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视域下的汉语动词词义分立动因初探
2014-04-10
(四川师范大学 文学院,成都 610066)
1982年,Fillmore《框架语义学》(Frame Semantics)的发表,标志着框架语义学理论的正式问世。其基本观点是:一个框架是由若干概念构成的结构化的概念系统,因此,要充分理解一个概念,就必须认识这个概念所处的框架[1]382-412。稍后,Fauconnier心理空间(mental space)理论[2]3-81和合成空间理论(blended space theory)[3]、Talmy认知理论[4]也被看作框架主义思潮内容。30年来,运用框架思想在语言信息处理、语言习得研究、语言对比研究、翻译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特别突出的有两方面:构式语法研究和框架网络(FrameNet Project)研究。后者尤其是直接以框架语义理论为指导来研究英语语法功能和概念结构之间的关系并进行标注,建立起计算机自然语言处理的词汇知识库,这一研究成果已成为德语、西班牙语、日语、汉语等多种语言信息处理工作的重要借鉴。
在国内,胡明扬[5]、杨成凯[6-8]全面介绍过Fillmore格语法理论。又因为框架语义学和认知语言学理论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我国学者对框架语义学的初识和展开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与认知语言学、认知语义学等相关理论的译介、研究相伴而行的,比如综合吸收配价理论、题元理论、概念依存理论、原型理论等所展开的研究多属此类。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全部或局部地直接以框架语义理论为指导的高级别课题成果发表或出版。国内框架语义研究的主要成果有如下三类。
一是译介类成果。主要是引介框架语义理论(如詹卫东对Fillmore《框架语义学》的翻译[1])或是引介兼梳理其发展脉络[9-11]。
二是工程开发类研究。目前最突出的是刘开瑛率领的山西大学研究团队和范开泰率领的上海师范大学研究团队[12]所做的研究。
三是理论思考、语义本体研究和词汇教学、词典编撰类。这类研究成果相对零散,内容主要涉及如下一些问题:(1)对框架语义理论基本思想的梳理与再思考[13-17];(2)在框架语义思想启示下进行局部的语义本体研究的尝试和词典语义学界尤其是针对词典释义原则、模式、方法等问题的新思考[18-24];(3)如何运用框架语义思想提高词汇教学、阅读教学水平等问题[25-27]。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外运用框架语义理论的成果突出表现在针对计算机信息处理方面,而用于研究和指导人的语义认知方面还可以继续展开细化、深入的研究。
Fillmore说:“框架语义学提供了观察词语的意义的一种特别的方式,同时也试图刻画一种语言产生新词和新短语,以及向已有的词语里增加新的意义,或将一段文章中各成分的意义组装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全部意义等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382因此,本文尝试用框架观来分析现代汉语词语增加新词义从而形成多义词的词义分立现象,具体以动词多义词为观察对象,观察词义演变、分立的规律。
