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三段一站式”机制建设
2014-04-17熊惠平
熊惠平
近年来,高职教育以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己任,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建设为主线,成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越来越重要的力量。同时,区域发展对高职教育引领作用的要求也更加迫切。高职教育已总体走出以规模扩张和机会增长为核心的历史时期,进入了一个以质量保障和提升为核心的新阶段。①在这样的发展阶段,一些高职院校进行了办学机制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探索,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就是其中的重要成果。在这一模式创新建设中,“三段一站式”机制建设成为其中心内容。
一、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运行机制是以空间分离形式实现服务型教育本质的办学管理机制
(一)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建设的内在逻辑
总部经济基本原理的具体运营形式是“总部—生产制造基地”布局模式,其“浓缩”或“经典”的形式就是“总部—基地”模式运行总框架。总部经济基本原理和“总部—基地”模式运行机理具有广泛的应用性,可以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社会活动的其他领域,也包括教育领域以及其中的高职教育领域。基于此,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确立就有了基于内在机理的理论逻辑。
不仅如此,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实践正在进行并形成辐射和示范效应,从而印证其价值。催生于总部经济发展及其具体表现的“总部—产业基地”模式,其布局建设及为之服务的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目前已在经济发达地区高职院校的探索实践中率先取得样本效应。那么,非经济发达地区即使总部经济发展不成熟甚至没有真正起步,只要高职院校建设已经发展到异地办学这一步,都可以模拟、借鉴和采用“总部—基地”模式运行总框架,形成特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作为形式上空间分离的办学管理模式,其所含的管理和教育管理“内核”是同一的——这些学校本质上都是为了建立一种高职教育区域服务型模式,因而这一办学模式本质上是区域发展服务型模式。
(二)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三段一站式”机制建设是相对独立运行的“三段”的“一站式”整合
当然,这一模式的普适性不仅来自其理论上的逻辑,更来自实际运行的实践逻辑。“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运行机制建设成为这一模式后续建设的中心工作。教育教学基地是学校本部建在异地的基地,而这个基地又要与当地的产业基地(企业总部建在该地的生产制造型和非生产制造型基地)实现对接。
为此,高职院校推进这一办学模式建设,形成了“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运行机制、“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运行机制、“学校总部—产业基地”运行机制,但这“三段式”机制不应成为三个零散的机制,高职院校应通过与各利益方的博弈和合作,将其整合为既相对独立运行又有序联动的机制。“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的“三段一站式”运行机制,实为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三段一站式”机制,因为无论是“三段式”分段机制还是“三段一站式”整合机制,都是在这一办学模式的总框架下运行的。
二、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运行机制是“三段”相对独立的机制
(一)“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机制建设
这一段机制的建设,其着力点是载体建设机制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
1.在投入—产出的动态平衡中,适当选择教育教学基地建设的载体形式。教育教学基地建设的载体形式主要有自建分校形式(形式一)、共建地方学院(学校)形式(形式二)、共建科研院所(科技服务平台)形式(形式三)、共建实训实习中心形式(形式四)和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形式(形式五)。形式一由于太耗费本部的资源,又分散基地的很多精力,在实际运行中难以凸显作为教育教学基地应有的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功能,因而应慎用。形式二原则上可以考虑,但要结合两个关键问题而谋定:一是本部的资源投入特别是资金投入一定要适度,否则就沦为形式一;二是地方学院(学校)的建设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本部所在地政府和教育教学基地所在地政府)的态度和行动。本部所在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本身就是一种大力支持,但教育教学基地所在地政府则不能只限于出政策,而必须投入足够的优势资源,否则地方学院(学校)就很难实际运作下去。形式三涉及合作各方资源和实际投入力量的整合问题。本形式通常没有前两种形式规模大、耗费多,但技术性要求更高,因此,要着重考虑各方所提供技术资源的能力。形式四的着力点在实训、实习方面,功能过于单一,这种“小打小闹”式的建设形式不利于深化和拓展高职院校的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活动。形式五则紧扣产学研合作这一核心,彰显了高职教育办学的基本取向,同时又不失多功能或综合性特质,既没有偏离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的基本方向,又保证了适度规模和适当管理形式,理应是较佳选择。该形式应成为教育教学基地载体形式建设的方向,其核心是寻求一种核心利益而将各方“捆”在一起。随着高职产学研合作基地建设的深入,一种新型的产学研合作基地模式应运而生。②
