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十年自主招生的政策调整与争议
2014-04-17朱欣
朱 欣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430074)
高校十年自主招生的政策调整与争议
朱 欣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武汉430074)
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已经历经十年,对自主招生政策和实施效应进行总结,可以发现仍存在待破解的一些争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对未来高考招录的指导性意见,文章拟在《纲要》的指导下,结合各高校已经开展的十年自主招生实践,借鉴部分发达国家高校招录经验,对未来自主招生政策调整提出若干建议。
高校;自主招生;政策;争议
我国于2003年开始在北京大学等22所部属高校正式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至今已有十年。对十年来自主招生政策文本及实施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十年来高校自主招生实践中争论的若干问题,理性地审视这些问题的成因,对未来的高校自主招生的政策走向提出建议,是本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审慎的破冰之旅: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特征分析
自主招生政策是在原有统一高考制度已经不适应高等教育发展要求、培养个性化的创新型人才、高校对扩大办学自主权诉求的基础上产生的。高校自主招生的政策依据和政策文本主要有《高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 2003~2012年间可检索到的教育部发布的7个关于做好该年度的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这些政策文本及实施成效主要呈现出以下特征:
政策目标及招录模式。自主招生的政策目标是促进素质教育的开展,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和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同时,试点高校逐年增多,政策惠及更多地区更多的考生,体现出了公平、公正的理念。十年来的政策文本基本明确了自主招生的招录模式流程:教育部颁布年度自主招生文件—试点高校制定自主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本人申请—中学推荐—专家审核—组织笔试面试—公示入选名单—签署拟录协议—参加高考—择优录取公示。
招生方式逐步出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其一,试点高校数量增多,范围扩大。具有自主招生试点高校的数量逐步增多,范围从中央重点高校到地方高校,中西部试点高校比例逐渐增多。东部实施自主招生的高校的比例从86.36%下降到63.71%,中西部高校的比例从13.64%上升到36.29%。从高校的层次来看,试点高校已经几乎全部都是211高校,涵盖了35所“985”高校。从试点高校分省情况来看,试点高校已经覆盖了21个省,但是仍有10个省份的高校还没有进行自主招生的试点。2011年,全国首次出现了省属院校面向本省的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其二,从2009~2011年,形成了“北约”联盟、“华约”联盟、“卓越”联盟,以及行业特色大学“北京高科”联盟,这4个自主招生联盟采取联考的方式。高水平大学联盟的联考已经成为一种改革发展的趋势。其三,自主招生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形成了旨在选拔拔尖考生的招录取向,也形成了兼顾城乡地域、体现学生志向、照顾西部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优秀学子,促进教育公平的专项计划。近年来的专项计划如清华大学“A计划”、“B计划”、“自强计划”、“领军计划”,北京大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浙江大学的“西迁之路学子计划”,中国人民大学的“圆梦计划”,北京师范大学“攀登计划”,复旦大学“推优直选”等。
从政策实施过程来看,教育部和各高校自主招生在政策目标、招生程序制定、试点高校的选择、选拔人数比例等方面持非常审慎的态度。自主招生改革被誉为中国高考招生的“破冰之旅”。
二、突出的争议:高校自主招生政策实施成效难题
从自主招生的十年政策文本及实施效应来看,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实质上仍然是在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范围允许内,高校的自主招生并不是“无限的”自主,而是“有限的”自主。在政策制订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突出的争议,这些争议也成为深化自主招生改革的难题。
(一)公平和效率:谁先谁后
