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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真伪问题之由来与重辨

2014-04-17胡治洪

关键词:尚书古文

胡治洪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2)

《尚书》是儒家基本经典之一,主要记载了唐虞以迄春秋时代圣王贤臣以仁德为核心的政治理念、政治言教及其政治实践[1],并广涉天文历法、舆地形势、疆域划分、物产贡赋、宗教礼仪、人伦规范、家国制度、律令典刑、职官序列、礼器用物、王朝谱系、历史事件等多方面内容,对中华民族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社会观、历史观、自然观、宗教观以及认同意识之形成、巩固与传续产生了巨大作用,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命脉和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从西汉至今的两千多年间,《尚书》的真伪却一直是个问题;特别是经清初考据家乃至民国早期“古史辨派”的“辨伪”和“疑古”,《尚书》(特指梅赜所献孔传本,又特指其中的古文25篇)为“伪书”的观点竟俨然成为定谳,也成为学界的主流意见,这对中国历史、文化、学术、思想乃至现实社会政治影响至巨,故极有必要对这一问题重新予以辨析。

一、从先秦典籍引述可证《尚书》古已有之

作为六经之一的《尚书》在先秦时期径称“书”,故《庄子·天下》基于先秦诸子的共识而归结道:“《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2]《庄子·天运》又假托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3]都只称“书”而不称“尚书”[4]。将先秦之“书”称为“尚书”,大概始于西汉早期,或以为即由伏生定其名,孔安国《尚书序》曰:“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孔颖达疏曰:“既言‘以其上古之书’,今先云‘以其’,则伏生意之所加,则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5]司马迁《史记》已屡称《尚书》之名,且云“言《尚书》自济南伏生”[6],可为上说提供最为切近的文献根据。至于为何将“书”改称为“尚书”,除孔安国所谓“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外,另有王充曰“《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7],刘熙曰“《尚书》,尚,上也,以尧为上而书始其时事也”[8],马融曰“上古有虞氏之书,故曰《尚书》”,郑玄曰“尚者上也,尊而重之,若天书然,故曰《尚书》”,王肃曰“上所言,史所书,故曰《尚书》”[9],乃至孔颖达曰“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10]。综合诸家解释,不外是说,《尚书》是远古流传下来的、由唐虞夏商周历代史官所记述的关于二帝三王(或三代)伦理政治实践的非常重要的经典,亦即孔颖达《尚书正义序》所谓“人君辞诰之典,右史记言之策”[11],当然,这些解释都有推想的成分。

据记载,《尚书》原有三千多篇,由孔子删定为百篇。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12]《汉书·艺文志》也说:“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郑玄《书论》依《尚书纬》云:“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13]《史记·伯夷列传》司马贞《索隐》的说法大致同于郑玄,其曰:“又《书纬》称孔子求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三百三十篇,乃删以一百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这些说法多少含有传说性,但也与《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的记载基本相符。孔颖达《尚书正义》中保存了百篇题目,其为《虞书》之《尧典》、《舜典》、《汩作》、《九共》九篇、《藳饫》、《大禹谟》、《皋陶谟》、《益稷》;《夏书》之《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帝告》、《釐沃》、《汤征》、《汝鸠》、《汝方》;《商书》之《汤誓》、《夏社》、《疑至》、《臣扈》、《典宝》、《仲虺之诰》、《汤诰》、《明居》、《伊训》、《肆命》、《徂后》、《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上》、《盘庚中》、《盘庚下》、《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高宗肜日》、《高宗之训》、《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分器》、《旅獒》、《旅巢命》、《金縢》、《大诰》、《微子之命》、《归禾》、《嘉禾》、《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蔡仲之命》、《成王政》、《将蒲姑》、《多方》、《立政》、《周官》、《贿肃慎之命》、《亳姑》、《君陈》、《顾命》、《康王之诰》、《毕命》、《君牙》、《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14],这或许就是孔子所删定的百篇之目。

无论先儒的说法有多少推想成分或传说因素,先秦时期实有《尚书》却是毫无疑问的,这是西汉以降所有《尚书》学者的共识,这种共识的根据就在于先秦诸多典籍曾频繁引述《尚书》。笔者曾从《论语》、《左传》、《礼记》、《孟子》、《墨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中勾稽引《书》文句凡80余条,涉及《虞书》之《尧典》、《舜典》、《大禹谟》、《益稷》,《夏书》之《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咸有一德》、《盘庚上》、《盘庚中》、《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康诰》、《洛诰》、《无逸》、《君奭》、《蔡仲之命》、《君陈》、《君牙》、《吕刑》、《秦誓》诸篇,文繁不录。对于先秦典籍引《书》情况作出相当周详研究的有今人陈梦家和刘起釪。陈梦家《尚书通论》第一章《先秦引书篇》列举《论语》、《孟子》、《左传》、《国语》、《墨子》、《礼记》、《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9种典籍所引《尚书》凡 168条[15]。刘起釪《尚书学史》第二章《〈尚书〉在先秦时的流传情况》不仅以文字表述先秦典籍对《尚书》的征引,而且制作“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汉今文十五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三种引用古文逸十六篇中四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九种引用《书序》百篇中七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十六种中引用逸《书》逸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引用《尚书》篇数次数总表”、“《尚书》存佚各篇先秦引用情况总表”,条列《诗》、《论语》、《国语》、《左传》、《墨子》、《孟子》、《荀子》、《管子》、《庄子》、《韩非子》、《战国策》、《周礼》、《礼记》、《大戴礼记》、《孝经》、《公羊传》、《榖梁传》、《尸子》、《吕氏春秋》、《逸周书》等20种典籍所引《尚书》传世以及后佚之诸多篇章的文句凡335条[16]。如果说上述证据都只局限于文献的范围,那么《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所收两篇《缁衣》以及前者所收《成之闻之》,则以先秦实物形式提供了当时典籍征引《尚书》之最为坚实的证据[17]。郭店简《缁衣》征引《尚书》凡9条,依次为“《尹诰》云‘惟伊尹及汤咸有一德’”,“《君牙》云‘日傛雨,小民惟曰 ;晋冬耆沧,小民亦惟曰 ’”,“《吕刑》云‘一人有庆,万民赖之’”,“《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吕刑》云‘非用 ,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康诰》云‘敬明乃罚’”,“《吕刑》云‘播刑之迪’”,“《君奭》云‘昔在上帝,割绅观文王德,其集大命于厥身’”,“《君陈》云‘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18]。上博简《缁衣》征引《尚书》的条数、篇目及次序都与郭店简相同,唯文字略有差异,故不赘述[19]。郭店简《成之闻之》篇征引《尚书》3条:“《君奭》曰‘唯冒丕单称德’”,“《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康诰》曰‘不还大 ,文王作罚,刑兹亡 ’”[20]。凡此均更加确凿无疑地表明《尚书》存在于先秦时期。

二、《尚书》真伪问题的由来

《尚书》之所以产生真伪问题,起因于嬴秦禁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秦始皇“制曰‘可’”[21]!可以想见,在专制暴政的权力几乎覆盖整个疆域的秦帝国,这项政策必然导致《尚书》在公开场合迅速绝迹,其大部分当被焚毁,虽然肯定会有一些藏匿,但这些藏匿文本也会因人世的无常以及自然的消磨而亡佚大半。不过,从李斯所谓“非博士官所职”云云推断,当时民间私学之诗、书、百家语虽然被禁,但朝廷职官还是合法地保存着包括《尚书》在内的所有典籍的[22]。更具毁灭性的灾难来自“楚人一炬”,史载:秦子婴元年(前206),“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23],在这场浩劫中,本来作为“内部保存本”、当然也应该是完整的定本、尚有重新行世之希望的官藏《尚书》,也就“可怜焦土”了!

