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正声明
2014-04-16
教学月刊小学版·语文 2014年4期
近期,我社连续接到有关学校电话,反映他们收到印有“教学月刊社”字样的信函。信函内附收款人为“余杭区良渚师训教育咨询服务部”并加盖其印章的发票,款项为“报刊征订费”“学校办公图书费”及“教学月刊小学版”等,金额不等,并附有汇款户名、账号、开户行等。有关学校来电询问,是否因其征订了浙江教学月刊社的报刊杂志需按该发票付款?收款人为何不是浙江教学月刊社?
我社高度重视上述情况,经调查核对有关事实,郑重声明如下:
1.我社从未委托“余杭区良渚师训教育咨询服务部”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包括机构或个人)代我社收取订阅浙江教学月刊社杂志报刊费用;
2.我社出具的发票都盖有“浙江教学月刊社”发票专用章;
3.余杭区良渚师训教育咨询服务部邮寄发票所用信封为盗用我社名称自行印制,非我社信封;
4. 余杭区良渚师训教育咨询服务部的行为已构成对我社侵权,并涉嫌诈骗犯罪,我社将通过举报、控告等法律途径维权。
敬请广大读者和学校提高警惕,收到此类发票后及时与我社核对,谨防上当!
浙江教学月刊社
2014.2.11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