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中新成员的困境、突围与适应
——唐诗《新嫁娘词》(其三)的实践理论视角分析
2014-04-17周福岩刁长昊
周福岩,刁长昊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群体中新成员的困境、突围与适应
——唐诗《新嫁娘词》(其三)的实践理论视角分析
周福岩,刁长昊
(辽宁大学文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由诗人王建创作的《新嫁娘词》(其三),形象地再现了一位新婚女子以巧妙方法通过夫家新婚考验的故事。作为夫家“新成员”,新娘子面对新环境,积极寻求改变、适应与突围。而由这首诗展开设想,诗中的“新嫁娘”可以看作是所有“新成员”的象征。本文以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为分析视角,分析新成员融入陌生群体时面临的问题及他们寻求出路的方式,并尝试探索个人在现代社会中改变与发展的可能性。
新嫁娘词;布迪厄的实践理论;个人;群体
一、由“新嫁娘”到所有“新成员”
唐朝诗人王建的五言绝句《新嫁娘词》第三首,描述了一位新媳妇在“过三朝”时,为得到夫家尤其是婆婆的肯定与喜欢,在做饭的考验中找到了良策,最终应付难局的趣味故事。全诗只有四句:“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这首诗不仅揭示了在传统社会的家长制意识下“新媳妇难当”的困境,反映了媳妇的地位,也表现了一位有心计、有才能的媳妇会采取策略性行动改变这一困境的慧心。诗歌不仅生活趣味浓厚,而且意蕴深厚。[1]
这首诗中的“姑”(婆婆)成了一家之主,拥有决定新媳妇去留的发言权。她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女性角色,而是由一个从属地位的角色转变为拥有绝对家庭统治权的“家长”角色。由她个人的生活习惯,观念准则而产生的一整套评价媳妇的标准是新媳妇不得不遵守的规范体系。为了与那些规则相适应,做到最基本的“讨人喜欢”便成了新媳妇的困境和任务。
表面看来,这首诗描述的是简单的家庭生活情境。而更进一步,这一形象可以符号化为每个刚刚涉足陌生群体的“新成员”形象。不同性别、种族、身份的个体在社会化的过程中都会成为某一群体的“新人”,都会或多或少地面对着与新嫁娘类似的考验。新嫁娘能否获得夫家的许可,靠的是一家之主(婆婆)制定的规则标准,而新成员能否融入陌生群体,则需要让自己的行为符合这一群体认可的规则体系。两者都是一个寻求“适应”的过程,尤其是在传统和现代性兼具的中国社会,不仅仅是婆媳关系和家庭生活,更广泛的新成员融入新群体同样面临相似的困境。
二、新成员的困境
中国传统社会的主要构成元素是靠道德礼仪与家长制度维系的家庭,一个家庭或家族中,拥有家长这一角色的人在家族生活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一个成员要想在他所处的家庭或家族中拥有正常生活的权利,就必须得到家长的接纳与肯定。虽然在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国家庭准则受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但具体到家族生活或家庭生活中,是否符合儒家道德体系的规定,很多时候更取决于家长。不同人对准则规范的理解也有所区别,所以在评价一个成员的行为时,会有不同的标准。而新成员要完成融入新群体的过程,其行为未必要首先符合某种普遍、客观的规范准则,更多时候是要满足群体中“长者”的喜好。这样,对于一个陌生成员来说,对长者的规范体系不熟悉会导致自身的行为及其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成员在这一过程中会面临巨大的压力。
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体系是以“仁”为核心的儒家道德体系,而在“仁”之中,“孝”则是家庭成员纵轴(父子、婆媳)中遵循的主要准则。“孝”服务于长者,将行动的压力放在了晚辈身上。这首诗也正是以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形式——家庭生活中的一方面(婆媳关系)为例,将由社会结构形成的规范体系、认知结构体现了出来。
首先,传统社会是由家庭这一基本单位构成的。与现代社会的格局不同,传统社会带有浓重的乡土性。在有限的社会结构中,一系列带有差序格局的家庭逐渐形成了互动场所。[2]在这种格局中,结成亲密关系成为成员走进群体中的方式。对于新娘来说,只有融入到夫家这个群体中,个人任务才算完成。在初期,她属于夫家这个圈子的外人,只有和家中的长者建立了亲密关系,才能由边缘逐渐靠近长者。在赢得了长者的肯定后,才能实现与新群体的融合。这样的格局靠代表着礼仪道德规范的拥有权威的长者(家长)来维系,新成员的行为要符合长者权威的要求才能顺利完成任务。所以,新娘子在“过三朝”时,要先展现自己勤劳、孝顺的一面给婆婆,才能避免最终被赶出夫家门的命运。相应地,在任何社会互动中,一个成员进入新的群体时,往往会先处理与这个群体中权威统治者的关系,避免由于统治者的个人好恶影响自身在群体中的发展。
