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研究
2014-04-16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刘 军
财政票据管理是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源头控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北海市本级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加强票据控管,作为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切入点,强化“以票控费”管理制度改革,通过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流程,强化网络管理,不断增强票管职能,形成了财政票据微机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监管体系,为组织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北海市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机制。
北海市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对票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凭证领用,限量供应,缴旧领新,票款一致,按期结清”的管理制度。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票据管理工作的需求,制订了《财政票据领购管理制度》、《财政票据核销制度》、《财政票据稽查制度》、《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工作流程》,在完善制度基础上,注重业务流程规范化,精细化,结合征管工作实际,在以制度促管理的同时,达到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票据管理相互服务与制约的效果。
(二)依托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票据实行网络化、科学化管理。
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北海市本级财政从2004年起根据当时实际情况与软件公司开发了非税收入收缴系统,还专门设有一套票据管理系统,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票据管理系统连接形成统一管理,对票据实行网络化管理。为适应非税收入收缴系统,除保留一些专用票据外,非税收入收缴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过票据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存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执收单位不连接及非税收入收缴不能实时监控等问题。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北海市财政局安装使用了新版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比2004年开发的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更实用,使用新版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银行系统融合非常好,银行收款后可及时看到票据所开金额,领票登记、发核随时可以点击处理,票据数据在系统内可以自动核销,将单位、财政、银行联通,财政能实时监督、核查用票单位使用每一张票据上开具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款人、缴款状态、资金解缴等详细情况。有效监督各项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从整体上提高了财政票据管理水平。解决了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票据收缴程序。
(三)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对票据进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所使用票据除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这一种票据外。其他财政票据从2004年起也进行了电脑化管理,由手工操作变为电脑操作管理。按照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北海市财政局于2011年起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对财政部门和用票单位安装使用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目前运行情况良好。除《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外其他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将票据事后监督改为事前、事中监督,避免了票据使用错误、票据涂改、大头小尾、填写不完整等问题,杜绝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转借票据等违规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了各用票单位的收费、开票行为。
使用的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依托智能卡加密技术和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以微机化管理票据为平台,以机制票据代替手写票据,对除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之外的财政票据按照“领用审批、限量发放、验旧领新、以票核费”的票据管理规定,对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真正实现“以票核费,以票管费”的管理目标。使财政票据的印制、领用、开票、核销等过程能形成一个受到财政票据管理部门严密监控的体系,提高了财政票据管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提高财政票据核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
为切实解决财政票据手工核销工作量大,效率低等问题,北海市财政局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对所有财政票据进行电脑化管理,对票据所有情况进行了全程监控管理,使财政票据真正实现由手工操作转为数据管理,极大提高了财政票据核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更提高了办事效率。通过网络系统对每一份票据严格审核,对每天执收、执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核销时采取了按月按批结清,做到使用票据收取的资金与上缴财政专户相符。确保了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
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和探索,北海市本级票据管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票据“购领、核销、使用”管理制度不断健全,由于实行了财政、银行、单位电脑联网,真正实现了以票管费、以票管罚,并通过票据电子化管理,堵住了单位收费不使用财政票据、票据使用不规范等漏洞,有效纠正了部门和单位违规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对推进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起到积极作用。
二、财政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存在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系统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没有链接,存在两套管理系统并存的局面。
对财政票据进行管理的有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两套管理系统,非税系统只针对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管理,没有对其他财政票据进行管理,而其他财政票据由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两套管理系统没有链接,没有形成统一的管理系统,管理不方便,工作效率不高。
(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没有控制集中汇缴单位资金及时足额上缴。
对采取集中汇缴方式的执收单位,财政部门无法准确掌握执收单位领用、开出、作废多少票据,非税收入上缴多少、滞留多少,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没有控制集中汇缴单位收取的资金能够及时足额上缴,加大了财政票据核对的难度。
(三)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无法获取单位资金上缴情况。
由于目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没有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入库、出库、开具、核销进行管理,也没有与银行联网,所以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无法实时查看执收单位向代理银行缴入的资金,没能自动获取单位非税收入上缴情况。
(四)非税收入管理网络操作复杂。
有的单位由于技术能力有限,对单位开票、银行缴存、与财政对账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程序不能运用自如,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科学、高效、资源共享。
三、完善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的几点想法
(一)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与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无缝衔接。
通过对接使两套系统数据相互交换,达到信息共享。全面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将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与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应用,实现“以票管费、以票促收”以及“应收尽收、应缴尽缴”改革目的。票据管理与非税收入管理紧密结合,形成一个闭合的管理平台,实现源头控制、同步监督。
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与非税系统对接后,系统具备了“自动核销,限时催缴”的功能,用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将已开票据上报核销,只有核销后才能继续开票收费。可以及时掌握用票单位的实际执收情况,也可以验证执收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因此,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与非税收入系统对接后能彻底解决了手工管理票据准确性差、效率低的问题;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实现了财政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
(二)将财政票据统一纳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管理。
把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内所有票据纳入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使用智能加密卡对单位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设立、资金的缴存时限、票据的领购、使用及自动核销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与监督,以实现“自动核销、源头控制、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乱收费,保证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三)搭建票据管理信息大平台。
继续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网络信息化。架构“北海市票据管理大平台”,将执收执罚单位、缴款人、银行等进行联网,充分借助网络资源,实现网上开票、网上核销、网上对账等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最终实现市、县、区两级联动,全市联网。
(四)完善相关制度,并进一步简化票据管理程序。
完善的配套制度是票据电子化改革的基础。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切实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并根据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及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改革要求,对现有票据做进一步归并,简化票据种类,完善票据领用、核销程序,以顺利推进票据管理各项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