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梅村二胡艺术看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
2014-04-17朱磊
朱 磊
(东南大学艺术学院,江苏南京 211189)
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起草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的协定,并于1972年11月16日倡导和签署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机构承担的主要任务是组织权威专家对相关国家申报文化和自然遗产等内容进行考察、评估;通过初次筛选以后,再经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进行审议,最后经公约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并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称为世界文化遗产。我国于1985年12月12日成为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一员,并于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为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又于2003年10月17日制定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力求将世界各民族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个性以及不同的审美习惯加以保护与传承。
截至2013年12月,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总数已达37项,成为世界上入选“非遗”项目最多的国家。而隶属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占据了13席,其所占比例分量极大地佐证了音乐在当今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占据的重要地位。而且,音乐作为人类的精神文化产物,本身就具有“非物质性”价值。无锡的“二胡艺术”于2011年9月入选江苏省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随之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全国二胡比赛暨2011中国无锡二胡艺术节在无锡隆重举行,无锡被冠以“中国二胡之乡”的美誉。2014年2月25日无锡梅村二胡制作老艺人陆林生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伴随着各种荣誉接踵而至,无锡的二胡制作从业人数逐年上升,二胡销量也屡获新高,无锡的二胡艺术可以说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无锡二胡艺术,如何在艺术衍变中保留传统,又如何在创新营销思路中脱离传统思维的窠臼,这些是留给我们的思考。从宏观的层面上来看,二胡艺术应该从二胡演奏和二胡产业两方面进行传承和保护,努力迎合市场的变化做出合理调配,扩大二胡演奏和二胡曲创作以及乐器制作从业人群的规模,只有这样,二胡艺术才能兴旺发展。
一、二胡形制改革和演奏的传承与保护
相较于古琴、唢呐、古筝等有着悠久历史的中国传统乐器,二胡的形成年代相对较晚,虽几经传承与衍变,但仍然发展缓慢。而且因其多流传于民间艺人之间,长期缺少主流社会阶层的关注,更无法得到国家制度的扶持。所以在20世纪20年代之前,二胡的存在多是以伴奏或者合奏的形式依附于地方乐种和地方戏剧,尚未形成独立的艺术门类。
进入20世纪以后,二胡迎来了艺术生命的发展期,民族音乐演奏家周少梅先生率先把民乐课带进了省立无锡第三师范学校,自己也身先士卒,成为最早一批国乐教师。然而,周少梅所处的时代视民乐为“地本庸微”[1](P.237)。在这种国乐饱受轻视、奚落的社会背景下,周少梅开始意思到仅仅靠单把位演奏的二胡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症结所在;若无法在演奏和创作上获得突破,二胡只能甘于沦为社会底层的贫民乐器。为了改变人们对二胡的传统偏见,周少梅开始思索在二胡形制上的改革和创新。他与二胡制作者进行了缜密的商议,并提出改革意见,再经作琴师傅的手工制作将这种改良构想得以实现。此时的二胡形制较之前已有了显著的变化,如:琴梗显著拉长,精选瓜籽大小斑纹的蛇皮作为琴膜的原材料,以及在琴弓的制作上选用软弓等等。同时,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改革是将传统二胡的一个把位拓展到三个把位,后来被人们取名为“三把头胡琴”。周少梅先生对二胡的一系列改良,使得早先长期处于伴奏地位的二胡升华为极具个性化的独奏乐器。如果说彼时的二胡在形制上与今天的仍有较大差距,那么周少梅先生的学生刘天华和无锡民间艺人阿炳则进一步延续了二胡形制的改革。而二胡在历经两千余年的缓慢发展以后,终于在三位无锡二胡演奏家的努力下得到了真正的提升。
刘天华在1915年以《病中吟》为开端的二胡创作及其在此后17年中完成的“十大二胡名曲”,不仅为这门艺术在新世纪的全面、迅速、高水平的发展揭开了历史的新篇章,而且,还带动了其他民族乐器,诸如琵琶、古筝、笛子等的创作、表演、教育传承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同时,更为中国民族器乐艺术迎接文化变革、寻求发展之道、开辟新天地举行了奠基礼。[2]
