China)

Since pilot implementation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ystem has reformed in Yunnan province in 2006,the foresters all have a high enthusiasm for forestation,which promoted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stry industry.The achievement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 system reform has been summarized through monitoring the reform by the State Forestry Bureau.Based on the collatedmonitoring data of collective forest rightsystem reform in 2 counties of Yunnan province,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olicy effectof the collective forest rightssystem reform from ecological,economic and social threeaspects.

the collective forest rightsystem reform;effectofpolicy;Yunnan Province

F326.2

A

1673-5919(2014)02-0014-04

2014-03-10

国家林业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跟踪监测项目(2011FMA-1)

陈伟(1987-),男,安徽肥西人,硕士研究生。

王见(1977-),女,云南建水人,副教授,从事林业经济方面的研究工作。

猜你喜欢

林权林农云南省
民国初期云南省议会述论
河北省平原地区林农技术培训供需分析及发展对策*
产业教授融入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现路径
云南省会泽铅锌矿区深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
对云南省“农危改”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林权供求信息
《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珍本集成》
沙洋停征林业“两金”减轻林农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