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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观念创新
——以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为视角

2014-04-11李化树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欧洲协同发展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四川南充637000)

论我国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发展的观念创新
——以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为视角

李化树

(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四川南充637000)

观念的转变和创新,是区域高校战略联盟建设有效推进的活力和源泉。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是区域高校战略联盟建设的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为我国高校区域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启迪和借鉴。强化区域高校战略联盟建设,推进区域高等教育合作,必须坚持开放办学、协同创新、以人为本、终身学习的观念。

高等教育区域合作;观念意识;开放办学;协同创新;以人为本

观念的转变和创新,是区域高校战略联盟建设有效推进的活力和源泉。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无疑是区域高校战略联盟建设的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为我国高校区域合作与发展提供了启迪和借鉴。强化区域高校战略联盟意识,转变发展方式,推进合作交流,实现互利共赢,提高高等教育国际竞争力,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科学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开放办学

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大背景下,实施开放办学成为越来越多高校办学的战略选择。开放办学包括办学理念和办学实践两个层面的内涵,就是在高等教育国际化、信息化、大众化发展的新形势下,深刻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之间、高等教育系统与其他社会系统之间、高等教育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沟通与相互作用,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包容的心态、开阔的视野、开放的品格来确立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1]加强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构建国际化的课程体系,开展国际合作办学、科学研究,积极推进高校改革,实现创新发展。开放办学是相对封闭办学而言的,它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式、自由的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发展理念,意味着人才培养目标、学科专业建设、教育科学研究、社会发展服务等全方位、全过程的开放。

博洛尼亚进程的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开放、自由的欧洲高等教育区,因此,开放办学,是欧洲高等教育区一直秉持的核心理念。在全球化的推动下,欧洲加快了高等教育的国际化发展,建立统一的学位框架体系,实现学分转换和累积,制定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促进学术人员的流动,通过高校间的合作、交流、学习与沟通,取长补短,创造更先进的信息和技术,提高高校的核心竞争力。欧洲高等教育区向世界市场营造了一个开放、宽松的教育环境,实现了人才、知识、信息、技术和资金的跨国流动,促使了欧洲各国之间包括与非欧洲国家之间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一个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使得各个国家都能够充分利用这个联盟内甚至是全球范围的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继而建成一个具有鲜明特色、欣欣向荣的欧洲高等教育区。

当前,面对知识经济高速发展、人才竞争日趋激烈的崭新形势,面向世界,开放办学,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我国高等教育的吸引力、竞争力,满足不同学生发展的需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不仅是培养国际型人才,实现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全面、自由发展的需要,更是打造我国高等教育优质品牌,切实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高等教育要立足于世界,必须把开放当作内在理想和精神追求,通过制度化确立开放办学的大学理念的地位,使开放办学成为贯穿学校发展过程始终的一条主线,成为引领学校事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面旗帜。从国家层面看,我们必须切实把握我国与东亚地区、东南亚地区共同发展地区社会经济、维持地区和平稳定的区域经济政治合作的现实基础和文化传统的共性这一良好机遇和条件,推动亚洲地区高等教育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经验,建立中国——东南亚、东亚教育部长会议机制、中国——东南亚、东亚教育论坛机制,不断开拓教育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建立中国——东南亚、东亚学分转换系统,积极发展与更多合作伙伴国的学历、学位和学分互认。坚持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原则,以包容性、开放性的态度加强与合作伙伴国在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经济的良性运行和文化的发展繁荣创造和谐的外部环境。

高等学校要打破长期孤军奋战、同质竞争的孤岛模式,树立开放办学、合作共赢的思想,确立“务实合作、互利共赢、服务社会、共同发展”的理念。把开放办学的思想体现和落实到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方法和措施中,充分利用地缘文化传统、现实社会基础等优势,以更加开放包容的心态和长远广阔的视野,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科研、学术、教学、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强化区域合作发展,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体系,在培养走向世界的创新型、国际化人才的同时,吸引更多的国外人员来我国学习与交流。为此,需要正确制定战略联盟规划,根据各自高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实施策略,将有限的资源投放于各自最擅长的领域,形成其核心能力。也只有这样,高校才能借助战略联盟整合自身的优势资源,达到协作制胜、联盟双赢的目标,以顺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高校之间的合作,涉及政府、学校和社会多要素、多形式、全方位,为此,全社会都要千方百计为高校合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全方位服务,支持高校加快发展。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院所,必须切实做到认识一致、目标一致、行动一致,强化理论学习,加强沟通协商,在战略合作与发展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校校之间、校地之间、校企之间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更大平台开展合作,进一步提升战略合作、融合发展水平,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而不懈奋斗。同时,高校要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项目合作,科技攻关,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

