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大力实施“能源绿化”工程
2014-04-13卜昌森
文/卜昌森
2014年2月,7天,50多个城市,143万平方公里,影响数亿人,大范围、长时间、高浓度的雾霾天气再次袭扰中华大地。面对严峻形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全国人民空前的共识。顺应人民重大关切,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传统的绿化工程,以植树、种草、养花为主要手段,所要解决的主要是植被覆盖率低、水土流失、荒漠化等问题。如今,国人急切希望解决空气、水、土地污染问题,大力实施“能源绿化”工程已是当务之急。
一、“能源绿化”工程的涵义
“十八大”提出了 “两个一百年”和建设“美丽中国”两大目标,为“中国梦”赋予了富强、美丽双重含义。“富强梦”要求能源企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美丽梦”要求能源企业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使命。
所谓“能源绿化”工程,就是以煤炭、石油等“非绿色能源”为重点对象,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构建有效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在能源生产、加工、运输和消费的全过程,采取“绿化”措施,同时满足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损害和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双重需求,保证美丽、富强中国梦实现的系统工程。
按照使用过程中排放污染源的多少,可以将能源分为三类:一是纯绿色能源,主要是不排放颗粒物和气体污染物、气体转化物的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二是相对绿色能源,主要是基本不排放颗粒物同时排放气体污染物、气体转化物很少的天然气等;三是非绿色能源,主要是排放颗粒物同时排放气体污染物、气体转化物的煤炭、石油等。需要指出的是,“非绿色能源”和“绿色能源”是相对的。因为,任何能源在其生产、加工、运输和消费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中,都对生态环境存在程度不同的损害。
二、“能源绿化”工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只有以煤炭、石油等“非绿色能源”为重点,大力实施能源绿化工程,才能有效解决好“既要安全稳定保证能源供应,又要绿色清洁保护生态环境”这一“两难”课题。
一方面,煤炭、石油在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的作用难以替代,由于国内纯绿色和相对绿色能源供应能力不足,不能单纯依靠天然气、可再生能源解决能源对生态环境的损伤,而国外进口天然气缺乏足够的安全保障能力。另一方面,煤炭、石油“绿化”已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石油炼化水平不断提高,为2014年、2017年分别全面实现油品达到国Ⅳ、国Ⅴ标准奠定了基础;煤炭绿色开采、洗选生产和利用技术及设备取得明显进展,煤炭直接液化、间接液化、煤制烯烃、煤制气等清洁高效利用示范工程成功实现商业化运营,矿区生态治理与恢复能力大幅提高;新一代水煤浆发电技术、高效煤粉工业锅炉取得突破性进展,2014年煤电脱硫比重可达100%、火电脱硝技术可达70%;碳捕集与封存技术日趋成熟,碳合同与交易市场日趋完善,煤炭和石油的“绿化”已经具有较为清晰的技术和市场路线。
三、“能源绿化”工程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
“能源绿化”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系统工程,必须构建政府、企业、消费者协同运行的运行体系和工作机制,才能完成“能源绿化”工程的目标和任务。
在政府层面,应确定“双绿”并重战略指导方针,辩证地处理安全与环境保护、绿色能源与“能源绿化”的关系,在大力发展绿色能源的同时,大力推动“能源绿化”;科学制定 “能源绿化”发展规划,对“能源绿化”的思路、目标、原则、重点工作、实施路线图和支持措施等进行系统安排;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向全社会讲清楚发展绿色能源和实施能源“绿化”好处、代价及对经济发展、百姓收入和生活便利的影响;建立鼓励支持 “能源绿化”的政策法规体系和监督执行体系,重点是建立完善支持和鼓励能源绿色生产、绿色利用、绿化服务、绿色消费的政策,构建“能源绿化”的执法监督、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体系。
在企业层面,要树立搁置争议、共同治理理念。不同类型能源企业均应坦然承认燃煤、燃油等是雾霾等环境污染主要贡献源的事实,搁置“谁是最大贡献源”的位次争议,马上行动,共同致力于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强化“分清重点、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煤炭企业切实履行实施“绿煤”战略职责,锅炉生产企切实履行研制和生产煤粉锅炉、水煤浆等高效清洁锅炉的职责,发电企业和燃煤工业锅炉使用企业切实履行脱硫、脱硝、除尘等职责;石油企业切实履行提高油品质量的职责,汽车生产商切实履行提高发动机性能、改进汽车尾气净化系统的职责;环保节能服务企业切实履行提供优质 “能源绿化”服务职责。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能源绿化”工作落实机制。加大“能源绿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力度。