其次,一套规则中的内容本身就包含着对规则自身的肯定。也就是说,人们接触一套规范体系或思维模式,也会接触到其中对于规则自身合法性的描述内容,这些内容被纳入到规则体系中。人们一旦认可了某种规则,也就接受了关于其合法性的描述,再通过教育与传承,将这种合法性延续下去。尽管有时候这种合法性只是规则本身说自己具有合法性,而不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认可。
以提高个人自身修养为目的的儒家思想体系,对家庭生活有着纷繁复杂的规定。其中,既有互为补充的说法,也有相互矛盾的规范,这就使得道德规范体系具有很大的弹性。例如,《仪礼·丧服·子夏传》提到:“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3]。但还有对于“妇事舅姑,如事父母”(《礼记·内则》)的说法。这就会出现一种比较奇特的情况,本应遵循三从的女性,一旦扮演了婆婆的角色,便不仅仅遵守“从子”的规定了。而且,由于中国传统家庭生活中纵轴的地位要高于横轴(夫妻关系),“孝”的观念要占有绝对的优势,“不孝”就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否定。所以,在家庭生活中,女性如果同时具有婆婆和家长两种角色,便可以建立以自己的评判标准为核心的思维方式与观念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享有统治权威,成为英雄角色的婆婆便可以不必“从子”,有时可以逼子休妻(尤其是在母子相依为命且子嗣不多的家庭,“老太太”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孔雀东南飞》里的焦仲卿母亲便是这种权威的享有者。虽然家庭不大,但在这个有限的范围内,她却是绝对权威。而为了避免背负不孝的罪名,焦仲卿和刘兰芝也不得不分离。
一个人脱离他原来的群体之前,一定会接受到一些普遍性的为人处世的教育。新娘在嫁入夫家之前,在自己的娘家里也会接受到如何为妻、为媳的教育。但家庭教育实际上是上一代的认知模式在下一代身上的传承,这种认知模式又被社会结构所决定。所以,女儿接受的教育也是遵守三从四德,孝敬公婆,尊重夫权等等。在这一过程中,下一代自身便逐渐认可并服从了这些规范。
庞大的儒家道德规范体系中,不同的内容往往有着不同的语境,诞生于一种语境的规范可能不符合另一种语境的结构,这通常会造成矛盾(孔子本人也常陷入矛盾中)。这样,评判标准就不是固定的,具有了较大的弹性,这又给行动者带来一系列困惑,在群体中生活变成了生存的挑战。
此外,女子出嫁后,大部分资本都由夫家掌握,要依靠夫家的力量来获得生存发展所必须的资源,这就使得占有资源优势的夫家站在了权力的至高点。性别差异又进一步强化了男女双方在生活中的分工,女性因而被固化在一个被统治的地位。而在夫家这个群体中又是尊长者的,所以,家长作为一家的统治者,占有绝对的经济与文化资本,自然也就拥有维护群体运行与评判成员的绝对力量[4]。此时作为媳妇的女性,她的行为将淡去人格化色彩,变成了“好”与“坏”,“孝”与“不孝”的符号。而受到孝的观念影响,丈夫在婆媳之间产生问题时又会被迫倾向于自己的母亲,再一次剥夺了媳妇拥有的资本。所以,“未谙姑食性”会给新娘带来手足无措的恐慌也不足为奇。
事实上,所谓女子的命运,就是在时代沿袭儒家道德体系的家庭所构成社会的结构中产生的一种认知形态与社会现实。她们的命运并非上天注定,而是社会准则在人们心中不断地内化形成的普遍认同形塑的。一个新成员在融入新群体的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与困难,也不是一条不可变的规律,而是对于某种社会结构所产生的认知模式合法化的遵守,是对某一种权威的服从。
三、困境中的突围
在面对社会结构强加于人的一系列规范系统时,作为拥有行动(人能够主动采取的行为)能力的主体,便会在服从、适应或是对抗中做出选择。在这首诗中,新媳妇选择了“适应”的方法以谋求在夫家的肯定。婆婆的“食性”在这里便是评判标准,不管做出什么菜肴,符合婆婆口味的才能获得肯定,才是对的。但是,又不能去亲口问。那么她采取的方法便是从和婆婆朝夕相处,食性相似或彼此了解的小姑入手,这是一种策略性的方法,减少了由于不确定的行动带来的风险。
