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主义视角下的复合型人才培养
2014-04-17杨喜军
◎ 杨喜军
一、关于新职业主义
新职业主义是相对于旧职业主义 (社会效率主义/行为主义)而言的,产生的背景是“以工作为基础的学习”,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英国,经过80年代在欧美日的发展,成熟于90年代的美国。其不只是一种教育思潮,更是一场职业教育改革的实践,因此也称之为新职业主义运动。
1.新职业主义的核心思想
新职业主义的核心思想是通过产教合作培养全面发展的灵活的人,具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主张:(1)提出职业教育的重点是要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key competencies)或者核心技能(core skill)。 新职业主义的关键能力不是某一职业需要的单一技能,而是不同职业通用的能力,是满足人们不断更换工作的可迁移的能力,如读写算的能力、批判和反思的能力、自我学习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合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独立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2)提出了三项整合的具体措施。为使学生具备生活和工作需要的关键能力,新职业主义提出将职业教育和学术教育整合、中学课程和中学后课程整合、学校和工作场所整合的对策措施。
2.新职业主义的制度与实践
为贯彻上述主张,新职业主义的推动者采取了一系列的实践措施。1979年英国撒切尔夫人政府强调教育培训要加强和产业的联系,既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注重个人的发展。1983年,美国高质量教育委员会发布《国家危急:教育改革势在必行》。1984年通过了《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简称帕金斯法案),扩大对贫困学生和有特殊就业障碍人群的职业课程资助。1988年,《美国经济竞争力强化教育训练法》从培养高效率的劳动力出发,强调职业教育同普通教育的一体化。1990年美国政府颁布了《帕金斯法案2》,强调整合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实施技术准备计划;整合中等教育和中等后教育,扩大职业准备内容;加强工厂与学校的联系,使职业教育面向全体人群。1994年,美国政府通过《学校通往工作的路径之机会法案》,促进学生更顺利地从学校过渡到职场。1998年,美国通过《帕金斯法案3》,为职业教育提供进一步的经费支持,促进学生的生涯发展。2002年通过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案》,提出提升学生的自治能力,提高学生的学术成绩,给予家长和学生更多的选择权等。
根据这些法案,美国实施了技术准备计划(Tech Prep)和青年学徒制(Yong Apprenticeship),采取了在综合高中成立职业学院(Career Academics)、在大城市中设立职业磁石学校(Career Magnets)等措施。
二、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现有的人才培养质量与当下社会需求存在不适应
长期以来,我国专业教育以培养专家型人才为主,具有窄、专、深的特点。在过去生产力落后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种“专才型”人才培养模式适应了各行各业的人才需求。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以互联网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的用人需求发生了很大改变,传统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表现出文化素质相对不均衡、知识面相对较窄、社会适应能力相对较差、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等问题。
2.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理解与实践存在偏差
不管是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还是专业教学标准,对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都定位在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但不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都将目光聚集在“技能型”,而忽视了“高素质”;在课程体系里大幅削减人文素质教育课程和公共基础教育课程,更遑论给予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的机会了。这些对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培养明显是不利的。
3.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的确定程序存在隐忧
高职院校一般是根据当下社会职业需要设立专业,确定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根据社会对专业人才的缺乏程度,决定招生数量,甚至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单式培养合同。这就使高职学生的培养更专注于某些领域某些时段的社会岗位,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训练会集中于调研掌握的具体岗位能力要求,使他们的就业能力可能存在隐患。即他们被教的知识和能力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限性和空间上的狭窄性,难以顺应三年以后生产方式和技术的迅速变化。
4.招生与就业存在错位
招生前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和社会需求的职业种类、岗位数量几乎不可能完全匹配;学生最终就读的专业及培养目标与自身的兴趣及志向也很难匹配。面对这两种情况我们要求学生“学一行爱一行”、“先就业再择业”,其实是将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不足的后果让受教育者来承担,是学校对教育责任的一种推卸。
三、当前我国关于复合型人才的内涵研究
基于现实的变化和未来的要求,为解决上述问题,在当前的条件下高职院校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条件,增强就业的灵活性。什么是复合型人才呢,目前国内比较流行的定义有如下4种。
专业或学科综合论。开封大学马列德育部李明教授认为,“复合型人才”就是指基础扎实深厚,知识面广,同时通晓两个或多个专业或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并且能将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形成新的知识、新的思维方法和综合能力,在实践中发挥所掌握的专业和学科的整体功能,来创造性地解决理沦和实践中的问题的人。
