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警察选拔制度之比较
2014-04-16胡德葳
胡德葳
警察选拔制度是确保警察队伍在招纳人才过程中以专业、客观的标准选取符合条件的被选拔人员,从而壮大原有队伍、促进新老交替、增强队伍整体素质的制度。警察队伍的发展前景和战斗力的保持都需要较高质量的警察选拔,严格、专业的选拔可以提升警察队伍的整体实力,在刑事侦查、社会治安、国家安全保卫以及特殊事件的处理方面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目前世界范围内,美国警察由于在治安、反恐等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已成为部分国家学习和效仿的榜样。虽然我国在警察选拔方面具有比较严格的制度和符合国情的特点,但是美国警察选拔制度的优势和长处也值得我国学习和研究。
一、美国警察选拔制度的特点
(一)美国警察选拔的条件
美国在警察选拔方面作出了宽泛的选拔范围和严格的选拔标准,这不仅给广大公民提供了公平的就业机会,也通过选拔选择了比较优秀的人才来担任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的职位。首先,在学历方面,由于美国警察选拔面向普通学历的美国公民,大部分地区并不要求选拔者获得大学文凭,而是要求一定数量的课程学时(hours of an accredited college),并且达到所规定的平均分水平即可。例如,达拉斯警察局要求19岁左右的青年应当在被公认的大学修满60学时的学分、达到平均分(GPA)2.0的水平即可,而从21岁到40岁的美国公民只需要修够45个学时以及2.0的平均分水准。
其次,在选拔内容方面,美国具有层次分明、考核针对性强、考核形式多样等特点,通过在个人背景、发展历史、体能以及其他所需要的能力等方面的检验和考核,通过层层筛选最终选择合适的人才。以休斯敦警察局为例,选拔要求在90天内完成,包括7层选拔项目:提交材料并预约考核时间、阅读理解测试、身体灵活性测试、测谎考试和最终面试、个人背景调查、身体和药物检查、警长的复查与同意。选拔者必须通过前一项考核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其中,提交材料方面不仅要求各种学历、资格等方面的证明材料,还要求个人婚姻、历史记录、信誉保障等个人状况方面的证明和信息;听力考试、体能测试、测谎考试都达3-4个小时,内容丰富,考核严格;最后,休斯敦警察局还会进行长达7个小时的药物检查和4-5个小时的心理测试。美国警察选拔方面的严格体现在对警察条件的高要求上,这也会保证选拔者有能力胜任上任之后严峻的治安工作。
(二)美国警察选拔的观念
根据选拔的项目可以看出,美国警察选拔并没有将选拔者的理论知识、专业能力放在首位,而是将个人的理解能力、反应能力、精神状态和个人可信度定为重点考察项目,这也说明了美国警察队伍将应对实务和突发情况的能力放在首位,并且将个人信誉作为警察工作质量的保障。美国警察虽然配备优良的装备,提供良好的待遇,但是其选拔过程中的严格要求所侧重的是个人思维、反映和心理方面的适应能力,对智力方面的要求甚至要高于体能、知识等基础方面的标准。
另外,在工作积极性方面,美国警察的个人工资来源是公民所缴纳的税收,因此公民有权利监督警察的工作状况和效果,对不合格甚至滥用职权的警察可以进行举报,这也促成了警察在工作过程中认真负责、规范自身行为和严格遵守法律的基本理念。警察也会在上任之后主动关心人民生活,与消防队、医院急救中心等相关部门提前打好合作基础,在出现突发情况时能够尽快分享信息,保证地区范围内的和平和稳定。
(三) 美国警察选拔的竞争
美国警察在选拔成功之后依然要经历严酷的实习期,在此期间,新警员需要在专业知识、场地训练与评估以及单独巡逻等训练内容中进行竞争和考核,每一名警员都需要完成各项考核标准才能够通过实习期成为正式警员。在场地训练中,实习警察需要在熟练度、效率、领导能力、创造能力等方面运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巧进行发挥和表现,尽可能得以最好的成绩和效果度过实习期,否则就有可能面临被淘汰的悲剧。
同时,在原有的警察队伍当中,定期的训练和考核会保持警察的战斗力,以客观的标准对每个警员进行审核和监督。然而,年长的警员在行动、思维等方面逐渐出现退化的现象,高要求的考核会让很多年老的警员失去原有的工作,如此残忍的竞争下也表现出美国警察选拔制度的严格性和原则性。
二、我国警察选拔的现状
(一)我国警察选拔的优势
我国警察选拔主要通过公务员考试进行招募,包括全国性的统一考试和省市地区的区域考试,部分特殊单位还会设定特殊的考试。
首先,我国警察选拔设定标准比较统一,同等条件下的选拔者具有比较公平的机会进行职位选择,根据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等综合能力的考核进行人才选拔,保证我国警察队伍具有相当的知识水平、业务基础和反应能力。国家公务员考试会在考试开始之前至少一个月的时间内公布报考职位和条件要求,报考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志向进行统一的复习和准备。我国统一的笔试考试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大量人员在不同地点进行考核,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笔试内容包括不同学科的多种类型题目,专门考验选拔者的综合知识能力。
其次,我国警察选拔具有一定的统筹性,根据各个地区的需求选拔固定数量的警察,以保证计划之内警察队伍的逐步发展。警察的录用需要根据国家核定的编制名额和批准的增员指标,在工作职位、人员编制、发展需求等职位实缺的基础上编制录用的计划。①刘帮胜:《人民警察法教程》,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8页。根据考试前招录部门公布的职位、可报考数量、报考资格等信息,选拔人员可以对应个人条件选择合适的职位进行报考。对我国警察选拔的操控可以防止警察队伍的肆意扩充,保证被选拔者的优越性,从而在社会治安工作中保持工作的效率和成绩。