二、协同创新

“协同”一词在英文中有synergy、collabora—tion、cooperation、coordination等多种表述,在《汉语大词典》中是指各组织、部门协调沟通,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携手同步的意思。1971年,德国学者Haken在系统论中最早提出协同的概念,指系统中各子系统的相互协调、合作或同步的联合作用及集体行为,最终产生1+1>2的倍增效应。“创新”,就是面向未来,开拓进取,取得新成果,产生新效益。协同创新涉及整合与互动两个维度,涵括战略协同、知识协同、组织协同三个层面的系统架构。协同创新(Collaborative Innova—tion)是指企业、政府、知识生产机构(大学、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和用户等为了实现重大科技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一种创新组织模式,旨在通过国家引导和制度安排,促进企业、大学、研究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加速技术推广应用和产业化。[2]协同创新是以知识增值为核心,以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创新主体的价值创造过程。区域协同创新,就是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为准则,整合区域内合作各方的有效资源,形成合力,进行项目合作、技术创新,产生高质效益的科技创新运行模式。在知识经济全球化发展、学科交叉和技术融合进一步加快、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兴起的新形势下,坚持开放、合作、共赢的原则,实施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的深度合作和开放创新,对于加快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以及创新链各环节之间的技术融合与扩散,具有极其突出的现实意义。[3]

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聚集了欧洲各个国家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欧洲区域内外的创新教育要素,形成了一种多方合作的交互式网络创新模式。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协同创新在欧洲蓬勃发展起来,欧洲的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快速提升。2005年《卑尔根公报》明确指出:“我们非常重视科研和科研训练维持和提升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需要各国促进高等教育部门和科研部门、需要促进欧洲高等教育区与欧洲研究区之间的协同发展。”①2002年11月15日,欧盟正式启动第六个框架研究计划即“欧洲研究区”战略规划,投资162.7亿欧元,历时4年(2002年—2006年)落实建立“欧洲研究区”战略规划。实施“欧洲研究区”战略,宗旨就是以创建“欧洲研究区”为指南,从四个方面来实施“欧洲研究区”计划。第六个框架研究计划设计包含了研究与创新机制、人力资源方面的人员流动问题、基础资源建设和科学/社会四大行动项目,其目的在于整合与优化欧洲研究区的资源,构建最高水准的欧洲基础设施研究体系,促进欧洲人才资源开发与利用,提高欧洲地区的社会研究与创新水平,进而加速成果产业化的进程,提高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增强国际竞争力与吸引力,促进国际合作。[4]“欧洲研究区”项目的提出,是欧盟在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政治战略计划,也是欧盟寻求自我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建设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同时,推行欧洲研究区战略,不仅能够集中欧洲研究的有生力量,调动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和参与性,也有助于加速创新成果的研发,加快科技的产业化转型,进而有效提高欧洲科技创新水平,增强欧洲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就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看,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都有了长足进步。研发投入、科学论文和专利的总量都已跃居世界前列,但我国科学技术总体水平还比较低,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仍然突出。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核心技术能力还不强,产业核心技术仍然严重依赖国外。各方科研力量自成一派,封闭分散,整体运行效率不高。大学科研与社会经济发展、市场需求严重脱节。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多停留在实验室层面,转化投产率较低,无法支持经济的高速发展。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科技研发较为繁荣,但成果转化率仅在25%左右,真正投入实践,实现产业化的则不足5%,科技进步对于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足40%,而在发达国家,这一比例却高达60%以上。[5]

在全球经济快速发展和国际竞争异常激烈的新形势下,面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新要求,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科技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校创新组织模式,推进产学研用结合,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在关键领域取得实质性成果,努力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仅为我国高校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指明了方向,而且就高校主动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5]为此,必须加强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整体构建国家协同创新系统工程,努力促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和水平。当前,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建立国家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应着力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

其一,完善体制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要突破思想、体制、环境与政策等诸多障碍,推动社会多方面创新力量的协同共进,将单方面的主体优势集合成整体优势,从而达到利益的最大化。要坚持以协同创新为原则,将协同创新的理念贯穿到高校发展的各个层面,其中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开发、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整个过程。同时,将科研与应用相结合,将科技与经济相结合,以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以高水平科研能力保证高等教育的质量,实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我国高校整体创新能力。

