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耻感伦理的逻辑发展、理论架构与现代转型
2014-04-10章越松
章越松
(绍兴文理学院 社科部,浙江 绍兴312000)
传统耻感伦理的逻辑发展、理论架构与现代转型
章越松
(绍兴文理学院 社科部,浙江 绍兴312000)
传统耻感伦理是一个本土化的话题,它萌芽于殷周,形成确立于春秋战国,固化定型于秦汉,停滞弱化于魏晋隋唐,深化成熟于宋元明清。作为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传统耻感伦理是由人性论、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等架构的。传统耻感伦理的现代转型就是消弭和化解其生存境遇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张力,摒弃糟粕,弘扬精华。
耻感伦理;逻辑发展;理论架构;现代转型
鲁思·本尼迪克特在《菊花与刀》一书中通过对日本文化类型的研究,认为与西方依靠罪恶在内心的反映来行善的“罪的文化”不同,东方文化是依靠外部的强制来行善的“耻感文化”。日本学者森三树三郎进一步提出“‘耻的文化’的真正发源地是在中国”。他认为应“把罪看做是对应于神的、宗教的意识,把耻看做是对人世的、社会的意识……在基督教有神论有力支配的欧美,罪的意识成为道德的基础。在泛神论及无神论支配的中国与日本,耻的意识成为道德的基础”[1]。可见,耻感伦理实际上是一个本土化的话题。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耻感伦理的逻辑发展轨迹是什么?其理论体系是如何架构的?当下如何实现现代转型?对这些问题的探索和澄清,有助于推动行已有耻的完善道德人格与风尚清明的良序社会的建设。
一、传统耻感伦理的逻辑发展
耻感是人类伦理道德发生的重要源头。俄罗斯哲学家索罗维约夫通过对原始部落的文化人类学研究,认为羞耻是原始人特有的三种基本情感之一,是道德的原始材料[2]5。从现有的文献典籍相关记载看,传统耻感伦理萌芽于殷周时期。《尚书·说命下》曾记载了商初名相伊尹的一段话:“予弗克俾厥后惟尧舜,其心愧耻,若挞于市。”伊尹批评自己不能使辅佐的君主成为像尧舜那样的人,内心感到羞耻,如同在闹市被鞭挞一样。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原因在于“上失其道,民散无纪,西伯修仁,明耻示教”(《逸周书》卷十),意思是说无德无道、失去羞耻是导致灭亡的主要原因,以此强调耻感关涉国家安危。其实,在《诗经》《周易》等典籍中还可以看到诸多关于耻感对个人道德修养重要性的记载。
春秋战国时代出现了百家争鸣局面,不仅是思想文化空前繁荣时期,而且也是传统耻感伦理的形成确立时期。道、儒、法、墨、名、阴阳等诸子百家,针对社会的急剧变化,著书立说,表达各自的思想与政治主张。他们的思想学说中蕴涵了丰富的耻感伦理思想,其中,以道家、儒家和法家最具代表性。“据现有的资料看,道家是最早察觉到荣辱的”[3]156。老子以淡泊、朴素的态度对待耻感,“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道德经·二十八章》)。庄子则以否定的态度谈论耻感,“荣辱立,然后睹所病;货财聚,然后睹所争。今立人之所病,聚人之所争,穷困人之身,使无休时,欲无至此,得乎”(《庄子·杂篇·则阳》)。孔子对耻感伦理的论述非常广泛,主要涉及耻感对个人的道德修养、心理感受、行为评价以及治国理政等方面的影响,提出一系列关于内省、慎独、见贤思齐等修养方式。到了孟子、荀子那里,耻感伦理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他们根据儒家的仁义学说,强调耻感之于个人的意义与价值取向,“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荀子·荣辱》)。法家虽然主张“信赏必罚”,但也注重耻感的作用。管仲把礼义廉耻提高到关乎国家兴衰的层面,对历史产生深远的影响。商鞅根据人有羞耻之心,提出用刑罚禁止奸邪,“夫刑者所以禁邪也,而赏者所以助禁也。羞、辱、劳、苦者,民之所恶也;显、荣、佚、乐者,民之所务也”(《商君书·去强》)。韩非则认为:“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韩非子·大体》),强调行为主体应对自己的荣辱负责,主张以法为教来树立正确的耻感伦理思想。
秦汉是传统耻感伦理的固化定型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孕育于先秦的“三纲五常”成型于这一时期,不仅成为巩固专制统治的基本伦理纲常,而且也成为传统耻感伦理的思想基础。“三纲五常”的确立,使耻感伦理得到了固化定型,但总体而言在理论上却没有更多的突破。
