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国家天然气公司破产启示
2014-04-13宋广喜胡祖铨
□ 宋广喜 万 宏 牛 犁 胡祖铨
2013年11月20日,成立于1965年的伊朗国家天然气公司(NIGC)因资不抵债宣布破产。NIGC主要负责经营天然气业务,资产规模、经营规模都十分庞大,是伊朗四大国有能源企业之一。NIGC的破产反映了伊朗经济深陷危机的现状,也给中国能源企业的安全、健康经营以警示。
破产事件的背景
伊朗天然气资源丰富,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天然气储量和生产大国。根据BP能源统计,2012年末,伊朗已探明天然气储量约33.6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的18%,高居世界第一位。2012年伊朗天然气产量达到1605亿立方米,占世界总产量的4.8%,仅次于美国、俄罗斯居世界第三位。由于缺少LNG出口终端等基础设施以及受到国际社会的制裁,伊朗天然气产量主要用于国内消费,出口很少,2012年伊朗仅出口83.7亿立方米,仅占世界出口总量的1.2%。
NIGC是伊朗石油部下属的四大国有能源企业之一,主要负责处理和输送天然气。截至2012年,伊朗国内的大部分城市和1.275万个自然村已连接燃气管网,95%的城市家庭和56%的农村家庭选择使用天然气作为生活能源。此外,NIGC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天然气高压管道网络之一,约3万公里。
□ 美国和欧盟对伊朗采取了严厉的金融措施,使得伊朗在金融支付和石油出口上面临巨大困难,其石油输出量已经降至20年来最低值,石油收入锐减。图为一家位于德黑兰的货币兑换所。东方 IC 供图
由于近年来国际社会对伊朗的持续制裁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伊朗经济正面临严重的滞胀状态。随着石油出口高收入的优势已不复存在,伊朗国内的诸多问题随之暴露出来。2013年11月20日,NIGC负债已经超过100万亿里亚尔,因下一财政年度的政府预算资金无法顺利筹集而宣布破产。
破产原因分析
总体来看,导致NIGC破产的主要原因包括:国际社会制裁的掣肘、伊朗政府不当的能源补贴政策、经济形势恶化导致大量欠债无法顺利回收以及公司自身的治理不当等。
国际社会制裁的掣肘。出于对伊朗研制核武器的担忧,美国和欧盟多次就核问题对伊朗实行制裁,多数集中在油气和金融领域。自2011年以来,因国际制裁伊朗原油销售减少一半,天然气出口面临被切断命运。2012年7月,欧盟决定全面禁运伊朗石油和天然气,美国的制裁手段甚至包括对伊朗的能源直接投资。壳牌石油公司、雷普索尔公司和道达尔石油公司都相继放弃在伊朗建设液化天然气合资公司的项目计划。国际社会制裁导致伊朗原油、天然气出口量锐减,同时失去外商直接投资带来的资金和技术,伊朗政府和能源企业的收入状况受到严重损害。
伊朗政府不当的能源补贴政策。近年来,由于石油出口锐减、大量海外账户被银行冻结,伊朗政府损失高达数十亿美元,同时伊朗里亚尔贬值过半,国内通货膨胀严重,2012年CPI更是高达27.3%。为保证伊朗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伊朗政府一直通过财政补贴的形式严格控制伊朗居民的粮食和燃料消费支出。根据2010年12月启动的补贴改革计划,为应对能源价格放开后的价格上涨,伊朗政府直接向民众提供现金补贴,总金额相当于因价格放开后能源行业新增利润的一半。根据计划,20%的新增利润原本应在能源行业内分配,但能源行业应得的那部分利润也被以现金形式用于补贴家庭用户。巨额补贴下,伊朗首都德黑兰的民用天然气平均价格仅为1600里亚尔(约6.5美分)/立方米。能源补贴额度过高,直接导致了伊朗政府和能源企业承担着沉重的财务负担,能源生产和分配出现严重问题。根据2014年预算,石油部应该出资270万亿里亚尔支付现金补贴。然而,石油部未能提供足够的财源,以致NIGC等企业破产。
经济形势恶化导致大量欠债无法顺利回收。从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分析,造成NIGC财务危机乃至破产的主要因素是部分发电厂、生产企业、化工厂和压缩天然气站所欠下的大额债务,以及NIGC承担的居民能源补贴费用。由于伊朗国内经济形势恶化和通货膨胀高企,来自客户的应收账款无法顺利回收,而短期的能源补贴费用又居高不下,导致NIGC的短期现金流出现较大缺口,引发财务危机。在与伊朗国会和政府协商未果、外部预算资金无法提供足够支援的情况下NIGC只能接受破产的命运。
公司自身的治理不当。公司对投资形势盲目乐观导致烂尾建设项目过多,债务负担过重,也是NIGC破产的重要因素。在阿拉奇(同时也是伊朗石油部副部长)出任CEO期间,NIGC已经发展成为年营业额达300万亿里亚尔的大型能源企业,但是也存在着扩张速度过快、对投资盲目乐观的隐患。随着国际经济形势骤变和欧美经济制裁加大,伊朗国内的投融资环境迅速恶化,严重破坏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2014财政年度,仅为完成已经开展的项目投资计划,NIGC就需要超过150万亿里亚尔的预算。同时NIGC的债务总量已接近100万亿里亚尔。
四个重要启示
一、积极参与有关政策制定过程,规避不当政策造成的影响
大型国有能源企业承担着比较多的社会责任,更容易受到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无论是国家法律法规、战略规划,还是行业标准、油气价格补贴政策等,都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可持续发展。为避免不当的国家政策对能源企业造成严重损害,企业应加强与政府决策部门的联系汇报,及时提供丰富、真实、可靠的决策信息,积极参与政府部门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加强与行业协会、相关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研究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行业影响力,发挥第三方对政府政策制定的引导推动作用。
二、高度重视资产负债管理和现金流管理
很多破产倒闭的企业往往并不是因为经营上的绝对亏损,而是负债过多、现金流断裂导致无法继续运营。因此,中国大型能源企业要严格把握投资方向,在开展投资项目前,应进行充分调研、审慎评估各类投资风险,避免因过度投资和盲目投资造成债务积累。同时,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属于重资产类型的公司,基础设施、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较多,资产变现能力较差,因此现金流管理工作十分重要。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应加强对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动态管理与控制、做好现金流量的分析与考核,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水平。
三、加强对企业破产案例的深入研究
“成功的企业无不相似,破产的企业各有各的不幸”。中国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应加强对国内外大型企业破产案例的研究,建立国内外大型企业破产案例数据库,通过收集、归纳、总结破产案例,总结破产教训,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报告和持续更新的案例数据库。对内可以帮助管理层更好地驾驭公司,对外则可以适时提交政府决策部门,规避不当公共政策的负面影响。
四、密切关注伊朗局势及油气政策动向
伊朗作为全球重要的油气生产国,对世界油气市场的影响不可忽视。随着伊朗与相关六国于2013年11月24日达成日内瓦核协议,欧美等国对伊油气禁运和金融制裁可能有所松动,伊朗油气资源的出口和开发投资有可能重新开放。国内大型国有能源企业应密切关注伊朗局势的最新动态,确保在伊利益安全,抓住时机扩大与伊油气贸易和开发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