咸阳大火之后,先是楚汉相争,及至汉朝初建,又有藩乱边患,兵连祸结,救死不暇,直至惠帝四年(前 191),始顾及文化政策,下《除挟书律》[24],此时距嬴秦禁书已22年,典籍之损耗可知,但民间藏匿或据经师记诵而笔录的《尚书》毕竟又陆续出现。最先重新传授《尚书》的是济南伏生,据《史记》载:“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按,即晁错)往受之”[25]。但孔安国《尚书序》的说法有所不同,其曰:“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余篇。”《史记》与孔《序》的共同点在于都肯定伏生最先重新传授《尚书》,但前者以为伏生有壁藏残存之书,后者则认定伏生根本无书而仅凭口授。以孔安国相对于司马迁的年辈及其《尚书》研究的功底而言,当信孔《序》之说较之《史记》更为确切[26]。晁错用当时文字将伏生口授的《尚书》记录下来,这就是后世所谓“今文《尚书》”。据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年九十馀,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使其女传言教(晁)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也”[27],可以想见,晁错本的质量不高,故后来也就未见流传,而伏生之学乃是通过传授给张生和欧阳生以渐至盛大[28]。

今文《尚书》形成之后民间发现的另一种重要的《尚书》文本,是孔子旧宅藏本。孔安国《尚书序》说:“至鲁恭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汉书·艺文志》亦载:“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29]鲁恭王将这些古籍都交给孔子后裔孔安国,安国参照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对古文《尚书》进行解读,用汉隶写定古文,即所谓“隶古定”[30],一共整理出58篇,其中与今文《尚书》相同者凡28篇,其为:《虞书》之《尧典》、《皋陶谟》,《夏书》之《禹贡》、《甘誓》,《商书》之《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又有5篇在今文《尚书》中被归并于其他篇章,其为:《舜典》被归并于《尧典》,《益稷》被归并于《皋陶谟》,《盘庚》3篇被归并为一篇,《康王之诰》被归并于《顾命》,这样,实际上,古文《尚书》有33篇与今文《尚书》相同;另为古文《尚书》独有的篇章凡二十有五,其为:《虞书》之《大禹谟》,《夏书》之《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31]。还有一些实在无法辨识的简文,大概就是孔子删定百篇之书的其余42篇了。孔安国将“隶古定”的58篇和无法辨识的文简全部呈交朝廷收藏,朝廷诏令安国为58篇作传,但到传成之时,恰逢巫蛊之祸,孔《传》也就压下来了[32]。

当时重出于民间的《尚书》文本,主要还有河间献王征藏本和张霸“百两篇”。《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由于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引起武帝猜忌,史载:“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河间献王“知其意”,由此自污避祸,“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33],其所征藏的“古文先秦旧书”再也未闻下落,想必不久便烟消云散了。至于张霸“百两篇”,当时就辨明为伪书,《汉书·儒林传》载:“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另外还可一提的是民间所出单篇《泰誓》,刘向《别录》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书于壁内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34],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亦曰:“《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35]这篇《泰誓》被归入伏生28篇之中[36],成为与古文《泰誓》并存的今文《泰誓》,一度颇有影响,刘向、刘歆、马融、郑玄、王肃等汉魏大儒都曾对之下过功夫,但后来发现先秦典籍所引《泰誓》文句,单篇《泰誓》中往往不见,由此认定其“非本经”而贬之[37]。因此,自嬴秦禁书至汉惠解禁之后重现于世间且为当时和后世所肯认的《尚书》文本,就只有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如果说孔子删定的《尚书》原有100篇,那么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就都是残缺本,不过,这两种文本的真实性却是无可置疑的。

不幸的是,这两种历劫重出的《尚书》文本,此后的命运都不很好。比较而言,今文《尚书》的遭际一度幸运得多。据《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所传今文《尚书》衍生出欧阳和大、小夏侯三个系统,这三个系统都是“徒众尤盛,知名者也”。大、小夏侯《尚书》于宣帝甘露三年(前51)立为博士,史有明书[38]。欧阳《尚书》则“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39],其时或即武帝建元五年 (前136)[40]。尽管欧阳《尚书》立为博士的时间尚属推论,但无论如何,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尚书》于西汉时期全都立为博士是没有问题的,故《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前书(按,指《汉书》)云: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兒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东汉中兴之后,继立五经博士,《尚书》仍立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41]。汉末丧乱,三国纷争,天下未定,不遑遵古[42]。及至中原安辑,曹魏继统,明帝太和四年(230)即下诏提倡经学,崇尚典谟[43]。齐王芳及高贵乡公髦都讲习《尚书》,君臣之间诏奏论说,所引无非今文[44]。西晋踵武曹魏,今文显为官学,观其时朝廷文书可知[45]。然未几八王乱起,复继以永嘉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46],传续四五百年的今文《尚书》也就从此绝迹,后人只能从古文《尚书》相同于今文《尚书》的33篇窥其大概了。

如果说今文《尚书》虽然最终未免于亡佚的命运,但毕竟曾经拥有显赫的地位,那么古文《尚书》则几乎从未真正获得过这种声华。孔安国将“隶古定”的《尚书》58篇“悉上送官”之后,由于有经无传,不能立于学官[47],只能“藏之书府”而已。待他“研精覃思,博考经籍,採摭群言,以立训传”,从而具备了将古文《尚书》立于学官的条件时,却又恰逢巫蛊之祸,“经籍道息”,以致孔传古文《尚书》“用不复以闻”,此后便主要在民间传授[48]。“藏之书府”的古文《尚书》曾被作为校勘本使用,汉成帝时,刘向奉诏领校中祕书,曾经“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49],刘向用来校勘欧阳和大小夏侯《尚书》的“中古文”,当即孔安国所上古文《尚书》;而其时用来判定张霸“百两篇”之真伪的“中书”,亦当为孔氏书。至哀帝朝,刘歆承父业续校中祕书,因特别爱好古文《春秋左氏传》,遂欲凭借宗室身份以及权臣王莽的势力立之于学官,连带也褒举了《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等古文经典。刘歆的企图激起今文五经博士以及崇尚今文的大臣们的强烈抵拒[50],刘歆遂致书严厉批评他们“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专已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云云,于是“诸儒皆怨恨”,大司空师丹怒而参奏刘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所谓“非毁先帝所立”,即指欲立古文博士以否定武帝以降的今文博士制度,而所谓“改乱旧章”,则当指欲立有经无传的古文《尚书》从而破坏有经有传方能立于学官的成规。虽然刘歆因“贵幸”不仅没有被治罪,而且他所喜好的《春秋左氏传》以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确于平帝年间赖王莽之力而增设博士,但因王莽之奸伪篡逆为天下后世所不齿,刘歆亦因依附王莽而每为人所不直,故古文《尚书》此次立于学官非但没有增加荣耀,反而成为遭受后世怀疑或攻讦的口实[51]。