二胡作为一种民族器乐,历经数十年的发展以后,众多优秀的作曲家创作或移植了大量的二胡名曲,这些乐曲不仅继承了传统二胡作品浓郁深厚的音乐情思,更是将国外优秀的器乐作品转为二胡的视域,真正实现了“拿为我用”。而且,二胡演奏技术无论是从演奏手法上还是音乐表现力上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如:快速换把、跳把,快速换弦和跳弓等高难度技巧,这些都体现出二胡作曲家极大的进取性和创造性,同时也为二胡演奏的技巧和情感表现拓展了更广阔的空间。在历经数十年的快速发展以后,当今学习二胡的音乐爱好者人数仍逐年上升,各大院校、艺术中心或演艺团体陆续开设二胡专业或二胡培训的相关课程,二胡在我国的艺术教育中呈现出加速普及的良好态势,成为了中国民族器乐中的佼佼者。
以创新带动发展是对传统的最好继承,当然前提是不能摒弃传统的精髓;继承传统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发展,为了使固有传统不断地发扬光大。中国的传统民族音乐是二胡音乐发展的一方沃土,它为二胡音乐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纵观古今中外,民族音乐艺术的生命力都是建立在对既有传统的继承,又随着时代的发展及审美观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的。二胡演奏的传承和发展在我国当今艺术普及的大背景下呈现出的快速发展是令人欣喜的,二胡产业在各地的兴起也不乏倡导者和拥趸者,但是二胡作为中国传统的民族乐器,虽已在国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成为一种世界级的普及型乐器尚存不小的距离。被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视野表明官方对于二胡艺术的重视,那么留给每一位二胡学习者、爱好者的问题就是我们如何借鉴西方比较成熟的艺术体系来完善我们的二胡艺术,或者为二胡博得世界范围内的认可。量变激发质变,质变源于质变,二胡艺术在国内的快速普及必将引发其走向异邦的发展需求,而这种发展并非意味着背离。“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二胡艺术的国际化首先呼吁对传统文化的深掘,我们民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是我们的优势,也是二胡的特色;我们既要扬长避短,又要避免被西方国家的艺术所同化。所以我们在处理继承传统优势与借鉴西洋特色的关系时,首先应把中国传统音乐的曲风方式置于主导地位,以此为基再借鉴西洋音乐的技巧。既注重立足传统音乐的创作方式,考虑二胡作品的旋律特色和曲式结构,又有尺度地借鉴西洋音乐中更为成熟的作曲手法。只有真正做到中西合璧、雅俗共赏,被誉为“东方小提琴”的中国民族乐器二胡,才能博得世界范围的普遍认可。
此外,对于二胡艺术的传承,还需要从传统文化的环境中去体味。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扩大,传统的民间音乐赖以生存的艺术土壤已经在迅速萎缩。二胡作为一种民族艺术,首先应扎根于民间,原生态的民间生活是二胡创作灵感的重要来源,这也就解释了为何中国在解放前后出现的二胡乐曲可谓皆是经典,而进入社会主义快速建设时期的二胡曲多为改编,而新创作的乐曲无论从乐风特色还是从思想深度上都远不及刘天华、阿炳时期的作品。所以,我们对二胡的传承和保护不能仅从数量的感官上确定它的存留,而应该多从艺术特色和思想内涵上进行传承,对二胡独特的艺术韵味进行展现和传承。应该说,这种不离原样又不乏超越的创作建构才是二胡艺术生命得以延续的根本。学院派的培养方式带来了二胡技术的显著提高,也加速了二胡的普及,但是以往民间那种“口传心授”的传统学习路径正在慢慢消失,无论是二胡教学者还是二胡学习者,都鲜有机会和趣味深入民间进行“田野调查”,去接触并采集原汁原味的民间音乐精华;更可悲的是,一些民间老艺人因为不懂记谱,加上后继无人,他们的技术以及存留在他们脑中的艺术记忆因为他们的离世也一同消失。“非遗”关注的不单单是纳入非遗“成品”的具体形式,更多的是深藏在这些成品背后的技艺、技巧和思想状态,而这些因素往往不是具象的存在,而是以看不见、摸不着的形态存在,所以二胡艺术被列为“非遗”的保护范围,就需要将更多的关注点投入真正的民间,否则,仅靠学院式批量教学的培养方式,而脱离了深入民间的切身接触,最终传承的可能只有技术,而艺术思想将会渐渐释化。例如,对刘天华艺术的传承包括二胡、琵琶等乐器的演奏和乐曲的保存,而对于他所钟爱的民间音乐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杨荫浏先生早在40年代初就已尖锐地指出:“现时敬慕他(按:指刘天华)的人们,很容易效法他的创作,而忽略了他从过去所学的基础,模仿他将自己所作的曲调教人,而忽视了他积十余年之久,方才写成的十几个曲调中间所透露出来的辛苦背景。”甚至断言:没有深厚的民族音乐基础的创作,是“近乎浪费”。[3]只有将二胡乐曲创作及演奏技艺的共时性研究和二胡艺术及文化传承的历时性研究相结合,才能称其为真正的非遗保护。
二、二胡制作技艺的传承与保护
