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与民族交融问题研究
2014-04-17姜昳芃
刘 洋,姜昳芃
(大连海洋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与民族交融问题研究
刘 洋,姜昳芃
(大连海洋大学 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
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如何在国家大的战略背景下构建适宜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兼顾少数民族固有的民族特质传承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伴随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少数民族群体在融入城市社会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与障碍;文章试图从包容性发展、慢城理念、民族传承等多维度路径来实现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民族交融与民族和谐关系的构建。
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民族交融
一、引言
城镇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管理水平与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准。中国正处于城镇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对于拉动内需增长、推动国民经济升级转型、提升城乡产业经济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的前瞻性与现实意义。截至2013年底,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73%[1],仅从数值比例上来看,中国已成功的步入到城市化发展的中级阶段。然而,中国城镇化比例迅速提升的背后却是东、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非均衡性和居民幸福指数的泡沫化,显然,城镇化率的增长并不等于幸福感的提升。2013年上海市城镇化率已达88.02%,除内蒙古(58.71%)外另七个民族省区(广西、西藏、宁夏、新疆、贵州、云南、青海)的城镇化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低的西藏地区城镇化率只有22.75%[2]。少数民族地区城镇由于受自然地理、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产业规划缺乏持续性,民族地区整体城镇化水平落后于东部沿海地区,甚至远低于全国城镇化的平均水平。
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民族地区的发展状况一直为人们所关注。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也是我国全方位跨越式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城镇化作为推动中国内涵式发展的新引擎,是扩大内需的潜在动力,也是社会经济转型的必经路径。因此,加快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关键,也是实现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十八大关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确定,经历了十六大提出的“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以及十七大对其的进一步补充,由此可见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视程度和实施力度。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新”集中体现在更加强调城镇化的内涵式建设与以人为本的可持续性上。如何在国家大的战略背景下构建适宜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以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契机,将新型城镇化发展作为民族地区情感交往、交流、交融的实现过程,是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的多维度诠释
城镇化模式的选择是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理论和实践模式的基础,是新型城镇化内涵式发展的重要起点,城镇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日益趋同,如何挖掘和优化民族地区独特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通过比较优势走特色城镇化发展之路成为第一要务。因此,民族地区以自身的资源禀赋为依托,或以特色资源模式,或以自然生态环境模式,或以产业优势模式,或以历史文化模式,或以多种资源配置复合模式,从多维视角下展开理论诠释,对于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具有重要的前瞻意义与指导意义。
(一)资源维下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依据城镇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有学者把资源分为必需型资源和特色型资源。必需型资源是发展所必需的资源,包括土地资源、水资源、人力资源和资本资源[3],民族地区大多矿产资源丰富,应结合当地资源特色优势进行产业开发,通过共建特色鲜明的矿产资源产业集聚区,实现“以产带业、以业兴城、产城融合”,以此来促进民族地区的特色发展。
在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的选择中,在资源维的视角下,合理开发丰富的矿产资源;依托各地区丰富的自然矿产资源,合理有序的建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矿产品深加工冶炼产业集群;加大能源的开发力度;发展特色旅游业;引进高新技术,加强生物技术的开发应用等,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如西部资源与能源丰富的民族地区可根据自身的资源优势,创立自主资源品牌,带动其他相关的产业联动,如四川、重庆、贵州等矿产和化工资源丰富的地区宜选择此类城镇化模式。
(二)环境维下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自然地理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城镇化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条件,一定程度而言,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无法摆脱自然环境的约束和影响。中国传统的城镇化路径是忽略资源有限性和环境脆弱性的非集约性粗放式发展道路,在新型城镇化战略指导下,为保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应从外延式的粗放发展转向内涵式的集约发展,走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包容性发展道路。