魏晋到隋唐是传统耻感伦理的停滞弱化时期。这一时期中国社会几经分裂而又重归统一,儒学正统地位与思想因受到玄学、佛学和道学等思想伦理的冲击而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三纲五常”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曾一度弱化甚至淡出,以此为思想基础的耻感伦理也受到抑制,甚至日渐式微。虽然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耻感伦理没有发展,但是由于社会变动的加剧,人们更加重视耻感伦理对于个人道德修养和治国安邦中的激励作用,这可从许多仁人志士践行耻感伦理的实践和家训家规中得到体现。
宋元明清是耻感伦理的深化成熟时期。这一时期既是“三纲五常”的提升与高涨时期,也是理学的兴起与盛行时期。理学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通过对世界本原的探讨,构建了一个融自然、社会和人生于一体的庞大哲学体系。理学家们非常重视对形而上问题的研讨,他们把先秦时期贵义贱利的倾向极端化,提出“存天理,灭人欲”,以“天理”为荣,以“人欲”为辱。理学的这些思想不仅强化了“三纲五常”地位和耻感伦理思想,而且在一些具体问题上有了精细化的发展。如,把耻感视为理想人格的重要内容,这使得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更加完善。朱熹认为“知耻是由内心以生。人须知耻,方能过而改,故耻为重”(《朱子语类》卷九十四)。顾炎武认为:“士而不先言耻,则为无本之人”(《日知录·廉耻》)。康有为认为:“人之有不为,皆赖有耻心,如无耻心,则无事不可为矣”(《孟子微》卷六)。总体上看,这一时期传统耻感伦理的强化主要表现为其思想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成为衡量道德品质的标识和个人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二、传统耻感伦理的理论架构
一直以来存在着中国历史上只有哲学思想,而没有西方意义上的哲学体系的论点。先姑且不论其对错,仅从伦理学层面看,其实是把中国传统伦理学视为零散、琐碎的思想片断,而不是以完整的理论体系而存在的客观事实。传统耻感伦理的逻辑发展表明其实际上是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一)人性论:传统耻感伦理的哲学基础
任何理论的建构都必须以一定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对于传统耻感伦理而言,也不例外,人性论就是其理论架构的哲学基础。人性问题一直是古代先哲普遍关心的话题,他们对人性的来源、善恶和改善等问题争论不休,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派别。人性论的中心问题是人性的善恶问题,而“人性善恶的问题就是道德起源问题,亦即善恶的起源的问题”[4]78。
关于人性的论述应首推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论语·阳货》)之说。孔子并未直言人性为善或为恶,只是作了最一般的界说。然而,这个界说却有极大的灵活性和可供发挥的空间,为后世的人性论思想定下了基调,在此基础上,衍化出性善论、性恶论、性有善有恶论、性无善恶论、性三品论、性二元论等人性假设。人性善恶假设的不同,耻感伦理的逻辑起点和修养方式也随之不同。在各种人性假说中,最有代表性和影响的当属性善论和性恶论。
孟子是性善论的代表。“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人所共有人性的表现,在人之初,仁、义、礼、智只是道德意识的萌芽,尚有待于扩充。“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若火之始然,泉之始达。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孟子·公孙丑上》)。可见,若不对四端进行培养和扩充,那么,就不足以保四海、事父母。仁、义、礼、智是善端,是为人之本心,为了保持这种人生而共有的善端,并使人的德行符合执政者的要求,主张“存心养性”的修养方式。
荀子是性恶论的代表。荀子认为,孟子所言的四端不是人性,而是人伪。因为四端只是道德意识的萌芽,需要进一步扩充才能完成,不可能成为人生而共有的人性,而是“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荀子·正名》)。“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是由“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荀子·性恶》)以及“好荣恶辱,好利恶害”(《荀子·荣辱》)等人生而共有的人性所决定的。荀子秉持人性的本质是恶的观点,认为人的恶本性的发展必然导致“争夺”“残贼”“淫乱”等现象。“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荀子·性恶》)。所以,荀子认为教化是改造人性最重要的方法,主张“化性起伪”,即通过礼义法度改造人的本性,使人性向善。
由上可见,以性善论假设为哲学基础的逻辑起点是“从善”,以肯定方式把握“善”,主张“存心养性”,知耻修身。以性恶论假设为哲学基础的逻辑起点是“驱恶”,以否定方式把握“善”,主张“化性起伪”,抑恶扬善。无论是“从善”,抑或“驱恶”,二者的价值旨归是一致的,均倡导向善而非趋恶,只不过前者侧重道德自律,后者注重社会他律。