2.建立健全学校总部与教育教学基地分工协调机制。第一,学校总部与教育教学基地之间协调的内容。其关系协调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产权(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协调。学校总部拥有教育教学基地产权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基地建设方式和总部与基地间的具体管理模式两大因素。教育教学基地原则上可以拥有对基地的运作权或经营自主权,这会因该基地被赋予的功能和定位不同而有所不同,因而取决于学校或各利益方对基地权限的认识、态度、政策。二是办学资源的协调。办学资源相对分散是异地办学管理必然出现的问题,之所以要以此为代价,就是要充分利用这一办学模式在管理布局上的最大优势或便利条件——可廉价获取当地资源并拓展发展空间。因此,要处理好办学常规资源在两者间的合理配置问题以获得最佳效率,又要通过基地获得基地所在地的优势资源,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创造空间条件。三是信息的沟通与协调。这一办学模式建设会导致信息沟通从地理空间上来讲“不如从前”。另外,总部与基地之间本质上又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教育教学基地利用其“代理人”便利而进行“逆向选择”的可能性是难以避免的。因此,通过一种安排来建立两者之间及时或即时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制度,对于减少由委托代理关系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是非常重要的。要及时改善通信、交通条件,建立面对面协调机制,如定期的例会制度和不定期的会议以及检查、巡查、回访、督查等制度安排。
第二,以有效管理模式保障学校总部与教育教学基地之间的关系协调。这种关系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教学基地采取何种具体的管理模式。这是因为,学校内部的组织结构要体现两者之间的层级关系和权力结构关系,③即要求权力体系在总部与教育教学基地间进行分工协作式的合理布局。教育教学基地独立性的大小取决于两者间的具体管理模式。从集权—分权角度看,教育教学基地具体管理模式有三种。一是集权式模式。该管理模式下,这一办学模式实行集权式运作。这是一种以权力集中于学校总部为特征的组织管理模式,适用于办学模式发展初期,一般在教育教学基地起步阶段采用。二是模拟公司制模式。该管理模式下,这一办学模式模拟公司制模式运作。学校总部作为模拟控股公司,通过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等举措,对模拟子公司——教育教学基地进行控制和协调;而教育教学基地作为模拟独立法人则保持较大自主性。该管理模式是办学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般在教育教学基地成长阶段采用。三是公司制模式。该管理模式下,这一办学模式以公司制模式运作。学校是不能直接以公司面目出现的,变通办法是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公司,教育教学基地也要改制为公司。学校总部以职业教育集团公司身份,主要通过股权安排或契约安排,形成对教育教学基地的控制,而公司制的教育教学基地则作为独立法人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这有利于教育教学基地在产业集聚区进行充分渗透,进一步发挥其能动作用。该管理模式适合于办学模式发展成熟期,一般是在教育教学基地稳定提升阶段采用。显然,模拟公司制模式和公司制模式都是分权式模式,只是分权程度和方式不同。
(二)“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一段机制的建设
这一段机制的建设,其着力点是两个基地之间如何形成“辐射—承接”效应。作为学校总部的依托和学校总部与产业基地所在地结合的“接口”,教育教学基地除了具有实训、实习、顶岗等基本功能以外,还承担教育培训——包括学历教育、岗位和职业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师资培训等、技术开发、工业设计、成果转化应用、职业技能鉴定等重任。一方面,位于大中城市的学校总部,借由教育教学基地对产业基地施加影响,从而将触角伸入县域经济腹地,使城乡基于产学研合作、工学结合的合作教育链得以建立、加长和拓宽。不仅如此,学校总部又以教育教学基地为基点,将这种合作教育链效应向周边甚至更远区域散布,形成蛛网结构的密集辐射。另一方面,产业基地及其所在区域在承接这种效应的同时,又以其特色产业或特色产业集群、特有的人文风貌等,为更好地锻造这个城乡合作教育链创设有利的条件。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形成的这种“辐射—承接”效应,其背后是教育教学基地与产业基地之间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是由此实现的共生互赢。
(三)“学校总部—产业基地”一段机制的建设
这一段机制的建设,其着力点是确立高职院校为区域(总部)经济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类型和层次定位取向问题。
1.确立“学校总部—产业基地”架构与产业价值链各环节的对应性关系。“学校总部—产业基地”与产业价值链各环节的对应关系,要从整个产业价值链来看。企业总部通常集中于产业链上游和下游,企业的生产制造基地或产业基地集中于产业链中游。高职院校(学校总部)所开展的区域总部经济服务活动的具体方式与形式,必须充分考虑产业价值链的这种空间布局和各产业环节及其活动的特性。显然,上游的研发、设计环节,下游的品牌、营销环节,中间的生产制造环节,以及贯穿其中的管理、服务活动,它们对学校总部所提供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要求是有差异的:中间的生产制造环节,更偏于要求这些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具备对场地、设备等“硬件”的把握能力;而上下游的各环节以及贯穿其中的各活动,更偏于要求这些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具备对头脑、文化、人脉等“软件”的把握能力。
2.确立“学校总部—产业基地”与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类型的对应关系。在“总部—产业基地”或“总部—生产制造基地”模式下,高职院校(学校总部)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定位取向是有差异的。这个差异源于总部与产业基地或生产制造基地各自对于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需求类型的差异。
第一,从产业基地中的制造型基地建设情况看。随着生产制造基地纷纷外建外迁,企业总部所在的中心区域(城市),其产业发展会遭遇“空心化”的威胁;④而这个“空缺”正好可以通过发展现代服务业来填补。由此形成这样的格局:企业总部所在区域(城市)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而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区域(城镇)着力发展制造业甚或先进制造业,这使得企业总部所在地和其生产制造基地所在地的主导产业更加明朗。学校总部要为企业总部及其所在地输送更多的服务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也要为生产制造基地及其所在地输送更多的制造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二,从产业基地中的非制造型基地建设情况看。由于本身的相对高端性,企业的研发、设计、营销基地通常会设于总部的周边地区(城市)或其他相对发达的区域(城市),而较少设于偏远、落后地区(城市)。学校总部既要为企业总部及其所在地输送更多的服务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也要为这些基地所在地输送更多的制造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当然,总部服务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较之基地服务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其培养要求总体上更高。
