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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影响探析

2014-04-17王久治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5期
关键词:成本管理营改增

王久治

摘要:交通运输企业在国民生产体系中承担着国民经济发展的枢纽作用,尤其是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现代化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国际经济往来的增加,交通运输企业的地位得到了更大程度的提升。“营改增”方案的试点改革使交通运输企业的成本管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为此,针对“营改增”方案对交通运输业成本管理的影响,分析了“营改增”试点改革前后交通运输业成本管理的差异,结合税负对于成本管理的控制因素对“营改增”方案实施下的交通运输企业税务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05015801

随着最近几年有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颁发,自2012年起,相继从全国部分省份和直辖市进行了交通运输企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企业的“营改增”试点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的完善国家税收制度,解决货物与劳务税务征收税制中的重复征税等问题,继而实现对交通运输业与现代服务业的支持。“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实施有效的解决了交通运输企业中营业税与增值税重复征收等方面的问题,使企业通过对新型税收方式的使用更好的管理企业成本,节约生产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1“营改增”改革试点在交通运输企业中实施的意义

营业税相的征收方式比增值税存在着“各环节全部全额征收、无抵扣税项”的特点,使营业税与增值税的重复征收的问题愈显严重。同时,纳税人如果从事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销售或劳务服务,那么,纳税人所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修理修配的劳务等就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营改增指的是在交通运输企业与部分现代服务业中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这样就是对以前缴纳营业税的项目比如提供的服务也采取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营改增”方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采取一般的计税方法计税,应纳税额一般为当期的销项税额抵扣掉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则使用简易的计税方法,计算销售额与采用增值税的征收率所计算的增值税额,并且不可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交通运输业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交通运输方面的劳务相应获得的全部收入来计算应缴纳的营业税,而在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劳务的过程中产生增值的部分仍要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并且不允许扣除,导致了营业税与增值税的重复征税问题。

此次“营改增”试点改革方案主要包括:首先,选择以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等运输方式为主的交通运输企业和一部分的信息技术、研发和技术、物流辅助、文化创意、鉴证咨询和有形动产租赁等方面的现代服务企业来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方式。其次,分别在现行17%和13%的两档增值税税率基础上,增加两档11%和6%的低税率实行,交通运输企业适用于11%的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方面的现代服务企业适用于17%的税率,而小部分有关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文化创意服务等方面的现代服务企业则适用于6%的低税率。最后,对“营改增”改革试点的纳税人从前所享受营业税的相关优惠政策则需要依据增值税的相关特点进行适当的调整,原来归属于“营改增”改革试点所属区域的营业税税款收入在改征为增值税后依然保留在其原来所归属的改革试点地区,而根据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则由国家税务局来负责征管。

“营改增”试点改革方案实施以来采取对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税款,减轻了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并解决了营业税和增值税重复征收的严重问题,还推动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交通运输企业的运输劳务服务是在流通领域中生产过程的继续,不仅是简单的使货物在规定的空间位置内的定向移动,更是实现货物真实价值的增值的过程。“营改增”试点改革的实施,有利于社会专业化的分工,有利于完善国家的纳税制度,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都已将增值税征收替代为营业税,所保留的营业税征收范围也在大幅度的缩小。这样一来如果我国不使用“营改增”的征税方式,我国的交通运输与部分的现代服务企业将面临着比国际上同类企业的更高的税负压力,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会削弱我国企业在国际同类企业行业中的竞争力。可见“营改增”试点改革对于增强企业在国际同类行业中的竞争力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的影响

增值税区别于营业税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增值税在计算应交税费同时可以使纳税人获得相关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增值税的税收负担相比于纳税人收入的水平,与纳税人的成本中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相关性更加明显。对于任何企业来说,企业的利润都是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反映指标,影响利润的因素很多,实行“营改增”改革试点后交通运输企业的设备修理费、外购燃料费用等支出的应缴增值税款都可以对其进行抵扣,从而降低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的成本,使交通运输企业能够更加便捷的进行成本管理,可见,控制税负对企业成本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文将在“营改增”方案实施过程中,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外购固定资产等方面对交通运输企业利润的影响来分析“营改增”方案对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的影响:

(1)营业成本对税负的影响。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成本

中外部购置的修理配件、运输设备的修理费以及外部购置的燃料等方面的增值税在“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以后都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如此可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营业中的成本,帮助企业实现有效的成本管理。(2)营业收入对税负的影响。“营改增”进行试点改革后,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核算方法与营业收入的计价方法都发生了变化,营业收入从以前的含税价改为不含税价,若在从前的纳税方式下,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收入定会降低,而营业利润相对也会减少。(3)营业税金对税负及附加的影响。营业税为价内税,以企业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核算然后直接记入利润表中,在企业利润表“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反映。而增值税则是价外税,只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的项目中反映,无需直接从营业收入中扣除,也不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项目中反映。所以,交通运输企业在进行“营改增”试点改革后,“营业税金及附加”有所减少,利润就会有所增加。(4)外购固定资产的影响。首先,“营改增”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导致了其原值以及折旧费用的相应减少,这样在固定资产的固定使用寿命期内,同样可以达到增加交通运输企业利润收入的目的。其次,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试点改革实施后从外部购置的固定资产应付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进行进项税额全的额抵扣,如此一来既减少了企业税额,又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收入,从整体上将企业的成本控制到了最低,而将企业的利润收入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3结语

为了使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与现代服务业能够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潮流中实现经济效益更好更快的增长,“营改增”方案的全国范围推广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家也应该大力支持国家新的纳税方案的推广,将“营改增”方案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相结合,更好的利用国家纳税方案,与国家的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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