(二)“羞恶之心”:传统耻感伦理的本体论
对耻感本质的认识是传统耻感伦理本体论依据,也是其理论体系展开的基点。古代先哲基于人性论的视角,从类概念的层面,界分人与动物,视耻感为人之固有的本质属性,以此来论证人性的善恶。
孟子认为,“羞恶之心”是人存在的根据和内在的规定性,是人不可或缺的要素,否则,人就与禽兽无异,后人的论述均以此为基点而展开。朱熹认为“羞恶之心”的重要程度事关成为圣贤或沦落禽兽。“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存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四书章句集注·孟子·尽心上》)。陆九渊对此作了洋洋洒洒的发挥,“夫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今夫言之无常,行之不轨,既已昭著,乃反睢睢扬扬,饱食暖衣安行而自得,略无愧怍之意,吾不知其与鳞毛羽鬣、山栖水育、牢固野牧者,何以异也!人而至此,果何以为人乎哉?人之无耻者,盍亦于是少而致其思乎。‘人不可以无耻’,以此”(《陆九渊集》卷十三《与郭邦逸·人不可以无耻》)。在他看来,耻感是人与禽兽分野的标识,人无耻的原因在于少思。“由‘思’而‘耻’,‘思’‘耻’一体,此为人之存在”[5]。显然,精神层面的“思”对人具有本体论意义。
“羞恶之心”提出的意义在于从本体论的层面明确人与动物的界分,把人从自在的野蛮状态跃升至自为的文明状态,成为真正意义的人。可见,“羞恶之心”,既是人之所是,也是人之所有,乃是传统耻感伦理的本体论依据。
(三)“知耻”“远耻”:传统耻感伦理的认识论
传统耻感伦理的认识论是关于行为主体对自身或他人的行为与现象以善恶标准进行评价性的认识。“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中庸》),“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孔子关于“知耻”“远耻”的论说是传统耻感伦理认识论的集中体现。
“知耻”“远耻”指的是不仅要知道什么样的行为、品质与人格是可耻的,而且还要不做和远离任何可能导致可耻的事情。孟子从人性尊严的角度提出“知耻”是社会公正的心理基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荀子从“知耻”与成人关联的角度强调人若不知耻,“乃不能成人”。陆九渊从为人处事角度提出“知耻”的重要性,“耻存则心存,耻忘则心忘”(《陆九渊集》卷二十二《杂著·杂说》)。而康有为则认为:“人之有所不为,皆赖有耻心,如无耻心,则事不可为矣”(《孟子微》卷六)。和把“知耻”视为人的德性不同,管仲从治国理政的层面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思想。他把耻与礼、义、廉相提并列,认为耻感的缺失可以导致国家灭亡,视耻感为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危的底线。“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倾可正也,危可安也,覆可起也,灭不可复错也。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故不逾节,则上位安;不自进,则民无巧诈;不蔽恶,则行自全;不从枉,则邪事不生”(《管子·牧民》)。可见,耻的核心在于“从不枉”,“远耻”才能“邪事不生”,才能安国治民。管仲的思想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尤其是宋明以降,朱熹、陆九渊、顾炎武、龚自珍、康有为、章太炎等人对这一思想多有拓展。倡导“知耻”“远耻”的意义在于为人们的行为规制了一条伦理底线,逾越了这条底线,那么,人就与禽兽无异了。
(四)“有耻且格”:传统耻感伦理的价值论
传统耻感伦理的价值论是关于对人的行为赋予荣辱、善恶等价值评价所涉及的理想诉求。从伦理道德层面看,耻感既是他律的,更是自律的,“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所以,自律乃是其伦理道德的本性。作为对伦理道德的回应,耻感的基本要求是自律而非他律,是激励而非制裁,旨在引领人们达到止于至善、“有耻且格”的理想诉求。
孔子认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执政者治理国家仅靠“道政”与“齐刑”的他律手段是不够的,虽然也可以达到“免而无耻”,但毕竟民众缺乏价值的认同,还须倡导“道德”与“齐礼”的自律方式,才能实现合宜有序“有耻且格”的理想社会境界。荀子进一步发挥了“有耻且格”的思想,他区分“道德之威”“暴察之威”“狂妄之威”,提出只有“道德之威”,才可以使“百姓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故赏不用而民劝,罚不用而威行”(《荀子·强国》)。在荀子看来,“道德之威”远胜于“暴察之威”“狂妄之威”,因为“免而无耻”不如“有耻且格”。魏源也表达类似看法,“天下有重典而不为酷吏者,惩一儆百,辟以止辟是也;有最轻之典而人莫敢犯百姓者,有耻且格是也”(《军储篇一》)。