按照布迪厄的视角来看,“夫家”这样一个家庭组织便是一个场域,它受社会结构支配着。同样,未出嫁的女子在自己的家中也处于一个场域中。受不同的性别、环境、所处群体不同的发展历程以及不同的资本占有影响,两个场域在成员互动的过程中不能完全吻合。而在不同的场域之下,个体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会产生不同的惯习。女子在未出嫁之前,在家里可能专门接受贤良淑德的教育,但仍受自己的家庭保护。而当婚礼宣布女性从此走入夫家,便需要其在已知的贤良淑德之外,还要适应夫家的生活习惯以及思维方式,更要通过采取得当的方法来取悦这个组织的统治者(家长)。所谓的突围,就是在面临陌生群体时所表现出自己某种惯习的时候,采取得当方法来使自己避免被这一群体排斥。[5]而突围的成功,不是改变了这样的群体结构和思维模式,而是成功融入这一陌生群体,被其成员接纳同时又能避免自我的个性被陌生场域完全压制。通俗一点说,就是电影台词里边说的“站着把钱挣了”。
婚礼作为一项重要的过渡礼仪,明确地把一个人从群体中脱离以及融入新的群体这两个社会化过程区分开来。在脱离自己家庭之后还没有融入到新的家庭之前,新婚女子往往处于一个阈限的阶段。在这一阶段,自身旧有的惯习与陌生群体的惯习往往难以吻合,这促使个人角色和地位发生转变。女性要面对如何从千金小姐转换成妻子、儿媳这样的从属角色这种困境。在陌生的群体中,人们面对的权威往往秉持异于自己从前熟知的群体的准则,这就可能导致在充满不确定性和风险的社会组织中,个体由于不能适应新场域中的惯习而逐渐从这一群体中疏离出去。为了确保自己在新群体中的位置不被剥夺,作为陌生人的个体,有时候需要放弃自己从前的角色,进而放弃一部分从前的习惯或观念,接受新群体的规范体系和评判标准,再找出适合自己生存的方式。
诗中描绘的是一个新娘子的个体形象,但具有代表性。她个人的轨迹可以推广扩展成为社会的轨迹。任何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自身所处的位置随时都会发生变化,随时有可能由于角色的不同而走入不同的社会群体[6]。任何具有过渡性质的仪式或带仪式意义的行为都可能造成个体从原有的群体中脱离出来,而他所面临的新群体则会由权力设置起惯习的壁垒来阻止他轻易融入这一群体。这种被新群体排斥,并且无归属感的阈限阶段就会促使她找到融入群体的方法去突破困境[7]。这样,一个新嫁娘个人面临的困境,便成为了整个社会中人们面临的公众性问题。
四、社会转型期的个体选择
在现代社会中,日益开放的社会阶层体系以及日益频繁的社会互动使得人们在群体间转换的可能性增大,人们也会越来越多地面临诸多不适应带来的困境。实际上,就当前中国社会而言,正处于传统向现代转型过渡时期,整个社会就在经历一个由熟悉走向陌生的过程。传统社会中积累的惯习依然存在,但是与现代社会中一系列规范体系却逐渐不相适应,整个社会带给人的困境要比个人困境更大的压力。
首先是传统因素。家庭观念在中国社会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占有主要地位,即便是在明确社会分工而减弱家庭或家族作用的现代社会,家庭对个人的影响力也依然存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参照标准往往更倾向于家庭对自己的看法,更倾向于他人对自己家庭或家族的看法。对于家长权威,人们还不能完全遗弃。而人们对家庭的重视,也使整个社会的互动变成了不同家庭的互动。人们所处的群体要么是真实存在的血缘关系的家庭,要么是通过互动建立起来的一种“拟亲”式的群体。通过“拟亲”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群体带有浓厚的家族或家庭痕迹,但其核心的评判标准和规范体系并不与血缘关系构成的家庭相同。于是,即便构建起“拟亲”的群体,人们进入这一群体的时候也会成为一个“新嫁娘”,面临如何适应并遵守新规则的问题。
其次,现代社会中对于社会分工、资本和市场化的推崇同时加剧了这种困境带来的压力。市场化将人的互动日益商品化和量化。在经济场域逐渐入侵至日常生活的时候,人们个性化的惯习不断遭到冲击,人们不得不被卷入现代社会的运转中。而社会分工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将人逐渐符号化,被固定在社会的机器上成为一个个零件,在流动性的社会中同时又将人们固化在权力体系中。
人们面对新的场域时,尽管由于惯习的冲突会面临一系列不适应的困境,但摆脱困境并不一定采取动物式的被动适应来实现。本文诗中的新嫁娘,准确地认识到陌生群体和她自己的群体存在的道德评价标准的差异,也对在新的权威控制下自己的地位转变有了了解,所以可以较为自如应对考验。在面对社会结构塑造的规范体系时,人们还存在着接受心理对新的关系的认可程度。在规范体系和评价体系取得合法化的过程中,需要有一个主体理解接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也对新的惯习作出评价,其中有些不具有合法性的便有可能不为人们接受。人们对此采取一些策略性的方法来回避这些规则的压力。诗中的新娘子并非全盘接受夫家一整套的礼法规则,这样可以避免个性被新的群体所控制。
