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弱势高校判定的三个前置性理论问题
2014-04-17贾永堂
崔 波 ,贾永堂
(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430074;2.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我国弱势高校判定的三个前置性理论问题
崔 波1,2,贾永堂1
(1.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430074;2.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湖北黄石435002)
解决弱势高校问题的基础和前提是构建科学合理的弱势高校判定模型并准确识别弱势高校。首先,应从绝对意义上来理解弱势高校,找到导致高校发展状态本质差异的临界点或阈值;其次,对弱势高校群体的划分坚持类型划分基础上的层次划分的方式,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弱势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弱势高校群体的普遍性与弱势高校个体的特殊性;最后,应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视角,把高校发展的现时状态与未来状态结合起来。
弱势高校;判定;高校发展状态
伴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我国高等教育系统已经产生一批弱势高校。这些弱势高校“普遍表现出外部环境日益恶劣、办学条件相对薄弱、办学理念滞后、战略思路模糊、总体竞争力不强、公众认同度不高以及生存和发展前景暗淡等典型特征”[1]。其中,一些民办弱势高校资不抵债,被迫关门。一些公办弱势高校负债累累,濒临技术性破产的边缘。“教育部下属的中国教育在线发布《2011年高招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在高考生源持续下降的情况下,部分高校将因生源枯竭面临生存挑战。报告认为,在我国普通高校,学生学费收入在学校日常运行中占据重要地位。一旦生源不足,高校的倒闭将不可避免。”[2]
弱势高校群体的事实性存在,不仅会影响弱势高校自身的发展,而且其影响会波及整个高等教育系统,有可能引发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功能紊乱从而酿成系统性危机。因此,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进程中,不仅需要关注世界一流大学的创建,更需要着力解决弱势高校问题,化解弱势高校群体可能导致的高等教育系统危机。解决这些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界定弱势高校的概念,准确判定弱势高校的对象和范围,科学评估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弱势高校的比例及其对高等教育系统的影响。自2002年符润中和唐海英在《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中弱势高校品质提升初论》一文中首次提出“弱势高校”算起,我国弱势高校研究已有十年历程,但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都进展缓慢。理论研究方面,研究者大多从经验出发,依靠主观直觉对弱势高校进行概念界定并描述其特征,分析弱势高校发展面临的生源、学术、人才、资源短缺、策略选择和品质提升等问题。但这些研究现象描述多于理论分析,个别经验多于系统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有限,对高等教育实践的指导作用也很有限。实践探索方面,缺乏比较典型的弱势高校成功转型案例和针对弱势高校的有效治理举措。究其原因,关键在于人们尚未找到准确判定弱势高校的方法和模型。弱势高校的判定问题既是弱势高校研究的薄弱点,也是弱势高校研究的突破点。弱势高校判定关系到弱势高校研究对象的明确和研究范围的确定,关系到实践中对弱势高校特征和问题的准确把握。这既是理论研究的基础,也是实践中有效解决弱势高校问题的前提。要科学准确的判定弱势高校、构建合理有效的弱势高校判定模型,必须首先厘清三个前置性理论问题:弱势是相对意义还是绝对意义?弱势高校是类型划分还是层次划分?弱势高校是现时状态还是未来状态?
一、弱势高校:相对意义还是绝对意义
要判定弱势高校,首先必须明确弱势是相对比较的结果还是绝对判定的结果?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同,会导致弱势高校研究对象和研究价值的不同。
弱势从哲学层面来理解,既可以是相对的也可以是绝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相对,是指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特殊的;绝对,是指无条件的、永恒的、无限的、普遍的。相对与绝对是反映事物性质的两个不同方面的哲学范畴。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认识,既包含有相对的方面,又包含有绝对的方面,这是一切事物和过程的既相互联系而相互区别的两个方面。绝对是通过相对表现出来的,在相对中始终贯穿着绝对。弱势的反义词是强势,强弱如同大小、难易、长短等等都是在相对中比较得到的,没有“弱”也就无所谓“强”,在相对的强弱比较中表现出事物绝对弱的特征。同理,高校发展状态在相互比较中也会出现相对的强弱之分,强弱之中也会显现绝对的弱特征,即一所高校在与不同高校的比较中可能处于强势也有可能处于弱势,但多次比较之后处于弱势的高校就获得了绝对意义上的弱势表征。从相对的弱势中可以获得绝对的弱势特征;绝对的弱势高校群体内部也有相对的强弱之分,即弱势程度的差异,这是弱势高校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重属性。
