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
——高校学生工作的新探索*
2014-04-17陈晓蕾
陈晓蕾
(闽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教育的普及为更多人创造了上大学的机会,但同时也带来了大学生生源良莠不齐、就业压力大、道德水准滑坡等问题,对高校的学生管理带来挑战。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学校要探索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机制,互相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育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在学生个体的成长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需要来自学校、家庭、社会这三方面的合力支持。然而长期以来,学校始终被视为教育的主动力和主战场,被社会舆论推至风口浪尖,而家庭教育的力量却被忽视。因此,加强高等教育中家校合作模式的新探索成为必然。
一、家校合作的内涵和必要性分析
家校合作(home-school cooperation),国外的相关概念还有parent involvement、parent-teacher cooperation等。从教育社会学角度看,家校合作有两个层面的内涵:一是组织层面上学校和家庭两个组织的合作,二是家长和教育工作者的合作。在某种程度上,两个层面上家校合作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共同指向的是双赢和双方共同成长,因此成为教育的共同体。
作为学校教育改革的一项世界性研究课题,家校合作一直不断被提及,不断被探索实践。目前国外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多集中在家校合作的理论基础研究、学校和家庭关系研究、家校合作类型研究、影响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因素研究、家校合作的方案和策略研究等几个方面。伴随着理论体系的日渐成熟,家校合作的实践也日趋多样化。从诞生于19世纪末的美国PTA体系(家长教师联合会),到后来的MegaSkill项目、SDP(学校发展)项目、TF(美国家庭与学校同在)项目等,都是在从不同层次不同方位对家校合作模式进行探索实践的很好先例,它们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家校合作的全覆盖和学生、家长权益的维护。相较于国外在家校互动方面的实践开展和理论研究,我国对于家校合作与家校互动方面的实践与研究起步比较晚,且多围绕中小学教育阶段展开。20世纪90年代,我国教育研究者马忠虎在研究家庭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问题时曾提出:“家校合作实质是联合了对学生最具有影响力的两个社会机构——家庭和学校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在教育活动中,家庭和学校互相支持,共同努力,使学校能在教育学生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家庭方面的支持,使家长能在养育子女方面得到更多的来自学校的指导。”信息化网络化时代的来临,对学生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形成了冲击,对高校学生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挑战,而家庭因素作为影响学生成长的重要方面,更成为解决高校学生工作问题不容忽视的环节。当前大学生中许多问题的发现和解决需要高校借助于家庭教育的力量,形成合力,实现共赢。
二、我国家校合作的现状检视
(一) 制度层面
在我国,家校合作的推广与支持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和系统的评价体系。此前教育主管部门尽管也针对家校合作颁布了一些方针、政策,但其仅停留在规章层面,并未上升到法律高度,同时这些规章又都是宏观的、倡导性的,缺乏具体而明确的对权利和义务方面的规定,在强制性和可操作性方面略显不足。学校、家庭在合作出现问题时,处理无章可循,无法可依,既增加了家校合作开展的难度,又降低了双方合作的积极性。对于高校而言,大多数学校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家校合作部门和有效的评价机制,家校合作缺乏系统的规划与管理,不仅人力、技术、资金等各项资源未能得到保障,其中的薄弱环节也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家校合作往往流于形式,缺乏长期性和持久性。对于家庭而言,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方面的权益缺乏应有的立法保障,使其在监督、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活动中无法可依。久而久之,家长对学校教育的参与意识和自身的责任意识逐步淡化,家校合作中因家长与学校责任机制不明确所致的家校双方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也就不可避免。
(二) 学校层面
家校合作中,家长和学校都担任不同的角色。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必须建立在平等基础上,单向度的“沟通”只能挫伤家庭或学校的积极性。目前“家校合作”的现实是,学校往往以教育权威的姿态出现,把自身的“主导作用”转换为“领导地位”。他们认为,家长作为“局外人”,其素质较低,参与学校教育不仅会给学校带来麻烦和干扰,甚至会干预学校日常运作和决策。同时,由于高校教学管理事务繁忙,时间资源有限,管理者缺乏开展集体家校联合活动的积极性,他们对家校合作的关注不够。即使有高校开展家校合作,也往往具有即时性、滞后性特点,即为解决学生某个具体问题开展合作,而很少有学校将其纳入学校制度和学年工作计划中。长期缺乏固定的组织和工作模式,导致家校合作开展活动形式单一、流于形式,合作效果并不理想。
(三) 家长层面
