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自由博弈论俄罗斯通过《网络反盗版法》
2014-04-10于凯旋
于凯旋
网络自由博弈论俄罗斯通过《网络反盗版法》
于凯旋
就像中国一样,俄罗斯也曾一度被西方媒体塑造为“盗版重灾区”,盗版问题似乎成为了发展中的独裁制度之下必定产生的文化现象,事实上,这无关集权政治或意识形态,美国本土盗版给企业带来的损害也在“伯仲之间”,无论从SOPA还是PIPA,抑或是其积极推动的ACTA、TPP均可看出美国色厉内荏的状态。
俄罗斯在经历了政治体制改革后,经济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2011年12月加入WTO,俄罗斯便开始修订各项法律与国际接轨,在提升国际形象的同时也期待欧美国家降低贸易壁垒。数字时代的到来却加剧了网络盗版状况,盗版内容传播之快已经无法从技术层面解决。据调查,俄罗斯46%的网络用户直接通过网站免费下载盗版资源,包括软件、电视节目、电影、电子书等,俄罗斯每年因网络盗版造成的损失约合人民币112亿元。因此,俄罗斯对于网络盗版的处罚也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峰:比如在Lopukhovs一案中,Lopukhovs夫妇建立了收集BT种子信息的interfilm.ru网站进行电影和音乐共享,据俄罗斯反盗版协会(RAPO)估计,他们的行为给电影公司造成的损失达到了至少10亿美元,这对夫妇如今面临6年的监禁。
与SOPA的“出师未捷身先死”不同,在层层冲击和重压之下,2013年6月21日,俄罗斯议会下院批准了《网络反盗版法》,该法自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一旦在互联网上发现自己的视频、电影或电视节目被非法盗用,即可通过专门网站向莫斯科市法院提出申诉,市法院有权在诉讼前采取措施封锁上述网络资源。知识产权权利人须在申诉15日内向法院提起正式诉讼。
在法院判决盗版属实后,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与大众传媒监督局将在3日内向相关网络运营商发出删除非法资源的通知,再由运营商在1日内传达给网站拥有者;若网站拒绝立即删除盗版资源,法院将有权在做出判决之前要求网络运营商封锁其网站IP地址。若法院发现版权人的主张不合理时,将解除网站封锁。新法律仅针对在网络上传播的视频、电影和电视等可视资源有效,音乐和其他音频资源不在限制之列。
俄联邦通信、信息技术与大众传媒监管局在“反盗版法”框架内行使职能需要国家预算每年拨款9,700万卢布。俄联邦通信、信息技术与大众传媒监管局负责制定应该被封锁的资源清单、向托管服务提供商和网站持有者发送删除非法发行内容的通知以及让通讯运营商关闭访问互联网资源的通知。
新法制定了特别的司法和行政程序以保护影视著作权,阻止未经授权肆意传播侵权内容。设立了专门的莫斯科城市法庭,作为一审法院的莫斯科市法院享有审理网络电影、电视剧侵权案的专门管辖权,电影、电视剧的版权人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在网络中被侵权盗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设立国家监管机构,俄罗斯《反盗版法》将执行职能委托给了负责控制和监督大众传媒、信息技术和网络领域的联邦行政机关,即目前隶属于俄罗斯联邦通信与大众传媒部的联邦服务机构Roskomnadzor。 Roskomnadzor被授权负责确保落实《反盗版法》的法律实施。版权所有者发现并标记出带有侵权盗版内容的视频可以向Roskomnadzor提供侵权网站链接。
新法在俄罗斯互联网界遭到严重抵触:由于该法并不是要打击那些非法下载电影的网络用户,而是针对网络服务提供商,因此也受到业界的质疑,主要原因是担心政府滥用权力封锁俄罗斯任意网站,从而阻碍互联网的自由发展。为了表示抗议,2013年7月2日,俄罗斯三个最受欢迎的在线图书馆“黑掉”了自己的页面,当天访问Filibusta、Maxima图书馆和酷图(CoolLib)这三个盗版电子书网站的网友,均被重定向到相同的黑色错误屏幕图像,上面写着“错误451F”,该错误代码参考的是小说《华氏451度》,该小说背景被设定在未来的美国,在那里图书是被禁止的。
以Mail.ru、Yandex等大型网站为代表的多家网络公司发表公开声明对该法律目前的形式表示抗议:新法律给互联网业带来巨大风险,可能导致错误或不合理地封锁网络资源,并且该法律规定的机制为不正当竞争和权利滥用提供了很多机会。近1,600家俄罗斯网站在8月1日当天通过网上罢工来表达对该法律的不满,它们将关闭自己的服务器或设置有抗议文字的黑屏。谷歌公开表示反对该法案,而俄罗斯网络巨头Yandex在其博客上撰文指出:“这项显示了立法者对网络基础技术一无所知的做法,无疑将把网络搜索引擎置于危险境地。就像在只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后便将整条高速公路永久关闭一样。”此外,在法案的起草过程中没有咨询互联网业界专家,法案的立法团队中并未包括网络用户和互联网业界代表,只有演员、歌手和电影导演等参与立法,因此部分条款的规定在保护版权人的利益时,损害到了网络用户和互联网产业利益。
民众和网络服务商的请愿并未触动俄罗斯政府,反而更加坚定了政府改革的决心:2013年12月3日,俄罗斯文化部促成政府继续修订反盗版法,阻止网站散播盗版电影和电视剧,甚至是软件和照片。修正案将扩大其适用范围,除录音制品和音乐作品演奏的录音之外,对其他形式的音像制品均予以保护;软件及图片也被纳入保护范围。至此,该法案的覆盖范围已经扩展到除音乐外的几乎所有种类的原创内容。如果该法案被通过,俄罗斯网络上将不再出现任何盗版电影、盗版软件及图片。
当年美国在出台SOPA之时,俄罗斯盗版党积极参与到了抗争的队伍之中;如今却演变成了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状况。关于网络反盗版和捍卫网络自由的博弈还未终止,诚如Yandex所说:网络时代单从技术上消灭盗版简直是天方夜谭,各国仍需完善著作权法,但绝不是朝着极端的方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