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业家庭经营的现代化发展路径探析

2014-04-16王建华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家庭经营现代农业现代化

王建华,李 辉

(1.江南大学,a.商学院,b.法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业家庭经营在我国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作为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与消费单位,依托对土地承包权的占有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经历30余年的发展,农业家庭经营的内外部环境都发展巨大变化,一方面农民的流动性加大,农业家庭经营的兼业化程度提升;另一方面农产品的市场条件不断恶化,农产品的价格波动较大。家庭经营中,农业生产的边缘化以及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引发对家庭经营的生产组织形式,能否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疑问。与此同时,农业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一系列新的生产组织形式出现,传统的家庭经营是否会为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所替代?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作为农村改革的着力点。家庭农场作为新的农业经营主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要组成,从外在形式上来看家庭农场仍然是农业家庭经营的一种,这就说明家庭经营能够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但是,从传统的农业经营体制到现代新型的农业经营体制,在家庭经营的形式之下其内核发生如何变化?本文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历程出发,尝试对以上问题作出解答。

1 农业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

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的划分并不是明显的一条界线,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是一个持续发展、动态变化的过程。农业的发展一方面要解决农业发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制约因素;另一方面在现代化的引领下寻求更高层次的突破,在这两种推拉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农业现代化整体向前推进。因此,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农业现代化也具有不同的内涵,对于经营形式的也有不同的要求。

1.1 工业化催发的农业现代化

1953年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基本完成,确立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所有制,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成为当时农村经济的主要经营形式。一方面,小农经济的外部条件恶劣,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改善农业经济的外部生产条件成为农业经济的现实发展所需;另一方面,国家确定了以工业化为核心、以“一化三改”为主要内容的经济发展战略,需要通过对农业的改造为工业的发展积累资金、提供市场,使得农业的现代化依附于国家的工业化。周恩来在195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现代化的农业”,毛泽东更是指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在该阶段,农业现代化主要指农业的机械化、水利化、化学化、电气化,通过农业机械设备的投入提升农业的生产效率,通过农田灌溉、节水、排涝设施的修建,提升农业的抗旱防涝能力,通过化肥、农药等化学产品的使用提升农业的产出能力,发挥电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降低农业劳动强度,最终达到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业产出能力增强的目的。为了方便实现农村的管理与控制以及农业机械的使用,农业的经营形式由个体小农经济向人民公社转变。1952年12月《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鼓励发展农民互助合作,在个体经营的基础上发展互助合作,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土地性质依然保持个体所有权的经营模式。互助组的存在解决了生产资料短缺,家庭力量弱小的问题。1953年互助组逐渐被合作社代替,农户的经营自主权、财产处分权不断被削弱,到1957年冬全国已经建成75.32万个高级社,有1190万农户加入。1958年通过《关于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促使75.3万个高级社合并成2.4万个人民公社,由12000万农户组成,平均每个公社的规模达到5000户,1万个劳动者和1万亩地,99%的农户进入人民公社[1]。人民公社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在公社范围内共同拥有财产,共同分配产品。

1.2 制度化驱动的农业现代化

企图通过生产关系的改变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人民公社运动超出当时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一平二调”的生产组织形式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导致农业产量下降、发展迟缓,直接威胁到农民的生存。20世纪70年代末,在部分地区产生“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集体经济为主体、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合作经济体制”[2],最终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的科学化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方向。邓小平的两个飞跃的观点①形象地说明了这一阶段的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特点,一是通过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解决农业经营中的问题;二是通过经营科学化与生产社会化促进现代化的实现。同时,六、七十年代农业发展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农业现代化建设要符合中国的实际,符合经济和自然规律,提出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认为中国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中国式的农业现代化[2]。在实践层面,十一届四中全会对农业现代化做出全面部署,确定农业机械化与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在农业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五届四次会议提出“依靠政策和科学加快农业发展”的方针。这一阶段也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确立的过程。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提出调整国家的农业政策。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也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一种,在接下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被肯定为农民的伟大创造,并确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农村的土地制度30年不变,至此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完全确立,形成了“家庭与集体统分结合,所有权与承包权相分离,30年不变化”的基本特点。