东汉恢复前朝学官制度,立今文十四博士,《尚书》仍然是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不过章帝时“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榖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52],这是对西汉今古文之争所作的折衷,虽然古文诸经仍不一定拥有官禄,或即使拥有官禄也一定视今文诸经等而下之,但毕竟使古文诸经取得了朝廷承认的学术地位。在这种情势下,古文《尚书》便在社会上传衍开来,文本也就不一而足。史载,孔安国以其书“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53];又载孔氏后人“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递至章帝年间的孔僖,其子季彦犹“守其家业,门徒数百人”[54],这两条学脉所传承的文本当即孔安国因武帝末年巫蛊之祸而未能献上的孔传古文《尚书》。另一种重要文本是杜林于新莽之末流寓西州时所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杜林以此文本传授卫宏、徐巡,嘱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因此“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遂行”[55],嗣后,“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56]。马融、郑玄的传注至唐代尚存,陆德明以之比较孔传本,指出“马、郑所注并伏生所诵,非古文也”[57],魏征等也说马、郑注本“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58],由此可以推知杜林本至少在篇数方面同于今文而异于古文。不过孔颖达也在比较之后指出,郑注本在词语方面往往同于古文而异于今文,“夏侯等书‘宅嵎夷’为‘宅嵎铁’,‘昧谷’曰‘柳谷’,‘心腹肾肠’曰‘忧肾阳’,‘劓刵劅剠’云‘膑宫劓割头庶剠’,是郑注不同也”[59],这又表明杜林本也是今古文的折衷,是一种既与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本以及孔传本都有关联、但又不全同于这两个系统的独特文本。而由杜林本衍生的“马氏《尚书》”、“《尚书》郑氏”等文本[60],也当与祖本有所变异,否则不会出现卷数的差别,也不会导致后来王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的取向分歧[61]。考虑到东汉时期经典淆乱的程度[62],当时号称“古文《尚书》”的文本很有可能还不止于上述几种。所有这些文本肯定都是孔传古文《尚书》的直接或间接变种,但因其时孔传本并未受到特别推重,故不免被诸多文本所遮蔽,如杜林本就比孔传本更加行时,因此,时人甚至一些重要学者见不到孔传本,也就可以理解了[63]。

古文《尚书》多本歧出的局面至西晋末造基本结束,其时“帝京寡弱,狡寇凭陵,遂令神器劫迁,宗社颠覆,数十万众并垂饵于豺狼,三十六王咸陨身于锋刃,祸难之极,振古未闻”[64],“粉忠贞于戎手,聚搢绅于京观。先王井赋,乃眷维桑。旧都宫室,咸成茂草”![65]于是“渠阁文籍,靡有孑遗”[66],“众家之书并灭亡”[67]。毫无疑问,中华文化在当时又经历了一次严重劫难,不过众书并亡、靡有孑遗的说法却是有所夸张,当时逃脱中原战乱的官绅士民总会带出一些典籍,而远离兵燹的东南地区当然更多地保存了图书,所以东晋荀崧才说“江扬二州,先渐声教,学士遗文,于今为盛”[68]。正因此,晋室南渡甫安,豫章内史梅赜便奏上孔传古文《尚书》[69],这个文本也于元帝年间立为博士[70];而马融、郑玄、王肃所注《尚书》亦稍稍出焉[71]。嗣后人世沧桑,历劫重出的汉魏《尚书》文本绝大多数又亡佚了[72],唯有孔传古文《尚书》保存至今,使后人有幸赖以一窥圣哲的懿范和先民的史迹。然而,这部弥足珍贵的伟大经典却又遭到苛刻的怀疑,甚至被钉上了“伪”字标签!

三、南宋以降疑《书》思潮大略

从东晋梅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迄于北宋末年,800多年间并无人对这部经典提出疑问,特别是唐初孔颖达奉敕依据梅赜之书撰《尚书正义》之后,其书更是成为官方定本颁行天下,为士庶所尊信[73]。最先对孔传古文《尚书》表示怀疑者,大概是两宋之际的吴棫(字才老),《宋史·艺文志》“《书》类”载“吴棫《裨传》十三卷”,《四库全书总目》称此书对古文《尚书》“始稍稍掊击”[74],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也说:“疑古文自吴才老始。”[75]接下来对古文《尚书》提出疑问的大家是朱熹,他认为:“孔《书》至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孔壁《尚书》,汉武帝时方出,又不行于世,至东晋时方显,故扬雄、赵岐、杜预诸儒悉不曾见”,这是对孔传古文《尚书》的来历表示怀疑;他又认为:“孔壁所出《尚书》,如《禹谟》、《五子之歌》、《胤征》、《泰誓》、《武成》、《冏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牙》等篇皆平易,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记不得?此不可晓”,这是对古文《尚书》的风格表示怀疑;他还疑及《书》小序以及孔序和孔传,说:“某看得《书》小序不是孔子自作,只是周秦间低手人作”,“《书》序恐不是孔安国做,汉文粗枝大叶,今《书》序细腻,只似六朝时文字”,“《尚书》决非孔安国所注,盖文字困善,不是西汉人文章”;由此他得出结论:“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尚书》孔安国传,此恐是魏晋间人所作,托安国为名”,甚至说:“孔安国《尚书》序,只是唐人文字”![76]实际上,朱子不仅致疑于古文《尚书》,而且并今文诸篇,如《尧典》、《舜典》、《盘庚》、《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吕刑》等亦表不信[77],他也察觉如此疑经大为不妥,故又教诫弟子:“《书》中可疑诸篇,若一齐不信,恐倒了六经”![78]在分释《尚书》诸篇时,他对绝大多数古文篇章都作了正面阐论,未再哓哓于疑信问题。不过,以朱子在元明以降的巨大影响,他的疑《书》言论还是开启了后世《尚书》辨伪的思想闸门和方法路径[79]。

宋末以迄明代,改窜攻诋《尚书》之甚者有王柏《书疑》、吴澄《书纂言》及梅鷟《尚书考异》和《尚书谱》。王柏为朱子三传后学,其著“排斥汉儒不已,并集矢于经文”,“并全经而移易补缀”[80];吴澄“本朱子之说,相继抉摘”,直斥古文为“晋世晚出之书”,一概排除于其著之外[81];梅鷟“因宋吴棫、朱子及元吴澄之说”,乃“谓孔安国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并“谓二十五篇为皇甫谧所作”,甚至“谓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国所为”,其著以后世地名见于孔传指证古文《尚书》晚出,一定程度上为清人阎若璩以考据方法证伪古文《尚书》指点了法门[82]。阎氏《尚书·古文疏证》集前代疑《书》成果之大成而凌厉其上[83],列举 128 条[84],从篇数、篇名、篇次、来历、天象、历法、舆地、祀事、名讳、礼仪、制度、刑法、史实、比勘、训诂、体例等多方面,全面攻讦古文《尚书》的所谓“矛盾”,认为“此篇已亡而复出相距三百年,中间儒者如班固、郑康成皆未之见,而直至梅赜始得而献之,可疑之甚”[85],基于这一前提以及“旁搜曲引,吹毛索瘢”式的举证,从而谳定古文《尚书》是“不古不今、非伏非孔”的“晚出于魏晋间之书”[86]。阎氏的结论其实并未迥超先前疑《书》者,如朱子在500多年前就曾作出大致相同的推测;但由于阎氏的考证功夫更加充分和细密,因而大受时流赞赏。黄宗羲为阎著作序曰:“余读之终卷,见其取材富,折衷当。……中间辨析三代以上之时日、礼仪、地理、刑法、官制、名讳、祀事、句读、字义,因《尚书》以证他经史者,皆足以祛后儒之蔽,如此方可谓之穷经!……仁人之言,有功于后世大矣!”[87]可谓推崇备至。此后,程廷祚《晚书订疑》、惠栋《古文尚书考》、江声《尚书集注音疏》、王鸣盛《尚书后案》、戴震《尚书义考》、崔述《古文尚书辨伪》、孙星衍《尚书古今文注疏》、丁晏《尚书余论》、皮锡瑞《经学通论》等,纷纷风从阎说,推波助澜。而以纪昀为首的馆臣更是将阎说贯彻于官修《四库全书总目》之中,一方面高度评价阎著“引经据古,一一陈其矛盾之故,古文之伪乃大明。……反复厘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证之学则固未之或先矣”[88],另一方面对不合阎氏之说而尊信古文《尚书》者,如前代的陈第、朱朝瑛、杨文彩以及当朝的毛奇龄、孙承泽、陆陇其、徐世沐、顾昺、杨方达、顾栋高、郭兆奎、江昱等一概予以驳诘批评甚至嘲讽抨击[89],由此将阎氏疑《书》之论实际上抬高到官学地位,俨然作为评判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导或助长了清代疑《书》乃至疑古的学风世风。