从共时角度看到的同源词或多义词现象是过去时代历时演变的结果,也将是未来新演变的基础。多义词义项之间的关系,传统训诂学主要解释为引申关系,并分析出同向引申、逆向引申,单层引申、多层引申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传统语义学认为词义由基本义得到转义主要靠引申,并分析出比喻引申和相关引申。认知语言学认为多义词发展出多个义项的认知途径主要是隐喻和转喻,多义词的认知模式主要是聚类认知模式。根据蔡晖的研究,我们了解到俄国语义学界有另一种主张:“Пaдyчeвa发现,动词的语义要素及题元结构的变化与词义的变化之间存在某种具有参数性质的对应关系。”[28]因此,在涉及词义变化的诸因素中,Пaдyчeвa提取出动词的分类范畴、主题类别、角色配位和参项的分类类别等“语义参数”,并用这些语义参数来检验已知的词义信息,预测和推导出各种增补信息[28]。这些成果对词义演变规律做了不同角度的研究和解释。相比之下,本文以共时语料为观察对象,在框架视域下分析词位内(多义词)词义生成、分立的规律。这是在以上几种语义理论之外,从新的角度观察语义生成规律的一种尝试性研究。
一 语义框架层级体系
1.框架和场景
在结构语言学、生成语法、语义理论、格语法中,“框架”的含义各有不同。Fillmore认为,框架是使词语意义结构化的一种方式,一个词语是一个范畴化的结果,因此,一个框架就是一个范畴系统、一个概念系统,“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motivating context)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392。为了更便于讨论,本文借用马洪海给“框架”所作的定义:“框架是指由词元和它所联系的框架元素构成的表达特定场景的语义结构形式,也叫‘语义框架’,简称‘框架’。”[29]5其中,“词元是指能激活一个语义框架式的具有某个特定义项的词语,框架元素是指语义框架中由词元所联系的各种参与角色”[29]5。词元与框架元素一起构成框架。
Fillmore认为:“词语代表了经验的分类(范畴化),这些范畴中的每一个,都是以依赖知识和经验背景的激活情境为基础的。”[1]383即词语、概念是依赖场景的。场景是现实实体、行为模式或者社会制度历史等。作为认知对象时,场景既存在于实践中又存在于经验中。场景有大有小,大场景包括一系列相关联的小场景,是个层级体系。
场景属于现实范畴,是自然、社会和主观客观事物的现实存在,具有具体性。框架属于概念范畴,是由场景抽象之后存在于人们脑海中的一个结构化的系统。场景与框架密不可分,场景是框架产生的基础,它先于框架而自在地存在。
要理解框架中的元素、元素间的关系、框架整体,必须具备相应场景的世界结构知识。所以,场景元素的改变,可能会相应地改变框架元素。比如,场景中,[-有生性]的名词变为[+有生性]名词,与其相配的动词表示的概念可能会由[-目的性]变为[+目的性]。框架呈现或记忆场景,词语“唤醒”框架。语言中的每一个词、短语、句子都是在某种程度上对场景进行概念化的结果。一个词、一个短语、一个句子都可能对应一个场景,一个场景至少对应一个框架;词元以一个最小义项为场景基础,一个最小、最纯义项和一个最小场景相应[30]146。一个场景可能由多个词元来刻画,比如商业贸易场景可能由“buy”、“sell”等多个词元参与到不同的框架来刻画,这多个词元刻画同一场景中的不同凸显对象和范畴,这是人的认知视角化(perspective,或称透视域)作用的结果。目前国内框架语义学文献一般把这若干词元刻画同一场景的若干个具体框架称为“框架式”。学者们主要根据框架所刻画的语义所属范畴把框架层级体系分为框架域、框架分域、框架类、框架式等,把框架分为基式框架和扩展式框架,框架中的词元分为单纯性词元和复合式词元[29,31,32]。
2.框架分类
在学者们的讨论中,“框架”可以针对不同的场景对象而存在。
(1)就一个包含多项人、物、运动变化状态的事件场景来说,场景—框架把这些元素统统囊括其中,比如Fillmore研究过的商业事件框架、判决事件框架。这种框架中的元素往往是激活框架的直接因素,人们充分理解识别框架,才能更好地认知其中各个具体的框架元素。
(2)就一个事件和其他有关联的事件构成的一个更大的世界知识图谱来说,场景—框架是一张更大的网,涵盖了诸多的范畴及范畴间的关系,比如Fillmore谈及过的“out west”和“back east”所激活的美国历史事实大框架。
