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策研究
2014-04-17魏康霞查东平
魏康霞,廖 兵,喻 杰,查东平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330029,南昌)
南昌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策研究
魏康霞,廖 兵,喻 杰,查东平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330029,南昌)
研究从南昌及其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污染源排放现状的调查评价和南昌与周边城市污染相互影响分析入手,进行了区域大气环境形势分析,指出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形势和任务,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联防联控对策措施,为下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昌九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机制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为下一步“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的编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昌九区域;对策研究
0 引言
当前,大气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社会问题。为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力推进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维护大气环境安全,国务院批复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成为我国当前和今后统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
江西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省委书记强卫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2],南昌、九江将逐步形成同城化发展,“十二五”末,两市的经济总量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都将达到全省的40%以上,成为支撑江西经济崛起的“双核”。
本研究区域范围为南昌、九江、宜春3个设区市部分地区,共23个县(市、区),包括南昌市全境,以及九江市庐山区、浔阳区、九江县、永修县、德安县、星子县、湖口县、瑞昌市、共青城市,宜春市奉新县、靖安县、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以下简称“研究区域”。
1 现状评估
1.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013年,南昌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22 d,空气质量优良率60.8%,超标天数比例为39.2%,其中轻度污染占26.3%,中度污染占8.2%,重度污染占4.7%,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3]。2013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年日平均值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116 μg/m3,细颗粒物为69 μg/m3,二氧化硫40 μg/m3,二氧化氮(NO2)40 μg/m3。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评价,细颗粒物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97倍,可吸入颗粒物超过国家二级标准0.66倍,二氧化氮与二级标准限值下限相等。2013年,九江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2 d,优良率为93.7%,全年20 d轻微污染,3 d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2013年九江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年日平均值为:二氧化硫36 μg/m3,二氧化氮32 μg/m3,可吸入颗粒物78 μ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从污染时段来看,研究区域冬春季节污染频率大于夏季,这与气象条件、周边地形以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有关。据气象资料分析,每年11月至次年2月是研究区域灰霾日数出现较多的月份,秋冬季节的灰霾天气占全年灰霾日总数的70%以上。研究区域地处平原地带,冬季逆温频度大于夏季,冬季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时有超标现象,城市大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变化特征。
从污染特征和主要污染因子来看,以煤烟型污染为主要特征向复合型污染转化,研究区域由2000-2010年的首要污染物SO2、PM10为主,至2011-2013年,特别是2013年以PM2.5、O3为主。以2013年南昌市为例,PM2.5超标率为36.2%,PM2.5年浓度均值为69 μg/m3,超过年均值二级标准0.97倍;O3日最大8 h均值的超标率为6.6%,最大值为225 μg/m3(出现在5月),最大超标倍数为0.41倍。
1.2昌九区域大气污染排放现状评估
2012年,研究区域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1万t,其中工业19.6万t,生活0.5万t。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二氧化硫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6.1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34%,第2位钢压延加工为2.3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13%,第3位炼钢为1.6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9%。前10大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行业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的87%[4]。
2012年研究区域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3.4万t,其中工业16.3万t,生活0.1万t,机动车7 万t。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氮氧化物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9.7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63%,第2位水泥制造为2.3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15%,第3位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为1.2万t,占8%。前10大行业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行业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的95%。
2012年研究区域烟(粉)尘排放量为8.1万t,其中工业6.8万t,生活0.2万t,机动车0.8万t,城市扬尘0.3万t。从工业污染物排放行业分布来看,烟(粉)尘排放量居首位的火力发电业为1.3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21%,第2位钢延压加工为0.55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9%,第3位建筑陶瓷制品制造为0.54万t,占全行业工业总排放量的9%。前10大行业烟(粉)尘排放量占全行业工业烟(粉)尘排放量的80%。
总体来看,研究区域单位国土面积承担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远高于全省其他地区,研究区域以占全省16%的国土面积,集中了全省20%的人口,产生了34%的经济总量,消费了37%的能源,排放了35%的二氧化硫、38%的氮氧化物和22%的烟(粉)尘。
1.3南昌九江与周边城市污染相互影响分析
研究表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及大气的稳定度状态是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影响因素,局地环流是决定城市污染物分布的关键因素。从2001-2013年重污染天气的遥感卫星数据和地面监测数据分析,南昌污染天气与气候环境关系密切,同时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双重作用,在昌九城市群主导风向上风向的武汉市、合肥市特别是武汉市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大气污染变化过程呈现明显的同步性,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
据遥感监测及气象数据后向轨迹模拟显示,影响南昌市的逆温层或污染物由北向南推进,使得区域形成逆温层造成类似“大锅盖”的效应,抑制和影响大气污染物的扩散与输送,从而形成大气污染指数直线上升。