在这种风气下,晚清又凸起一位疑古狂人康有为。康氏汲汲于经世,必欲借孔子以自重,而古文经典所见之孔子洵为“述而不作”的文献学家或历史学家,不符康氏用意;唯今文经典(特别是《春秋公羊传》)中的孔子乃是以“微言大义”为万世立法的政治家或改革家,这才投合康氏的心志,于是,康氏极力标举今文经学而强烈否定古文经学。既要否定古文经学,当然莫如直斥历史上最早公开争立古文经学并首先向今文博士发起挑战的刘歆,康氏袭取廖平《辟刘篇》成果,撰成《新学伪经考》,对刘歆进行了全面诋毁[90](但从另一方面看,却又简直是对刘歆作了无限抬高)。按康氏的说法,刘歆“挟校书之权,藉王莽之力”,“遍伪诸经,旁及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莫不伪窜;作为《尔雅》、八体六技之书以及钟鼎,以辅其古文之体”,据说,刘歆伪造的古文经典包括费氏《易》、古文《书》、《毛诗》、《周官》、《逸礼》、左氏《春秋传》、《尔雅》、《论语》、《孝经》乃至《乐经》,并且“歆既伪撰,又自注之”[91],如此则煌煌十三经,连经带传竟然大半出于刘歆一人之手!犹有甚者,康氏说刘歆为了蒙蔽天下后世,还篡改《史记》,编造《汉书》,炮制古文经典传授源流及其师承授受者姓名,假造前代鼎彝“或埋藏郊野而使人掘出,或深瘗山谷而欺绐后世”,借其铭文以证古文其来有自[92],诸如此类,实在将公羊家“非常异义可怪之论”发挥得登峰造极!对于当时及后世信从古文的学者,康氏一概指为受到刘歆收买或迷惑[93],却不知刘歆何以具有如此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力?对于后世尊奉古文经典的状况,康氏也都以愚昧视之,斥之曰:“自魏晋至唐,言术艺之士皆征于歆,蜪淫既久,开口即是,孰能推见至隐,窥其瑕衅乎?此所以范围二千年,莫有发难者也”[94];鄙之为“千载邈邈,群盲同暗室,众口争昼日,实无见者,岂不哀哉”[95],不啻说自西京以降两千年来中国的学术、思想、文化完全笼罩于刘歆学说之中,实在匪夷所思!

专就古文《尚书》来说,康氏据其“《汉书》为歆所作”的奇谈,悍然否认《汉书·艺文志》、《景十三王传》、《楚元王传》的记载,将鲁共王坏孔子旧宅得古书之说指为刘歆的杜撰,而一口咬定古文《尚书》是刘歆依托先秦以及秦汉典籍中所引古书文句而伪造[96]。至于古文《尚书》的流传过程,康氏同样悍然否认《汉书·儒林传》的记述,而将孔安国以下的传授谱系也指为刘歆的虚构,并认为刘歆以后其书为杜林、马融、郑玄所继承,至魏晋之世遂与王肃伪造的另一种古文《尚书》并行,迨及永嘉之乱,刘歆之书堙没,而东晋元帝时梅赜奏上的则是王肃之书了[97]。相比先前的疑《书》者,康氏的“新意”在于提出了“伪中之伪”说,即刘歆首先作伪,王肃再次作伪。关于王肃作伪的说法,朱彝尊、阎若璩、惠栋、江声、王鸣盛、刘台拱、丁晏等早已言及,并非康氏的发明;而可推为康氏力倡的刘歆作伪说[98],由于建立在否定《汉书》的基础上,故根本没有可信度而不值得认真对待[99]。其实,整部《新学伪经考》充斥着悖谬和荒诞言论,但这部既妄且悍的著作却被当时引领世风的代表人物梁启超誉为“思想界之一大飓风”,在这种示范和怂恿下,更加猖狂的言论势必出现,如胡适将《尚书》指为“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书”[100],进而断定“在东周以前的历史,是没有一字可以信的”[101],倡言“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102],疾呼“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103];以及受到胡适影响的顾颉刚将古文《尚书》视为伪书的标本,将由《尚书》衍发的帝系、王制、道统、经学视为伪史的中心,并基于这些观点提出极具破坏力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104],就真可谓是“悬崖转石,非达于地不止”了!此后,学界大都信从阎、顾之说,将“伪古文尚书”这一讼词视为铁定之论,作为《尚书》研究的出发点,据此揉捏史料,曲意解说,纠缠绞绕,臆见纷纭,不仅未能澄清《尚书》学史的问题,反而在这一领域制造了更多迷误![105]

四、《尚书》真伪辨正

夷考南宋以来疑《书》者们的思维逻辑,基本上具有相同的三个步骤,其一是认为古文《尚书》的风格“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屈曲聱牙”,“平缓卑弱,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106],并且认为其传承脉络茫昧无稽,由此构成怀疑的前提;其二是从《尚书》内外“吹毛索瘢”式地寻找“破绽”,由此构成怀疑的证据;其三是确指或泛指某人拼凑缀合古籍中的引《书》文句以作成伪书,由此构成怀疑的结论。但古文《尚书》的风格宜不宜作为怀疑的根据?其传承脉络是不是茫昧无稽?其中的所谓“破绽”能不能构成作伪证据?被指控的作伪者有没有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这些都是大可商榷的。

首先,对于文章风格的认知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如吴棫等认为古文《尚书》“文从字顺”、“平缓卑弱”,而孔颖达却认为“其辞富而备,其义弘而雅,故复而不厌,久而愈亮”[107],所见迥然相异。因此,这种主观感觉是不宜作为疑《书》根据的。其实,那些嫌怪古文《尚书》“文从字顺”的人,又有什么证据表明他们真正读通了这25篇呢?不要说吴棫、吴澄、梅鷟、阎若璩等,即便朱子也承认《大禹谟》“后面则不可知”、“其详不可考”,《仲虺之诰》“多不可晓,固难理会”,以致终生“于《书》既无解”,就连弟子请他标点《尚书》,他也以“《书》亦难点”一语辞之[108]。由此还引发一个疑问:南宋(特别是元明)以降的疑《书》者们基本或根本无从看到伏生今文本,他们凭什么判断《尚书》今古文的风格差异?如果他们是基于梅赜所献58篇中相当于今文的28篇(亦即33篇)作出这一判断,那就恰恰表明梅赜所献书并非某人包办伪造,而是对原始文献的照实传录。最后还要指出,疑《书》者们根据他们判定的文章风格而认为古文《尚书》“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可以导致一个严重的悖谬:由于他们又认为古文《尚书》乃是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109],而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与不类先汉以前之文两说是不相容的——若古文《尚书》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则不应不类先汉以前之文;若古文《尚书》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则不应是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疑《书》者们无往而不欲坐实古文《尚书》的“伪书”罪名,不料用心太急,却使自己落入亲手设置的圈套!