三、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运行机制是“三段一站式”整合的机制
建设这种“三段一站式”整合机制,其关键是区域对接机制和县域对接机制建设,即建设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区域对接机制和县域对接机制;其抓手是“专业—产业”动态跟踪机制建设,即建设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专业—产业”动态跟踪机制。
(一)建设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区域、县域对接机制
高职院校(学校总部)要通过其设于某区域的教育教学基地,与该区域的产业基地对接,并通过该产业基地建立与产业基地所在区域的联系,从而形成基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趋向的“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链,这就是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区域对接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路线。不仅如此,在我国以县域为基础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大潮中,高职院校理应发挥主力军作用。高职院校(学校总部)要通过其设于县域的教育教学基地,与该县域的产业基地实现对接,并通过该产业基地建立与产业基地所在县域的联系,从而形成基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趋向的“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产业基地”链,这就是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县域对接机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路线。可见,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区域和县域对接机制,与“三段一站式”机制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同时又是基于国家新发展战略对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运行机制的新诠释、“拔高”和细化。
从“区域”到“县域”,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对接机制建设的指向更加具体,定位更加清晰,行动就更加稳实;从“区域”到“县域”,学校总部及其教育教学基地为产业基地及其所在地,从而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空间更加广阔,目的更加明确。区域对接机制虽内含县域对接机制,但突出县域对接机制建设,这关系到高职教育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空间。
(二)建设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专业—产业”动态跟踪机制
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专业—产业”动态跟踪机制是高职教育“总部—基地”办学模式的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另一种表现形式。建设这一机制的关键是,如何与产业总部和产业基地形成的产业布局相吻合。一是要针对区域产业发展现实,瞄准区域产业发展趋向。学校总部或其教育教学基地为企业总部或其产业基地无论是输送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还是输送制造业或先进制造业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都必须与地方(企业总部和产业基地所在区域和城市)的主导产业、战略性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定位、现状和趋向相对应并进行动态调适。高职院校(学校总部及其教育教学基地)要根据产业总部及其产业基地的产业发展导向、产业发展重点以及产业发展类型,来进行专业(群)的规划设计。产业总部和产业基地各自的产业发展导向、产业发展重点和产业发展类型,应该是有差异的,可能还会有梯度,高职院校(学校总部及其教育教学基地)在规划设计时,要体现“贴近、实用、有前瞻性”的要求。二是可以提供“打包”式服务。正是由于产业总部和产业基地产业发展的不平衡性、差异性,才有高职院校(学校总部及其教育教学基地)提供“服务型专业(群)+制造型专业(群)”组合式服务的必要和可能。这种“打包”式服务的优势在于,既有服务的整体性、全面性、持续性,又有服务的个性、针对性和及时性。学校总部(教育教学基地)、总部(产业基地)、教育教学基地(总部)、产业基地(总部)之间存在交叉对应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一一对应关系。这也表明高职院校(学校总部及其教育教学基地)服务于地方(产业总部及其产业基地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复杂性。
这种服务的个性、针对性的具体表现就是:要在学校总部所在城市(区域)重点发展与企业总部成长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的相关专业(群),即要求高职院校要有发达的服务型专业(群)与企业总部型经济形态相配套、相对应;要在产业基地的加工制造集聚区发展相配套的制造型专业(群)或制造服务型的专业(群),即要求高职院校要以适宜、适当的制造型专业(群)或制造服务型专业(群)与产业基地的加工制造集聚区相配套、对应甚至同步。
[注释]
①石中英.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N].中国教育报,2012-11-06.
②张继明,方泽强.论高职院校异地化产学研合作基地的管理体制建设[J].职教论坛,2012(3):21.
③姚奇富,林明.基于“总部—基地”的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创新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1(8):34.
④姚奇富.产业集群视角下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