根据地面监测资料[5],2001-2012年南昌市有监测数据的4 276 d中,污染天数为412 d,此时武汉市与南昌同时出现污染的天数为271 d,即南昌市大气污染时武汉市66%的天气同时受到污染。而2013年以来,这个比例更是上升到81%,在2013年9月30日之前统计的273 d中,南昌市大气受污染天数为93 d,此时武汉市81%的天数同时受到污染。说明南昌市与周边城市污染具有一定的同步性。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突出,重污染天气增加
近10年来,区域污染天气呈天数逐步增多、出现频率和持续时间延长。同时,区域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大气扩散能力差,污染物积聚,造成严重雾霾天气。以南昌市为例,重污染天数2013年达到历史性的17次,全年优良率仅为60.8%,频率和危害逐步增大。
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细颗粒物、臭氧、酸雨等二次污染呈加剧态势,呈现复合型、区域化的污染特征。
2.2区域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加速,大气污染防治面临挑战
“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江西省仍处于工业中期快速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昌九一体化、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长极、九江沿江开放开发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区域工业预期将迅速增长。但资源能源消耗持续增长,环境容量相对不足,城市化和工业化互动发展将进一步加快,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产业偏重化结构的趋势还将维持较长一段时期。预计到2015年和2020年,区域GDP总量将分别达到6 700亿元和10 799亿元;城镇化率将分别增长到68%和74%;按照现有的产业结构发展和能耗水平,新增煤炭消费量分别为866万t和2 351万t,其中电煤消费量有所增加。GDP总量和煤炭消费量以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增长,必将对大气污染物的控制和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带来巨大的压力。
按照目前的污染控制力度,2015年预期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53万t、5.85万t,占2010年排放量的22%、24%。随着二氧化硫减排工作的持续深入,工程减排的空间日益缩减。对细颗粒物贡献较大的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污染控制力度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迫切要求。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必须采取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在消化巨大新增量的基础上,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2.3城市环境管理粗放,近地面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严重
近5年,研究区域启动了南昌旧城改造、九龙湖新城、象湖新城、红谷滩新城、瑶湖科技创新城、九江八里湖新区等大规模的新城建设和旧城拆迁改造,这些工程的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未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扬尘控制规范和管理要求采取扬尘防控措施。部分工地施工中没有采取相关降尘措施,混凝土搅拌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完善或环保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车辆进出未采取除尘或降尘措施,各企业厂界周边道路尘土明显较多,社会车辆通过时,产生二次扬尘非常严重。根据南昌市环境监测站对城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或混凝土搅拌企业进行的每月一次PM10及PM2.5例行监测结果,各区工地周边环境空气颗粒物浓度,均不同程度超出了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浓度最高值PM10达到1 934 μg/m3,PM2.5达到1 138 μg/m3,拆迁工地及混凝土搅拌企业周边的颗粒物监测浓度明显高于建筑工地。
另外,加之城区环卫保洁、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管理环节滞后,多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尚未形成,使得2013年南昌市降尘均值为9.0 t/km2月,超国家推荐标准0.45倍。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及其衍生的二次污染等问题,导致城区灰霾现象日趋频繁。
2.4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大气污染日益严重
区域内机动车保有量大且增速快,机动车污染日益严重。2012年,研究区域机动车保有量137万辆,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的17%,区域内现状日均上牌车辆达到650辆以上,机动车数量激增。区域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省机动车排放量的24%,区域机动车总颗粒物排放量占全省机动车排放量的20%。尾气中的碳氢化合物、炭黑等多种污染物最终转化为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复合型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2.5环境管理模式滞后,监测预警与统计体系薄弱
南昌、九江、宜春3市现行环境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按照现行的管理体系和法规,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质量负责,采取的措施以改善当地环境质量为目标,各个城市“各自为战”难以解决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
研究区域城市特别是县市级的环境监测目前仍存在网络体系不完善、技术装备能力不足、技术与方法不完备、质量管理体系亟待提高、专业人才队伍匮乏以及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尚未建立等一系列问题。挥发性有机物、扬尘等未纳入环境统计管理体系,底数不清,难以满足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需要。
3 南昌及其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对策
3.1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强化源头管理
3.1.1 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结构 按照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先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加强产业政策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的引导和约束作用,严格控制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加强对各类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3.1.2 现役污染源落后产能淘汰 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调整,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过快发展。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到2014年,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的“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6年、2017年,制定范围更宽、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区域内要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3.1.3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研究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制度,实现增产不增污。区域内新建项目实行工业烟(粉)尘污染物总量倍量替代制度,市域内新建工业烟(粉)尘排放项目需现役源1.5倍削减量替代。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每年制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培育一批高效、节能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对节能减排效果明显的企业通过专项资金补贴的形式进行奖励。到2017年,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至少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3.1.4 实施新建项目执行高标准行业准入政策 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研究范围内建议严格限制新改扩建工业烟(粉)尘排放量100 t/年以上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禁止新建煤化工项目。其他行业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执行。
