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水乡的历史地位及其保护—以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分析视角
2014-04-10钱家荣
钱家荣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江苏 苏州 215101)
江南水乡的历史地位及其保护—以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为分析视角
钱家荣
(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江苏 苏州 215101)
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现阶段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处理好城市与乡村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城乡生态,特别是具有典型意义的江南水乡,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
城乡一体化;江南水乡;水乡特色风貌;环境保护
城乡一体化战略实施以来(到2012年苏州的城市化率已达72.3%)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苏州城乡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富民强村活力明显增强,农村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建立,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所以城乡一体化带给苏州的是实实在在的大发展、大跨越,确立了苏州在江苏乃至全国的地位。
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现阶段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但是我们也看到,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江南水乡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风貌:农田减少了,水系退化了,土壤污染了;村庄拆了,古镇起高楼了,民风改变了民俗消失了。苏州是典型的江南水乡,但在实施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曾经的江南水乡逐渐消失了。保护江南水乡,留住传统特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一、江南水乡保护的现实意义
苏州地区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这里曾经山清水秀,四季分明,风调雨顺,一派田园风光。太湖周边湖荡、河港密布,村落依水而建,星罗棋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怡然自乐。
苏州有世界公认的精耕细作的稻作文化,发达的水乡农业创造了丰厚的物质财富。在此基础上,人们又创造了独有的文化:苏州的小桥流水、古典园林、花木盆景,依水而建的河棚、水码头,临水而居、河街并行的居住生活格局,粉墙黛瓦、庭院深深的典雅民居等等,加上软糯的吴侬软语,古雅的昆曲,动听的评弹,精巧的手工艺等非物质文化,一同
构成了文化意义上的水乡风貌。
江南水乡,是一切美好的代名词。为了让曾经的天堂不只是留在过去的一个梦,为了让江南水乡不只是美好的回忆,为了明天的孩子能感性地认识江南水乡是一个什么样子,也为了苏州人民的种种安全和未来发展,保证城乡一体化的健康发展,必须切实加强江南水乡的保护。
二、江南水乡风貌日渐消失的严峻现实
城镇化以来,江南水乡逐渐失去了原有的风貌,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快速的城市化进程,苏州也面临水系退化、水质变差的伤痛。古城区填塞河道数百处,城外河流被人为截断。再加工业生产曾大量抽取地下水,以至于苏州地下水位下降,伴之以地面出现沉降。
2.城镇化及工业化发展,使大批农田消失;同时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面貌大变,传统意义上的江南农村风貌渐渐消失。其次农村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现象日益突出,山清水秀的生态风貌消失了,而化学污染,如重金属污染等日益严重,重金属超标的土地范围越来越大。
3.小城镇大拆大建,一是破坏原有的历史风貌,江南的传统味道没有了;二是盲目吸收现代元素、国外元素,导致乡村不像乡村,城市不像城市;三是小城镇建设千镇一面,没有了特色和个性,已经逐渐失去江南小城镇的水乡特色。
4.传统江南水乡的人文内涵也在逐渐消失或变异。随着古镇建设中原住民迁出,社会结构改变,传统的民风民俗渐失。
由于以上林林总总的原因,造成苏州水乡特色日渐消失,而且越来越严重,这种消失如不及时阻止,将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失,以后难以再恢复。
三、江南水乡保护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
江南水乡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工作已经得到苏州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对园林、名胜的保护,到80年代初全面保护古城风貌和20世纪90年代起对周庄、同里等古镇的保护,以及21世纪初对陆巷、明月湾等古村落的保护,已经形成“古城—古镇—古村落”三级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但从总体情况看,苏州水乡风貌的保护不容乐观。[2]
一是保护的范围不广。局限于某些古城、古镇、古村落的保护,缺乏全市大范围的保护规划和落实,造成苏州整体田园风光不复存在,江南水乡的美誉度下降,以致于从山上或高处远望,都难寻水乡的影子。
二是保护的目标定位不准。主要目标多为对物质空间改造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而忽略了当地的人文历史因素,特别是忽略了对鲜活的原住民生活样态的保护,导致保护缺乏生命的活力。
三是保护的系统性和结构性欠缺。没有全面落实农业保护、农民保护、农村保护、水系保护和水乡文化保护等的全面系统工作,造成水乡特色农业产品退化、农业生产后继无人、农村的水乡特色消失等一系列问题。
四是保护方式单一。常常是单体古建筑的保护、修缮,而没有兼顾整体风貌的保护,缺少对历史人文因素的挖掘,对生产、生活方式的保护,文化传承的保护。
五是保护机制不完善。已经被列为保护的文物,特别是一些不能产生经济价值的文物,存在被破坏的问题,更有一些未列入保护范围的历史遗存正在逐渐消失。其中既有建设性破坏,也有自然性损坏,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情况更糟,环境恶化和破坏程度更大。
六是保护制度欠缺。目前苏州还没有水乡保护的完整的法律与条例,也没有水乡建设的统一要求。因而建筑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保护虚虚实实,参差不齐。没有制度的保障,也就难有持久的保护投入和人力的支撑。
四、江南水乡保护的几点思考
为了保护积淀发展千年的江南水乡,需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建设和保护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江南水乡
1.倡导绿色城镇化的理念。城乡一体化不能以牺牲环境、绿色和文化为代价,必须寻找合理的平衡点,走绿色发展之路。
