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14年工作要点
2014-04-18
2014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完善中小学安全工作机制,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着力缓解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深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改革
分类指导东中西部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改善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 办好必要的教学点,推进解决超大班额问题。统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定期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综合利用多种方式推动项目省份提高管理水平。提出义务教育阶段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开展学区制管理工作调研,适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情况开展过程性调研。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搭建工作推进平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推进图书馆、条件装备标准制定与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二、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
印发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合理划定入学范围、有序组织升学、规范办理手续、实行阳光招生、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管理水平。印发进一步做好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指导和帮助大城市明确总体要求、细化阶段目标、规范招生行为、加强监督查处,全力做好中心城区、热点学校、主要时段、关键环节工作,加快破解义务教育择校难题。坚持实事求是,区分建制镇和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等不同情况,指导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三、深化义务教育育人方式改革
创新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印发减负工作规定,推动各地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第2季”活动:部署各地减负自查;开展减负工作督查巡视,及时查处和通报不规范办学行为;开展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工作,抽查每个地市的一些学校予以施测,并将开展减负工作的情况加权考虑,得出合理结果,适时公布。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积极倡导“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科学理念,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出一批轻负优质先进案例,加以培育和推广。
四、深化基础教育治理结构改革
加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推动学校依法管理、民主管理、自主办学、社会参与。开展管办评分离工作调研。探索发挥家委会作用的有效机制。建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督促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抓好系统培训,部署系统运用。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启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实验区工作。指导各地按照备案的专项规划优化学校布局。制定中小学校安全管理标准,细化工作指导,落实岗位职责。将人防、物防、技防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研制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创新方式方法,举办好第19个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进一步指导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开展以消防、安全防范、校车管理等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召开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总结交流和积极推广校车试点运营地区经验。推动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关爱工作的意见》,创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与教育形式。
五、深化基础教育德育工作改革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组织上好中小学“开学第一课”。启动“德育在行动”计划,让学生广泛参加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三爱”教育、“三节”活动,深化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鼓励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扩大研学旅行试点,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联合相关部委发挥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大中小学生文明出行工作的通知。修订完善中小学生守则,注重养成教育。启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制定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基本标准。指导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责任编辑 王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