(五)“行己有耻”:传统耻感伦理的方法论
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不同,方法论关注的不是“是什么”“为什么”“应该是”,而是“怎么做”的问题,也就是说,是给人们提供一整套系统的行为方式。传统耻感伦理的方法论回答的是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问题。从方法论层面看,修养是传统伦理道德的核心与特有本质,因为任何伦理规范和道德要求最终都要落实到修养层面,否则,就是空中楼阁。
关于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孔子提出必须身体力行地做到“行己有耻”。“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孔子认为,“行己有耻”是完善人格的方法,只要秉持耻感之心,就能用耻感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因为一个人只有“知耻”,才能“远耻”,最终达到“有耻且格”的境界。那么,如何实现“行己有耻”呢?对于少数社会精英,“行己有耻”强调的是自我约束的道德自律。荀子认为,君子内在地具有自我约束的自律意识。“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是以不诱于誉,不恐于诽,率道而行,端然正己,不为物倾,夫是之谓诚君子”(《荀子·非十二子》)。孟子以性善论为基础,强调通过“养气”和“寡欲”来实现道德自律。后人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倡导内省、慎独、正己,通过正己而达到正人的体验感知式的身心修养方式。对于普罗民众,“行己有耻”强调的是外在规约的社会他律。社会他律就是通过教化方式,使民众知耻明辱、趋荣避辱、近荣远耻。周敦颐认为,人存有羞耻之心方能教育。“必有耻,则可教”(《周子全书·通书·幸》)。龚自珍认为只有知耻,才能自觉接受教化,“以教之耻为先”(《龚定庵全集类编·明良论二》)。康有为提出培养民众的耻感伦理是造就良风美俗的根本之所在,“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孟子微》卷六)。
三、传统耻感伦理的现代转型
传统耻感伦理的现代转型其实就是传统耻感伦理的现代化。生存于其中、并构成于人们所理解背景和生存境遇的传统耻感伦理与现代社会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而现代转型就是要消弭或化解这种张力,以彰显其现代性。
(一)思想基础的现代转型
思想基础的现代转型指的是从“三纲五常”的封建纲常转变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对于“三纲五常”的认识,可分开来看。“三纲”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反映的是传统社会君臣、父子、夫妇等人伦关系。为臣、为子、为妻必须绝对服从于君、父、夫,而为君、为父、为夫则必须向臣、子、妻作出表率。君臣、父子、夫妻之间已经不再是普通、平等的人伦关系,在君、父、夫面前,臣、子、妻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异化为尊卑关系和从属依附关系。“五常”是传统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反映的是调整和规范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人伦关系的行为准则。由于“三纲五常”是“王者所当修饬也”(《汉书·董仲舒传》),所以,不仅具有一般伦理道德的涵义,而且更是王者之规范,归根到底也是为巩固专制统治服务的。
从历史发展看,“三纲”概括了传统社会宗法血缘关系,体现了封建专制统治的本质,虽然对传统社会伦理道德起着支柱作用,但毕竟奴化人性、扭曲人格、维系贵贱等级和稳定封建秩序。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变迁,其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基础已荡然无存,必须予以彻底的否定。“五常”乃是对个人品德的要求与规范,是“三纲”在伦理道德层面的升华,为传统文化的庚续、拓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若仅从一般伦理道德层面看,“五常”仍不失为美德,内涵了诸多积极因素,必须予以充分的认可与应有的重视。