再从传承脉络来说,古文《尚书》的历史自西汉孔安国发端,《史记·儒林列传》、《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后汉书·儒林列传》都有明确记载,也是除康有为之外的大多数疑《书》者所肯认的。根据史载,孔传古文《尚书》的流传可以梳理出三条线索。其一,《汉书·艺文志》载安国于武帝末年曾将古文《尚书》献上朝廷,遭巫蛊事而未列于学官,这个文本就成为中祕书(或称“中古文”),后来成帝年间刘向校勘今文《尚书》以及朝廷核实张霸“百两篇”所用的应该就是这个文本,东汉章帝诏高才生所受古文《尚书》也当是这个文本,魏代汉、晋替魏,这个文本应该一直被继统者承接收藏,至西晋末年方与三家今文《尚书》一齐亡佚,存续近400年,起迄分明[110]。其二,《汉书·儒林传》载安国以其书“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惲等皆贵显”,这表明孔传古文《尚书》有一个由安国开启的面向民间社会的私学传授谱系,这个谱系的存在也从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中得到证明[111]。递及东汉,这个谱系仍在延续,据《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之贾逵传记载:“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学《毛诗》于谢曼卿,作《左氏条例》二十一篇。逵悉传父业。”可见,东汉大儒贾逵乃是孔传古文《尚书》的直系传人,凭借汉章帝“特好古文《尚书》”的势头,他曾使孔传古文《尚书》一度“遂行于世”[112]。其后接续这个谱系的是郑冲,《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引《晋书》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皇甫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113],这就将自东汉献帝年间以迄东晋元帝之初梅赜献《书》为止的百年之中孔传古文《尚书》的传承脉络呈现出来,大致完成了孔传古文《尚书》的第二条流传线索[114]。其三,《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孔僖字仲和,鲁国鲁人也。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僖子“季彦守其家业,门徒数百人”,这则表明安国还开启了一个作为“家业”的宗族内部传授谱系[115],这个传授谱系往往也与民间社会相沟通,季彦“门徒数百人”即其明证;而其本身的“世传”脉络更是十分坚实,《晋书·儒林列传》载:“孔衍字舒元,鲁国人,孔子二十二世孙也。……衍少好学,年十二,能通《诗》《书》。……衍经学深博,又练识旧典,朝仪轨制多取正焉,由是元明二帝并亲爱之”,后衍为权臣王敦排斥出为广陵郡,“虽郡邻接西贼,犹教诱后进,不以戎务废业”,可见,这个传授谱系直入东晋前期,也与梅赜献《书》相衔接,且孔衍“教诱后进”亦是沟通民间之一证[116]。综上所述,孔氏古文《尚书》的传承脉络并非茫昧无稽,而是荦荦大端有绪可寻。

另外,从东汉至西晋一些学人的著述中也可勾稽出孔传古文《尚书》的流传信息。许慎于东汉和安二朝间撰成《说文解字》,其中大量征引《尚书》作为书证,明显引自孔传古文《尚书》的有《商书·说命》小序“《商书》曰:‘高宗梦得说,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岩’”[117],该书还征引了《说命上》经文“若药不眄眩”[118],以及《周书·泰誓中》经文“勖哉夫子”[119];许慎甚至引用了孔安国的传文,在“日”部“旻”字条中,其释曰“秋天也。从日,文声。《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120],这一引语实是孔安国为《虞书·大禹谟》中“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一段所作的注解“仁覆愍下,谓之旻天”[121],凡此无疑表明许慎读过孔传古文《尚书》,也表明此书在当时的存在。而许慎作为贾逵的弟子,“本从逵受古学”[122],他之读到孔氏书当然可以逆证上文论述的贾逵在孔传古文《尚书》流传过程中的地位,而他本身又将这一流传脉络作了进一步延伸。稍后于许慎的王符著《潜夫论》36篇,也多引《尚书》以证其说,其第五篇《贤难》所谓“尹据天官,柬在帝心”,颇似化用《商书·汤诰》“惟简在上帝之心”一语;其第三十四篇《五德志》引《商书·说命上》“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时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123],更是有力证明了孔氏书于东汉中后期的存在。至东汉末年应劭《风俗通义》,仍可见孔传古文《尚书》的文句,如《过誉第四》“《太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乃一字不差地照引《周书·泰誓上》;同篇又引《商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也与原文一致不二;《十反第五》有“迈种其德”语,显系本于《虞书·大禹谟》“皋陶迈种德”一语;而《山泽第十》引《尚书》“纣为逋逃渊薮”,又出于《周书·武成》“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与郑冲在世已相重叠而稍早的徐干,在其所著《中论》里也透露出古文《尚书》的消息,《中论·夭寿第十四》引述《尚书·无逸》,这是今古文共有的篇章,不过,从南宋洪适《隶释》中保存的刊刻今文《尚书》的东汉熹平石经残片可知,《无逸》今古文的字句存在差异,如今文对商三宗的排序为祖甲、中宗、高宗,而古文的排序为中宗、高宗、祖甲;又如,今文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而古文作“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中论》所引同于后者而异于前者。孔氏书之存在于其时,由此斑斑可考!入魏,王肃据今文本注《尚书》,其注本至唐代尚存,陆德明、孔颖达比较王肃注本与孔传本,皆发现两者颇多相类。陆德明说:“王肃亦注今文,而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124]孔颖达说:“案王肃注《尚书》,其言多是孔传,疑肃见古文,匿之而不言也”[125]。实际上,王肃得见孔传古文《尚书》,于其本传中即有一证,魏明帝太和四年,肃上疏陈政本,其中引《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能之与否,简在帝心”[126],前二句见于今古文俱有之《虞书·舜典》,末句则唯本于古文《商书·汤诰》,凡此岂非孔氏书存于魏世之凿凿证据欤?西晋皇甫谧撰《帝王世纪》,其中又见孔传古文《尚书》内容,如引《五子之歌》“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引《仲虺之诰》“徯我后,后来其苏”,“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述《太甲上》小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引《咸有一德》文末小序“仲丁徙于嚣”、“河亶甲居相”、“祖乙圮于耿”,引《伊训》小序“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以及孔安国传“太甲,太丁子,汤孙也。太丁未立而卒,即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127],是西晋亦存孔氏书。而身历两晋的郭璞,在其所注《尔雅》中也同样引用了孔氏书[128],如《释诂》“须竢替戾厎止徯,待也”一条注引“《书》曰‘徯我后’”[129],见《商书·太甲中》;“昌敌彊应丁,当也”一条注引“《书》曰‘禹拜昌言’”[130],见《虞书·大禹谟》;《释畜》“狗四尺为獒”一条注引“《尚书孔氏传》曰‘犬高四尺曰獒’”[131],见《周书·旅獒》孔传,这则证明孔传古文《尚书》一直流传至两晋之际,与梅赜献书业已重叠,其脉络又何尝茫昧无稽?