相对意义上的弱势高校是指在高等教育系统中,与其他高校相比实力较弱的高校。目前,关于弱势高校的研究大多是从相对意义上来界定的。唐海英和符润中(2003)、梁远海(2004)等都明确指出:弱势高校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群体的概念。相对比较中所选择的范围大小不同,参照物不同,弱势与强势的判定结果也不尽相同。例如,一所“211工程”师范大学相比“985工程”师范大学属于弱势高校,而相对于一般省属师范大学则是强势高校。绝对意义上的弱势高校是指高校的发展状态达到一个临界点或阈值时就面临倒闭或破产危机。这个临界点或阈值会导致高校发展状态的根本差异。在这个临界点或阈值之上的高校发展状态虽然会有差异,但其发展状况不会恶化到影响高校的存亡;而落入这个临界点或阈值之下的弱势高校的发展就会面临内外交困的境地,发展状态只能持续恶化以致其难以摆脱生存危机,最终走向破产或倒闭。
目前,人们对弱势高校事实性存在的判断主要是基于相对意义的理解。在现实世界中,相对性是广泛的,是绝对的存在。因为弱势高校与精英大学相比,在高等教育竞争中处于明显不利的地位,所以人们能获得这种直观而抽象的认识。相对意义的弱势高校研究,有助于高校判定其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相对位置,明确高校自身的发展定位,选择恰当的发展战略;有助于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了解高等教育系统内的强弱分布,判断高等教育系统的布局结构,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政策和发展策略。但是,从相对意义上来理解弱势高校,对弱势高校判定带来的困难有二:一是导致弱势高校的研究对象不明确。因为相对比较的标准是不明确的,一所高校是否属于弱势高校主要取决于其比较选择的参照物。参照物不同,结果就有所不同。这容易造成一所高校此时是弱势高校、彼时不是弱势高校的现象。二是导致弱势高校的研究范围不确定,甚至可能有范围扩大化的倾向。弱势高校判定标准的不明确导致我们无法准确判定弱势高校的研究对象,也就无法确定弱势高校群体的范围。同时,按照相对意义来判断弱势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金字塔结构中,除塔尖的几所高校外的绝大部分高校都可纳入弱势高校的范围。这与我国高校教育系统整体运转正常的现实是不相符的。总之,相对意义上的弱势高校研究,判定标准的不明确,意味着研究对象的不明确和研究范围的不确定。这不仅不利于弱势高校的理论研究,而且对弱势高校转型和教育决策部门治理弱势高校而言,都将无从入手。
因此,笔者主张,弱势高校的研究应从相对意义的探讨过渡到绝对意义的分析,但不否认相对性。这意味着对弱势高校的认识从抽象(主观)向直观(客观)的转变。研究的关键是找到导致高校发展状态产生本质差异的临界点或阈值。这样就可以为弱势高校的判定确立一个基准,借此判断哪些高校属于弱势高校,进而估算我国高校教育系统中弱势高校群体的比例大小、判断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品质。此时,弱势高校研究的对象是可以确定的,研究的目标就是找出弱势高校群体,分析弱势高校的形成机制及其困境,为弱势高校的发展寻找合适策略,为高等教育系统的演变建立预警和防范机制。这有利于协调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与质量、结构与效益之间的矛盾,有利于教育决策部门对弱势高校群体的治理,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品质。与相对意义上的弱势高校研究相比,绝对意义上的弱势高校研究更具可行性和现实性,具有更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二、弱势高校:类型划分还是层次划分
弱势高校是一个群体概念,已形成了共识。那么,弱势高校群体的划分标准是什么?目前关于弱势高校群体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两种:一是类型划分法。唐华生(2003)等属于此类研究的代表,他们提出的弱势高校类型包括:一部分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和成人高校、部分新建本科院校、大部分中西部高职高专院校、相当一部分失去了行业依托的院校如地方师范院校和区位劣势明显的地方高校。二是层次划分。张新艳和党亚茹属于此类研究的代表。张新艳认为,“如果按照高等教育系统的分层,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处于较低层次的一些高校,由于既缺乏充足资源,又缺乏应对能力,面临巨大的风险,就应属于弱势高校,它包括了一部分地方性本科高校和相当部分的高职高专。在这个群体中,既有民办高校,也有公办高校;既有新建或新升格的高校,也有一些老的高校。”[3]党亚茹则认为,“中国大学建设中,逐渐分成了水平不同的四个层次,处于最低层次的建校时间短、学术水平低、设备资源差的一类院校是高校发展中的‘弱势院校’。”[4]
弱势高校的类型划分方式标准简单,易于操作和辨认,能涵盖我国目前弱势高校群体的大部分院校,但标准笼统模糊,容易以偏概全,产生逻辑误差和成见心理。虽然目前我国弱势高校群体中的大部分是民办高校或高职高专,但并不是所有的民办高校或高职高专都属于弱势高校,事实上,有些民办高校和高职高专的发展势头比一些公办地方普通高校要好,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实验区和高校特色发展的典型。因此,这种类型划分方式不能有效涵盖弱势高校的范围。
