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
2014-04-12
发改委确定今年经济改革九大任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16日至17日在京召开。会议要求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完成2014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单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地把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前进。
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三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四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七是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八是推进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健全民生保障体制机制。九是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福建省规范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近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福建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今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界定监督检查对象,并对各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方案》指出,通过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继续保持土地、矿产执法高压态势,督促全省各地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
《方案》要求,要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创新执法监管新机制,认真做好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对国土资源违法严重的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开展警示约谈,对符合《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问责条件的地区,要启动问责程序。要认真总结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全面落实共同责任,强化日常案件查处,以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提高各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的意识,做到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江西省取消和下放12项行政审批项目
近日,江西省商务厅再次取消和下放了12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前仅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3项,走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前列。
据了解,取消的4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审批;加工贸易食糖、冻鸡、氧化铝进口合同审批。下放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分别是: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不涉及批准证书记载变化的变更事项审批;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非实质性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非融资租赁的租赁业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以自动售货机方式销售商品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限额以下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勘查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审批;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贵州省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
贵州省政府网发布消息,贵州省政府近日批复,原则同意省环境保护厅《贵州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方案》(下称《方案》),欲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
《方案》规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实施坚持试点先行原则,市场配置原则和分类指导原则;交易主体为:参与初始分配并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现有火电、水泥、钢铁企业法人单位,即2014年5月1日前投入运行或者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火电、水泥、钢铁建设项目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排污权指标的新(改、扩)建项目所在企业法人单位;排污权储备管理单位。
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便先后批复了天津、江苏、浙江、陕西等11个省(市)作为国家级试点单位,探索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截至2013年年底,累计实现拍卖排污权收入约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