在消费者层面,应培养使用绿色能源和“绿化后能源”的自觉和习惯,坚决抵制非绿色或非绿化能源的推广和使用。另一方面,应提高环保成本分担意识,明白无论发展绿色能源,还是实施能源绿化,都要付出更多的成本,都需要企业、政府、消费者共同承担。
四、山东能源“能源绿化”工程的实施情况
实施“能源绿化”工程,固然需要国家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但工程的中枢环节在能源企业。鉴于此,按照打造“绿色能源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的愿景,山东能源集团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和努力。
1.大力推进“绿煤”战略
作为以煤为主的能源企业,山东能源集团在煤炭行业率先提出并实施了“绿煤”战略,着力从煤炭的开采、洗选、运输、转化、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入手,采取 “绿化”措施,让黑色的煤炭“绿”起来。“绿煤”的定义,不但意味着煤炭的绿色开采、绿色利用,同时也意味着坚决不要“带血的煤”,全力推进煤炭产业的本质安全发展。因此,我们讲的“绿煤”,更包含着一份对职工群众生命安全的承诺和坚守。具体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积极推进“绿煤”战略。
推进“黑色煤炭绿色开采”。推广实施 “矸石充填置换煤炭技术”等绿色开采技术,新采煤区的地表沉陷接近于“零”,杜绝了新矸石山形成,消灭了历史遗留的部分矸石山。坚持煤与伴生物共同开发,形成了具有企业特色的 “产煤不见煤、排矸不提矸、污水不外排、垃圾不落地”的绿色低碳矿山运营模式,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
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利用”。持续加大原煤洗选力度,实现卖“原煤”向卖“精煤”转变;研发推广煤炭地下气化技术,实现“物理采煤”向“化学采煤”的转变;大力发展低温、高效、洁净燃烧的新型水煤浆产业,实现“固体煤炭”向“液体煤炭”的转变;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实现煤炭由“燃料”向“原料”的转变。
推进“高危行业安全发展”。能源企业特别是矿山企业都是高危行业。安全是发展的生命线,更要坚守“红线”。山东能源集团始终把安全作为最重要的形象来维护、最重要的目标来落实、最重要的价值来实现,探索形成了“双基三高四型”(基层、基础,高科技装备、高技术支撑、高质量标准化,安全文化引领型、作业环境人本型、生产服务专业型、管理网络智能型)的安全管理模式,有力地保障了安全生产。组建三年来,百万吨死亡率平均为0.022,居全国同行业领先水平,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产煤百万吨死亡率大致在 0.02~0.03)。
2.积极发展绿色能源
有序推进页岩气开发。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明确了战略上积极介入、页岩气与页岩油综合开发,策略上先参股后控股、分阶段逐步扩大产业规模的基本思路,先后与页岩气资源地政府和国土资源部油气地勘司、战略中心、金王集团等单位领导和专家进行了技术可行性、技术合作、产业合作方面的交流与洽谈,选择页岩气资源富集区参与了第二轮页岩气探矿权出让招标,以期获得最大收益。
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确定了以风能和太阳能为重要发展方向,建设具有一定规模与价值创造能力的新能源板块的发展目标,力争2015年在国内实现2个风能项目投资,在海外实现2个风能、2个太阳能项目投资,2020年前全球再实现3个典型风能、3个太阳能项目的运营,新能源板块营业收入力争50亿元,实现利润10~13亿元。
3.努力开展绿化服务
提供全方位生产服务。山东能源集团坚持“立足煤、研究煤、拓展煤、超越煤”的理念,通过与济钢集团、莱钢集团、武钢集团等战略客户联合攻关,为其提供能源解决方案服务,实现了从生产煤向研究煤的高效清洁利用、从卖煤炭向卖配方的转变;组建矿业管理集团,向煤炭企业特别是非煤涉矿企业提供从勘探、设计、建井到装备、运营全方位的“管家式”服务;利用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金融平台,为用户提供金融租赁、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
推进设备再制造产业发展。围绕打造矿山机械设备再制造为核心的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深度和广度,年利用废旧矿山机械核心零部件10000吨,综合节能率60%、节材70%,减排CO21万多吨,建成了国家级设备再制造示范基地。
筹划进军城市能源服务。以协助政府进行规划为平台和基础,结合本部经济建设需要,在山东省内探索建立 “政府联合规划+新能源项目+多联供业务”的业务模式,力争2015年在1~2个地级市与政府建立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合作关系,并打造若干标杆性项目,2020年成为山东区域的城市综合能源服务引领者,打造具有山东能源独特优势的“旗帜”业务,逐步培育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以及山东本部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