(3)就一个语句、语篇来说,它们整合成一个大的语言框架,进入这个语言框架的词或短语自觉担当框架的某项句法或语义方面的任务,即词语自身的词汇语法意义更服从于构式性价值的调控,很多词语甚至被构式赋予了新的词汇、语法功能。这种框架观由Goldberg等人发展为“构式”理论。另一方面,进入一种具有特定的布局程式的语篇的语句,也因为该语篇框架的固有程式而自然地获得相应的理解和认知处理。沿着以语句内、语篇内的“语言框架”为着眼点的思路进行纵深探索,已经形成构式语法、篇章语义等分支性研究。
(4)就一个具体的人、物、动作、状态、变化来说,其概念自身内部诸要素、属性也构成一个框架,这可以从Fillmore早期格框架的研究把动词的句法、语义属性及其与表示外部世界元素的各类名词性词语的关系用格框架来刻画得到启发。这种框架以词元为核心,以词元的一个义项为刻画对象,向外可以进行其辐射区域内的句法语义研究,比如可以把动词核心语言中的动词配价、语义格分配等问题与框架元素、词元语义属性结合起来研究,或者把一组框架与词汇场(语义场)研究相结合;向内可以观察义项间的关联、义项的分合演变等问题。
因此,如果以场景为基础,着眼于“场景—框架”关系来对框架进行分类,清理框架层级体系,能细化研究视角,所得出的框架分类也符合人的认知体验,便于认知词义。又,由丽萍等对词语依存、概念依存、核心依存三种语义分析模型比较研究之后认为,核心依存模式(即框架语义分析模式)兼顾词语形式和概念,可能是最适合汉语语义处理需要的模式[33]。因此,本文从上述第(4)种意义上的场景—框架出发,结合词元的语言形式和内容特征,尝试着重新观察框架的分类模式。
一个最简义项对应一个最小场景,此为义项场景。一个多义词的所有义项构成的所有场景是统合在一个词位内的一组有关联的场景,这是一个特殊的场景组,我们称为词位场景。若干场景按一定顺序组合在一起,能再现一个复杂事件,是事件场景。与此场景系统相应的框架系统成员分别是义项框架(词元框架)、词位框架、事件框架。因为义项框架(词元框架)、词位框架的词元在语言形式上都是词,可看作对应词这一级单位,我们统称为“词内框架”。因为组合场景常常表达一个复杂的完整事件,就语言形式而言,通常不是一个词而是由短语乃至句子、段落、篇章来承担表达任务,因此把事件框架统称为词外框架。事件框架是从语言内容完整性角度着眼来指称,词外框架是从语言形式角度来指称。又,有些场景可能涵盖宏大广阔的时空中的自然、社会事实,表达起来常常需要用语段、语篇才能完成,我们把刻画这类宏大思想体系或事实系统的场景的框架称为“语篇框架”。为从术语系统协调和理解上的便利考虑,从内容角度着眼,可以把词元框架、词位框架合称为“子事件框架”,把用词组、句子、篇章表述的内容称为“事件框架”。
综上所述,兼顾语言形式、内容和“场景—框架”关系等因素,我们对框架进行如下分类:
(1)着眼于语言形式,可以把框架分为3类:词元框架、词位框架、词外框架。
(2)着眼于语言内容,可以把框架分为3类:子事件框架、事件框架、事件组(链)框架。
(3)着眼于词元的构成情况,可以把框架分为2类:单纯框架、复合框架。
这样厘清分类之后,本文尝试选取在词位框架中来观察动词的新词义生成后取得分立资格的认知依据,提取其中包含的动词词义演变普适性规律。
二 词位框架视域中动词词义分立的规律
框架语义分析法已经获得公认的一点是:语义分析应该以“词元”(相当于词典中的义项)为单位。词位统合了几个有密切关联的义项,因此可以其中一个核心性的词元框架为基础,且只需变换这个框架中的局部,就能刻画该词位中的其他词元框架。这是从语义本体角度对多义词词义演变、分立现象进行研究的一种新尝试。从词位框架来看,多义词内部的词义分立机制的核心条件是交际者的视角化作用,即:视角化作用使凸显对象变化,这是新义项生成并分立的重要条件。多义词词义分立总的规律是:场景越复杂,场景内元素分属的次范畴越多,这个场景概念化后的框架中的框架元素就越多,这个框架中因交际者的视角化作用而可能被凸显的框架元素的可能性会增加,那么该词位框架涵盖的词元就可能越多。框架元素是否得到凸显,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人的认知,具体而言,是人的视角取舍决定凸显对象的。这样,一个词元就激活词位中伴随着凸显对象的一束框架元素。在视角化作用下的凸显,使词义分立的常见规律有如下几种。