其二,搭建创新平台。要加快构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机制。国家在遵循“整合、共享、完善”原则并借鉴“欧洲研究区”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促进科研交流与资源共享,构建创新研究网络系统,推动资源的共享整合和经验的广泛交流。

其三,加强协调管理。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财政、税收、金融等政策手段,多途径、多渠道的鼓励、引导和协调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深度合作与协同创新,进一步加强部际协调和省部协调,加强试点和推广工作。强化研究项目中创新活动的分析、评估以及增强创新政策的教育和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国家人才发展规划和工程的衔接,吸引和聚集优秀的创新人才,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其四,强化财政支持。中央和省级财政设置“支持协同创新战略联盟计划”,建立国家协同创新财政支持体系,设立研究人员卓越研究成果奖,强化对协同创新战略联盟的政策导向性支持、奖励激励性支持,及补贴一定风险投资,[5]稳定支持培育具有产业技术综合竞争实力、具有较大产业化价值的研发组织。同时,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吸引企业界、私人及社会团体投资产学研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吸引来自世界各国优秀人才共同参与我国科技创新,提高基础研究、高技术前沿研究领域与产业创新的国际竞争力。

三、以人为本

在我国,最早明确提出“以人为本”思想的,是春秋时期齐国的管仲。《管子》记述,管仲言:“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6]西方早期的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神本思想而言的,它主张以人性反对神性,用人权反对神权,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注重现实人生的意义。中国传统人本思想,主要强调人贵于物,在天地人之间,以人为尊。在人与神之间,“以人为本”。“天地万物,唯人为贵”。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人本思想,对于弘扬人的主体性、重视人的精神开发、鼓舞人们自强不息,具有重要的意义。现代社会,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作为一种发展观,人本思想主要是相对于物本思想提出来的。以人为本,是一个哲学价值论概念,强调在现今世界,与神、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人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切为了人,一切依靠人,二者的统一构成以人为本的整体内容。以人为本不仅是治国方略,也是管理者的一种领导方式或理念。以人为本的管理,就是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出发点,以人为中心,凸显人的主体价值,激发和调动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实现人与组织的共同协调发展。

欧洲博洛尼亚进程在其10多年的推进历程中,始终坚持把“以学生为本”贯穿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每两年举办一次的高等教育部长会议上,欧洲各国的部长们都纷纷强调改革欧洲高等教育体制要以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为重心,要提高学生参与高等教育治理的水平,实现欧洲高等教育机构的自治和自由。欧洲各国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宽松、自由、平等、开放的环境,尽力支持大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培养有个性、有创造力的精英人才,鼓励大学生从不同层面(包括欧洲层面、国家层面和高校层面)、不同方面上(包括政策改革、课程改革和学生流动),积极参与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体现了欧洲高等教育区“保障学生利益”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001年发布的《布拉格公报》就明确提出:“欧洲高等教育的建设和规划离不开大学和各类高校以及学生的积极热情的参与”,“学生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大学和高校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内容中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有必要将学生的回应纳入博洛尼亚进程的社会维度的考虑中来。”②2003年《柏林公报》再次指出:“我们非常肯定高校和学生们的参与在博洛尼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③2010年《布达佩斯—维也纳宣言》更加突出强调:“号召所有的参与者共同创造一种启发性的工作和学习环境,并且促进以大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方式。”[7]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的这一理念,不仅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学习热情,更有利于激发欧洲高等教育的创造活力,提升欧洲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我国自加入亚太质量保障网络以来,也更加注重学生参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治理。然而,在进入大众化高等教育发展之前的较长一段时期,我国高校学生始终处于被灌输、被管理的状态,学生、家长和教师都缺乏“学生参与的意识”,忽视学生主体地位,泯灭学生天性、个性。广大教职员工、学生是高校的根本,大学因教师、学生的存在而存在。科学发展观明确把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就是要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关心学生,就是要把不断满足学生的全面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学生作为高等教育体制中的权利和利益主体,高校应以包容、平等的姿态提高其公民意识和权利意识,通过多种活动、多种途径,让他们参与学校治理,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服务意识,为其将来走向社会做准备。高校管理工作应该赋予学生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让学生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源,充分尊重学生的意见、建议。高校也要打破校际界限,充分利用各类教育资源,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充分的条件,实现教育因素与学生生命能量的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同时,高校还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作用,吸纳学生组织参与课程评价、教师评价,参加各种有关大学工作的讨论会,列席教职工代表大会,共商学校大事,共谋学校大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高等教育合作与交流项目,为学生提供更多对外交流与学习的机会,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力,激发学生的创造活力,培养世界眼光,增强通适技能。作为政府,应从法律、政策层面着手,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给予学生参与治理学校的制度保障,为学生发挥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当前形势下,政府更应该注重和欧盟、北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沟通与联系,强化区域合作发展,打通学制体系,学分累积互认,交换课程学习,为学生成长成才创设更多更好的机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加大教育监管力度,积极引导高校学生的学习、科研、生活和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知识素质、实践技能。

