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客观的历史过程
2014-04-16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王慰陈
北京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王慰陈
恩格斯指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要正确认识商品经济,必须立足于它所产生的历史过程,必须立足于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那种批判和否定商品、商品市场和商品经济的理论和观点,远离了社会发展的历史和人们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他们不了解商品经济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它们在人类社会发展不同阶段上的历史地位。对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市场持否定态度的理论和观点,之所以不能指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就在于它把本来不具有任何阶级属性的“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看成是一个阶级剥削另一个阶级的过程,并想通过社会革命的手段去变革这个长期形成的历史过程。
当我们考察人类社会经济生活的历史过程时不难发现:商品经济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变过程。在内容上则是从最初的物与物的简单交换关系,逐步发展成为以货币为中介的买卖,以及雇佣、借贷、租赁等复杂多样的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其强大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本质是互利,是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方式。
在人类社会产生以后的漫长原始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经历了从最初依靠猎取和采集现成的野生动植物为生,逐步发展为养殖和种植动植物而生存的过程。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从最初的完全依靠天然的无剩余状态,逐渐发展到通过生产劳动而使生活必需品有了剩余的状态。由于人们的产品不同和互有所需,于是人们相互之间便产生了交换的愿望。交换关系便从萌芽状态而发展起来了。这种交换是在交换主体两厢情愿的基础上实现的,因而交换关系的本质是互通有无,是互利。到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社会分工的产生,使得人们的产品需要通过交换才能消费的范围不断扩大,于是产生了原始的为他人生产而换取自己所需要的他人产品的交换关系。
奴隶社会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凭借所掌握的权力占有包括奴隶在内的大部分生产要素,并按照奴隶主的意志组织生产、分配和消费。而在奴隶主之间,由于所处的经济条件不同,所生产的产品不同,生产和生活上的客观需要而使相互交换从偶然行为变成必然的经常性行为了。
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具有较大的发展。作为社会生产力主体部分的农民有了较大的人身自由和自主性,并掌握着一部分生产资料。因而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范围及形式有了较大的扩展,并产生了商品买卖的市场。同商品交换关系产生和发展的同时,雇佣、借贷、租赁等商品经济关系,也应运而生。由于农业生产是封建社会生产的主要内容,土地作为主要生产要素之一,以出租的形式同农民劳动力相结合,则是封建社会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同时,一部分没有或很少有土地的农民,为拥有土地的地主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手工业主所雇佣,也是社会经济的普遍形式。在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中,雇佣劳动取代了奴隶劳动。随着货币的产生及其职能的扩大,具有利息的借贷关系也普遍地存在于人们的经济生活中了。
史书记载,我国封建社会始于周朝。在春秋战国时期,商品经济已经相当发达,并出现了许多经商致富的名人。范蠡帮助越王勾践灭了吴国以后,隐居务农经商,获利千金。吕不韦父子和孔子的弟子子贡都是巨商大贾。卓氏则靠开矿炼铁致富,为我国历史上最早的“钢铁大王”。白圭首创“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名言,是我国最早的经商理论大师。在战国时期,各种形式的货币成为商品交换的一般等价物和财富的象征。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统一了全国的货币,黄金成为大额支付的手段。北宋时期则产生了名为“交子”的纸币。在一般商品交换经常发生的同时,雇佣、借贷、租赁等经济关系也在农业、手工业和商业中产生和发展起来了。
尽管封建社会的商品经济比奴隶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仍很不充分。其社会作用的范围主要是在农业、手工业生产和商业领域;由于土地资源数量的限制,会使地主过分实现其土地所有权,从而造成对农民的剥削,使商品经济的互利本质不能充分实现;奴隶主式的经济关系并未完全绝迹。许多大地主凭借官僚、宗族、行会等特权,对农民进行超商品经济的剥削,从而引起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经济乃至政治上的尖锐矛盾,并导致多次农民起义和朝代的变更。
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社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扩展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市场由狭小地域性逐步发展为地区、国家,乃至世界性的大市场。先进国家在市场经济中,包括商品买卖、货币借贷、生产和生活资料的租赁,以及雇佣劳动等多种经济关系,发展成为普遍性的经济关系。各种生产要素通过这样一些经济关系进行组合而进入社会的生产和服务过程,不断为满足社会需求而提供各种各样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产生了资本、利润、工资、价格、利息、股息、租金、劳务费、技术转让费、信息费等多种价值形式。商品经济的生命力在于:从生产来说,市场竞争机制能够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从交换和分配来说,参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主体之间所遵循的原则是平等互利,不允许发生一方使另一方利益受损的强抢豪夺和欺诈等行为。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经济的本质难以充分实现。其主要表现:第一,工厂企业内部的高度组织计划性同国家宏观调控的薄弱相矛盾,从而导致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这种情况在20世纪发生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中。第二,资本主义的高失业率造成的失业大军,使得劳动者收入和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从而使社会的劳动力资源不能充分利用。第三,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利用战争对落后的国家和地区进行侵略和扩张,导致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发生。
社会主义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是人类社会的最高形态。它要被共产主义社会所取代,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这一理论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弊病的根源在于市场经济,在于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主张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消灭产生剥削根源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实行公有制,并用计划经济取代市场经济。在分配上实行按劳分配,最终实现按需分配。这一理论的实践结果如何呢?