教育家马卡连柯曾说:“学校教育应当领导家庭教育,但绝不能少了家庭教育这一重要的环节,这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家庭教育作为个体生命中接受最早、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教育,它和学校教育在学生成长中都担任了重要的角色。伴随着现代化生产方式的出现,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教育的目的也逐步同社会接轨,家庭教育的一些任务便移交给社会。于是,家长对子女的教育不自觉地完全依赖于社会,依赖于学校,逐渐放弃了自己的教育权利。一方面,崇尚权威的价值取向使不少家长认为只有教师才是教育孩子的权威代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是对教师权威的僭越。我国家校合作尚处于初级阶段,家长与教师在教育观念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分歧,家长与高校教师之间存在相互推卸教育责任和合作共育意识不强的现象。另一方面,部分家长对自身的定位不清,对家校合作的重要性认识亟待提高,没有认识到参与“家校合作”是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为一旦孩子进入大学,孩子培养的责任就完全落在学校身上。持这种思想的家长一般不会热心参与对其子女的教育。相反还会认为孩子远离了家进入大学,教育责任就全部归于学校。甚至还有些家长以文化素质不高或工作忙碌为由拒绝配合参与学校教育活动,更是推卸责任的一种表现。随着这种心理意识的形成和强化,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功能愈加分明,各司其职且互不往来沟通。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学校和家长都站在各自立场、不能换位思考,以及对家校合作重要性认识存在差异等原因,导致学校和家长之间沟通不畅,双方不能互相理解,直接影响到合作的成效,甚至形成恶性循环。
三、推进高校家校合作成效的新探索
(一) 加强家校合作的制度化保障
从国外家校合作的成功经验来看,健全的政策法规是家校合作正常运行的保障。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教育法案中均提及家校合作。尤其在《目标2000教育法》中,“父母参与”被列为第八项教育目标,其中有2个目标与家长和家校合作有关。英国、法国政府也纷纷通过立法,提高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权利和意识。因此,推动家校合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学校和家长参与教育的权利,使家长有权利对学校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利参加学校各项教学管理活动,同时可充分利用宝贵的家长资源为学校教育提供更广阔平台,使家庭及学校、家长及教师真正成为教育的平等合作伙伴。其次,应该加强对家校合作问题的宣传和推广。教育是一个广泛复杂的系统工程,加强家校合作,既是高校的教育职责所在,也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求。学校和社会应进一步加强对家校合作方式方法的研究和成功经验的推广,为全面、深入普及家校合作提供方法论指导和舆论氛围。最后,各高校党组织和管理层须进一步提高家校合作的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保证资金支持,畅通合作渠道,更好地体现家长的意愿,充分调动教师和家长家校合作的积极性,为家校之间真正的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二) 高校和家长需要在思想上建立合作共育认识,增进沟通
反思我国开展的家校合作实践可以发现,学校更多地把家长作为一种教育对象而非合作伙伴,重于对家长的指导,却疏于让家长更多地参与到学校管理和决策中。因此家校合作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学校的需要而开展的,还存在着活动方式单一,缺少双向交流,缺乏有效的组织和制度保障等诸多问题。针对上述原因分析,要切实提高家校合作的实效,就应该有针对性地从学校和家长两方面入手,将二者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
1 高校(教师)的角色定位 其一,家校合作的积极倡导者和指导者。《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紧密配合,学校要主动与家长及社会各方面密切合作,使三方面教育互为补充,形成合力”。在家校合作中,高校应起主导作用,因为高校是正规化、制度化的专门育人机构,有行政管理体系和组织保证,拥有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的专业人员。这一特殊性决定了高校必须积极倡导并参与到家校合作中来,应主动开展工作,对家长进行引导教育,提高家长的整体素质,调动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家庭成为其教育过程中的合作伙伴。同时,高校教师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专职教育者,在文化知识教学上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而且他们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特征,了解最新的教学方法,明确教育动态。而家长都各有自己的社会角色和职业,在教育孩子的时间和精力方面都是有限的。因此,在与家长交往过程中,教师必须主动地充分地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使家长有目的有意识地配合教师教育学生。
其二,家校合作的平等对话者。教师和学生家长在教育目标上的一致性,决定着两者之间的关系式平等合作而非领导与被领导者的关系。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家长与教师往往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教师成为合作教育中的主导者和组织者,而家长只是处于被动接受者的地位。众所周知,平等是合作的基础,如若合作的一方总是领导支配另一方,这种合作在本质上是一种伪合作。因此,高校与大学生家庭的教育合作要建立平等互信、积极主动的伙伴关系,使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的合作交流、相互配合。