四、终身学习

终身学习(Life long Learning)是指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为适应其社会发展及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持续的学习过程。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版的《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在世界范围内反响强烈,书中提及了“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和“学习化社会”三个基本概念。自1970年之后,终身学习这一概念就已经进入人们的视野,它与终身教育、学习化社会并列,共同成为当时主导性的教育理念。但直到1976年11月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19次全体会议,《关于成人教育发展的报告》才真正明确地将终身学习与终身教育并列。1989年11月,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了21世纪的新学习观——终身学习,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终身学习的国际化发展。1994年6月,在日本召开的第三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讨论会上,日本文部省提出的“作为综合性战略的终身学习”、“作为消费的终身学习”、“作为投资的终身学习”三项议题,使得终身学习理论更加的丰富和系统化。1994年11月,“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在意大利的罗马召开,此次会议由欧洲终身学习促进会、哥泽堡城市教育委员会、美国教育理事会等组织发起,会上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1996年4月11日,“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成立于1993年)的最后一次会议在法国巴黎举行,会议正式向全世界发布了《学习:(人类的)内在宝库》(Leaning:the reassure within)的报告。该报告强调要把人作为发展的核心,强调培养人们养成继续学习、终身学习习惯的意义,强调终身学习对于社会和谐发展、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自此,终身学习开始演变成一种国际潮流。作为一个广义的概念,我们认为,终身学习首先是一种观念。终身学习,中心点是“学习”。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首届世界终身学习会议上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目的是通过发挥人类的潜能,激励人们去获取其终身生活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价值,并帮助他们学会在任何任务、情况和环境中,都能够有信心、有创造性和愉快地运用他们。[8]这就是终身学习的本质。同时,终身学习作为一种具有社会化特征的学习体系,其也是在不断发展、完善着。终身学习包含的学习类型较多,有接受式学习、自主学习(包括指导的自主学习、完全的自主学习)等多种类型。终身学习具有终身性、全民性、个别性等基本特征。学习是人类认识自然和社会、不断完善和发展自我的必由之路。终身学习是终身教育的最高境界。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是两个本质一致互有联系又相区别各有侧重的概念。终身教育更多地强调国家或政府及其教育机构给公民提供教育机会和教育服务,以满足社会成员人生各个阶段多种多样教育的需求。终身学习则强调公民个人是学习的主体,强调人的主体性、自主性、能动性、责任性,人的态度和动机,人的潜能的开发和人的完善。终身学习比终身教育对于人的发展与完善处于更高的境界。

