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
2014-04-17陈有春
陈有春
(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湖南长沙 410128)
【陈有春:湖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继续教育学研究】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依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在这一背景下,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成为引人注目的课题。在理论上,这一制度有利于开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视野和创造新理论;在实践上有利于推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制机制的变革,为处在“十字路口”的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本身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与功能:第一,能实现学生的个性化教育。个性化教育重视独立个体的特性,提倡因材施教,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其学习对象的广泛性与多样性,必须针对学习者的个体需求制定学习方案。“学分银行”制度通过对学习者学分或学习经历的累积、存储、转换与兑换,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成这样一个学习方案提供了保证。“‘学分银行’制度所包含的自主选课、弹性学制、以学分计算和衡量学习进程及成绩等制度内容为学生自我设计、管理、调控自身学习过程和活动提供了最大限度的可能性。这对于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管理学习活动的自觉性,排除学习活动中的各种干扰因素,增强学习活动中的创造性等都具有特殊意义”[1]。第二,能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上依托普通高校而进行,处于学校正规教育的边缘。由于自考教育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师资、设备、经费不足是普遍现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打破各级教育之间的壁垒,有利于优质师资和设备等向自考教育迁移,有利于教育资源的整合与共享。“随着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的阶段,各类成人教育形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自学考试原有的开放灵活的优势相对削弱,生源也大量流失。如果自学考试与学分银行能合二为一,则能做到避免机构重复设置和资源有效整合”[2]。第三,能实现管理的优化。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全国与省级自考办主要负责自考政策规划,自考学习者的具体管理则由主考院校和各种社会助学机构负责。但是,由于工作的繁杂、人员缺乏以及经费不足,教育教学管理一般较为松散。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下自考学习者学习成果的累积、存储、转换与兑换,有利于检验不同学习机构中自考学习者的学习效果,从而使其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有所警觉,并积极寻找解决办法。这促进了管理的良性循环和发展,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是有基础和氛围的。第一,实践和理论的探索奠定了良好基础。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以来,构建“学分银行”制度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方式,已经进入了第五个年头。这期间,无论是政策层面,还是理论研究层面,都取得一定的成效。在政策层面,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的学分转换;江苏、浙江等省明确规定了自学考试与其他教育形式学分互认的方法;河南省的“双证制”实现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和非学历职业技能证书的结合。在理论研究方面,韩民指出自学考试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以考试为主要手段的学习成果认证制度;王海东认为,由于自学考试制度为学分银行制度建设准备了良好基础和有利条件,可以依托自学考试制度建设学分银行;吴遵民提出,由自学考试系统来承担国家学分银行的建设任务,可以使两者合二为一,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等。这些重要的成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形成奠定了良好基础。第二,终身教育和自由学习思潮的传播形成了良好氛围。终身教育和自由学习作为两种重要的思潮已被人们普遍接受。终身教育克服了传统教育的时间、空间及对象的限制,强调教育是人一生完善自我、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一以贯之的重要活动;自由学习肯定了学生在整个学习活动中的自主思考和行动,既充分尊重学生主体性,有效地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独特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又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独特个性和高度责任感。终身教育和自由学习思潮在我国的广泛传播及实践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并为自考学习者提供了良好的心理预期和实际参照。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原则
“理论原则是指导实践有效进行的指导性原理和行为准则,贯穿制度构建的始终,是制度构建的前提和基础”[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必须正确把握当前阶段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新特质。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要反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创新的内在要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化、提高人民受教育的年限和劳动力素质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它也存在目标不明确、专业设置无特色、课程教学偏于理论、实践教学环节薄弱及应试教育痕迹明显等弊端。克服这些弊端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创新的内在要求,即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扬弃现有的自学教育教学和考试模式,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而注入新的内涵和新鲜血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构建“学分银行”制度时,必须全面审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和创新的内在要求,将其融入和反映在具体构建中。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要反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固有的内在优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灵活开放、体系完整、质量有保证的开放型学习体系。这个体系无论在制度设计、系统运行,还是在社会信誉度等方面,都形成了其固有的内在优势和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不能剥离这些固有的内在优势和特点,应以这些固有的内在优势和特点为基础进行拓展与丰富。“自学考试有六个方面的管理制度可以作为学分银行大厦建设的基础:第一,作为国家标准的专业与课程体系。第二,开放入学和灵活弹性的学习制度。第三,国家考试作为学业质量评价的主要手段。第四,依靠社会各类教育资源广泛开展自考助学。第五,对其他教育形式的学分认可经验。第六,具有一套自上而下的管理机构系统和服务平台”[4]。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要反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目标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目标规范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价值取向的标识。在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目标规范也在不断地变动和深化。1999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目标是形成社会化、开放式的教育网络,为适应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需求开辟更为广阔的途径,逐渐完善终身学习体系;党的十六大报告则提出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然而,在变动和深化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坚持了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目标规范。所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要反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这一目标规范,即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促进终身学习社会的实现。