作为传统社会规范和协调伦常关系的行为准则,仁、义、礼、智、信涵盖了传统社会的基本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传统耻感伦理的基本德目,为现代耻感伦理的德目构建提供标本意义。现代社会的关系复杂,耻感伦理的含量也更为丰富,可以说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从道德心理机制层面看,耻感伦理涵盖了羞耻、荣辱、良心、自律、自尊等德目;从所涉及关系的类别层面看,还可分为两个方面:在公共领域的社会关系方面,涵盖了爱国、敬业、守法、正义等德目;在非公共领域的人际关系方面,涵盖了诚信、友善、责任、简朴等德目。现代耻感伦理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基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提炼和概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6]31~32。虽然这是一个开放性的表述,还有继续扩充与发展的空间,但仍可以看到现代耻感伦理的德目与之存在着内在的关联。
对待传统耻感伦理思想基础的现代转型,既不能割断历史,也不能厚此薄彼,而是应采取古为今用的态度,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立足现实,发展创新。
(二)基本属性的现代转型
基本属性的现代转型指的是在底线伦理与德性伦理的基础上,从私域伦理转变为私域伦理与公域伦理的统一。
传统耻感伦理既是底线伦理,又是德性伦理。底线伦理属于低度的道德共识,是维系社会价值的道德底线和人之为人的根本。管仲把耻与礼、义、廉相并列,强调的是耻感对于社会治理的道德底线作用。孟子从耻感对于人的重要性角度,把“羞恶之心”视为人之为人的道德承受的最后防线。这些都是关于从底线伦理维度对耻感伦理的认识。而德性伦理关注的是成为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倡导要用耻感来约束自身行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明确耻感对于治国理政的意义。“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礼记·中庸》),定义勇的要义是知耻。在传统耻感伦理体系中,“有耻”“知耻”“远耻”是人的德性表征和治国理政的道德基础,也就是说,耻感是德性的起点与最高体现。无论是传统社会,还是现代社会,耻感伦理应是底线伦理与德性伦理的统一。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人的社会生活乃是一种“类生活”。作为类的存在,人的社会活动领域可以界分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一般意义而言,传统社会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共同体。在共同体中,人的生活既是私人生活,也是公共生活,二者的外延基本上是重叠的,人的利益既是私人利益,也是整体利益,二者的边界也基本上是一致的,人的社会交往不外乎是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之间。人的活动领域不可能分裂出私域与公域,都属于私域,所以,耻感伦理应属于私域伦理范畴。与传统社会相比照,现代社会是一个公共化的社会,由于人的社会生活更加丰富而多样,人的社会交往更加广泛而复杂,人的社会生活分裂为私人与公共两个不同的活动领域。耻感伦理自然地观照了这两个领域所涉及的耻感现象问题,所以,应属于私域伦理与公域伦理范畴。从公域伦理层面看,耻感伦理是处理公共领域中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的、起码的道德要求,是社会的文明尺度;从私域伦理层面看,是处理私人领域里人伦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的、起码的道德要求,是人的德性标识。
(三)修养方式的现代转型
修养方式的现代转型指的是从自我约束的道德自律转变为注重道德自律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的统一。
传统社会是封闭的、同质化社会,在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笼罩下,个人从属、依附于家庭与国家。从修养内容看,耻感伦理立足于修身养性,并以此为基点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价值抱负。应指出的是,修身养性并不是要造就一种独立人格和自由理性精神,而是强调个体对家国一体社会结构下族权和君权的绝对臣服。由于传统社会的人与社会尚未分化,风俗习惯、社会舆论和刑罚规制等社会他律通过教化方式,成为日常生活的伦理要求与道德规范。耻感最终是要落实于心,自觉耻辱,化于行,所以,从修养方式看,耻感伦理是以内省、慎独、内修等为主要形式的道德自律,这实际上是基于私人生活领域的“向内用功”“省察克治”的心性求索,“具有强烈的依附性、内生性和精英性的文化特质”[7]。