(一)凸显不同题元的语义特征,词义分立
这里说的题元是句法结构中与动词配合的名词性成分,在词义框架中即施事、受事、工具、处所、目的等框架元素。认知主体可以凸显这个题元的语义特征,也可以凸显那个题元的语义特征。因此,在同一个词位框架中,认知主体凸显不同题元的语义特征,结果就是造成词义分立。如“保留”的义项:
①保存不变;②暂时留着不处理;③留下,不拿出来。[34]15-16
1978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只有200美元。无数家庭,最大的烦恼,是能不能解决温饱;整个国家,最大的忧虑,是会不会被“开除球籍”。
“保留”的义项①凸显[+面貌或效用等不变]的语义特征,认知凸显受事,受事保持其原有状态;义项②凸显[+不予处理]的语义特征,认知凸显施事无新举措;义项③凸显[+留藏]、[+不宣于人]的语义特征,认知凸显目的(施事的意图),保持私密性或所有权。在“保留”这个词位框架内,认知凸显不同题元的语义特征,词义分立为三个义项。
(二)凸显题元的次范畴:题元次范畴不同,词义分立
动作、行为的受事次范畴变化,动词词元的基本动作方式可能变化也可能不变化,词义分立。属于这一类的词例数量最多。如“安排”的义项:
①有条理、分先后地处理[事物];安置[人员]。②规划、改造[山河]。如:家乡的群众正在重新~着河山。[34]3
“安排”义项①受事是一般事物、人员;义项②受事是山河等较大型对象,受事所属的次范畴不同,词义分立。
又如“拔”的义项:
①把固定或隐藏在其他物体里的东西往外拉;抽出。②吸出[毒气等]。③夺取[军事上的据点]。④把东西放在凉水里使它变凉;或使结冰的东西(食物)变软。[34]5-6
“拔”义项①受事有[+固体事物]特征;义项②受事有[+(有毒)气体]特征。①属于固体范畴,②属于气体范畴。受事次范畴的变化也影响了动作特征:对固体实施的动作行为是“拉”,对气体实施的动作行为是“吸”。受事范畴变化而词义分立的现象,在多义动词中数量很多,可见动词受事次范畴变化造成词义分立是经常性起作用的一条规律。
“拔”的③④两个义项分立,与上述动作的直接受事范畴变化造成词义分立的情况相比,区分更加深入、细化:第③④两个义项是凸显动作目的关涉的不同对象,词义分立。义项③、④都属于开启了目的视窗:去除原有事物中的某些成分、属性、领有者等。但义项③凸显的动作目的是去除动作所关涉事物的占有者,如“拔据点”是去除原来占据据点的人;义项④凸显的动作目的是去除事物中的某些成分或某些属性,如“拔西瓜”是去除西瓜“热”的特点,“拔冻柿子”是去除柿子里的冰。“拔”的③④两个义项所凸显的动作目的涉及的对象不同,词义分立。
同一种题元的次范畴不同造成词义分立,还有更为复杂的情况,那就是,宾语在语义上都属于动作的目的,但具体的目的类型可能是处所、事物、事件等各各不同,因而造成义位分立(即参项变化造成词义不同)。如“奔bèn”:
①直向目的地走去;投向。②为某事奔走。[34]19
“奔bèn”义项①受事为处所的较多,如:“直奔电影院”,“出了家门就一直奔了圆明园”,“下了班他从来没直接奔过家”等;受事为人的较少,如“去城里奔我姑妈”。义项②受事为事物、事件,如“奔材料”、“我去外地奔点儿货”、“为这件事我可没少奔过”等。义项①的行为目的是处所、人,义项②的行为目的是事物、事件,动作的目的类型不同,义项分立。
(三)凸显程度域:程度变化,词义分立
客观世界在不同的方面构成一个又一个的连续统,词义是人对世界概念化并切分这个连续统的结果,是人的认知凸显不同的级阶点的结果。动词义常常会涉及到的连续序列有:空间距离大小序列、情感程度高低序列、具象—抽象程度高低序列等,本文统称为“程度序列”。其中,某一种具体的空间距离、某一种具体的情感程度都是程度序列中的一个点。下面所分析的动词义因为所涉及的某种程度发生变化而词义分立的词义变化现象,主要包括空间距离变化、情感程度变化、具象—抽象程度变化等。
1.空间距离变化