1.3 市场化推动的农业现代化

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带来的发展活力,将农业的发展推动到一个新的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业的现代化建设也围绕市场化进行,主要表现为市场化的流通体系建设、市场化的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991年国务院《关于近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的通知》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批发市场为核心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多层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一个流通网络将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带到消费者餐桌。2009年全国有城乡集贸市场约6万多个,农产品批发市场4000多个,交易总额近1.5万亿元[3]。市场化的发展带来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需求拉动成为农业产业结构变动的基本力量。在中国农业产值结构中,种植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80.0%下降到2000年的55.7%。畜牧业比重由15%增长到29.7%,畜牧业总产值由209.3亿元增长到7393.1亿元,增长35倍。渔业比重由1978年的1.6%增长到2000年的10.8%,并在10%左右保持稳定[4]。种植业份额的下降,牧业、渔业比重的上升优化了农业产业结构,满足人们的消费需求。此外,市场化的农业服务体系也迅速发展。从事农机租赁、农资销售等营利性、私营性的组织与个人发展迅速,满足了家庭经营对机械、科技的需求,为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持服务。

1.4 社会化支持的农业现代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连续用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推动三农建设以及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业现代化再次被赋予新的内涵,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农业的机械装备、农业科学技术、农业产业体系、农业经营形式、现代发展理念、新型农民都成为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被赋予不同的战略地位,农业经营形式与新型农民首次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内容。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即“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技术和生产手段方向发展,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先进技术和生产手段成为农业家庭经营的改造方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构建新型的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再次肯定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从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建设历程可以看到:①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在不断地发展。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动态实现的过程,在农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现代化都被赋予不同的内涵,并且不断地充实与完善。当前,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内容既包括生产技术的现代化,也包括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既包括对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调整,也包括对农业发展微观力量的构建。现代农业具有专业化、集约化、商品化、规模化、可持续性的特点,现代农业的建设中越来越注重农业科技,以专业化促进集约化,以规模化促进商品化。②生产经营形式的变革与调整是推动农业生产进步的重要力量。农业经营形式是影响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一直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适当的生产组织形式能够促进生产要素的投入使用与功能发挥,从而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在农业合作社时期,“一大二公”的生产分配形式不利于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从而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家庭联产责任制发挥家庭在分工与监管方面的优势作用,建立良好的分配制度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现在,家庭的分散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主要制约因素,改进传统的家庭经营,建立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将成为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2 家庭经营:农业现代化的基础与约束

农业家庭经营就是以农民家庭为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劳动力为主所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从概念上看,农业家庭经营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农业家庭经营以农业为主要经营对象。农业作为经营对象主要是指以作物种植获取生存发展所需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不包括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其它行业:二是农业家庭经营以家庭为经营主体。家庭构成农业经营的主体,以家庭为单位独立地进行生产与消费,通过家庭内部的劳动力配置安排实现生产活动的进行。

2.1 适应性: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互动调适

从农业开始至今,家庭一直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单位,处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家庭经营又具有其特殊性。当前的农业家庭经营不同与传统农业家庭经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是以自己自足为主要特征,通过家庭劳动,在满足自身需求的同时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进行活动。当前的农业家庭经营已经越来越多地超出这一范围,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从农业生产的整个过程看,在农业生产的产前,家庭需要从市场购买化肥、机械、种子等生产资料等为农业生产活动进行筹备;在农业生产的产中,播种、收割等环节需要借助社会化的服务提供机械设备、病虫害防治咨询等;在农业生产的产后,农产品走向市场通过各种流通渠道进入深加工领域或者走向消费者市场。总之,农业的家庭经营已经走出家庭与农村的范围,社会化的程度不断加深。通过社会化程度的提升为农业经营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此外,当前的农业家庭经营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正如前文所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形成了“家庭与集体统分结合,所有权与承包权相分离,三十年不变化”的特点,这也构成当前农业家庭经营的基础。首先,农业家庭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统分结合”下的个体经营。农户家庭作为独立的生产单位拥有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集体占有体现了公有制的经济性质而区分于合作社之前的个体经济。其次,土地的承包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农户拥有对农村土地的承包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再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在该制度确立初期为农民的生产资料的投入提供了制度支持。

农业的现代化要以家庭组织为基础。家庭是最适宜农业经营的组织,已经为各国的发展历史所证明。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受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双重制约,因此不能采用工业的生产方式。雇佣劳动和集体劳动面临着激励成本、监督成本等交易费用的制约,而家庭内部的治理结构在这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家庭不仅是经济组织,也是社会组织,具有共同的目标认同使其便于安排生产,节约了相关的交易费用。同时,家庭成员在年龄、性别方面具有异质性,家庭经营可以通过“男耕女织”、“主要劳动与辅助劳动”的分工充分实现对劳动力的利用。同时,农业的现代化镶嵌于“三农”的现代化之中,更离不开农民的现代化。“三农”本就是一个整体的系统,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农村、农民的发展。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力量,没有农民的现代化就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农民是农业经营体制中最微观的力量,是农业经营组织建立的基础。具有现代精神的农民能够很好地适用市场需求,革新生产技术,管理好农业经营。因此,农业现代化建设要从农业经营的微观角度出发,通过农民的现代化带动农业的现代化。