对于自主招生公平的争议表现为:第一,指责区域的不公平。试点高校主要集中在经济和教育发达的东部地区,且试点高校都是国家部属或省部重点建设院校,中西部地区的试点院校相对较少。2009年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数据显示,全国自主招生录取学生城乡比例为9∶1。政策导向加速了对全国优质生源向优质高等教育区域的流向。第二,具有推荐资质的中学资格和推荐方式的不公平。从具有推荐资质资格的中学来看,都是一些省市的著名重点中学,一般的县城和乡村中学根本不具有这种推荐的资质。本来是“不拘一格”的自主选拔方式,被贴上了“重点中学生源”标签。此外,中学 “推良不推优”的做法也广受社会的指责。第三,考试设计的不公平。试点高校的考点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例如,“北约”2012年在全国33个城市设立了38个考点,“华约”2012年在全国设置45个考点,共吸引了6.8万考生参考,但是仍然远远满足不了考生的需要。另外,考试内容的城市化倾向也备受批评。有的学者通过调研发现,自主招生的生源呈现显著的城市化现象: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与录取人数集中在大中城市,自主招生的生源地集中在城镇地区,自主招生的考试内容倾向于城市化(荀振芳,汪唐华,2011)。第四,优惠方式的不公平。例如,对于考生参加高校组织的冬令营、夏令营可以有额外的优惠加分,使其成为众多优势家庭资本竞相作用的空间。优惠加分的额度也从最初的试点高校在考生所在省录取分数下的10分、20分以内,再到40分、60分,都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相关的优惠分数标准却在相关的政策文本中找不到依据。
有人认为自主招生是一种效率优先的做法,这种观点也有可商榷之处。从相关数据来看,自主招生是否高效率并不能够合理地证实。笔者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统计数据得知2006年53所高校完成自主招生共10432人,当年高考录取人数为530万,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占全国高考录取人数的1.97%。据称我国2003~2011年,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约有4万人,同期高校录取的总人数4964万人,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仅占高考总录取人数的0.08%。另据有关方面数据,每年以自主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大约1.5万人左右,其中2/3的学生没有自主招生的优惠也可以进入同样的学校,即真正享受到自主招生优惠的考生为0.5万人左右,占全国每年1000万考生总量的0.05%。正因为如此,中国农业大学校长柯炳生认为,迄今为止的自主招生与99%以上的考生没有直接关系(曾令奇,2012)。由此可见,自主招生的目的是“让适合的学生接受合适的教育”,代表效率的卓越具有个体特征,而强调平等的公平具有群体特征。高校自主招生的效率要通过科学组织的选拔人才方式、培养方式、培养质量才能衡量,而公平则体现在招生选拔的程序和过程中,能够代表不同群体的利益。
(二)政府与高校:谁的自主
从自主招生的实施效果来看,自主招生政策的行政计划色彩仍然比较浓:一是硬性规定高校自主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招生计划5%以内;二是每年的试点院校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于政府、招办、高校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政府角度分析,目前国家还缺乏一套《国家教育考试法》,缺乏与自主招生相配套的法律法规,缺乏长效的考试监督机制。高校既要考虑行政部门的规定,又要考虑高校实际和社会舆论压力。这样的决策机制,政策就具有很强的行政意图以及随意性,难以平衡各方利益,自主招生几乎每年都会推出新政策、新措施。
(三)高校和学生:谁的选择
自主招生另外一个争议就是高校和考生之间的录取选择。受到争议颇多的是高校联盟联考,联盟之间的竞争会认为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生源大战,“掐尖大战”、“三国杀”、“四国战”等质疑声不绝于耳,理想的高校与学生之间双向选择而达成的“双赢”效果并不十分乐观。从各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章程来看,对于选拔考生的条件包括在一些竞赛中取得优异名次、优良的高中学业成绩、良好的综合素质等,考试科目考察的重点是中学的课程内容。从各高校的试题分析来看,自主招生考试对学生的知识面、综合能力要求可能更高一些,但自主招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与高考并没有根本的差别。自主招生容易演变为一场硝烟弥漫的“小高考”,而且考试时间较长,加重了学校和考生的负担。
从四大联盟的考试时间安排来看:2011年,“北约”和“华约”的考试时隔一天, 2012年这两个联盟考试时间安排在同一天,而卓越联盟安排在后一天,考生在联盟间只能选择站队。各个联盟内考生虽可共享笔试成绩,但面试成绩却很难共享互认,考生也仅可申请联盟内的1~3所高校。在激烈的生源和“掐尖”竞争中,考生在报考时就要选择哪个联盟以及联盟内的某所高校,联盟之间和联盟内部的高校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2012年,复旦大学、南开大学退出“北约”,南开大学招生办负责人称“南开大学不想陷入人们所说的名校‘掐尖’的竞赛里,而是希望回归自主招生的本义,让自主招生真正成为高考的补充而不是重复。”[1]
