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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认识问题*

2014-04-17朱益明

基础教育 2014年4期
关键词:普通高中普及公平

朱益明

(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系,上海 200062)

论我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认识问题*

朱益明

(华东师范大学 教育学系,上海 200062)

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下,需要全面而科学地认识我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主要问题。必须科学审视高中教育 “普及”含义,科学决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收费”政策,把实现教育公平与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加快普及的要求内容。

高中教育;普及;教育公平;教育质量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加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当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的重大任务之一。纵观教育事业的整体,就系统协调发展而言,高中阶段教育确实已经成为了影响教育全局发展的关键性领域,也是当前全社会关注教育的突出领域之一。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外部需求,也是教育系统本身扩展的需要。如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仅是教育发展面临的重大实践任务,其实更涉及到如何认识普及的一些理论性认识问题。

2012年《中国教育报》曾就普通高中教育的定位问题组织过专门讨论,有大学预备说、基础与选择说、综合折中说等不同观点。[1]普通高中是高中阶段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讨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问题离不开普通高中教育,但是,又不能只是局限在普通高中。为此,本文以包括了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高中教育在内的整个高中阶段教育为对象,讨论作为介于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高中教育阶段,聚焦其自身的一些特殊性,包括教育对象的特殊性(学生发展的需求)、教育功能的定位(高中教育的价值)、教育内容的设计(基础性与专业性)、教育内部的结构(学校多样性)等等因素,讨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理论性认识问题。

一、全面理解“普及”的含义

(一)基于教育的普及化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们对教育的期待增加,教育规模日益扩大,传统的选拔式精英教育已经逐步转变成普及化的大众教育。这种普及化教育已经从基础教育领域不断扩展到高等教育领域,从传统的面向青少年的全日制学校教育发展到了工作阶段中的在职教育、继续教育、闲暇教育以及老年教育等。教育已经成为个体发展与社会发展之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终身教育思想和学习型社会建设正在成为实践。

我国过去30年的教育改革与发展,使义务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并正在迈向高质量普及的均衡发展道路。高等教育得到了跨越式发展,实现从精英教育到大众化教育的非常规发展。实现普及的高中教育,很显然是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要求,事实上也是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普及高中教育是体现中国教育发达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一项任务。

问题是,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与传统的义务教育普及之间存在着不一样的性质或者要求。在当前教育普及化的背景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不能无视或者忽视高中阶段教育的自身特性。

(二)聚焦学习机会与学习选择

义务教育是基于“强迫”(compulsory)教育的思想,基于对学生即尚未成熟的儿童的一种权利的保护(受教育权),基于为儿童提供必需的思想、知识与技能。与此不同的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适龄学生人群已经成长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个体,已经具备了初步的选择观念与选择能力。

所以,高中教育的普及意味着为学习者提供的学习机会越来越多,学习者享受教育的权利越来越有保障。但是,这种教育机会的普及,并不一定意味着学习者都要进入到这个教育系统之中。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不是意味着每个适龄年轻人都一定要进入高中学校学习。

值得关注的是,当今社会已经成为了学习型的社会,学习的机会不只是存在于正规的学校之中。当前我国那种按照考试分数来决定学生在高中阶段入学或者进入什么类别学校的制度方式,显然没有尊重学生升学中的个人选择权,与真正普及并提供机会的思想是不一致的。

(三)强化学生主动参与行为

在终身教育思想指导下,在信息通讯技术的支持下,教育已经不再局限在学校教育范围之内。学习型社会与学习型组织正在成为现实,个体接受教育和参与学习,可以不再受传统学校教育体系的时空束缚。当代教育的发展,正朝着多样性、选择化、个性化等方向迈进,这对传统的强制性、统一化、模式化教育教学体系提出了挑战。

普及高中教育在于使更多学生获得更大发展,意味着为年轻人提供选择、参与和发展的机会,而不应是“被迫”或者“被动”的接受。高中阶段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教育与成人社会的尊重对这些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十分关键。按照青少年发展的心理学要求,用“强迫”的方式使他们入学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显然是有问题的,也是不合适的。