动词义常涉及动作与事物的空间关系。动作与事物的空间距离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变化,可以处于程度序列中的不同阶点。动作与所关涉的事物的空间距离不同而成为词义分立的一个依据,这是词义现象中的又一个事实。如“挨āi”的义项:
①触、碰;倚。②靠近。[34]1
“挨āi”义项①动作与关涉事物是零距离,义项②动作与关涉事物距离近,①②分立的关键在于动作与所关涉事物的空间距离的不同。
2.情感程度变化
动词义反映的情感的强弱程度、高低层级不同,词义分立。如“爱”的义项:
①对人或事物有很深的感情。②喜欢。③爱惜;爱护。[34]1
“爱”义项②情感程度在低层,义项①、③情感程度在高层,尤其是即使同处高层级,①和③依然分立,说明人的认知中对不同的情感程度、层级的区分、凸显是非常强烈的一种认知意识,也是一种成熟的认知模式。
3.具体—抽象程度变化
把具体和抽象视为一个连续轴上的两端时,这两端之间的各点的差异,是程度域中的一种差异。当我们把这一组这样的动词义项统合起来看,这几个义项就又在具体—抽象程度这一条线性轴上构成一个递增(或递减)序列。认知上对于不同具体—抽象程度的切分和凸显,在词义中就表现为义项的分立。因此,具体—抽象程度变化,也是词义再生、词义分立的一条反复起作用的规律,是词义演化的机制之一。如“安”的义项:
①安插。②装;设立。③加上。[34]2
⑧存着;怀着(某种念头,多指不好的):你~着什么心?[35]6
“安”义项①意义具体,表示一个具体的、相对单一的动作。义项②比义项①抽象,②是一系列具体动作的整体化,是对一系列具体动作经过更大程度的抽象后的表达。义项③抽象程度比②更高。前3个义项,《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和《现代汉语词典》表述形式略有不同但实质意义相同,义项⑧是《现代汉语词典》独有。⑧义项动作涉及的对象是抽象程度很高的“心思”,动作义的抽象程度与前三项相比也处于最高程度。由①→②→③→⑧,词义抽象程度递增。这种情况就是人们认知上对不同的抽象程度的凸显,让词义分立成为几个不同的义项。
如果动词义在“具体—抽象”这个滑槽上变化,且受事由具体事物变为抽象事物,词义就会表现出更大的变化。如“抱”的义项:
①用手臂围住。②领养,送养[孩子]。③心里存着[想法、意见]。[34]16-17
①的组合,如“抱孩子”、“抱着一摞书”、“抱着柴火”。②的组合,如“这个孩子抱了两年了”。③的组合,如“你抱什么态度”、“抱着远大理想”。“抱”的三个义项中,从①用手臂围住→②领养孩子→③存有(想法、意见),动作具体程度递减而抽象程度递增。三个义项中,受事次范畴变化较大:
①人/书/火→②一种身份的人→③理想/态度
(具体 →抽象)
这个序列从左到右的具体程度递减而抽象程度递增。动作在“具体—抽象”序列中的移动叠加了受事在具体—抽象序列中的移动后,“抱”三个义项的动作特征呈现较大差异,义项分立似乎更具必然性。
(四)凸显行为的某一(几)方面属性
一种行为往往由具体动作、行为能力、行为方式、发出动作的身体部位、行为目的、动作结果、行为实施范畴、目标物规模等诸方面的特征共同表现出该行为的属性。因此,认知上凸显其中任何一个方面或同时凸显多个方面,词义就容易分离为各自独立的义项。本文调查到的动词词义分立情况中,有的是凸显单一属性,而有的分立义项是综合地凸显了行为几个方面的属性。这种规律在词位框架内特别容易识别出来,反之也说明在词位框架内观察甚至预测词义变化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1.一个义项凸显行为的某个单一属性,词义分立
在一个词位框架内观察动词词义分立情况,让我们看到这样的规律:义项与义项之间的对立,可能是一个义项凸显动作某方面的属性,而另一个义项凸显该动作另一方面的属性。下面举例说明。
(1)凸显的行为、行为能力、行为目的等不同,词义分立。一个多义词的几个义项,有的凸显行为本身,有的凸显行为能力,有的凸显行为目的,这些义项各各分立。如“比”的如下义项:
①比较;较量。②能够相比。③比照。④比方;比喻。⑤表示比赛双方得分的对比。[34]20-21
