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流转信托金融下乡存隐忧
2014-04-18方帅
本刊记者│方帅
农地流转信托金融下乡存隐忧
本刊记者│方帅
农地流转信托作为一种激活土地资本金融属性的创新实践,应该鼓励农地流转信托去积极探索,但当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应该坚持农民自愿流转土地的底线,兼顾利好与风险,谨慎慢行。
一场别开生面的农民听证会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老池乡龙泉村举行。当天,51名村民代表被邀请到村委会院坝,对村里的土地流转重大事项进行听证、表决。
翩翩起舞
自去年10月推出全国首单土地流转信托以来,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就很忙。他应多地领导邀约,四处考察。在4个多月的时间内,他先后在安徽、山东、吉林、贵州、湖北、新疆、内蒙古等多个省份签署土地信托合同,流转农村土地面积近5万亩。
目前,已推出土地流转信托产品的有中信信托和北京信托,除此之外,平安信托、安信信托、中融信托、上海信托、华宝信托、中粮信托、安徽国元信托等信托公司,也在积极推动相关项目。
但未来信托公司所寄望的农业产业链能否如期取得收益,能否支撑农地不被非粮化甚至非农化利用,是个考验。正如一位业内人士的形象比喻,“土地信托是个修路的业务,修什么路,修到哪,路和路网修好后能赚什么钱,这是会影响到行业生态的问题”。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等业内人士也认为,作为一种激活土地资本金融属性的创新实践,应该鼓励农地流转信托去积极探索,但当前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应该坚持农民自愿流转土地的底线,兼顾利好与风险,谨慎慢行。
一拍即合
农地流转信托业务为什么这么热?
在2月24日中信信托与马鞍山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时,蒲坚表示,希望和马鞍山的合作能够探索出一条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探索出金融和农业、农村、农民之间合作的创新机制。
正如蒲坚所述,信托业有迫切的自身创新转型需求,加上十八届三中全会“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土地流转的政策利好,农地流转信托一拍即合。
2013年10月10日,“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下称“宿州项目”)正式成立,这是国内第一只由商业信托公司推出的土地流转信托产品,信托财产是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的5400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埇桥区是中国最大的县级区,是宿州市政府所在地,是全国率先开展土地流转试点的地区之一。早在2010年8月,埇桥区被列为全国首批52个现代农业示范区之一。2011年11月,宿州市被列入农业部力推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埇桥区又被任命承担创新试验任务,开始了更加积极地探索。
2011年9月,安徽帝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帝元公司”)与宿州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五年内在埇桥区朱仙庄镇通过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由帝元公司专门为项目注册的帝元现代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帝元农业”)具体负责运营。
帝元农业为项目设计了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包括粮食丰产工程、规模化养殖、生物质能源、设施大棚农业、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五大板块。预计总投资9.41亿元,分三期进行投资。
但帝元农业设想中的融资渠道并不顺畅。一方面,农业投资风险高、回报低,投资者兴趣不大;另一方面,受现行《物权法》、《担保法》规定,流转的耕地不能抵押,拿不到商业银行贷款。
经过与中信信托的几次接洽以及当地政府的推动,一份由埇桥区政府作为委托人、帝元农业作为服务商、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的国内首单农地流转信托计划由此诞生。
就在宿州项目落地之后不足一个月,北京信托公司操盘的“无锡桃园村项目”也浮出水面。
二次代理
蒲坚认为,在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土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让农村土地实现集约化和规模化高效生产经营,增加农民分享土地未来收益的权利。引入土地信托,将土地权属资本化,连接土地、农民与市场,其实是建立了一种新型的生产关系,能够让土地容纳更多的生产力。