所以,普及义务教育与普及高中教育的重大区别在于,前者可以是基于政府主导的强迫入学;后者则需要基于学生主动的选择入学。尽管两者都重视教育的内涵及其质量,但后者的内涵及其质量更显得重要且必要。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超越以往义务教育的“强迫”思维,而要从现代教育为个体发展提供教育机会、教育选择和个别化教育的新视角出发。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需要依赖于受教育者或者说学生的认可、认同和接纳,需要学生主动参与到高中阶段的教育之中,不论是普通高中学校还是职业学校。学生也是高中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是有生命的主体,高中阶段是他们成长的一个历程阶段,高中学校是他们成长的一个生活场所。普及的高中教育必须立足于学生本位的立场,关注和满足学生进而吸引和发展学生。

由此,可以发现,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上,首先要做到的是,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发展真正所需要的,是学生真正愿意与喜欢接受的教育,是学生真正学有成效的教育。世界银行2020年教育战略报告“全民学习”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经济增长、发展和减贫取决于人们获得的知识和技能,而不是他们坐在教室里有多少年。[2]所以,要强调学习,要注重全民学习。这对于普及高中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

二、正确认识“收费”的政策

很显然,我国教育发展的巨大成就首先来自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尤其是政策与投入的支持和保障。我国普及高中教育的经费投入是不是按照之前普及义务教育的路径实施呢?普及化的高中阶段教育是不是等同于免费教育呢?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一)普及不等于免费

很显然,高中阶段教育不同于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通常是基于必需的基本教育而言,从初等教育开始,与教育的“级别”有关,而不关注“类别”,义务教育与传统的三级教育(即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是不断变化的。由于我国常常将义务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纳入基础教育的范畴,很多人往往把基础教育看成是义务教育,由此导致将普通高中教育看成是义务教育的自然性延伸,产生了普及高中教育就是实现高中免费教育的观点。

义务教育意味着是免费教育,但普及教育并不等于免费,当然,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要收费。普及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的责任和国家的受益,政府提供免费的高中阶段教育也不是不应该,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壮大,免费的高中教育也是有可能的。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农村已经实现了免费政策,但在一些城市仍有收费政策;而普通高中教育则不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坚持收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之间,在收费方面也有诸多差异。

当前这种普通高中教育的收费政策在实践中并没有显示出有很大的问题或者挑战,它有一定的可行性。所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完全可以沿用当前这种收费政策。通过合适的收费政策,实现恰当的教育选择、合理的教育扩展和有效的教育创新,推动整个高中阶段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反思收费的政策

重要的是,收费政策必须有助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和改革,这就需要认真分析当前的高中阶段教育收费政策与方式。

当前,在我国,无论政府、社会、学校还是民众,在对待职业高中与普通高中方面普遍存在着这样的理解:中等职业教育是面向就业(尽管现在也有升入高职院校),安置那些学术性考试成绩低的学生,他们将来将因为学历低而收入较低;普通高中是为大学培养人才,招收学术性考试成绩高的学生,他们以后将升入高等教育并将获得高报酬的职业。所以,现在就要对就读职业教育的学生予以关怀,通过资助、免费或者少收费的方式,吸引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或者“安抚”那些心有不甘的学生。这种“收费”或许能够一定程度上影响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普职分流,但其实质却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从服务于学生发展的角度看,职业学校与普通学校的作用是一样的。目前这种简单的“免费”措施,恰恰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对职业教育价值的负面印象。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要使社会对职业教育树立正面的、积极的认知,吸引学生参与到中等职业教育中,需要职业教育自身的努力,需要全社会对与职业教育相关的工作有新的、全面的认识,只是依赖“免费”入学,显然是不够的。诸多的事实证明,期望通过“收费”的市场经济手段而满足与平衡高中教育的各种需求,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有趋于一致的、更加平衡的、更为合理的教育收费政策。

(三)公正公平的经费政策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充分考量免费与收费之间的关系问题。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下,实现免费的高中教育似乎并不现实,甚至也没有必要。所以,在不实现免费的情况下,“如何收费”则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优先议题之一。

这种教育经费政策要对高中阶段教育中的不同类别教育有同样的认识与同等的期待。在高中阶段教育中,对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认识不能是主观假设的,或者人为区分的。作为普及化的教育,不论是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或许它们在教育目标、教育内容以及教育方法等有差异,但都是为年轻人提供发展的场所,都是为学生在学术性目标、职业性目标、社会性目标(包括公民与文化方面)以及个人目标方面奠基。