根据东汉至西晋学人著述引用孔氏书的情况,即可反驳疑《书》者们对于所谓“作伪者”的指控。如果说孔氏书为梅赜伪造,则无法解释大致与他同时的郭璞何以在《尔雅注》中先于他引用了孔氏书;且郭璞入东晋尚存七八年,“博学有高才”,“词赋为中兴之冠”,元帝朝曾任著作佐郎、尚书郎,与朝廷及封疆俱有交往[132],完全有条件亲见梅赜书,若梅书为伪,岂不在当时便为其所指驳?如果再往前推,指作伪者为皇甫谧,则又无法解释王肃《尚书注》何以已引孔氏书。如果又说王肃是作伪者,则其前许慎、王符、应劭、徐干之引孔氏书又当如何解释?再说,伪造孔氏书也只能在该书亡佚之后,若该书尚存,又有什么伪造的必要和可能?而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官藏孔氏书亡佚乃在西晋之末永嘉乱中,如此,则王肃、皇甫谧俱无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而有必要和可能的作伪者唯梅赜一人,但如上所述,郭璞《尔雅注》引用孔氏书这一事实以及郭璞的存在,又使梅赜作伪的指控不能成立。还应指出,永嘉之乱起于晋怀帝永嘉五年(311)匈奴攻陷洛阳,其时“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朝廷所藏今古文《尚书》一并亡佚。六年后(317),晋元帝司马睿在建康重建东晋政权,一般认为就在此年或次年,梅赜献出孔传古文《尚书》。按照书亡而后作伪的常情推论,梅赜只会在这六七年间伪造孔氏书,问题是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拼凑缀合古籍中的引《书》文句,从而造出足以乱真的58篇经文以及孔序和孔传吗?[133]当疑《书》者们“吹毛索瘢”式地从古文《尚书》中寻找作伪证据时,他们都没有从作伪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面进行反思,实在是小处精察,大体茫昧,细节上似乎扎实,但根本上却说不通,诚乃孟子所讥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

至于疑《书》者们从孔传古文《尚书》中找出的“破绽”,林林总总或有数百条之多,实非区区一文所能尽辩。综观指陈孔氏书之“破绽”的著述,信无出于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右者;对阎氏《疏证》的反驳,基本上可以回应所有的疑《书》指控,当今学者张岩在这方面做了出色的工作,取得了令人佩服的成就。在其专著《审核古文〈尚书〉案》中,张岩将阎氏《疏证》罗列的问题归纳为文献流传、史地、史实、历法、制度、引文等类,分类集中反驳阎若璩对孔氏书的攻讦,涉及孔安国二次献书、孔安国蚤卒、孔安国家献、孔氏传与其《论语注》相异、古文卷篇数目、杜林书及贾马郑王注本、唐人义疏文本选择、虞夏书之分、古帝名号、虞载夏岁商祀周年、尧舜二典分合、虞廷十六字、禹让皋陶不让稷契、太康失国其母不存、《胤征》玉石俱焚语源、仲康日食、伊尹放太甲年数、太甲稽首伊尹称字、商三宗排序及享国年数、《泰誓》声纣之罪、夷族之刑、于汤有光、追书与实称、《武成》日月书法、商郊牧野、血流漂杵、式商容闾、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瀍水出河南北山、孟津在黄河北岸、济渎改道、《论语》引孝乎惟孝、《孟子》引《泰誓》和《武成》、《说文》引《书》文字与孔氏书相异、《说文》引《书》内容为孔氏书所无、大驭太仆合一、九夷八蛮、德乃降、为山九仞、不学面墙、惟风惟草等阎若璩质疑孔氏书的几乎所有主要问题,其中有些也是疑《书》者们共同认作所谓“铁证”的材料,通过梳理原委,辨析毫厘,逐一反驳了阎氏的指控,从而认定“阎若璩的研究远远不足以支撑其结论。不仅如此,阎氏书中还包含许多刻意捏造的伪证”,故“所谓‘伪古文《尚书》’的‘定案’无法成立”![134]张岩还通过扎实的检索工作,分析了25篇古文《尚书》与33篇今文《尚书》以及先秦至宋明55种其他文献的用字频率差异(字频特征分析),由此得出结论:古文《尚书》“‘作伪’难度太高,高到不可能实现的程度。从大量文献的搜集,到引文、用文的查找;从上百个罕见词语的查寻采用,到文化、制度方面的理解归纳和融会贯通;从搞清先秦两汉文献与今文《尚书》之间字频不同,到‘伪造’过程中拼凑引文和‘字频勾兑’。如此这般‘伪造’的二十五篇不仅没有明显缀辑痕迹,且文采尤富于今文。其工程量之大,非一人一世所能及”![135]允哉斯言!笔者采信张岩对阎若璩所举《尚书》“作伪”证据的反驳,进而从总体上认定疑《书》者们的思维逻辑,从前提到举证乃至结论,都根本不能成立,古文《尚书》的风格不足以成为怀疑的前提,其传承脉络并非茫昧无稽,所谓古文《尚书》“作伪”的证据没有可信度,被指控的诸多“作伪者”一概没有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而梅赜书就是历经400年磨难终不堙没的孔安国书,即孔子后人为避秦火藏于旧宅壁中的百篇遗存,即孔子亲手删定的先圣教言和华夏古史。纵起夫子于九原,当亦不易斯言![136]