此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还应遵循以下三条一般性原则:第一,系统性原则。“学分银行”制度是一套复杂的系统,既包含学分的积累,又包括学分的转换,在学分的积累和转换中又细分为较多的环节,并且每个环节层层相扣,厚此薄彼都有可能使整个运行系统失灵,耗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因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只有树立系统性原则和观念,使其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体系,才能确保其有效运行和良性发展。第二,简明性原则。“学分银行”制度的运行系统是复杂的,从长期来看,必须树立系统性原则和观念,但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还处在起步阶段。在人力、财力及教育教学设施相对有限的前提下,并不需要面面俱到,应该精选构建“学分银行”制度的核心环节,抓住主要矛盾,化繁为简,使自考学习者和管理者一目了然,并为以后走向复杂的运行系统提供借鉴。第三,开放性原则。开放性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的首要理论原则,是灵活性、自由性原则的延伸,体现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以学习者为中心追求自由、公平、开放的特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构建“学分银行”制度树立开放性原则,就是要对不同教育形式进行沟通和衔接,充当“立交桥”角色。这样才能使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平性真正落到实处,“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才能收到实效。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路径
1.确定严格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要涵盖各种不同类型的学习者,并记录其终身学习的经历与学习成果,工作量会增加,工作复杂程度会上升,因此,严格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显得非常必要。第一,顶层制度设计和管理体制要加强。国家和地方考办要尽快出台统一的规划方案、配套政策法规和课程标准,并要求在执行过程中实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者进行严格处罚。第二,各种教育形式和社会助学机构要联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仅仅依托主考院校和社会助学机构构建“学分银行”制度显然不够,其他各种教育形式也应参与进来,并与主考院校和社会助学机构形成联动,使自考学习者的学习成果在不同教育机构之间获得认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第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要充分利用。“学分银行”是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仅仅依靠传统的人工管理和文档传递不可能产生高效率,因此,依靠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推动是当务之急。相关条件已成熟的地方或机构应该建立一套基于互联网的数据库管理平台,对各种自考政策、法规和管理文件,对自考专业和课程系统的内容规定、相关教育资源机构的审定和授权,对个人学分的申请、审批和登记,以及每个自考学习者的各类重要信息,进行记录并及时准确地发布。
2.形成良性的有序内在运行机理。完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系统应包括学分的存取机制、借贷机制和转换机制的有序良性贯通和运转。所谓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存取机制,即参加自考者将每门课程的学分累积起来,当累积到符合一定学历层次或培训的规定学分后,就可以提取相应学分,向主考院校申请学历证书,并依据一定程序毕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借贷机制是建立在存取机制基础上的,主考学校是贷方,参加自考者是借方,相关学生、家长或教师是担保方,他们之间相成一种信用关系。当参加自考者需要某个学分时,可以向主考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方,主考学校按照一定程序放贷,学生需要按承诺提前或按期还贷,但无须支付利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转换机制,是指参加自考者学习主考学校课程所获得的学分,可通过一定方式按一定比例,转换成其他学校的相关课程的学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沿着存取机制、借贷机制和转换机制的技术路线逐层推进与提升,它们共同构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内在运行机理。“如果说存分机制建设是起点,贷分机制是其深化、完善,则学分兑换机制就是其更高境界”[5]。
3.借鉴行之有效的国外成功经验。构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这一庞杂的系统工程,应在立足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国外已有的学分银行系统进行深入研究与比较,借鉴其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很多国家和地区已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学分银行系统。在欧洲,统一的学分标准、高校间课程评价等级的转换方式的设定、学分水平分类等级的制定、用以清晰描述学习结果与课程评价方式和评价等级等信息工具的制定,以及在学生短期出国项目中通过签订三方协议达到学分互认等措施实现学分积累和转换,推进了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进程。北美的学分积累和转换的实施办法是签订课程认证协议、签订文凭证书转换为学分的认证协议、签订选课前的协议,这保证了学生在其他学校获得的学分被认可等,提高了高等教育学生的公平性和流动性。在亚洲,韩国的学分累积制度由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所以及各地方的办公室负责管理,内容包括学分认证、学位颁发、课程标准、学生服务系统、教育项目鉴定等,增加了教育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日本京都地区28所私立大学和短期大学签署了“学分互换一揽子协定”,实行校际“学分互换,共同授课”制度,规定协议参加校的学生,可免费到另一协议参加校去听学分互换的特定课程,学生所在校承认其在他校取得的学分,促进校际交流与竞争[6]。其他国家和地区学分银行制度的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和操作系统,以及实践效果,为我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借鉴。
[1]程世沙.基于个性化教育的学分银行制度硏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27-28.
[2]刘可为.以自学考试为依托的学分银行建设[J].教育教学论坛,2012(4):219.
[3]陈有春.高等农业院校继续教育构建“学分银行”制度的理论依据和原则[J].继续教育研究,2014(1):12.
[4]王海东.从自学考试制度到学分银行制度[J].中国考试,2013(3):44-45.
[5]刘耘疆.基于内在机理的研究:“学分银行”的一种分析范式[J].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37.
[6]陈有春.高等农业院校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的建构[J].继续教育研究,2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