在蒲坚的《解放土地——新一轮土地信托化改革》一书中,其用“二次代理”来形容农地流转信托的操作模式。一次代理是指委托代理,也是整个模式中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村委会或者与政府相关的某个公共机构;二次代理是信托代理,即村委会或与政府相关的某个公共机构将整理好的土地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运用市场化高度经营资产,并直接将土地的固定收益和增值收益分配给农民本人。
以全国首单农地流转信托为例。首先第一步是实现作为信托财产的540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然后,受托人中信信托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整合后,再次出租给原先的承包方帝元农业。变身为受托人下游服务商的帝元农业,为中信信托提供农地评估、流转等方面的服务,并按照《服务商合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等业绩指标作出相应承诺。
“项目没有钱启动就是纸上谈兵,形成不了循环也没效益,拖着风险很大。中信信托为了进入这一领域给出的10%利息并不算高,能够接受。”帝元农业总经理张启民介绍,帝元农业在获得中信信托的融资支持时,其付出的资金成本有两种:一要为资金支付年息10%,二是中信信托分享帝元农业的部分经营收益。
风险隐忧
按照中信信托的产品设计,项目年平均利润约为1.6亿元,投资回收期为7.52年,总投资利润率约为17.35%。
但是中信信托相关人士表示,整个信托计划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项目是否能如设计良好运行。帝元农业项目产生的利润能否支付农民租金、回报信托计划投资者,又能满足项目自身的发展需要,是令人最为担心的地方。
在2月22日央视举办的县域经济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就对安徽宿州农地信托改革经验予以了质疑,认为农业收益无法同时满足农民、公司、政府税收和信托利息的收益,信托公司抵御风险的唯一方式在于土地变性后的增值收益,而这恰恰是面临的最大的政策风险。
据了解,目前粮食生产的利润率仍然偏低,平均大概为每亩300~500元一年。宿州项目也是如此,中信信托所预期的每年每亩2000元的收益亦并非完全来自粮食生产。该公司提出了“农旅一体化”的概念,期待依托土地流转,将项目所在县建成现代生态农业结合体验式旅游的示范园区。
“目前掌握土地类似互联网免费模式,当把土地集中到自己名下、背后有几千万农民的时候,除非脑子不好使,否则不可能找不到盈利模式。”蒲坚表示,中信信托还计划与以色列商会合作发展设施农业,打造一个物联网、互联网和物理网三网合一的数字处理中心,由以色列方面负责生产管理,帝元农业按持股比例享受分红;同时,它还计划进入上下游领域,靠生产相关设备和种苗等获利。
但是,李铁认为,农业是弱势产业,目前用农业的收益率来递补信托公司收益率的回报,肯定不是较高的回报。
浙江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杨遴杰也认为,土地流转信托面临着土地产权细碎导致集中成本高、农业的低收益如何解决参与各方的收益等问题。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认为,当下的几种信托交易模式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信托财产的性质不甚明晰,中信信托宿州项目“转包”方式的信托产权就比较含糊。他认为,需要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做更明确的规定。
农业是弱势产业,目前用农业的收益率来递补信托公司收益率的回报,肯定不是较高的回报。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始终是推进土地流转工作时面对的最重大风险,即便是在信托公司参与进来后,这种风险依然突出。如果信托公司打着金融下乡的改革幌子大搞非农化、非粮化,将更加难以限制。因为作为委托人的地方政府,往往愿意配合并从中获利。
实际上,蒲坚的计划还远不止于此。
除了引进高科技农业公司拜耳外,日前,中信信托还与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在土地流转信托中引入专业农事服务商的方式来提升农业经营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盈利能力。
更远的目标则是建立土地信托银行,解决农业生产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据悉,目前中信信托正在与马鞍山市探索成立土地信托银行事宜。
但是在众多业内专家看来,我国土地流转信托仍然处在发展的初期,盈利模式并不成熟,作为信托财产的土地流转面积不宜过大,否则容易出现农地非粮化、非农化的风险。
“土地信托虽好,但它涉及的专业面很广,如果你想的跟农民想的不一样,一榔头把土地敲坏了,是要贻害后人的。”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所以土地信托银行还要研究得再深一点,并且得有这个资质的公司,才允许去尝试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