2.倡导合理保护的理念。可以在部分典型地区设立江南水乡保护区或保护带,保护有价值的江南水乡风貌,如稻作文化保护区、江南水乡经济作物保护区、江南水生农产品保护区、江南渔耕文化保护区、江南湿地保护区、江南传统工艺保护区、江南古建古桥保护区等,确保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发展与保护两相宜,给苏州人民,也给全国人民留一点江南风味的历史和文化。
(二)摸清底子,整体规划保护工程
江南水乡风貌的保护不是单个古建筑的修复与保护,也不是单个古城、古镇、古村的修复与保护,而是涉及整体江南的水乡风貌,必须立足整体,系统保护。因此,要摸清底子,整体规划保护工程,具体落实耕地、湿地、水系、历史名城、名镇、古村落、古建筑保护以及生态保护等。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要区分情况,做好分级保护。水是江南水乡的灵魂,保护水系和水质,是保护江南水乡风貌的重要任务,必须下大力气保护好江南水系,还江南本来的绿水青山。只有这样,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地展现江南“鱼米之乡”的风貌。[3]
建议可以制定一些相关的江南水乡和田园风光的保护标准,凡符合其中之一者,该区域即应予以保护:
1.凡是水、土无污染,周边也没有污染环境的企业和单位,水利设施相对完好,有一定规模的农田,必须列入保护范畴。
2.凡是自然湖泊、江河与历代兴修水利而开凿疏浚的江、河、塘、浦、港、溇、荡、漾等水系以及周边的农田,必须切实保护好。比如太湖(以及太湖沿线的溇、港)、阳澄湖、傀儡湖、淀山湖、澄湖、白莲湖、石湖、同里湖、白蚬湖、南星湖、昆承湖、尚湖、漕湖、汾湖、莺脰湖等,长江、吴淞江、娄江(至和塘)等,需要加以重点保护。
3.凡风景名胜地和列入各级政府保护或控制保护的古镇、古村、市镇老街以及美丽乡村周边的农田,必须列入保护范畴。
4.凡是知名考古遗址和历史遗迹周边的农田,也必须保护起来。如苏州草鞋山遗址、越城遗址,昆山绰墩遗址、赵陵山遗址、太史淀遗址,吴中区澄湖遗址、张陵山遗址,吴江区梅堰龙南村遗址、袁家埭遗址,张家港徐家湾遗址等,需要加以保护。
5.凡是山岗丘陵地区周边的农田。如吴中区、高新区、常熟、张家港等地的山体和风景区周边的农田都要保护起来。
当然,加强保护还必须持之以恒,才能不留遗憾。
(三)加强江南水乡文化的研究与保护的规划
确立物质空间与人文相结合的保护原则。建议以生态建设为纲,以现代农业为中心,以弘扬传统文化为灵魂,做好江南水乡保护工作。
加强江南水乡文化的保护离不开传承和发展,要让一代一代的苏州人把吴文化的接力棒传递好。为此,要将“吴文化”列入校本教育的内容,并设立“江南水乡节”,以传承吴文化,使江南水乡的历史文化与风俗得以延续和发扬。
(四)处理好保护与更新、旅游与生活的关系
苏州在落实保护江南水乡中要处理好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保护与更新的关系,二是旅游与生活的关系。保护是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建立在保护基础上。首先,要有保护的意识和观念。其次,保护不是一成不变,而是要着眼于当下和未来,要向前发展。最后,要在保护的前提下发展,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设施,要充分体现传统的整体风貌,要突出江南建筑元素、突出苏州元素。[4]
保护有利于旅游,但保护不全是为了旅游。旅游开发的同时应对当地居民的人居环境进行保护,为了在古镇中保留当地居民的生活模式,应事先研究制定方案,加强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并投入资金改善当地居民生活条件,保护好原有的生态。
(五)加强保护的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保护机制,确保保护的延续性
要把保护工作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只有这样才能持久地保护数千年发展积累下来的文明成果。制定相应法规,禁止对“鱼米之乡”土地无节制地占有开发,禁止对江南水乡特色风貌的破坏。同时,要加大保护的投入力度,确保保护资金到位,并用到实处。
总之,古城和水乡是苏州的双面绣。在苏州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必须加强江南水乡的保护,这是一项系统工程,目的是要把苏州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宜居、宜业、宜游的人间新天堂。
[1] 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苏州市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EB/OL].(2010-12-24)[2013-10-10].http://www. sdpc.gov.cn/rdzt/gggj/jyxx/t20101224_387640.htm/2010-12-24.
[2] 包宗顺.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几个难题及对策[N].新华日报,2010-02-28(7).
[3] 韩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探索:苏州的经验[EB/OL].(2010-12-24)[2013-10-10].http://www.chinareform.org.cn/area/city/ Practice/201210/t20121024_153141.htm/2010-12-24.
[4] 阮仪三,袁菲.再论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与合理发展[J].城市规划学刊,2011(5):95-101.
(责任编辑:宋现山)
The Historical Status and Protection of Jiangnan Water Village: Based on the Process of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QIAN Jia-rong
(Jiangsu Mudu High School, Suzhou 215101, China)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the inevitable trend of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choice of the present development strategy in our country. To deal well with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ity and countryside in the process of urban-rural integration, and to protect urban and rural ecosystem, especially the Jiangnan region of rivers and lakes with typical values, have deep historical signifcance and realistic value.
urban-rural integration;water villages in the south of the lower reaches of the Yangze River;landscape of water village;environment protection
F304.5
A
1008-7931(2014)02-0074-03
2013-10-22
钱家荣(1967—),男,江苏苏州人,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硕士,研究方向:心理健康教育、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