自然地理环境丰富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可以依托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资源和民族风情,依托环境资源,大力发展具有民族风情特色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增强城镇吸纳农牧业劳动力的能力,这既实现了对本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又实现了本地农牧民就地城镇化的目的。如云南地区有丰富的植物资源, 广西地区有复杂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这些地区宜选择此类城镇化模式。
(三)产业维下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主导产业是民族地区城镇化持续发展的生命力[4],只有城镇产业的不断集聚并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才能吸引更多的人口向城镇转移与集聚,为当地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以“产城融合”为动力推进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所谓“产城融合”,是指产业与城镇的融合发展,即以城镇为基础,选择合适的产业;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形成产业、城市、人三者之间协调发展的模式[5]。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必须要有合适的支柱产业作为支撑,“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相伴而行的时代里,工业开发创造了财富,财富又把人集合起来。但是在今天,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一定是同义词。”[6]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定位一定要依据本地的资源禀赋与区位特征条件,发挥自身的比较优势,积极引导和培育并形成与发展特色主导产业。
民族地区可重点发展特色鲜明的支柱产业,如以资源为导向的水电煤矿产的开发产业、以环境资源为导向的观光旅游产业、以特色民俗产品为导向的中药材采集加工产业、特色农业的小农场DIY体验产业等,逐步形成体现地域文化特色的“一镇一业”的就地城镇化模式。同时,“特色产业主导型”城镇化模式的发展也离不开政府宏观政策的扶持和鼓励,如法律法规的出台、政策规划的修订、资金技术的植入,都为民族地区的特色城镇化提供了支撑条件。此外,产业维视角下的特色城镇发展,还要发挥好主导产业的示范效应,适当延伸和拓展产业链,聚集当地的劳动力资源,形成主导产业的规模效应,促进当地经济的内生性增长。
(四)文化维下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文化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气质符号,是民族多样化发展的灵魂和精髓所在,也是维系民族精神传承的纽带和桥梁。然而,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致使具有民族特色及代表性的传统文化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自然流失与被迫废弃,如民族语言、民族文字、传统民居、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工艺、民族戏剧、民族器乐、民族歌舞、民族礼仪、民族医药、民族习俗等逐渐远离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日常生活。
栾川县处于中国中央造山系秦岭造山带后陆逆冲褶皱带复合部位,伏牛山腹地。这里矿产资源丰富,早在几年前就已探明各种矿产达50余种,其中,钼储量达206万t,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三,2006年被中国矿业学会加冕为“中国钼都”。
文化维视角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可以通过努力开发、利用和提升多元化的民族文化资源,以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为依托,推进传统文化特色的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从民族地区文化的保护到开发与利用,都要与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进程形成良性互动,推动环境友好型和资源可持续型的城镇化模式构建,这也是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顶层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可以将民族地区的语言文化、艺术文化、节庆文化、民族信仰文化等元素吸纳到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文化建构中,将民族地区传统文化精华与现代化文化元素结合起来,推进以文化维度为导向的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
(五)多维资源配置下的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
结合民族地区的发展定位及本地区的资源禀赋情况,少数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可以根据文化、环境、产业、资源多维综合选择。针对民族地区的特点,许多学者提出了颇具特色的城镇化战略模式,如“小规模、多层次、多中心、适当集中”的城镇化模式[7]、边贸带动型模式、资源开放型模式、绿色城镇化模式、候鸟型“飞地”性旅游推进型城镇化模式、“飞地”型城镇化模式等[8]。根据已有研究,可以看出强调资源禀赋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已基本达成共识,如何在这个大前提下探索多维化城镇化动力结构成为未来民族地区城镇化努力的方向。
三、民族地区城镇化:包容性民族融合的过程
民族地区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与社会融合,然而这一融合的过程不可避免的会使人们的生活方式在某些方面趋同,也会使人们面临因城乡文化差异带来的城市社会文化适应问题,需要克服民族文化差异性所带来的就业、社会交往、生活、心理和文化适应等问题。这使得少数民族同胞在民族情感上抗拒城镇化进程,也成为导致城镇化进程在民族地区推进较慢的原因之一。
然而,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保护民族的传统文化,以保护少数民族人民的情感和保持中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格局。如何兼顾少数民族固有的民族特色传承和推进城镇化进程,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需要解决的问题。包容性民族融合理念对于这一根本问题的解决,具有理论的前瞻性和实践的开拓性意义。来源于包容性增长的包容性发展理念,囊括了包容性增长所忽略的其他内容[9]。所谓包容性民族融合理念的前提是发展,核心要义是保持民族特色、推进民族发展,最终目标是各民族的优秀特质为全民族所共享、促进民族融合。具体而言,包容性民族融合理念的内涵如下:
(一)包容性民族情感
民族情感是一种主观体验,它产生于民族成员对自己所处的实际地位和民族关系的道德伦理定位,是对本民族或他族产生的一种爱憎好恶判断。过强的少数民族同胞的民族自豪感容易产生一种情感误区,拒绝接受他族正确和善意的批评,忌讳提及本民族的落后之处,从而不利于民族的成长和发展。在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将先进的思想理念、技术和生产方式注入到民族地区,势必会冲击到少数民族人民的情感。包容性民族情感是一种既尊重少数民族人民情感,又不破坏民族成员间友好交往而促进城镇化进程的情感。