这几个义项各自凸显的对象不同:①凸显行为;②凸显行为的能力,如“步行当然不比骑车”、“我年纪大了不比你们”;③凸显行为的目的是“使……相同”;④凸显行为目的是表述出相同;⑤凸显行为结果(即比赛结果),如“三比一”。
(2)凸显的动作的结果、方式、事件整体、效用不同,词义分立。言说者要凸显一个动作的结果或动作方式、动作效用、事件整体等,让被凸显的方面各自作为意义焦点而分立出不同的义项。如《汉语动词用法词典》“打”共有23个义项,兹仅列出其中一部分:
①用手或器具撞击。②器皿、蛋类等因撞击而破碎。③殴打;攻打。④发生与人交涉的行为。⑤建造;修筑。⑥制造。[34]73-75
“打”基本义是义项①,其组合如“打鼓”、“打锣”、“打枣”、“打钟”等。因为凸显与动作相关的不同方面而演化、分立出如下其他义项。
义项②是凸显动作的结果“破碎”而独立的义项。
动作结果的规模大小的不同也会影响词义分立,义项⑤(如“打地基|打墙”)表示的动作的结果是建造出比较大型的事物(如建筑物等),义项⑥(如“打锄头|打家具|打立柜”)表示的动作的结果是造出一般的、比较小型的事物(如某种器具、日常事物等)。“打”所带名词宾语“地基、墙”和“锄头、家具”、“鼓、锣、枣、钟”表示的对象规模、数量、体积大小不同,是一个级阶序列(scale)中的不同的点,这是名词事物规模的不同影响到动词词义的分立,即:
⑤地基、墙→⑥锄头、家具→①鼓、锣、枣、钟
大 →→ →→ 小
(规模、数量、体积)
义项③的组合,如“打小孩|打狗”,这是凸显动作方式的不同而分立。
义项④的组合,如“打官司|打赌”,这是凸显事件整体,词义分立。
又如“点”的义项:
⑨指点;启发。[34]97
“点”的组合,如“点了一步棋|点了他一句”,这是关注、凸显动作的效用而分立出来的义项。
(3)凸显发出动作的特殊部位的不同,词义分立。一个词位内,凸显发出动作的部位的不同,词义分立。如“点”的义项:
③同“踮”(抬起脚后跟用脚尖站着)。④[头或手]向下稍微动一动立刻恢复原位。[34]96
义项③是凸显脚部的活动,义项④则是凸显头部、手部的活动,如“点头”。
(4)对动词义静态或动态的凸显,词义分立。这里讨论的动态和静态,不是物理学意义上的动和静,而是基于人的平常感知的一个分界模糊的说法。动作性强的动词义(如“跑”)动态感强烈,动作性弱的动词义(如“站”)静态感强烈。这种动态和静态对人的心理刺激各自相对集中,所以,虽然动态有细微和强烈这种运动强度的差异,但我们不把这一类词义分立机制并入前面所论的“程度变化造成词义分立”类,而是把静态动态看做是动词词元的语义属性之一。认知上对静态或动态的凸显,造成词义分立。如“摆”的义项:
①安放;陈列。②显示;炫耀。③来回摇动;摇摆。[34]7-8
“摆”义项①“安放、陈列”的动作瞬间完成之后就呈现为静态,义项③“摇动、摇摆”的移动反复发生,动态感强烈,义项①③分立为两个义项。附带说明,“摆”义项②的独立,是凸显动作的目的的结果。
(5)凸显动作的时间特征,词义分立。动作、行为与时间、空间的紧密联系,使动作在时间方面的特征常常成为语言表述时必需涉及的一个方面。言说者为了凸显动作的时间特征而形成词义分立。如“等”的义项:
①等候;等待。②等到。不单独做谓语。[34]94
义项①的组合,如“等车|等机会”,义项②的组合,如“等晚上[再说]|等发生事故了[再检修可就晚了]”等。可见,①表示的动作是[+无界]的,②则是[+有界]的,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无时间性特征。
又如,“点”的义项:
②触到物体立即离开。[34]96
这个义项的分立也是凸显动作在时间方面的特征,如“蜻蜓点水”、“点了一下儿篙”,“点”的动作具有[+短暂]的语义特征。
2.一个义项同时凸显行为的多方面属性,词义独立
(1)同时凸显动作实施范畴和动作方式。动作方式与动作的作用对象的范畴密切相关,同一个动词作用于不同范畴的对象时,呈现出来的动作方式不同,因而词义分立。因此,当我们从已经分立的义项来观察这些义项分立的秘密时,就反观到认知主体对动词作用范畴和相应的动作方式的凸显。如“打”的如下义项:
⑦搅拌(如:打浆糊|打卤);⑧捆(如:打行李|打铺盖卷儿);⑨编织(如:打毛衣|打草鞋|打草绳|打结)。[34]76
“搅拌”、“捆”、“编织”和“定出、计算”这四种动作方式互不相同,这与动作支配关涉对象的变化密不可分,从中可见这样的认知规律:一个独立的义项在认知上凸显动作方式的同时,又凸显了动作支配关涉对象的范畴的不同。
(2)同时凸显动作实施范畴、方式、目的。在一些动词义中,动作实施范畴、方式、目的三者混合难分。观察这些相互分立的词义,其中包含了认知主体对动作实施范畴、方式、目的三者的整体性凸显。如“打”的如下义项:
⑩涂抹;画;印。(如:打格儿|打(过)蜡|打鞋油|木板上打着线)揭、凿。(如:打井|打个眼儿)举;提。(如:打灯笼|打伞|打旗子|打招牌|打精神)放射;发出。(如:打电话|打了两发子弹|打枪)付给或领取[证件]。(如:打证明信|打收据|打借条)除去。(如:打虫子|打泡沫|打皮)舀取;买。(如:打水|打酱油|打饭)捉[禽兽等]。(如:打鸟|打鱼|打老鼠)用割、砍等动作来收集。(如:打柴火|打草)[34]76-79
这一类,宾语名词表示的往往不是动作的直接性目标物,而是施动者借以实现另一目的的桥梁性事物。如:“打格儿”的目的可能是方便木工工作或者是方便填写内容等;“打蜡”的目的可能是使其美观;“打眼儿”的目的可能是穿绳、透气透光等;“打伞”的目的是遮雨、遮阳等;“打电话”的目的是通知信息等;……换句话说,“电话、伞、蜡、草、饭”等事物,并不真正依赖“打”这个动作也能存在着;“格儿、眼儿”等是必须在动作完成后才存在的事物。但这两类事物都只是整个事件中的桥梁性事物而不是目标成品。因此,“涂抹,画”、“凿”、“举”……等动词义的各各分立,都是认知主体综合性地凸显动作实施的范畴、方式、目的的结果。
(五)凸显对行为的主观性评述,词义分立
评述往往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如果把目的、意图归入强主观性,评述可称为具有弱主观性,动作状况行为方式更属于中性(非主观性)。对行为的评述主观性强弱不同,也是词义分立的一个条件。如“倒dǎo”:
①横躺下来。②(事业)失败;垮台。[34]88-89
其中,①具有非主观性,②具有较强的评述性。“倒dǎo”义项①是表达动作本身,具有非主观性;义项②在表达动作本身的同时含着明显的评述。这两个义项的分立,是认知主体对行为动作的主观性评述进行凸显的结果。
(六)凸显隐喻关系,词义分立
一个范畴的词义属性通过隐喻投射到另一个范畴,投射前后的这两个词义并存于同一个词位框架内。这是认知上凸显了义项间的隐喻关系而形成词义分立的结果。如“等于”的义项:
①某数量跟另一数量相等。(如:五加三等于八。)②差不多就是,跟……没有区别。不单独做谓语。(如:他的话等于一剂良药|你说了半天都等于废话)[34]94
“等于”义项①是两个数在同一个具体范畴(数量范畴)内的等同关系,义项②“话”和“药”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对象的等同关系。“不同范畴内的等同”比“同一范畴(数量范畴)内的等同”抽象程度更高,从认知途径来说,②可看作是由①隐喻而成。义项①②的并立是凸显隐喻关系的结果。
(七)凸显不同词位框架间的连接与吸收,词义分立
一个名词性成分经常性地属于一个事件框架的话,这个事件框架是具有高度典型性的。当这种名词性成分作为框架元素与新的动词词元组配时,原来典型框架的语义特征会投射到这个新组配,吸收甚至隐没这个动词词元原有的基本动作方式并赋予新的动作方式等语义属性,分立出一个新的动词性义项,这是两个词位框架相连接、吸收的结果。这一类词义分立规律的特点是:宾语名词组配选择性较弱,新组配中的动词词元动作方式往往变化较大。如“点”的义项:
⑥点播。如:“点花生|点豆子”。[34]96