第三,我国警察选拔具有选择种类的多样性。根据我国警察职务和性质的不同分类,报考的选拔人员可以选择治安警察、户籍警察、刑事警察、交通警察、外事警察、监狱警察、司法警察、特殊行业警察以及兵役制警察,其中特殊行业警察包括了铁路、民航、林业、航运、缉私等多种,而兵役制警察根据武装部队的建制包含了武装警察、消防警察和边防警察。根据不同的报考条件和待遇情况,选拔者可以拥有更多的选择,从而保证警察行业就业的合理分配。
(二)我国警察选拔的缺陷
首先,我国警察选拔标准针对性不够明确,选拔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由于大部分招警考试隶属于公务员考试,考核的内容过于宽泛,成绩优秀的选拔人员并不一定具备警察工作所要求的个人素质和专业素质,经常出现年轻警察法律业务不熟练、实务操作能力不高、行为模式不规范等现象。身为司法部门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除了司法警察以外在司法工作人员招募的条件上要求通过司法考试,从而提升了选拔者整体的专业素质;然而,在刑事诉讼工作中起到重要作用的公安机关在选拔警察的标准上则与其他普通公务员选拔的要求大致相同,尽管在选拔后进行培训,但是仍然无法整体性地提升公安队伍的素质。
其次,我国警察地方选拔公平程度不一,部分地区出现地方保护的现象。在资格限制方面,部分地区警察部门在选拔标准方面设定不够合理,出现了职位级别过窄以及报考者受来源地限制的现象,②张建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创新研究》,《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4期。影响部分人才无法拥有宽泛的选择。在面试方面,个别警察单位在面试过程中偏袒“有关系”的面试者而给予较高的面试分数。《公务员法》第23条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这样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部分公务员招考的主管部门留下了徇私的空间,③陈春鹏:《浅析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完善》,《柴达木开发研究》2011第2期。难免会出现标准不一、内部调控的情况,破坏了警察选拔的公正性,甚至造成队伍中出现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影响队伍整体形象和实务能力。
第三,我国警察选拔标准的统一性导致了特殊职位上的选拔者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合,通过考核的选拔者不具备胜任特殊警察职位的能力。除了武警、特警等特殊类型的警察队伍对人员的身体素质要求较高以外,在民警、交警、铁警等其他警察方面并没有严格和专门的要求,这使得队伍内的成员层次、能力高低不一,实务操作效果也不够明显。在专业知识、智力考核方面出现统一的考核内容和方式,这使得警察队伍整体出现起步低、人才少、进步慢的不佳状况。
三、美国警察选拔制度的可借鉴之处
(一)美国警察选拔标准之借鉴
虽然都具备比较完整和严格的标准,我国在警察选拔要求上与美国的侧重点并不相同,人才培养方向差距较大。相比之下,美国根据本国的需求选拔了实务能力较强、思辨能力较好、反应能力较快的人才来担任警察的职务,而我国的警察部门是根据语言能力、思维能力、身体素质等笼统要求进行选拔,很难发掘出被选拔者的能力水平和专业方面的特长。因此,培养我国一线基层民警,“应当按照贴近实战、战训结合、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从人民警察执法执勤和执行警务必须遵守的程序和必须具备的基础技能入手,全面提高人民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实战能力。”①董纯朴、董为:《试论人民警察考试标准化体系的建构》,《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8年第12期。
(二)美国警察选拔理念之借鉴
美国警察的选拔理念是以专业知识、身体素质等条件为基础,更加注重选拔者在自主思维能力、特殊情况反应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个人意志、心理承受能力等内在素质方面的考核。由于我国在警察选拔方面的资金、人员、设施等都不具备应有的条件,因此很难在警察选拔过程中对被选拔者的内在素质进行大量的考核和检验。在国内治安形势变化迅猛的情形下,对警察选拔的理念更新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警察的综合素质,保证警察内在和外在条件都能够符合维护当前我国社会治安稳定的要求。
(三)美国警察战斗力之保持的借鉴
美国警察部门在所有被选拔上任的警察中进行定期的训练、检验和竞争,将能力突出的人员进行提拔,而残酷地将不再符合标准的年老的、伤病的人员淘汰出队伍,保证队伍的战斗力。我国在警察上任之后,对警察进行阶段性的训练和考核不够,很难维持公安队伍持久的战斗力,经常出现年长的、缺少发展空间的民警占有职位和指标并且消极、懈怠地执行公务。对此,由于警察工作的特殊性,我国警察队伍应当加强选拔和竞争相结合的机制,提高被选拔民警和队伍内民警的积极性和竞争能力,从而保持队伍具有长久的战斗力,为维护社会治安提供稳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