场域和惯习虽然存在着制约的关系,但另一方面,场域的生命力要依靠实践主体(人)的实践活动来显现。人的实践活动会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而不同,在互动与实践的过程中,会对原有的场域和惯习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造,进行文化的再生产。这样,场域和惯习就变得动态化,不仅仅是对个体的一种制约或限制。个体在场域中不是被动的,他可以在融入群体的过程中认识并掌握这一群体的各种规则,认识到自身在场域结构中的角色,通过自身拥有的资本,采取具有一定主动性的策略,完成“游戏”规则中的各种活动。而“策略”则是在文化惯习的影响之下,人们主动采取的实践行为。在阈限阶段的人们,面临着群体对他提出的各种障碍的考验,当人们通过策略性的实践活动完成这些任务时,他自身的地位也随之改变,而这些行动,则可能对这一新群体的某些惯习产生影响。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家庭组织中,围绕着长者权威,可以形成一系列的关系网。长者权威在整个的关系结构中有着至高无上的象征性权力,也可以说,长者的惯习会影响到整个家庭组织的惯习。当新成员加入时,他所承载的旧有的文化就会因为所面对的权力而改变。人们很多时候要放弃自己从前的观念与思维方式,在认识自身角色的前提下选择最合适的行动,借此来减小他和群体中的他人之间的距离。家庭成员式的亲密关系作为传统中国社会最为重视的关系之一,是新成员采取行动时着力维护的焦点。他所做出的放弃与选择,实际上都是一种保持亲密关系的策略性的选择。
个体做出的这种选择,实际上是一种文化选择。在融入到新群体的过程中,新群体和他/她从前生活的旧群体之所以会产生矛盾或冲突,就是因为不同的文化导致两个群体的成员对待事物或环境时产生了不同的视角。在不同的视阈之下,人们即使面对同一事件,也会产生不同的理解。不同文化影响下的不同群体,基于这种不同的理解,首先产生的是分歧,进而会产生误读以至于冲突。当个人作为陌生人进入新群体中,他所面对的是掌握着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新群体中的“长者”,这样,一旦产生冲突,受到损害较大的就是处于相对弱势的这个个体。
而个体要达到在新群体中的融合,就必须在新群体掌握的文化权力之下放弃或让渡一部分自己原有的文化资本,同时接受一些新群体所遵从的文化秩序或价值体系。在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处于弱势的个体面对新群体具有隐含暴力性质的权力,无论主动或被动,都会采取对不同文化元素的取舍,通过文化选择来尽量拉近与陌生群体之间的距离,运用策略性的手段和新群体中的成员建立亲密关系,减少融入新群体过程中的阻碍。
在社会转型期,这种选择也逐渐由个人生活领域走向集体领域,人们在实践的过程中,如果认识到自己的惯习特征与陌生群体的准则特征,在面对由权力建立起来的权威的时候,便有可能通过自主的选择实现个性的突围与适应。
[1]余恕诚.新嫁娘词赏析[M]//萧涤非,等.唐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4:696.
[2]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30-35.
[3]杨天宇.仪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309.
[4]皮埃尔·布迪厄.男性统治[M].刘晖,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46-49.
[5]乔治·瑞泽尔.当代社会学理论及其古典思潮[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65-169.
[6]皮埃尔·布迪厄.实践与反思[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267-268.
[7]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M].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27-129.
[责任编辑 冯立荣]
C912.1
A
1007-5674(2014)05-0083-04
10.3969/j.issn.1007-5674.2014.05.018
2014-07-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的模式选择与推进路径研究”(编号:10A2D002)
周福岩(1970—),男,辽宁沈阳人,辽宁大学文学院民俗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民俗与日常生活批判理论,民间传承与大众传播的文化比较;刁长昊(1989—),男,吉林公主岭人,辽宁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间传承,大众传播的文化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