在一个尊重每个个体及其劳动的社会中,职业有分类,但每个职业及其劳动者都应受到同样的尊重,个人的工作收入与社会地区不能因其接受的职业教育或者普通教育的经历而改变。在知识经济形态的社会中,决定劳动者价值的关键因素已经从传统的拥有多少知识,转向了是否有创新的素养,实现了从学历水平到实践能力的转变。

在当今社会经济日益发达的情况下,教育对于个体的价值意义,并非局限在为职业工作(甚至高收入工作)而准备,还在于使个体在教育活动中获得享受、体验与积累。所以,普及高中教育不能再停留在以往那种“教育是一种经济性投资”的认知上,应该提升为满足每个个体发展的需要,是教育系统体系协调而和谐发展的需要。

不同类型的高中教育(即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和不同的学校等级(如示范学校与非示范学校)等如何采用相对合理的收费政策,才是当前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遇到的关键性问题。这种收费政策既要体现政府对发展高中阶段不同类型教育与各级高中学校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也要成为激励教育系统本身改进和创新的动力,要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教育体系内部的各自发展、持续发展和健康发展。

三、着力体现“公平”的要求

教育公平是当前我国教育发展中的中心议题,并且聚焦在义务教育领域。事实上,教育公平主题贯穿于整个教育领域,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大力关注教育公平问题,需要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实践。

(一)公平成为普及的前提

我国义务教育是采取了先普及的方式,实现教育公平是义务教育普及之后提升的任务,这也就是当前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课题。高中阶段教育需要考虑教育公平问题,需要实现教育公平。问题是,高中阶段教育的公平与平等是普及之后的问题,还是普及之前或者之中就必须同步甚至优先考虑的问题呢?

当前加快普及高中教育的条件形势与当初全面普及义务教育的情形已经完全不一样了。在教育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公正的重要表现之一的情况下,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途径,显然不能遵循之前义务教育先普及再考虑公平的发展路径。

目前我国高中阶段教育中,高中学校有“分类”或者“分等”的区分,在貌似“公正”的“分数”之外,并没有较多地考虑如何尊重学生的兴趣与愿望而将学生合理地安置到各自所合适的学校中学习,而是人为地被“分类”或者“分等”地“分流”。这种方式显然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不一致,同样与真正的公平理念不符合。在迈向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教育公平必须成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政策的优先考虑事项之一,教育公平理应成为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的重要前提之一。

(二)优先关注薄弱地区普及

在当前教育行政体系框架下,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在地方,其中普及义务教育以区县为主;高中阶段教育也归属地方负责,但这个“地方”的界定并不清晰。全国各地方高中教育管理的体系、高中教育的办学体系与管理体系在各省市区之间并不一致。纵观当前我国高中教育发展的进展,全国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区域与难点区域,都是在中西部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从教育公平的角度出发,优先关注不利地区与不利人群,将是首要的问题。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必须基于全国范围内的区域教育均衡发展的视角。讨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首先要考虑中央政府的职责所在,而不是中央对地方政府行政性指令。中央政府必须充分考虑如何支持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加快发展有质量的、有保障的和有特点的高中阶段教育体系,而不能急于要求各地方提指标、赶进度、上规模地“速成”普及。

(三)有质量保证的公平

教育公平的概念并不意味着完全的一致,而是要注重不同的个体得到应有的支持、帮助和最大的潜能发展。当代教育高度重视教育对象即学生主体性,旨在满足不同学生的多样化要求与选择。所以,确保教育的内容、内涵、质量与效果是评价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体现教育公平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不只是简单的高中教育规模扩展而已。例如,农村高中教育涉及到农村学生出路、农村社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等多方面的内容及其要求。在农村地区,普通高中教育不能演变为单一的为高考做准备的教育;高中职业教育也不能直接变成是单一的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

要实现学生在高中学校中学有所成,真正为这些学生未来发展奠基和服务,就需要为这些地区的学生提供他们所真正需要的高中教育及其服务。所以,加大当前高中教育的内部改革,促进高中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探究建立适合于不同学生需求的高中教育体系,都是实现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有质量的普及才可能使教育公平产生更大的价值和意义。

四、不可忽视“提高”的要求

如果说教育的“普及”是有关数量与机会的问题,那么“提高”则可以理解为质量与结果的问题。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普及与提高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

(一)质量提高与数量扩展并行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中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先做强再做大,实现可持续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显然,“质量提高”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政策议题之一。