3.2加强能源清洁利用,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排放
3.2.1 大力推广清洁能源 进一步调整和改善城市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核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实现优质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结合西气东输、液化天然气(LNG)等重点工程,增加清洁能源在城市终端用能中的比重,使城市能源结构趋于合理化。到2017年,全省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研究区域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评估和能源审计;大力发展城市燃气事业,建设城市生活燃气和工业园区燃气管网,推动实施天然气户户通工程。
3.2.2 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 调整南昌市、九江市禁燃区范围。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以上,九江市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65%以上。到2017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逐步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九江县、德安县、共青城市、永修县、南昌县、新建县等县市应尽快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
3.3深化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3.3.1 深化区域内电力、钢铁、石化行业污染减排 深化电力、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减排。区域内现有燃煤机组必须配套高效除尘设施,确保2014年7月全部机组烟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30 mg/m3要求,2016年底新昌电厂和九江发电厂机组烟尘排放浓度稳定达到20 mg/m3要求,不能稳定达标的应对除尘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3.2 全面推动锅炉污染物排放综合整治 严格控制锅炉燃料含硫率,对研究区域内企业的20 t蒸以上燃煤锅炉进行脱硫、除尘改造,2015年前淘汰南昌、九江城市建成区内现役每小时10 t蒸以下工业、生活锅炉,2017年前淘汰研究区域全部现役每小时10 t蒸以下工业、生活锅炉。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 t蒸/h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 t蒸/h以下的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3.3.3 强化建材行业污染治理减排 区域所有陶瓷、平板玻璃制造、水泥企业需安装高效除尘和脱硫设施,确保达到相应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自2014年12月31日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现有砖瓦工业企业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015年底前,日产2 000 t熟料以下(不含)的现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低氮燃烧改造,脱硝效率达30%以上;日产2 000 t熟料以上的生产线完成低氮燃烧及烟气脱硝设施建设,综合脱硝效率达到60%以上。
3.4统筹城市交通管理,防治机动车污染
3.4.1 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大力发展城市公交系统和城际间轨道交通系统,城市交通发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鼓励选择绿色出行方式。推广使用天然气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并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积极推广电动公交车和出租车。南昌、九江每年新增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力争达到60%。在气源落实的条件下,积极有序推进在用公交车和出租车“油改气”工作,到2017年,基本形成覆盖各设区市中心城区的加气站。
3.4.2 推动油品配套升级 加快车用油品质量升级。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建立健全炼化企业油品质量控制制度,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在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5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3.4.3 加强车辆环保管理 严格机动车登记与转入管理。按照国家要求,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严格外地转入研究区域车辆的环境监管。推进柴油车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配套工程。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强化营运车辆的有效管理和监控。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推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到2014年,区域内实施黄标车限行区域应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50%以上,并逐步在县级中心城区推行。
3.4.4 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排放调查,掌握工程机械、火车机车、农业机械、工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状况,建立移动源大气污染控制管理台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放控制。
3.5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
3.5.1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 区域内城市应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环保、市政、园林、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合作,强化指导、监管和监督,开展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3.5.2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 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建设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具体实施方案报建设、环保部门备案。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定期公布,作为招投标的重要依据。在雾霾天气频发时期,针对扬尘较明显的企业或工地实施暂时性关停。
3.5.3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南昌市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65%以上,九江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50%以上。到2017年,南昌、九江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80%以上。
3.5.4 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 区域内应严格按照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相关要求,全面开展国家级和地方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构建城市绿色生态屏障,保障区域生态安全。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构建环境—发展—建设—国土相互融合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体系。开展城市通风廊道建设研究,形成生态通风走廊,增加市内空气流动性,改善微气候环境。