俄国十月革命以后,建立了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共和国。苏联政权剥夺了所有资本家的资产并将他们赶出国外,建立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率先实践了这一理论。在20世纪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危机频繁发生的情况下,苏联的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确显示了强大的威力。它在比较短的时间内使苏联国力迅速增强,成为世界强国,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卫国战争中粉碎了德国法西斯的侵略。然而,可悲地是,德国法西斯没有击垮的苏联,却在和平时期自己解体了。
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学习苏联。在20世纪50年代,通过合作化和人民公社运动消灭了城乡的个体经济;通过公私合营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私营工商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强调计划的作用,否认市场作用。1958年在农村成立人民公社、全国搞大跃进,发动了全民大炼钢铁的运动。然而,这些运动不但没有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反而浪费和破坏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大跃进之后的三年自然灾害和随后的“文革”,更使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按照传统理论所进行的阶级斗争和对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的不断革命,并没有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我国国民经济不但没有取得超过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反而处于相当落后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实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升反降。联合国数据库的统计数据显示,①引自百度文库《历年世界各国GDP排名》。1970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世界排名是第13位。到1978年则降到第15位。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揭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我国生产力得到空前解放,市场经济获得新生,从而使国民经济迅速发展。1980年我国GDP世界排名跃升到第7位。然而,到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等国际因素的影响,国内出现了对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非议,姓资姓社的问题又被一些人提出,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并导致国民经济的倒退。1990年我国GDP的世界排名退到了第10位。
邓小平力挽狂澜,拨乱反正。他在1979年同外宾谈话时就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他说:“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能说只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②《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1992年,邓小平在巡视南方时,针对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社会性质问题,提出了“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邓小平坚持唯物史观,历史地考察商品和市场发生的时代,用历史事实否定了“市场是资本主义,计划是社会主义”的错误观点,消除了“姓资姓社”对人们的困扰,加快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不但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取得了合法地位,而且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转变为民营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1995年我国GDP的世界排名升至第7位;2001年是第6位;2009年是第3位;2010年以后则超过日本,跃居为第2位。社会实践表明,邓小平南巡谈话以后的20年间,由于我国坚持改革开放,正确处理了市场和计划、国企和民企的关系问题,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得以稳定地高速发展。
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中外社会主义实践的历史教训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经验,使我们对商品经济的本质及其对社会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第一,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客观的历史过程。传统理论把商品经济看做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矛盾都是商品经济矛盾的展开;资本是体现资本家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主张社会主义要消灭剥削就应该消灭商品经济,实行计划经济。将近一个世纪的中外社会主义否定商品经济的失败教训和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发展商品经济的成功经验,都证明了传统理论认识的片面性。计划和市场是人类社会长期历史发展的结果,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产物。其本质和生命力也在于它们都是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手段。在社会主义社会,商品经济只能发展得更充分,而不能人为地被消灭。
第二,商品经济的各种关系同样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传统理论认为雇佣劳动关系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产物,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消灭这种关系。我国的社会历史表明,雇佣劳动关系自古有之。它是商品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原因在于雇佣关系同借贷关系和租赁关系具有共同的本质——所有权的实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利息“是与生产过程无关的资本所有权的果实”,“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②《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20页、第698页。我们看到,在雇佣关系中,劳动力也是一种资本。劳动能力是通过教育培训和积累实践经验,以及生活消费等投入形成的。劳动者的目的也是为了获得高于投入的收入。劳动力作为人力资本和生产资料作为物质资本同样具有各自拥有者的所有权。只是二者所有权的实现需要经过相互结合的产品生产和市场销售环节。如果产品不为市场所需,也就不存在实现二者所有权的工资和利润。雇佣劳动关系的本质是互利,利润不是所谓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在雇佣、借贷和租赁等经济关系中产生的利润、工资、利息和租金等价值形式,都是商品经济范畴,都是社会中包括集团和个人等各种经济主体投入经济过程的各种要素所有权的实现。雇佣过程中发生的克扣雇佣劳动者工资、延长劳动时间等背离互利原则的剥削行为,不是商品经济本质的表现。历来社会明智的统治者,为了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富强,都会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各种商品经济关系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