从自主招生的实践来看,考生在签署了录取协议后也有最终不诚信的行为。自主招生中上线的基本上都是高分学生,甚至一些省属学院的自主招生计划变成了招收“二志愿高分”学生的补救措施。有学者指出,“这些年来,自主招生的录取率除清华、北大等少数高校外,大多数高校都不高,仅在30%~40%左右,而录取后的流失率又不断上升”[2]。
(四)公开和隐蔽:信息对称么
自主招生信息隐蔽、过程不透明一直也是被公众质疑的问题。从中学推荐制到个人推荐制,试点高校具有初审权,初审后公布入围考生名单。但是对于初审的标准和过程,如何从大量的考生中挑选出具有笔试资格的考生,试点高校却语焉不详,面试的信度和效度也令人质疑。
查阅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相关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公示,公示学生的信息项目最多的有7项,最少的只有2项。且信息分散在阳光高考平台、学信网、试点高校网页等媒体,可查询最终的录取人数。笔者也仅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看到全国2005年、2006年的自主招生名单公示,包含的信息为姓名、性别、中学毕业学校。《中国青年报》在全国31个省、区、市3578人进行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仍有81.9%的公众认为自主招生过程需要更加透明[3]。
尽管高校声称自主招生面试过程会采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随机抽取面试专家等措施以保证公平,但是仍然面临人们对“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怀疑,公众要求公开、公平的呼声此起彼伏。
(五)招生和培养:背离政策初衷么
2005年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入校后相应的教学培养工作,建立质量跟踪评估机制”。但是从2007年第一届自主招生的考生毕业,到目前已经也有5~6届的毕业生,没有太多对这些学生的后续跟踪研究调查文献。自主招生培养过程一定程度上背离了政策初衷。具体原因是:高校自主招生的部分考生必须服从专业填报要求,入校后甚至出现了学业困难的情况;考生录取后被分散在各个学院的各个专业中,试点高校没有制定个性化学业规划和指导工作。有学者认为,“实证分析表明,自主招生中,高考成绩对于入学后成绩是最具有后效度的,但中学学习成绩、冬令营成绩与竞赛获奖成绩权值得商榷。”[4]
在相关利益格局不均衡的前提下,自主招生若异化为自主考试,联盟出现的“抢生源”趋势,社会逐渐背离自主招生的初衷。如果高校之间的竞争只停留在招生环节,而不在人才培养方面下功夫,那么,结果可能只是改变了学生在高校之间的分布,造成零和博弈[5]。
从自主招生十年来看,其模式始终未能完全脱离高考,“高考的翻版”、“小高考”、“昂贵的自主招生加剧教育不公平”、“考生和中学推荐的诚信问题”等一直困扰着自主招生改革。“从功能和作用来看,自主招生选拔特殊人才的成效相当有限,也未能降低中学生的学业压力和升学竞争程度”[6],自主招生的统考成绩要求过高、招生数量少,对基础教育的影响有限。“自主招生改革并没有完全实现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和培养创造性人才的政策目标,却带来新的教育不公平。”[7]
三、自主招生政策走向与建议
(一)坚持选拔卓越创新人才,兼顾教育公平
自主招生改革是探索一流大学选拔机制的尝试,其目的是卓越的高校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个性创造潜质的特殊人才。有学者做过调查,“2009~2011年面向全国招生高校的自主招生简章的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自主招生从选拔上是一个侧重选拔效率,对优势考生有明显偏好的实践”[8]。从发达国家的高校招录模式来看,美国一流大学的高申请率和低录取率,既能够选拔到适合高校的考生,也能兼顾到不同文化和家庭背景的公平,体现了社会正义的机会均等原则和补偿性原则。英国的大学录取也对于公平有政策强调,“公平的入学制度必须是透明化的;公平的入学制度必须能让大学从学术成就与潜能的观点,挑选到足以完成学业的学生;公平的入学制度具有适切的机制结构与流程工作支持”[9]。
从我国十年来的实践看,高校的自主招生章程和实施也体现了这种政策倾向,既有体现效率的拔尖计划,也有体现公平的面对边远地区贫困地区考生的专项计划。在选拔卓越创新人才的前提下,高校如何用采用科学的程序和方式选拔人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在选拔中兼顾招生程序的公平性、高校间的公平竞争、中学间的推荐公平性、学生参与的公平性,是未来自主招生改革需明确的一个方向。
(二)探索招考分离、多元评价、多样化录取