(二)包容性民族意识
(三)包容性民族传统
民族传统是在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与交融过程中实现的,是民族文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都有保持或改变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和权利。因此,尊重各民族传统成为新时期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前提。包容性民族传统是在本民族文化传统、生活习惯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的前提下,与他民族共同发展、平等交流、互通有无,实现共同发展的途径。
(四)包容性民族文化
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共同认可并遵守的核心价值观、伦理道德亦或是宗教信仰、传统观念,民族文化能够直接影响到一个民族的精神风貌,它实际上是本民族与他民族相互交流、相互交融的结果,是民族精神的本质与精髓所在。民族文化交流不仅应注意民族文化具体形式的表层,也应该注意作为深层文化的价值观念、思维模式和心理特征,注意民族观念、意识、感情的变化可能带来的结果。在城镇化进程中,少数民族要善于开放交往,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接纳他族的现代文明,这也是传承本族文化,延续民族发展的吐故纳新的过程。
四、基于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选择与民族融合的创新思考
城镇化建设是我国经济水平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经之路,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亦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发展与推进是不可逆的过程。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我们很难从城镇化建设的弱化上来实现对民族特质的保护,所需要做的是在认识和了解现状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性的思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之。
(一)依据区位条件,选择恰当的城镇化模式
民族地区通常都具有其独特的发展条件与资源禀赋,民族地区的城镇规划不能只从“率”上着眼,而要根据本地的比较优势找到自身的定位:或以文化定位、或以产业定位、或以环境定位、或以资源定位、或以几种资源复合配置,总之要结合自身的区位禀赋选择适宜的发展模式。
根据城市地理学家诺瑟姆(Ray.M.Northam,1979)对城市化过程的论断:0~30%为城市化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30%~70%为中期加速阶段;70%以后为成熟阶段。如若从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达53.73%这一数值看,中国已步入城市化发展的中期加速阶段。然而,中国快速城镇化的背后却是人口和地区发展的不均衡。目前不应该一味的为追求均衡型城市化的发展而贪多求快,为了“城镇化”而城镇化,而应该允许少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实行局部非均衡性发展战略,走有民族地区特色的差异化城镇化道路,先特色发展,后均衡发展。
(二)利用“慢城”效应,注入民族地区城镇化的新动力
“慢城”一词肇始于意大利语和英语的合成词:cittaslow,它源于20世纪80年代意大利发起的“慢食”运动,意思是慢节奏城市运动。而“慢城”作为一种国际潮流,成为城镇化的指导理念,更多展现出的是一种健康的生活模式和全新的幸福理念:一个更加优质和惬意的生活气息,在保护地方文化和民族传统的基础上创造出可持续增长的内驱力。
在“城市病”日益突出的城市化浪潮中,大城市正面临内涵式转型发展进程,民族地区城镇化要对已有的发展模式进行反思,即采取“慢城”理念起到预防演化“城镇化病症”的作用,寻找一种可持续化健康发展模式是基于“慢城”效应的理性思考,同时也是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注入的一剂新动力。
(三)传承民族特质,建立个性民族城镇
城镇化不可避免的伴随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冲突,民族地区的文化也会随着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变迁而发生变化,我们要摒弃在城镇化推进中“盖高楼、建广场”的“千城一面”的同一化建设误区。
我国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必须要依据本地实际,在突出民族特质上努力下功夫。民族地区虽然社会经济落后,但其独特的历史文化、民族宗教、民风民俗、价值观念、民族建筑都构成了民族的独特文化记忆和民族特质。民族特质就是竞争力,要充分利用这一比较优势,高度重视保护和发扬民族地区原有的文化、宗教、地方和民族特质,将民族特质与现代化内涵有机结合,用本土特有的浓郁风情和文化特色,来塑造城市的“外形”,浇铸城市的物质“躯壳”,充实城镇的内涵[10]。建设独具风情、体现民族特质的个性民族城镇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未来发展的新趋势。
(四)给予民族尊重,促进民族融合的包容性发展
民族尊重度是指他族对本族民族情感、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价值观念等的认同与接纳程度,具体而言,就是在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给予充分的民族尊重、保护民族情感。城镇化对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是一把“双刃剑”,城镇化加剧了现代文明对民族文化的冲击,而城镇化促进了民族文化的普同化。如何在城镇化建设的潮流中给予各民族以足够的尊重,对当地民族文化予以有效保护,促进民族融合的包容性发展,使民族文化在城镇化进程中大放异彩是民族地区城镇化必须要思考的问题。
五、结语
民族地区有着优秀的民族文化和特质的民族瑰宝,新型城镇化进程给我们经济社会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也对民族特质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和影响。新型城镇化的推进也从关注“率”向关注“人”发展,在这种包容性理念引导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转变过程中,如何能既遵循民族特质保护的发展规律,又通过一些必要的积极手段进行干预,将民族特质在城镇化浪潮中留下更多的印迹,使得民族地区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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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璇]
2014-09-01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BJY052)
刘洋(1985-),女,辽宁大连人,经济学博士,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经济学、公共管理; 姜昳芃(1985-),女,辽宁大连人,经济学博士,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
F299.27;C956
A
1672-0758(2014)05-00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