现代社会是开放的、异质化社会,追求个性张扬、人格独立和自由理性精神,具有依附性、内生性和精英性等文化特质的道德自律修养方式遭遇挑战,迫使传统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现代转型。异质化社会是法治社会和多元社会,个体从相对狭窄封闭的私人领域走向宽阔开放的公共领域,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必须注重道德自律与社会他律的统一。从道德自律看,构建与异质化社会相适应的道德规范,对个体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明荣知耻,使个体从“免而无耻”走向“有耻且格”。从社会他律①看,加强制度建设。马克思指出:“既然人是从感性世界和感性世界的经验中汲取自己的一切知识、感觉等等,那就必须这样安排周围的世界,使人在其中能认识和领会真正合乎人性的东西,使他认识到自己是人”[8]166。在耻感伦理的修养方式上,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尤其是法制规范建设。因为法制规范建设可以弥补道德自律的不足,通过外在的控制迫使个体知耻、弃耻、抑耻和远耻。通过道德自律与制度建设的结合,造就符合耻感伦理要求的社会环境,知荣明耻,提升道德境界。
注释:
①他律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是有差异的,虽然都是指社会的强制性规定,但传统社会的他律主要凭借风俗习惯、社会舆论等手段,法律规范居次要地位,而现代社会的他律主要是强调制度作用,法律规范居主要地位。
[1]森三树三郎.名与耻的文化——中国、日本、欧洲文化比较研究[J].王顺洪编译.中国文化研究,1995夏之卷(总第8期):1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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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166.
Logical Development, Theoretical Framework and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raditional Sense of Shame Ethics
Zhang Yuesong
(Department of Social Sciences, Shaoxing University, Shaoxing, Zhejiang 312000)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hame ethics, a topic of localization, was initiated in the Shang and Zhou dynasties, formed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nd the Warring States period, solidified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weakened in the Wei and Jin dynasties and th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and strengthened in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s a complete theoretical system,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hame ethics is composed of human nature, ontology, epistemology, value theory and methodology, etc. Modern transformation of the traditional sense of shame ethics is to eliminate and defuse tension between the living circumstances and the modern society, discard the dross, and promote the essence.
shame ethics; logical development; theoretical framework; modern transformation
2014-09-2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社会转型下的耻感伦理研究》阶段性成果(13YJA710058);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社会转型下耻感伦理的现代境遇及其建设》阶段性成果(13MLZX004BY)。
章越松(1965-),男,浙江上虞人,绍兴文理学院社科部教授。
B82
A
1008-293X(2014)06-0034-06
(责任编辑张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