五、余论

肯定东晋梅赜所献且流传至今的58篇《尚书》为经孔安国整理和注释的孔子删定之百篇遗存,却并不意味着承认其中所有篇章都完成于其所标系的时代。根据殷墟卜辞有句无篇、记事简扼的著述水平推测[137],标系时代早于卜辞的《虞书》、《夏书》以及《商书》的大部分,因其多篇幅宏大、结构考究、内容丰赡、铺排有致、文采斐然,故当非各该时代的成品,而应是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文化精英们根据传述或书写的上古史料,加上自己的理解和想象,并注入若干理想成分而作成的典籍。这一推测由现代天文学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到某些印证。例如《夏书·胤征》记载了夏代第三王仲康时期的一次非正常天象,即日食:“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138];按其意谓,季秋月朔辰集于房,亦即九月初一日月交会于房宿所在的天区,才属正常。但据今人吴守贤、赵恩语等的推算,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仲康时期,《胤征》意谓的正常天象不可能出现。李学勤转述吴守贤等的研究成果说:“吴守贤等先生经过严密计算,证明了房宿与季秋的对应是殷商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天象。”[139]赵恩语则说:“可以断定,有‘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这句话的《夏书》编定的年代只能在公元前1130年至公元前498年之间”[140],也就是商代晚期至春秋晚期,比吴守贤等的推断更加具体但也与之大致相合。由此表明,记载仲康时期史事的《胤征》,迟至商周之际乃至春秋时期方才编定成文,在编定过程中,编定者将其所在时代的天象羼入到这篇文献之中了。由此也应承认,阎若璩以为“《五子之歌》不类夏代诗”,顾颉刚推断《尚书》有些篇章“或者是史官的追记,或者是真古文经过翻译”,这些看法还是有一定见地的。不过,阎若璩不满苏辙将《五子之歌》归于“商人之诗”而悍然指之为魏晋间人伪作;顾颉刚在肯定“伪《古文尚书》出于魏晋”的同时,连大部分今文篇章都疑为春秋战国甚至秦汉间的伪作,这就不免疑古过当[141]。其实,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文化精英们根据传述或书写的上古史料编成《尚书》,根本不存在所谓“作伪”问题,而是轴心时代各大文明之元典产生的共同方式,如古印度最伟大的经典“四吠陀”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发生,经世代口耳相传,直至公元前900年前后才结集完成;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的前源也可追溯到约公元前2000年,而该教的创立及其经典《阿维斯陀》的编定则迟至公元前6世纪左右;约公元前2500年就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流传的苏美尔朝代乌鲁克国王吉尔伽美什的英雄故事,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才最终著录为史诗;《旧约全书》载录的希伯来民族早期历史,乃是在巴比伦之囚时期(前597-前538)才开始得以追记;而反映公元前12世纪到前11世纪古希腊文明状况的《荷马史诗》,也是在距所反映的时代二三百年之后首先由盲诗人荷马传唱,然后于公元前6世纪以文字记录下来,再到公元前3世纪由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们最终编定的。毫无疑问,所有这些伟大的经典都不是一时一地一人的作品,而是在或长或短的时段中,或广或狭的地域里,由众多先民根据邃古的传说或原始的符记所逐渐完成的,《尚书》也不例外。唯其如此,《尚书》的篇章存在风格不一致的现象完全可以理解;若其各篇之风格雷同,倒恰恰匪夷所思。伟大的先师孔子将前辈传下的三千多篇文献加以精选纂辑,以“克明俊德”的主旨贯穿包络百篇之书,呈现了由圣王贤臣的言行所集中反映的华夏初民的道德意识、伦理生活、德性政治及太和观念,所有这些又通过经典教育的方式维系并强化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性格,在当今社会尤其需要大力弘扬并躬行实践。而历经磨难幸存于今的58篇《尚书》,正是中华民族保持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珍贵教本,理应为全民族所珍视!

[1]《尚书》记载了一些失德君王和臣工的事迹,如太康(《夏书·五子之歌》)、桀(《商书·汤誓》、《商书·仲虺之诰》、《商书·汤诰》)、太甲(《商书·太甲》上中下)、纣(《商书·西伯戡黎》、《商书·微子》、《周书·泰誓》上中下、《周书·牧誓》)、羲和(《夏书·胤征》)等,但对这些失德者都持批评甚至斥责态度,从另一方面凸显了《尚书》的仁德政治主旨。

[2]王先谦:《庄子集解·天下》,《诸子集成》第三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16页。

[3]王先谦:《庄子集解·天运》,《诸子集成》第三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95页。

[4]《墨子·明鬼下》有“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但此所谓“尚书”乃是泛称而非专名,并不表明先秦时期已有“尚书”一名。参见屈万里:《尚书集释》,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版,“概说”第5页;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中华书局,1996年第2次印刷,第7页。

[5]《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5页。

[6]《史记·儒林列传》。

[7]王充:《论衡·正说》,《诸子集成》第七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73页。

[8]刘熙:《释名·释典艺》,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0页。

[9]马、郑、王说均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5页。

[10][11][12][13]《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113、110、114、115 页。

[14]其中正文亡佚之《汩作》、《九共》九篇、《藳饫》附目于《舜典》篇末,《帝告》、《釐沃》、《汤征》、《汝鸠》、《汝方》附目于《胤征》篇末,《夏社》、《疑至》、《臣扈》、《典宝》附目于《汤誓》篇末,《明居》附目于《汤诰》篇末,《肆命》、《徂后》附目于《伊训》篇末,《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附目于《咸有一德》篇末,《高宗之训》附目于《高宗肜日》篇首小序,《分器》附目于《洪范》篇末,《旅巢命》附目于《旅獒》篇末,《归禾》、《嘉禾》附目于《微子之命》篇末,《成王政》、《将蒲姑》附目于《蔡仲之命》篇末,《贿肃慎之命》、《亳姑》附目于《周官》篇末,凡亡佚42篇。

[15]陈梦家:《尚书通论》(增订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35页。需要指出的是,在这168条中,有111条被陈氏指为“不见于今本的逸《书》”,而实际上,这些条文大多见于今本《尚书》,只不过属于古文《尚书》范围。陈氏局限于“古文《尚书》伪作”说,故对今本《尚书》中的古文篇章视若无睹,这是很不恰当的。

[16]另一统计约有359条。见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中华书局,1996年第2次印刷,第11-61页。刘氏对先秦典籍引《书》情况的研究可谓细致入微,但他所制情况表的名称却或有不通之处,如“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汉今文十五篇情况表”,若从字面理解,显属时序颠倒。体察刘氏本意,乃是说汉今文十五篇在先秦时已存在,并为其时文籍所征引,如此,则表名或可作“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入汉以后成为今文的十五篇情况表”。

[17]郭店简的入葬年代公认为在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300年左右,其写定时间当更早,参见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载《新华文摘》,1998年第12期;上博简经测定为战国晚期作品,参见马承源:《前言:战国楚竹书的发现保护和整理》,载《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前言第2页。

[18]《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29-137页。在今本《尚书》中,《尹诰》题为《咸有一德》,该句本文为“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君牙》本文为“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吕刑》三条本文依次为“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非时伯夷播刑之迪”;《君陈》两条本文依次为“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康诰》本文与引文同;《君奭》本文为“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19]参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69-213页。

[20]《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67-170页。《君奭》前一条引文与本文同,后一条本文为“襄我二人,汝有合哉”;《康诰》本文为“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不率大戛”。

[21]《史记·秦始皇本纪》。

[22]王充《论衡·正说》曰:“(丞相李斯)谓诸生之言惑乱黔首,乃令吏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诸书百家语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诸子集成》第七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70页。

[23]《史记·项羽本纪》。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

[24]《汉书·惠帝纪》。

[25]《史记·儒林列传》。另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汉书·儒林传》、《汉书·艺文志》、《汉书·袁盎晁错传》。按《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得书情况与《史记·儒林列传》大同,显然是抄袭前人成说。

[26]《史记·孔子世家》“安国为今皇帝博士”,《汉书·匡张孔马传》“安国、延年皆以治《尚书》为武帝博士”,以孔安国的博士身份,即可证其《尚书》研究的功底。《史记·儒林列传》“伏生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欧阳生教千乘兒宽。兒宽既通《尚书》,以文学应郡举,诣博士受业,受业孔安国”,《汉书·儒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这两条材料则不仅可证孔安国《尚书》研究的功底,而且表明其为司马迁、兒宽等的师辈。或以为孔安国《尚书序》为后人伪作,但从该《序》所述伏生授书情况不同于《史》、《汉》记载这一点可得一反证:若孔《序》确为后人伪作,则作伪者不难见到《史》、《汉》记载从而与之保持一致;今孔《序》说法与《史》、《汉》记载并不一致,则恰可理解为其乃孔安国依据见闻之实录。

[27]《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张守节《正义》引。伏生及其女为齐人,晁错颖川人。