有中国“二胡之乡”之称的无锡梅村,早在1965年就兴办了民族乐器厂,开启了梅村二胡制作的历史。半个世纪以来,“二胡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胡传统制作技艺在梅村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与发展。截至2014年,梅村共有二胡生产企业近20家,年产各类二胡5万多把,占据全国二胡市场份额的25%—30%,年产值近4000万元,从业人员300余人。为了进一步将吴地二胡文化现有的优势加以传承和保护,无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中将梅村二胡纳入无锡三大文化特色产业。2011年8月,无锡新区为了推动梅村二胡文化产业的发展,又斥资2000余万元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梅村二胡文化创意园,2012年1月31日此项目已顺利完工并开园使用,经过两年多的发展,这里不仅成为了展示、宣传、推介梅村二胡的平台,同时也极大地丰富了梅里古都的旅游内容和吴地的文化形态。
经过半个世纪发展,梅村二胡在业内已积累了较高的知名度,梅村的二胡生产商也拥有了自己独立的品牌,各二胡企业也都形成了各自的销售网络,产品热销全国各地包括港台地区。与此同时,一些规模较大的二胡企业还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将产品远销日本、马来西亚和欧美诸国。2011年8月23日,无锡市新区梅村二胡产业规划正式出炉。按照规划目标,在“十二五”期间,无锡新区梅村二胡年销售将达15万把以上,年销售额超3亿元,占国内40%以上市场份额,其中高端二胡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同时,带动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教育培训等相关产业产出达5亿元以上。无锡新区梅村二胡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将围绕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重点打造梅村二胡文化创意园和二胡产业园。二胡产业园建成后,将集聚二胡制作企业与配套企业30家以上,成为国内产出规模最大的二胡生产基地和二胡交易市场。
从梅村二胡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宏图大志不难看出二胡产业为梅村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利润和对其他相关产业的巨大推动力,那么,对于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二胡文化中重要一极——二胡制作技艺的传承与保护便显得尤为重要。在无锡梅村二胡产业日趋殷实的同时,万其兴、陆林生和强金波等一批业内久负盛名的二胡工艺大师也已大部分进入了暮夕之年,“传承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占据了突出的地位,可以说,在有些非遗保护中,传承人对传统技艺继承的水平决定了保护工作的成败,二胡制作技艺便是如此。我们欣喜地看到,无锡梅村从基层到领导都十分重视传统技艺的保护,如古月琴坊的万其兴大师就将手艺教给了自己的女婿黄建洪和卜广军,而他俩也因此成为了古月琴坊的第二代传人。近半个世纪以来,梅村二胡制作技艺的传承一直保持着口传心授、师傅领徒弟的传授方式、这种最原始的方式最大程度保护了传承人的技艺。梅村现有数百个大小不等的二胡作坊,里面的从业人员从采购、技工、营销等等一应俱全。老的工艺大师和新的掌门人在这个平台上不断磨合、交流。前辈在发挥余热,年轻的工艺二胡师也尽可能多领会师傅的技艺,并在教授新人的同时不断强化自身的工艺手法。
随着全球性、现代化进程的日趋加快,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对传统文化的保护也在经历着严峻的考验。有的急剧消逝,有的濒临灭绝。因此,如何做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便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科学发展”的概念要求我们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还要保证其他产业的平稳增长。文化产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并不矛盾,相反,文化产业在经济机构的布局中应该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所占的比例越大反而会对经济的发展更有利。以北京为例,其2010年GDP的12.6%是由文化产业贡献的;再如美国,文化产业在GDP的所占份额已超1/3。其他国家,如韩国、日本,文化产业也都在经济发展中占据了很大比重。所以,我们应该看到文化产业的优势,以梅村在二胡产业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功为示范,扩大“音乐类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力度,讲究科学发展,在保护“传承人”手工艺得以延续的前提下努力将传统的技艺加以普及。
[1]刘半农.书亡弟天华遗影后[A].刘天华全集[C].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97.
[2]乔建中.一件乐器和一个世纪——二胡艺术百年观[J].音乐研究,2000(1).
[3]李西安.文化转型与国乐的张力场结构[J].中国音乐学,19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