其三,学生与家长的沟通桥梁。由于年龄增长和异地求学等原因,大学生容易与家庭产生疏离感。与此同时,学生与教师尤其是与自己辅导员接触的时间甚至比同家庭接触的时间还多,教师对学生在校的表现和情绪状态也更加了解。因此,教师在家校合作的过程中应该扮演沟通学生与家长的中介者,及时将学生的专业学习、言行品德、心理状况和人际交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书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学生家长,使学生家长获知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以便家长根据孩子的性格特征,与学校共同商定教育的方式策略。这样才能有效地解决学生成长中的问题,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2 家庭(家长)的角色定位 其一,家校合作的积极参与者。家长应当意识到,教育绝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家长还应扮演好重要角色。大学生尽管已经是成年人,但是很多事情还不能完全独立。大学作为学生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也是其各种心理问题、行为问题的多发期。家长应增强对家校合作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在家校合作中寻求帮助孩子成长的良方,而非一味放手或是推诿,同时要改变以往“有事就联系,没事不联系”的被动地位,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校的人才培养各个环节。作为家校合作的主体,家长不仅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和责任的推卸者,还要积极参与到家校活动中来,多了解政策的方向和教育的动态,在合作中加入自己的积极思考,努力为大学生教育和学校建设发展出谋划策。
其二,高校学生工作的支持者和辅助者。由于特殊的血缘关系和长期共同生活的经历,家长成为最了解和熟知学生的群体,也成为高校学生工作中所不可或缺的信息来源。大学生在入学前以及假期在家的表现,都可以成为解决学生问题的重要参考。因此,当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异常行为和心理时,要主动同学校联系,结合学生的在校表现,同学校共同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对策,以便学校尽早采取措施,使问题对学生的影响达到最小化。通过家校合作,家长和教师的沟通交流能够相互间弥补各自在学生相关信息上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双方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学生不断进步,促进其全面发展。
(三) 家校合作内容和形式应与时俱进、务实革新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家长会、书信等传统的家校合作形式已远远不能适应时代的需求。高校的生源来自全国各地,空间和时间的差距、沟通渠道狭窄和低效成为制约家校合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有效开展家校合作,高校还需要在继承传统家校合作方式(如家访)的基础上,在内容和形式上适当注入新元素,创建新型沟通平台,使家庭与学校能够更平和、有效地进入沟通领域,达到双方期待的结果。
1 家校合作的信息平台建设 首先,高校要构建学生信息数据库,收集关于学生的详细家庭地址、父母和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QQ等信息,核实后输入信息库,并定期对数据库进行更新维护。其次,家庭和学校要共同建立家校通短信平台、网络交流平台等沟通平台,把移动电话、手机短信、互联网三者结合起来,构架起一个家长与学校之间无时空限制的沟通平台。同时,高校学生工作者、辅导员等可以面向全体学生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家校大访谈,主动通过电话、短信、QQ等方式同学生家长相互交流,将学生在校和在家的表现、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心理状况等互通信息,相互给予提醒和指导,并详细记录在信息库中以便追踪。高校学生工作者应把握访谈重点,树立“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必访、心理问题的学生家庭必访、学业困难的学生家庭必访”的理念,并逐步将大访谈推向常态化、普及化。最后,高校可以开通家校合作热线,回答家长提出的有关学校课程、特殊事件、学生在校表现等方面的问题,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求、建议、希望,主动告知家长有关学校、系(院)、学生的情况。
我国近年来开始重视家长教育,全国许多高校纷纷举办“网络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相应的教育知识和学校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大学生在大学四年中的心理发展历程,加强与子女之间的交流,帮助家长认识子女在不同阶段容易发生的危机和预防措施,明确家长、孩子在家庭和社会中的角色,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能力。家长和学校还可以针对不同年级学生定制不同的教育计划,以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为讨论主题,邀请专家作出解答或针对共性问题开设网络视频讲座。这些措施也为家长间的交流提供平台,使他们能获得其他家长情感上、技术上的支持。
2 编写家校合作指导手册 对于家长所关心的、学生在校期间的相关规章制度、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常见问题,高校可以做出详细解答,并集合编写成家校合作指导手册,在新生入学前发送寄送给来校家长。手册可包括以下一些内容:新生入学注意事项,学校、院系情况及师资情况介绍,学校软硬件设施配备,学校定期开展的品牌活动介绍,学生在大学阶段常见问题的咨询解答,学校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和咨询办法,邀请家长参与的各项活动,以及有关家庭教育方面的内容和对家长教育孩子进行简单的技术指导,等等。当然,家庭与学校之间的合作沟通方式还可以是多渠道、全方位的,不能仅仅满足于一种或某几种形式。高校可以根据学生家庭的特点和学校的情况制定和开展相应可行的家校合作,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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