2.2 约束性: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的矛盾表现

在改革初期,家庭经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经营呈现出许多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一面,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制约因素。

(1)家庭经营的弱小与现代农业的市场化相矛盾。“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随着农业的市场化程度提高而日益加深。现代农业是商品化的农业,农产品不再是为了自身需要而生产,而是通过向市场出售农产品以换取货币,实现自己的其它需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农业资源的配置效率,经济利益的驱动成为农户不断地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的内在动力。当前农户经营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2010年我国粮食商品化率为55.7%,油料商品化率为60.1%,畜禽与水果的商品化率则分别达到87.3%和92.2%[5]。但农户进入市场的成本高昂,交易成本的限制使其无法获取足够的市场信息调整生产计划;从传统农业过渡的农户市场竞争意识不强;个体分散经营难以与形成平等的交易权,容易形成恶性竞争的局面;现有的农产品市场不规范,市场秩序混乱等因素的存在导致农户经营容易遭受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而出现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的情况,与现代农业的市场化要求相矛盾。

(2)农民的流动性与现代农业的可持续相矛盾。农业技术进步、现代信息传递以及城市社会良好的生活环境、工资待遇形成农民社会流动的推拉动力。当前农业劳动力外流表现在:一是农业劳动力数量减少。城镇化的发展,大量的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务工,“迁徙”式转移或者永久性转移都造成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减少。2012年中国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中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52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863万,本地农民工9451万[6]。大量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农村的空心化日益严重,农业的发展面临着“谁来种地”的问题,土地的闲置造成农业资源浪费,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直接影响未来粮食安全。二是高质量劳动力流失严重。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主要集中在青壮年劳动力,这部分劳动力拥有较高的文化和一定的技术水平(表1)。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结构明显优于农村人口文化程度结构,人口的流出意味着知识资源的流出。同时,20岁以上50岁以下的农民工比例占到79.4%。农民工的流出导致农村劳动力结构性下降,老人、儿童以及低文化程度劳动力成为维持农业生产的重要力量。农村劳动力的外流影响到农业未来农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同时,高素质劳动力的外流也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表1 2011年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构成 (单位:%)

(3)家庭经营的粗放与现代农业的科学化相矛盾。现代农业是科学化、集约化的农业,现代农业科学化的特点要求农业经营过程中,一要注重采用现代农业科学技术,通过新型技术促进农业的生产效率提升;二要注重经营管理的科学化,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经营技巧去根据市场情况配置自身资源。当前农业经营粗放化,不利于农业现代化的发展。①农业经营规模较小限制农业家庭经营的科学化发展。分散的家户经营,经营规模狭小且分散不利于农业机械设备的使用。②农业科技的使用成本过高。科技的应用增加了农户的经营成本,农户经营分散难以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从而导致科技成本高昂,推广受阻。③农户的文化素质制约农业的科技。农民的个体特征影响农户对科技的态度及认知,一般具有高文化水平的农民对农业科技表现出积极的一面,且具有较高的吸纳、接受能力。

3 农业家庭经营的创新路径

面对传统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现代化之间的矛盾,化解这些矛盾并不是要否定农业的家庭经营,而是通过对农业家庭经营的完善与改造提升家庭经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科学化水平,从而促使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对农业家庭经营的改造,一种是通过外部的产业化与组织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的经营主体;另一种是则是通过对家庭经营的内部改造,提升其抗风险能力,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家庭是农业经营的组织,是农业家庭经营改造的核心,而农民则是农业经营组织中最微观的因素,是组织运作、发展、变迁的最终动力。因此,家庭组织与农民个体就成为对农业家庭经营内部改造的方向(表2)。