普及与提高之间似乎是矛盾关系,即数量扩展可能影响质量提高。即在实践中,如果注重质量,则普及速度可能缓慢。没有质量的扩展,究竟又有多少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区别于义务教育,不能采用强迫入学方式扩展;高中教育必须具有自身吸引力才能使更多的学生入学,没有质量的教育能够有吸引力吗?所以,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实现质量保障。

从全国范围来看,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进展并非平衡:东部地区、城市地区的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而且教育质量也相对较高;中西部地区,尤其是西部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普及水平较低些,而且教育质量水平也有一定的差距。所以,在中西部农村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中的普及与提高需要同等地受关注。

(二)科学理解质量的含义

高中阶段教育作为一个承接义务教育与高等教育的学段,它具有自身的教育定位:为接受了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与支持,既为他们将来接受高等教育做准备,也为他们进入现实的职业工作世界做准备。当然,高中教育也要为高中生提供适合他们年龄阶段的生活实践。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成长与自主发展的关键期,由此,高中学校必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而不只是局限在片面追求升学分数的教学与直接就业的技能训练。

高中教育质量是一个需要从多元角度界定的复杂概念,难以用一个简单的、统一的标准或者要求去规定。这也就是当前普通高中教育领域中强调多样化发展的原因之一,也是难以评判高中阶段中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谁好谁不好的因素。传统上,将中等职业教育看成是“差生”的“收容所”,显然是对高中教育质量认识不清的表现。对高中教育质量的认识,是影响制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政策的重要因素。

总之,普及的质量及其提高是对于整个高中阶段教育而言的,既要包括普通高中教育,也包括职业高中教育;这种质量不能单纯地完全以分数、升学率或者就业率为验收指标,必须更多地注重学生学习需求(内容)、学习参与(过程)、学习成效(结果)等多方面的表现(质量)。

(三)办好每一所高中学校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树立人人成才观念,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树立多样化人才观念,尊重个人选择,鼓励个性发展,不拘一格培养人才”。这就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质量观,而且必须转化成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这就需要办好每一所高中学校。

当前我国高中教育体系中存在按照等级划分的不同类型,尤其是传统的重点中学,或者所谓的优质学校、星级学校、示范学校等。要办好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不能只是办好这些所谓的重点中学或者示范学校。高中教育的质量与每所高中学校有关,需要每所高中学校都能够为他们所服务的学生提供最恰当的教育,促进学校内每个学生的最大发展。只有促进了所有高中学校的发展,整个高中教育才能显示出有质量和令人民群众满意。需要使每所高中学校都成为优质或者有质量的学校,创造有助于他们可持续、有质量发展的政策、条件和措施,这将是摆在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教育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是促进高中学校有序发展、竞争发展、共同发展的前提条件。类似于以往的重点学校的教育政策在当前追求公平的环境下,必须改变。优质教育具有一定的相对性,有一定的环境和适用范围;现有优质学校的简单扩展,包括规模扩大、分校或者集团化等,都需要慎重而行。城市高中教育质量固然不错,但农村高中的质量提升更迫切,高中教育质量并非是简单的“进城”或者名校扩编就可以自动生成的。在加快普及高中阶段的框架中,需要有最基本的科学、全面、正确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体系。

总之,高中教育普及不只是指学校数量增加与在学规模的增大;高中教育普及必须充分考虑到学习者的教育选择,要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和具有教育公平的教育实践;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必须有足够的质量保障。

[1] 霍益萍,朱益明. 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报告(2013)[M].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 69-72.

[2] World Bank. Learning for All: Investing in People’s Knowledge and Skills to Promote Development(World Bank Group Education Strategy 2020) [R/OL].[2014-05-10].http://siteresources.worldbank. org /EDUCATION/Resources/ESSU/Education_Sector_Strategy_ draft_for_comment.pdf.

Review the Conceptual Issues in Popularizing Senior High Schooling

ZHU Yi-ming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During in the process of popularizing senior high schooling, there are some critical issues should be considered. The paper considers that the meaning of “popularization” is different from “compulsory”; the policy of tuition fee should be more reasonable; the educational equity and educational quality should be the prioritie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

senior high schooling;popularization;educational equity;educational quality

G638.3

A

10.3969/j.issn.1005-2232.2014.04.003

(责任编辑:金忠明,朱振环)

(责任校对:姚 琳,朱振环)

2014-05-16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报告建设(培育)项目“中国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报告”。

朱益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E-mail:ymzhu@dedu.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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