一般农作物名词关联的框架有“播种”、“浇灌”、“施肥”、“收割”等。当“花生”、“豆类”等农作物名词作为框架元素与动词词元“点”关联组配时,语言形式上表现为动宾组配,语义上农作物的常属事件框架的典型性和稳定性高于词元“点”的原有语义属性,因而将农作物事件框架中的动词词元的某些语义特征强制投射到这个新组配的动词词元“点”上,使“点”的原有词义中的基本动作方式等语义属性被挤压,甚至隐没掉其原有基本动作方式而具有了典型强势框架中动词词元的动作方式:播种。这样,“点”词义中的基本动作方式经过“花生”、“豆子”等农作物常属框架的吸收,与种植农作物框架中的一般动作“播种”融合并重新具象,赋予“播种”动作以[+一个一个地下种]的语义特征,这个语义特征就是“点花生”、“点豆子”这类事件中词元“点”的新的语义特征,这是动词词元“点”和农作物这两个词位连接吸收的结果,认知上要凸显这种结果,词义分立。同类例子,如:“点”义项:
⑩引着火,如:“点炉子|点灯|点蜡烛”。[34]97
“点”词义被“炉子、灯、蜡烛”等物事的常属事件框架吸收,从而与跟这些概念密切相关的“引火”动作整合,具有[+引火]的语义特征。
名词组配的动词性元素越少,组配的可选择性越低,这个框架就越具有典型性和强势性,框架中的词义特征越容易投射到一个新的组配中,表现出对新组配的动词词元语义特征的吸收、抑制和孵化,这是动词义的渗透式扩散方式,这使得大语义框架中的各个子框架得以建立相互联系,从而还原了语义的系统性和错综性。又如“垫”的义项:
①用东西支、铺或衬,使加高、加厚或平正,或起隔离作用。如:垫桌子|垫砖头。②暂时替人付钱。(如:垫书费|垫十元。)[34]98
“垫”义项①是基本义,动作方式是用东西支、铺或衬。当组配的框架元素是抽象的债务空洞时,“垫”被钱币、债务框架吸收并整合赋予新的动作方式:“支付”,形成词义分立。
三 小结和余论
在上述研究中,我们在词位框架中观察到:动词多义词内部的词义分立机制的核心条件是人的视角化作用,这种视角化的凸显常常作用于三个范畴:(1)交际者凸显词义的某个(些)方面,具体包括交际者为了凸显不同题元的语义特征、同一题元的不同次范畴、与动词义关联的不同程度域、行为的某一(几)方面属性等几方面内容;(2)凸显词义间的某种联系,比如凸显词义的隐喻关系、不同词位框架间的连接与吸收关系等;(3)凸显交际的某个方面(如人对动作行为的主观性评述)。
通过框架工具观察到的词义变化、词义独立的规律,可分为两个大类。
第一类是允许词义在同一个词位框架内游动。其中,决定词义游动的根本性因素是人的认知,是认知决定了所凸显的焦点的变化,认知决定了对词位框架内不同元素或关系的凸显(比如凸显题元的某个语义特征、次范畴、程度域、行为属性、主观评述、隐喻关系等),进而以词义分立的形式表现、确定这种凸显。
第二类是允许词义在不同框架间游动,即框架间相互连接与吸收后,词义会发生改变,造成词义独立。如果把一种语言的语义系统视为一个大语义框架的话,其中的各个子框架间的连接与吸收,还原了语义的系统性和错综性,还原了概念界限的模糊性和世界的连续性与整体性,也解释了词义可变性的内在机制,预示了词义变化的可能性,因此,这样认识到的词义演变规律符合语义本质属性。
上述研究还表明,与动词词元组配的框架元素种类越多,说明这个动词蕴含的信息量越大(如“打”);组配元素越少,信息量越小(如单义词)。这里说的“框架元素种类”,不是指施事、受事、工具、处所等语义角色种类,而主要是指名词性框架元素的义类。动词词元的信息量也不与动词的价数必然关联。因此,在词位框架内观察词义演变分立规律,我们得出这样的认识:信息量越大的动词可能衍生的义项越多(比如动词“打”),信息量越小的动词可能衍生的义项越少。
在词位框架内观察词义分立规律,对语言习得、语义理解和语义研究都有重要意义。对语言习得、语义理解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便于人脑从词位(词内)框架入手认知词义,二是便于认知说话人的视角和凸显,三是便于认知和预测词义演变及分立。对语义研究来说,主要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便于解释人的语义生成;二、便于对不同词性的词义框架进行比较研究;三、便于对单一性框架和组合型框架分别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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