“E+”双专业一体化论。武汉工程大学副校长王存文等认为,复合型人才是“既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又有较强外语能力”的人才。
多证书论。山东省威海职业学院杨泉良认为,除了与专业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之外,学生至少还要获得两个以上相关证书,证书的多少是复合型人才“复合”的丰富与否的标志。
“T”型人才论。广西大学吕小燕认为,复合型人才是指高校在教育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注重培养学生具有宽阔的专业知识、广泛的文化素养和多种能力和发展潜能,以及和谐发展的个性和创造性,并得到社会认可且成功实现人文精神与科学素养、通与专、知识传承与创新的统一的“T型”人才。理想状态下的复合型人才是一个具有“哲学家的头脑、社会学家的眼光、心理学家的敏感、文学家的洞见、科学家的严谨”的人才。知识、能力、人格的复合,高技术与高智商、高情感的综合、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技术素质与人文素质的结合是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内在统一。
在上述关于复合型人才的定义中,普遍接受和被采纳的是李明教授的观点,但与新职业主义遥相呼应的是吕小燕的看法。
四、新职业主义对我国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启示
1.我国高职人才培养的政策要求分析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主要是从1999年开始大规模设立高等职业院校开始的。而经过六、七年时间的探索,2006年以后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进入示范建设阶段,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问题最集中最深入的讨论也是在这个时期。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重要的政策文件中。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要求“实施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加快生产、服务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紧缺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的培养。”对于该文件要求,笔者的理解是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是针对高职院校提出的。但高技能比较容易理解,高素质是指什么呢。《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似乎解决了这个问题。“高等职业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发展中的一个类型,肩负着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使命”。“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在这里,高素质仅仅限于道德法律和思想政治方面,明显存在偏狭之处。
与众不同的是,《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 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提出了高职教育的属性问题,并将其与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联系在一起。“高等职业教育具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双重属性,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这是一个进步,但又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没有将高等教育的任务和职业教育的任务很好地统一起来。高等教育应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己任,但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无疑又是狭窄的专业教育的翻版,并且这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没有达到一致。纲要提出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笔者认为,这是目前政府文件中关于高素质的比较合理的回答,也应该是《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要求高等职业学校要“为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中关于“高素质”的应有之义。
2.重建复合型人才的内涵
根据新职业主义的教育理论,知识经济和全球化时代对人才的要求已经不是工业化时代的培养受过良好训练的顺从的劳动者。职业教育不是针对某一岗位或者职业训练人的机械性的技能,而是要培养具有更高的学术能力和岗位转换能力的灵活的人。那么,如前所述,我们通过针对一定的职业群训练人两种及以上的机械性的技能,或者在专业方向的基础上增加一项语言工具,或者要求学生去考取多种证书等等,是否就能满足学生未来生活和工作的要求呢,显然也不是。因为它只是量上的变化,而非本质的变革。基本上还是基于社会效率主义的旧职业主义观点,思维方式和人才价值观还是没有摆脱基于把人当成劳动工具培养的专才教育观,还保留着 “旧轨道的巨大惯性”,因而还是偏于片面和表面的。
就我国具体情况而言,作为兼具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种属性的高职教育,我们还要注意其第一个属性的要求,也就是说我们要注重对高职院校学生大学生素质的培养,不能仅仅停留在技能培养,哪怕是高技能培养都是不够的。与新职业主义的关键能力相呼应,我国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国家技能振兴战略》规定核心技能为八项,即 “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提高”、“革新创新”、“外语应用”, 这就明显区别于当前某些论者关于关键能力的阐述。
因此,高职复合型人才的内涵应该是素质和技能的有机结合,在素质方面要具备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创新精神和优秀的问题解决能力;在技能方面,要具备通用的关键能力和某一个或者两个以上专业的高端技能。这应该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的高职复合型人才的基本内涵。
3.培养高职复合型人才的途径
(1)建立中学(职)课程到高职课程的连贯性体系。在国际职业教育体系中,我国的高职院校是比较独特的一个种类。在整合中学课程和高职课程的问题上,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整合。