3.6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3.6.1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各市应将空气重污染应急纳入区域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成立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负责空气重污染的应急组织、指挥和处置。南昌、九江市环保局、气象局等部门加强空气重污染联合应急预警研究,完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到2015年,完成省级和南昌、九江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和细颗粒物监测点建设。
3.6.2 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南昌、九江市政府要继续组织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研究区域其他县级人民政府要在2015年底前,制定和完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应急预案应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按不同污染等级确定企业限产停产、机动车和扬尘管控、中小学校停课及可行的气象干预等应对措施。
3.6.3 强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排放控制 加强冬春季节施工场地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减少和降低不利气象条件下施工时间。提倡和鼓励移风易俗,开展文明、绿色的节庆和祭祀活动。划定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和集中燃放区,避免在人口稠密区大量燃放。禁止生产和销售工艺落后、污染大的烟花爆竹产品。
3.7创新管理机制,提升联防联控管理能力
3.7.1 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第3方监督性监测、环境信息共享、气象环保应急会商等制度,推进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集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制度,加强省、市、县(市、区)多级联动的环境执法监督,开展环境监管交叉执法和联合执法。建立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会商制度,加强南昌、九江、宜春3市重大项目环境保护合作,对有重大影响的大气污染项目,由省环保厅组织南昌、九江、宜春进行联审联批。建立大气环境第3方监督性监测制度,利用省级、设区市级环境监测资源对研究区域现有各级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污染源分别开展第3方监督性监测,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有效。建立区域环境信息共享制度,依托省环保专网、环境信息资源中心等资源,统筹区域内各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重点源大气污染排放、重点建设项目、机动车环保标志等信息,促进研究区域各设区市之间的环境信息交流。建立气象环保应急会商制度,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实现大气污染风险信息研判和预警。
3.7.2 创新环境管理政策措施 依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探索试行排污权交易。全面推行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企业,在2014年底前向环保部门申领排污许可证。适时在南昌、九江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南昌、九江要实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开展空气质量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研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分阶段实现空气环境质量达标。省级环保部门对限期达标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3.7.3 全面加强联防联控能力建设 健全科学完善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研究区域环境空气监测联动联网、信息共享、环境质量会商等机制,提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能力建设。建立环境空气监测保障体系。强化污染排放统计与环境质量管理能力建设。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状况调查,摸清非道路移动源排放系数及活动水平。对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区域性特征污染物,定期开展空气质量调查性监测。建设基于环境质量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平台,编制多尺度、高分辨率大气排放清单,提高跨界污染来源识别、成因分析、控制方案定量化评估的综合能力。建立遥感空气质量监测网,形成地面和空间相结合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
4 下一步研究建议
1)建议深入开展外源输入与南昌市污染天气相关性分析。由于外源与内源的比例关系到污染控制措施及其有效性,但本研究由于时间等因素未开展南昌九江地区大气模型模拟相关工作,建议后续开展该项研究工作。
2)建议进一步开展不同内源排放对大气污染物浓度贡献情况研究。不同内源虽然排放量相同,但由于排放位置、大气化学作用等可能导致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程度不同,因而需通过源解析等相关工作说明大气中污染物来源及其污染贡献。
3)建议进一步开展污染控制工程和措施的绩效评估工作。虽然研究中提出的措施使得污染减排控制目标可考核可预期,但由于大气模型及源解析工作滞后,无法判别现有措施是否能够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因此需通过开展绩效评估来说明是否需要采取更严厉措施,如重点行业实施大气污染特别限值等。
[1] 王金南,宁淼,孙亚梅,等.改善区域空气质量努力建设蓝天中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与创新[J].环境保护,2013(5):18-21.
[2]邹伟军.我省出台《推进昌九一体化工作方案》[N].九江日报,2013:001.
[3]南昌市环境保护局.绿色南昌空气质量日报[EB/OL].http://www.lsnc.cn/shuju/kongqi.asp,2014.
[4]江西省环保厅.江西省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更新数据库,2010.
[5]环境保护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日报[EB/OL].http://datacenter.mep.gov.cn/report/air_daily/air_ dairy.jsp&lang=,2014.
ResearchonJointControlStrategiesofAtmosphericPollutioninNanchangandSurroundingArea
WEI Kangxia,LIAO Bing,YU Jie,ZHA Dongping
(Jiangxi Academy of Environment Protection Sciences,330029,Nanchang,PRC)
Research from Nanchang and around area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quality,and sources emissions status of survey evaluation and Nanchang and around city pollution mutual effects analysis starts with,for has regional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situation analysis,pointed out that has current faced of problem,and situation and task,has targeted of proposed has set practical of defense alliance controlled countermeasures measures,for next implementation provincial provincial government on established Chang nine regional atmospheric defense alliance controlled mechanism provides important of technology support role,for next "Nanchang-Jiujiang regional air pollution defense alliance controlled planning" prepare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air pollution;joint control;Nanchang-Jiujiang regional;countermeasure
2014-07-09;
2014-08-13
魏康霞(1984-),女,江西南昌人,工程师,硕士,从事环境管理与环境规划研究。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昌九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项目(编号:JXHBZJ-DQ201301)。
10.13990/j.issn1001-3679.2014.05.033
TP79
A
1001-3679(2014)05-072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