目前国内有四大联盟联考,也有一半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仍是单独组织考试。填报有限的志愿和提前签署拟录协议,考生面临很大的压力和风险。高校应将改革的突破口放在如何真正实现招考分离,多元评价和多样化录取方面。在招考分离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内容是中学学业水平考试的推行。如何减少各种多次考试对于考生造成的压力,减少对考生智力的过度开发,避免自主招生走入另一种形式的“应试”,应该成为一个努力的方向。联考是一种改革的尝试,高校逐渐将命题工作交给专业化的命题机构,如2010年,清华大学等5校联考已委托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考试中心作为专业考试机构,试题的科学性和质量评价较高。
在招考分离、多元评价和多样化录取方面,欧美国家已经有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如美国的录取评价指标多元,包括中学成绩、标准化考试,考生可自愿参加每年举行7次的学术评价测评SAT、每年举行6次的美国大学测试ACT等;英国的证书成绩+综合考评等。基于多元评价的录取,不是指考试的多元、多样化录取,也不是指多渠道录取,而是指注重对考生学术能力的多元化综合评价。高校可设立多个评价指标,如学生参加统一测试的成绩、中学学业表现、中学校方的推荐、大学的面试考察以及考生的地区教育环境、家庭因素,给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多样化录取指的是在统一高考之外,自主招生录取形式的多样化。
(三)落实自主招录信息公开
目前自主招生招录过程还不太公开和透明,这给人们很大的想象空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公共利益诉求下,要求程序上首先要实现公平公正。其次是过程的公正,在不损害学生的相关权益,保护学生和家庭的隐私权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公开自主招生信息是应该大力提倡的。近年来,高校的一些做法也日益得到人们的肯定。例如,2011年,浙江大学对自主招生面试现场实施全程录像监控,提升面试过程的透明度与公正性。2011年,武汉工程大学设立“透明”面试考场,允许考生亲属旁听,此举也得到了考生和公众的充分肯定。
(四)完善培养环节的制度设计
通过自主选拔进入一流高校的考生,经过各种考核和评价,其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潜质突出,是全国优秀生源的集中代表。高校应将更多的工作放在招生之后的培养上。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和制度保障,是一个更为艰辛而长期的过程。高校应建立学生个性化的发展培养方案,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建立起学生培养质量跟踪评估机制,加强学生的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建设和约束监督机制的建设,切实做好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提高自主招生选拔人才的培养质量。
[1]新华教育:2012年高校自主招生政策盘点[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11-12/03/c_122371453.htm.
[2][6]叶赋桂,李剑,史静寰.统一考试 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0,(1):26-29.
[3]肖舒楠,等.自主招生黑幕不断 81.9%的公众呼吁过程透明[N].中国青年报,2008-07-21.
[4]马 磊.上海高校自主招生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分析[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2011,(12):1829-1835.
[5]于洪霞,引导高校合理竞争,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制度[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10):57-60.
[7]张亚群.高校自主招生改革:动因、问题与对策[J].北京大学教育评论,2010,(4):31-42.
[8]卜春梅,王 硕.我国直辖市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现状分析[J].教育与职业,2012,(2):175-176.
[9]张晓鹏.走向公平,英国精英大学资助招生后[J].上海教育,2005,(3B):34-36.
(责任编辑邱梅生)
G647
A
1003-8418(2014)02-0042-04
朱 欣(1981—),男,湖南江永人,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博士生,红河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副教授。
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以学生为中心教育体系中的高校基层学术组织建设研究”(2013Y069);云南省2013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应用实践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