高职院校有关课程要与普通高中阶段的课程整合。目前我国高中阶段普遍开设了职业技能课程,主要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每周1个课时,但各地又有差异。高职院校要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离不开普通高级中学阶段对基础的职业技术意识和技能的培养,没有这个基础,高职院校的万丈高楼只能凭空而起。同时,高职阶段的文化素质(包括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教育和普通高中文化课程也要整合起来,避免重复施教或者出现两张皮的现象。
高职课程要与中职课程整合。当前我国的中等职业教育普遍实施的是“3+X”的课程体系,即高中阶段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主课加上专业课。目前我国中职课程与高职课程的科目设置和内容划定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政的状态,这严重影响了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素质培养方面,科目和内容均存在重复或者脱节,影响了人才培养的层次定位。技能方面,高职有些专业课程要么与中职课程内容出现重复,要么是应用本科教材的压缩,存在青黄不接地带。
(2)平衡素质课程和技能课程的关系,变知识传播者为共同探索者。根据新职业主义教学论理念,素质课程特指培养核心能力/关键能力的课程,不管是读写算的能力、批判和反思的能力、自我学习的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合作能力、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独立决策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还是 “与人交流”、“数字应用”、“信息处理”、“与人合作”、“解决问题”、“自我提高”、“革新创新”、“外语应用”的能力,这些核心技能基本上都不是具体的操作技能,而是可迁移可发展的职业关键能力。这对于我们长期以来实施狭窄专业技能教育的人们而言,就存在难以区分、难以把握、难以实施的问题。难以区分,就是分不清素质和技能的差别,甚至误以为技能好技术水平高就是素质好素质高。难以把握,就是在教学管理、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过程中对素质培养和技能训练各自的度在哪里,把握不准。难以实施,就是在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中如何提高学生的关键能力,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和途径,最终回到知识灌输和技能操作训练的老路。这就是我们的学生对知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错误地认为学校所学的就是终极真理、走上社会后缺乏变通的能力、更缺乏自我提高和革新创新的能力的根本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在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教学改革过程中,对素质教育课程和知识技能课程的设置进行一个科学适当的平衡,在知识技能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过程中还要融入核心技能/关键能力的培养。关于素质教育课程,除了开设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课程之外,还可以开设读写算(含数字应用)、外语应用、信息处理、语言交流(包括口头和书面)等专门课程。关于在知识技能课程中融入素质培养,就需要我们改变真理传播者的角色定位为知识技能的共同探索者,在与学生一同探索中去开发学生各种素质能力,如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等。
(3)实行以工作为基础的教学,为关键能力培养提供保障。实施以工作为基础的教学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首先,教学内容要符合未来工作需要。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教学内容要符合工作的技能和素质要求,二是教学内容的序化要符合工作的流程要求。其次,教学方法要与工作方法尽量达到一致,也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在工作场所学习,二是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实践教学。前者离开了熟悉的学校环境,后者继续在学校环境中进行。
作为新职业主义的倡导者,Gibbons对工作场所产生的知识进行了这样的描述,工作场所产生的知识是在一种应用条件下产生的,这些知识是异质的,不规范且易变的,同时相对于学院知识而言更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反射性;它包括一个更加广泛、暂时和异质的实践者群体,在一个明确特定的地区环境下合作解决一个问题。正因为如此,实施以工作为基础的教学可以培养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可以使学生具备适应不同工作的能力,也就满足了学生未来工作的需要。但需要注意如何将关键能力体现外化为课程开展教学的问题,作为新职业主义最受重视的美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它提出了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整合。具体做法是,把学术内容整合到职业课程中,教师可以将抽象的理论概念置于具体的应用条件下加以阐述和重现,学生可以通过“做中学”而更深刻地理解抽象的理论概念。为了确保教育目标的实现,美国颁布了《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和《学校通往工作的路径之机会法案》,提供了资金和法律保障。2008年以来,我国政府通过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和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推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改革,取得了不菲的成绩,需要我们一如既往的地坚持。
[1]大卫·约翰逊著,李玉静译.知识经济和新职业主义:高等教育大众化对国际和国家的挑战[J].职业技术教育,2006,(24).
[2]李明.“十二五”期间高校产学研结合模式下复合型人才培养问题探析[J].理论导刊,2012,(2).
[3]王存文,韩高军.“E+”双专业一体化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J].中国大学教学,2012,(2).
[4]杨泉良.高职院校跨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初探[J].职教论坛,2004,(33).
[5]吕小艳.人才学视野中的高校复合型人才培养[J].继续教育研究,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