[28][39][53]参见《汉书·儒林传》。

[29]颜师古注曰:“《家语》云孔腾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据《史记·孔子世家》,孔鮒和子襄为兄弟,均为孔子八世孙,孔鮒“为陈王涉博士,死于陈下”,子襄“尝为孝惠皇帝博士,迁为长沙太守”。鲁共王得古书事另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30]《尚书序》孔颖达疏:“言‘隶古’者,正谓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又曰:“谓用隶书写古文”,《史记·儒林列传》称:“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汉书·儒林传》亦称:“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可知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已经转换成当时的文字了,但世人因其原本乃是古文,故仍习称之为“古文《尚书》”。

[31]关于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的篇数,历来颇多淆乱。《史记·儒林列传》称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有29篇,《汉书·儒林传》及《艺文志》均同此说,但《汉志》著录今文《经》却又作29卷。《史记·儒林列传》泛说古文《尚书》比伏生29篇“滋多”10余篇,刘歆《让太常博士书》确称孔壁古文“书十六篇”,《汉书·艺文志》既说古文《尚书》“以考(今文)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但又著录“《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导致后来信从古文《尚书》者想方设法弥纶缀合,曲为之说捉襟见肘;而疑诋古文《尚书》者则以此作为伪书的重要证据。其实,按照孔安国《尚书序》的陈述,今、古文《尚书》的篇数清清楚楚,其曰古文《尚书》“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即是说,古文《尚书》实为58篇,加上百篇小序合成一篇,总计59篇,现将百篇小序分别冠于各篇之首,复为58篇,58篇中有25篇是古文《尚书》独有的,另有5篇在古文《尚书》中独立成篇而在今文《尚书》中是并入他篇的,这样,今文《尚书》就只能是28篇。关于今文《尚书》28篇之说,还有两条材料可资证明,其一是汉武帝时太常孔臧致孔安国书云:“唯闻《尚书》28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图乃有百篇”(见《史记·儒林列传》司马贞《索隐》引),这反映了今文《尚书》形成之后至古文《尚书》面世之前当时人们对于《尚书》篇数的认识就是根据今文《尚书》28篇而来的;其二是王充《论衡·正说》曰:“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见《诸子集成》第七册,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69页),这表明在“益一篇”之前,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只有28篇。当然,考虑到《尚书》流传的复杂情况,或许不应将其他说法全都指为无稽,也有可能是根据不同文本而对篇数作出的统计。孔颖达对今、古文《尚书》的篇数有比较清晰的梳理,参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6、118页。

[32]参见孔安国:《尚书序》。

[33]《史记·五宗世家》裴骃《集解》引《汉名臣奏》。

[34]《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引,第115页。

[35]《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36]王充《论衡·正说》谓:“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此“益一篇”而使今文篇数达于29者,即单篇《泰誓》。孔颖达也说:“则《泰誓》非伏生所传。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马迁在武帝之世见《泰誓》出而得行,入于伏生所传内,故为史总之,并云伏生所出,不复曲别分析”。王、孔二说皆肯定单篇《泰誓》入于伏生28篇之中,但在该篇出现的时间上又有宣帝、武帝之歧异。孔颖达以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已记今文为29篇,且刘向亦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者,故坚称单篇《泰誓》出于武帝时,“不得云宣帝时始出也”;不过,他又为王说转圜道:“或者尔时重得之,故于后亦据而言之”(所引孔说均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5页),可备一说。

[37]《泰誓上》孔颖达疏引马融《书序》曰:“《泰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浅露。又云:‘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及‘火复于上,至於王屋,流为雕,至五,以穀俱来。’举火神怪,得无在子所不语中乎?又《春秋》引《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国语》引《泰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泰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孙卿》引《泰誓》曰:‘独夫受。’《礼记》引《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今文《泰誓》皆无此语。吾见书传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弗复悉记,略举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又引王肃曰:“《泰誓》近得,非其本经。”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80页。

[38]《汉书·宣帝纪》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榖梁《春秋》博士”。

[40]《汉书·百官公卿表》和《武帝纪》均载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初置五经博士。设以伏生于惠帝四年(前191)下《除挟书律》即始授《尚书》,时欧阳生以18岁亲受之,复按18年出生一代,则至重孙欧阳高18岁时恰在武帝建元五年前后,已有资格立为博士了。欧阳《尚书》立为博士早于大、小夏侯《尚书》的证据有: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云“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穀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见《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汉书·儒林传》载:“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复立大小夏侯《尚书》,大小戴《礼》,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

[41]《后汉书·儒林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

[42]建安二十五年(220)魏王曹操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43]《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44]《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载正始五年(244)五月癸巳齐王芳“讲《尚书》经通”;正始八年(247)秋七月,何晏上奏引“舜戒禹曰‘邻哉邻哉’”,见《虞书·益稷》,“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见《周书·洛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见《周书·吕刑》,皆今文;嘉平六年(254)高贵乡公髦诏引“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见《虞书·皋陶谟》,亦今文;甘露元年(256)夏四月丙辰高贵乡公髦与博士庾峻讨论《尚书》,所涉篇章为《虞书·尧典》,还是今文。

[45]例如《晋书·郑冲列传》载晋武帝诏引《尚书》“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见今文《虞书·皋陶谟》;《晋书·庾旉列传》载旉与博士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等上武帝表引《尚书》“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见今文《虞书·尧典》。

[46]《隋书·经籍志》。

[47]汉代经学立于学官的必要条件就是有经有传,关于这一点,可参见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14页。另见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中华书局,1996年第二次印刷,第69页。

[48]以上引文均见孔安国《尚书序》。孔传古文《尚书》传授脉络,参见《汉书·儒林传》、《后汉书·儒林列传》、《后汉书·贾逵列传》及《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

[49]《汉书·艺文志》。

[50]当时朝廷所立的学官具有很大的含金量,《汉书·儒林传》曰:“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汉书·夏侯胜传》载:“胜每讲授,常谓诸生曰:‘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俛拾地芥耳。’”故已经得立的今文诸经学官,深恐古文诸经侵害既得利益,遂不免与之形同冰炭。

[51]以上引文以及有关刘歆事迹,见《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关于平帝年间增设《春秋左氏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博士之事,见《汉书·儒林传》及《汉书·王莽传上》。

[52]《后汉书·儒林列传》。《后汉书·贾逵列传》亦记此事,系于章帝建初八年(83)。

[54][56]《后汉书·儒林列传》。

[55]《后汉书·杜林列传》。

[57]陆德明:《经典释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页。

[58]《隋书·经籍志》。按,“二十九篇”者,伏生二十八篇加后出《泰誓》一篇也。

[59]《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8页。

[60]见《晋书·儒林列传·董景道》、《晋书·荀崧列传》、《晋书·刘元海载记》。“马氏《尚书》”当即《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郑氏”则应该是同书著录的“《尚书》九卷郑玄注”。这两种文本当然是从东汉流传到晋代乃至隋唐的。

[61]引文见《三国志·魏书·王朗传》附王肃传。

[62]《后汉书·儒林列传》载:“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然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党人既诛,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废,后遂至忿争,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货,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以至灵帝不得已“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后汉书·郑玄列传》亦曰:“及东京,学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滞固所禀,异端纷纭,互相诡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后汉书·蔡邕列传》也说明了灵帝刊(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140]赵恩语:《仲康日食的认证》,《安徽史学》,1997年第1期。

[141]上引阎、顾之说分别见于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471-472页;《顾颉刚学记》,第151-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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