表2 传统家庭经营与现代家庭经营比较

3.1 农业家庭经营组织的变革

组织是为了一定的发展目标而按照一定的方式相互合作而组成的有机整体。家庭作为农业经营的组织形式具有特殊性。①血缘、姻缘关系构成家庭组织的连接纽带。这种连接“使家庭成员从许多方面对家庭的整体目标和利益认同,即把家庭其他成员的要求、利益和价值取向,比较自愿地当成自己的要求、利益和价值取向”[7]。②农业家庭经营组织目标具有多样性。家庭与农业的结合复杂了组织的目标,既具有使组织延续的生育功能,也有农业生产的经济功能。③农业家庭经营组织分工灵活。基于亲缘关系而形成的家庭共同体内部,不同的年龄、性别形成劳动力的差异,家庭经营组织依据成员的特点与劳动时间进行灵活的分工安排。

在农业现代化的引导下,农业家庭经营组织的变迁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①家庭经营的组织目标应向利润转变。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是从自给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的过程,在自给农业条件下,家庭经营的目标是满足家庭成员的生存需要。现代农业要求家庭组织应当将利润当做组织经营的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经济效益的提升。②家庭经营组织的内部治理应从经验权威向现代科学转变。正如孟德拉斯所说,农业家庭经营分不清职业生活与家庭生活的差异,传统的家庭组织中“家长”的权威地位确立既是因为其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也是因为其在职业生活中的地位,家长作为家庭的权威安排所有的农业生产活动。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业生产活动的安排与组织从经验向科学转变,农业机械、农业化肥的推广与应用需要依赖于新的农业技术,而非传统耕作经验。这就导致家庭内部具有高素质文化与创新精神的家庭成员将会成为生产经营的“权威”。③农业家庭经营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规模化并不是意味着规模的无限制扩大,而是各种生产要素相适应、相协调的适度规模。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化发展首先表现为土地规模的集中与扩大,这就需要建立合理的机制,促进农村土地的流转向部分家庭集中。农业家庭经营规模化的发展更多地依赖现代农业机械对传统人力劳动的替代,通过机械化发展提升农业经营效率。④农业家庭经营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传统的家庭经营是粗放经营,通过生产资料投入的扩大提升农业产出。现代农业是集约化经营的农业,通过农业技术装备和农业技术措施提高农业生产率来提升农业产出。这就要求在农业经营过程中提升农业生产的技术水平,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管理能力以提升农业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这就要求建立良好的科技投入机制,培养能够适应集约化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农民。

3.2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对农业家庭经营的改造要培育一批能够适应现代农业经营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应当是以农业为职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市场主体[8]。现代农业的发展变化必然对农民提出新的要求,没有新型职业农民就没有农业现代化的实现。①新型职业农民是一个职业。传统的农民既是农业生产者,也是体现在居住地域上的农村人口,因为“乡土”的地域特色而形成许多新的特征。此外,在城乡二元结构的社会体制下农民还具有身份上的涵义。现代职业农民意味着身份与地域区别的消失,农民从事一种职业而经营农业。②新型职业农民专业经营农业。传统的农业家庭经营兼业化程度不断提升,农民在经营农业的同时也挣脱地域和产业的限制到外地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工作。因经营收益的不同,农业生产不断地被边缘化。新型职业农民专业从事农业生产以保持农业经营者的稳定性与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专业化的发展还有利于农民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到农业的发展中去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③新型职业农民整体素质的提升。传统家庭经营中的农民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知识结构单一,其生产活动依赖于经验积累。现代农业的集约化、商品化发展对农业的经营者提出新的要求,农业的劳动者与经营者要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掌握一定的科学技术水平和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能够面对市场风险,应对市场局势的变化。同时现代农业还要求农业劳动者与经营者树立农业发展理念,维护农业的多功能性及可持续性。

[1]朱启臻.农业社会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08-209.

[2]李明.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与“三农”[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0:132,167.

[3]毛飞,孔祥智.中国农业现代化总体态势和未来取向 [J].改革,2012(10):9-21.

[4]王雅鹏.现代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8:329.

[5]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19.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中国发展报告,2011年农民工监测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2.

[7]李秉龙,薛兴利.农业经济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9:253.

[8]李 俏,李 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理念,机制与路径[J].理论导刊,2013(9):82-84.

猜你喜欢

家庭经营现代农业现代化
“用好现代农业科技,多种粮、种好粮”
边疆治理现代化
现代农业离不开化肥
砥砺奋进 打造现代农业强市
现代农业
山东寿光推进家庭农场规范化建设主要措施
我国家庭农场认定标准问题研究
Hair Highway--Studio Swine 的现代化诠释
农村人口变迁对农业家庭经营的影响与法律对策
四川农民收入增速 连续四年高于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