如今,终身学习的政策制度已经渗透到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终身学习的理念已经融入各个层次、类型的学校教育之中。从欧洲终身学习的推行实践来看,伴随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自2000年以来,欧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终身学习的相关政策。2000年3月,里斯本欧盟首脑会议确立了欧盟未来10年新的发展战略,即通过10年的努力使欧盟成为世界上最富竞争力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最具活力的经济体系。2001年欧洲各成员国高等教育部长参加召开的布拉格会议,就明确提出:“终身学习是欧洲高等教育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出“面向知识社会和知识经济的发展,终身学习是迎接新兴技术的发展、社会凝聚力的提高、教育机会均等以及生活品质的提升的一种重要发展策略。”②其后的欧洲各成员国高等教育部长会议,都高度重视终身学习问题,并将此理念贯穿博洛尼亚进程始终。为实现这一目标,各国积极配合,调整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敦促各个高等教育部门和机构加大推动终身学习的工作力度,把终身学习延伸到欧洲高等教育领域的各个角落。2006年,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批准通过了欧盟委员会提出的“2007—2013年终身学习整体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终身学习计划”)的议案。此项计划的终极目标是,通过开展终身学习,推动欧洲知识社会的构建与和谐发展,加强欧盟成员国间人员的流动与交流,促进欧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为后代营造良好的生存环境。计划到2012年,为300万欧盟大学生提供出国留学和进修的机会。欧盟终身学习计划由四个支柱计划(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和两个辅助计划组成。该计划的目标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欧洲的一体化进程。其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鼓励和支持对于欧洲一体化的教学与科研活动;激励现有的一些协会与机构将工作中心点转移到欧洲一体化方向上。同时,为更加有效的实施终身学习计划,打通欧洲各国间的教育壁垒,实现学习资格的互认,激励人员的跨国流动,2008年4月23日,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一致批准由欧盟委员会建议的《欧洲终身学习资格框架》(European Qualification Framework For Lifelong Learning,简称EQF),该框架覆盖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与培训等多个方面,并将知识水平、技术水平和能力水平分成了8个级别,基础教育作为1级,直到博士(或同等学历)的8级。此外,对于等级的评定,不仅要根据学习与培训的具体成果,还要考察学生个人知识、技能的实际水平。

我国自古就有重视学习的优良传统,几千年来一直延续着一种自发性、自觉性的学习理念,“活到老学到老”就表达出了学习是一种永无止境地探索世界的终身化追求。今天,终身学习已经成为了教育与社会发展一种崭新的教育理念和实践模式。面向21世纪,面对知识经济社会的挑战,1999年国务院批转《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2010年我国要基本建立起终身学习体系”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发展任务。党的十七大再次强调,要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型社会”。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为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加速建立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并将其上升为基本国策予以贯彻实施。当前,我们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以学校教育系统为依托,以现代信息技术为重要手段,整合、开放社会各种教育、培训和学习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类型,开放、灵活、方便的学习平台,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的横向流通与纵向衔接,为学习者提供多次的选择,满足广大学习者多样化的对终身学习的需求。要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促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发展的协调性,实现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互通性,增强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衔接的有效性,从而形成具有高度开放特征的终身教育大系统,为学习者接受教育、进行学习创造条件,努力形成全民学习的生动局面。要完善相关立法工作,以立法推动终身学习体系的建立,及早制订和颁布《终身学习法》,为终身学习提供法制保障。要借鉴欧盟经验,设立国家级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协调、监督和管理,切实明确中央和地方、教育系统与其他相关系统在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中的分工和职责,强化合作,形成合力,为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作出各自应有的贡献。

注释:

①“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Achieving the Goals”,Communique of the Conference of European 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Higher Education,Bergen,19—20(May 2005).

②“Towards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Communiqu of the Meeting of European Ministers in Charge of Higher Education,in prague on May 19th 2001.

③“Realising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Communiqu of the Conference of 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Higher Education,in Berlin on 19(September 2003).

[1]郭万保.关于高校开放办学的思考[J].山东理工大学学报,2009(3):76—81.

[2]何郁冰.产学研协同创新的理论模式[J].科学学研究,2012(2):165—174.

[3]陈 劲,阳银娟.协同创新的理论基础与内涵[J].科学学研究,2012(2):161—164.

[4]金启明.欧盟创建欧洲研究区战略[J].全球科技经济瞭望,2012(8):25—33.

[5]张 力.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战略意义和政策走向[J].教育研究,2011(7):18—21.

[6]刘 向.管子:第二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6:8.

[7]周满生.关于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布达佩斯—维也纳宣言[J].程 薇,译.教育研究,2010(4):91—93.

[8]吴咏诗.终身学习——教育面向21世纪的重大发展[J].教育研究,1995(12):10—13.

[责任编辑 范 藻]

On New Ideas of Regional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Higher Education in China:A Case Stud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Region in Europe

LI Hua—shu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 of China—West Normal University,Nanchong Sichuan 63700,China)

New ideas are the resource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trategy union of regional universities and a point case is the construc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region in Europe,which provides an inspiration for China.In order to push the coop—eration ahead,such principles must be sustained as open running,coordination and innovation,people—being—first,learning long—life.

regional cooper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concept;open running school;coordination and innovation;people—being—first;learning long—life

G64

A

1674—5248(2014)04—0112—07

2014—01—2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规划项目“西部高等教育区域合作与发展模式研究”(13YJA880038)

李化树(1964—),男,四川西充人。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管理与院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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