弱势高校的层次划分方式的主要依据是高等教育系统的内部分层。按照库根的定义,高等教育系统内部的分层是指“高等教育机构间目的、地位和资源在层次上的差别”[5]。高等教育系统分层的动力机制是高等学校存在分化现象。分化既是高等学校发展的趋势,也是发展的动力,它“既是大学理念和制度的一种调整,也是大学结构与功能的一种优化,更是大学应对社会变化的一种主动适应”[6]。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高等教育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在市场竞争和制度安排等多重影响下,我国高等学校朝着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分化。在这一过程中,有的高校发展越来越好成为强势高校;有的高校发展越来越差则演变成为弱势高校,面临生存危机。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由过去比较平坦的高等教育系统转变为带有明显层次等级的金字塔式结构系统”[7]。高等教育系统的分层是客观存在的。弱势高校是高等教育系统金字塔结构中,综合实力、办学水平、学术声望、外部环境、社会认同等指标都低于系统中其他层次的高校,是容易被忽视和冷落的。但是,弱势高校群体的存在已经开始影响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高等教育系统而言是产生危机的因素,正在降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总体质量与水平,从各个方面侵蚀着整个高等教育系统。这是必须正视并着手予以解决的问题。从这个意义而言,按照层次划分的弱势高校研究就是找出并解决我国高校教育系统中“最短的木板”,达到优化高等教育系统结构、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品质的目的。但是,传统的以人才培养层次、高校隶属关系、举办主体、是否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行列、行政级别高低等为标准的高校层次划分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在这些标准下,高等教育系统中的低层次不一定意味着低水平,不能准确反映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强弱分布。
因此,笔者主张,弱势高校群体的划分应从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出发,坚持类型划分基础上的层次划分方式。这种划分方式要求首先在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对高校进行类型划分,然后找到导致不同类型高校发展状态产生本质差异的临界点或阈值并对这种类型的高校进行分层。临界点以下层次的高校就属于这类高校中的弱势高校,不同类型中的弱势高校就构成了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弱势高校群体。高校类型的分析,可以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类型和办学性质,把我国高校划分为综合类、理工类、农林类、医药类、师范类、语言类、财经类、政法类、体育类、艺术类、民族类、军事院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和民办高校等15类。因为不同办学类型的高校办学经费来源渠道不同、学校运行机制不同、社会声誉不同;不同办学性质的高校其人才培养目标不同、市场竞争能力不同、所享受的发展政策不同,而这些因素都会对高校的发展状态和发展能力产生影响。所以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对高校进行恰当的分类。这样既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又符合弱势高校的生存实际。高校层次的划分可从动态的视角结合高校的现时发展状态和未来发展潜力找到导致高校发展状态产生本质差异的临界点或阈值,将高校划分为强势高校和弱势高校两个层次。在临界点以下的弱势高校可以其弱势程度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的层次。这样的划分方式,可以避免简单的类型划分或层次划分所造成的以偏概全现象,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弱势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弱势高校群体的普遍性与弱势高校个体的特殊性,较为合理地反映弱势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分布状况,有利于我们根据不同类型弱势高校的影响因素和弱势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策略和治理对策,提升研究的实效性。
三、弱势高校:现时状态还是未来状态
判定弱势高校需要考虑的第三个前置性理论问题是,弱势是高校的现时状态还是未来状态?这会关系到判定指标的选择和判定模型的效用大小。 关注高校现时状态的弱势高校判定,主要是从影响高校发展状态的内外因素,采用静态的指标考察高校某一特定时段的发展状态,进而建立判定模型。张新艳从影响并表征高校发展状态的外部与内部因素入手,构建高等学校发展状态评价模型,用来判定弱势高校。这是从静态分析的角度,采集高校现时状态数据,描述高校发展状态并做出是否属于弱势高校的判断。这种静态评价存在两方面问题:首先,完全基于条件和产出来衡量一所学校的办学状态,忽略了表征学校发展状态的其他因素,如组织士气、战略规划等,使人们过于关注办学条件和教育投入对弱势高校的影响,忽视学校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对弱势高校的影响,导致对弱势高校形成机制的简单化理解,不利于弱势高校的转型和教育决策部门对弱势高校的治理。其次,忽略了高校发展变化的可能性,不符合弱势高校的动态性特征。影响高校发展的各种因素处于变化之中,各种因素对高校发展的影响也是动态变化的,导致高校的发展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高校的发展状态可能是由弱变强,或者是由强变弱,也有可能是不断变强或不断变弱。弱势高校的发展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静态的判定方式排除了那些现在状态一般、但未来有可能走向弱势的高校,对高校发展状态所做出的“盖棺定论”式的判断会影响高校未来发展战略的选择,不利于高等教育系统预警机制的建立。
判定弱势高校应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视角,既考察高校现时的发展状态,也预测高校未来的发展状态,不仅关注已经处于弱势的高校,而且关注未来可能产生的弱势高校。因为“弱势”一词本身既指“力量弱小的”又指“变弱的趋势”。针对已经处于弱势的高校,应分析其现时状态,准确把握弱势高校形成的机制,找到适宜的发展模式或应对机制,帮助弱势高校走出自身发展困境,从而缩小弱势高校群体的范围,减小弱势高校群体对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地不利影响;针对未来可能产生的弱势高校,可建立预警防范机制,在这些高校跨入弱势境遇之前通过政府引导、政策帮扶和自我创新等方式扭转发展颓势,促使这些高校尽早走上创新发展之路,防止高等教育系统中弱势高校群体的扩大,从而优化高等教育系统地结构、提升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品质。
张晓涵[8]依循若雷和谢尔曼制定的美国大学发展状态判定模型,参考企业管理中关于企业活力的评价指标,结合高校办学的特点,从内部资源、外部环境和发展状态三个维度入手,制定了高校发展状态图。与张新艳的判定模型相比,其创新之处是在内部资源与外部环境等静态因素之外加入了发展状态这一动态因素,把高校发展的现时状态与未来状态有机结合起来,符合高校发展的动态特征。虽然作者提出了动态的研究思路和发展状态这样一个动态考察指标,但遗憾的是,参考企业活力的评价体系,从学校实力和外界环境两个维度构建的高校发展状态图,并没有真正贯彻这样的研究思路和真正融入这样一个发展指标,其弱势高校判定指标体系依然是静态的二维体系,而不是动静结合的三维体系。因此,动态发展指标的选择与测量是弱势高校判定的难点所在,需要借鉴其他学科或领域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借鉴衡量企业动态经营发展状态的指标(企业景气指数或企业综合生产经营景气指数)的观点(贾永堂)、根据弱势高校薄弱程度的分区模型将弱势高校群体纵向划分为极端弱势高校、中度弱势高校和相对弱势高校三大类的构想(张新艳),以及教育预测的相关理论和方法都能给高校发展状态的动态考察提供启示。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弱势高校的研究只有综合运用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组织行为学、教育规划等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才能全面、系统地把握弱势高校的复杂性。
从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视角考察弱势高校的发展状态,还应注意弱势高校判定指标的呈现方式。高校发展状态的有些指标可以进行量化统计,比如学校的生源数量、经费支出、师资变动等;而有些指标只能进行定性描述,比如学校的社会声誉、组织士气等。这是教育组织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所决定的,切不可简单化,应运用混合的研究方法,全面考察弱势高校的发展因素及其影响,才能提升判定模型的科学性和适用性。这也是弱势高校判定的难点所在。
综上所述,科学合理的判定弱势高校是有效解决弱势高校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判定弱势高校,首先,需要从绝对意义上来理解弱势高校,找到导致高校发展状态本质差异的临界点或阈值;其次,对弱势高校群体的划分应坚持类型划分基础上的层次划分的方式,兼顾不同类型高校弱势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弱势高校群体的普遍性与弱势高校个体的特殊性;最后,应坚持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视角,把高校发展的现时状态与未来状态结合起来,注意量化统计与定性描述相结合来呈现弱势高校的判定指标。
[1]贾永堂.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弱势高校问题[J].教育发展研究,2010,(1).
[2]张 烁、董雅婷.调查称高考生源持续下降,部分高校或将倒闭[N] .人民日报,2011-05-03(12).
[3]张新艳.我国弱势高校的应对战略选择[J].高等教育研究,2011,(2).
[4]党亚茹.基于弱势高校发展的学术基准研究[J].成都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11).
[5][英]玛丽·亨克尔,布瑞达·里特.国家、高等教育与市场[M].谷贤林,等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81.
[6]邬大光.大学分化的复杂性及其价值[J].教育研究,2010,(12).
[7]陈学飞.高等教育系统的重构及其前景[J].高等教育研究,2003,(4).
[8]张晓涵.弱势高校的判定及成因分析[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研究院,2009.
(责任编辑顾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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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18(2014)02-0046-04
崔 波(1980—),男,湖北秭归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生,湖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贾永堂(1965—),男,湖北房县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建立高等学校预警与退出机制的研究”(12YJA88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