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困境与化解
2014-04-09李文琴
李文琴①
当代中国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社会转型,其中的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原有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逐渐被打破,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其结果,在广大农村,出现了数量不断扩大的农村留守老人群体。这一群体的精神需求[注]张艳国认为:“所谓精神需求,是人们因社会环境和条件的影响,对社会生活、社会秩序、社会安全等等有关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所产生的精神方面的强烈要求,它属于社会心理的范畴。”(张艳国:《论精神需求》,《天津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 笔者认为,从宏观及群体层面而言,科学、宗教、艺术等均是人们追求精神满足的鲜明表现,在这中间,审美活动是人类精神需求的最高层次。个体层次的精神需求有:一是对知识和信息的渴求;二是对愉悦心情的渴求;三是对群体认同的渴求;四是对获得尊重的渴求,五是对自我实现的渴求。究其本质,人类在个体层面的精神需求均源自人的本能,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类存在和发展方式的差异性、层次性、多样性、递增性,精神需求的具体内容会各有侧重。人类无论从群体需要还是个体需要出发,对于精神满足的追求都是永恒的,人类的高级需求是精神需求而非物质需求。追求精神需求的满足也是人类追求进步的需要。虽然有与其他群体共同的方面,也有自己的特殊性。一是他们处于人生的暮年,最懂得精神生活对人的存在的重要性,他们对精神需求无法满足的痛苦体验最深;二是老年人在自己的生命历程中,为社会及家庭奉献了终生的精力和智慧,在其人生的最后阶段,理应在精神层面得到基本的满足;三是在目前的中国,老年人本身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身处农村的老年人更是弱中之弱。四是在中国的很多地区,一般的市民都难以全方位地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更不要说身处比较落后的农村地区了。因此,关注并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无疑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本研究的意义一是可以在老龄化、城镇化的社会背景下,将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研究在理论层面推向深入。二是可以以社会支持为立足点,集合全社会的力量,从各个方面做出努力,确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一、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主要内容
作为特殊年龄段的农村留守老人,由于生活经历、心理变化的独特性,在精神需求方面有着它的特殊性。结合群体及个体两个层面,我们可以将其丰富的内容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被尊重的需要。无论是作为一般个体,还是作为为家庭和社会贡献了一生的社会成员,老年人从内心深处都非常渴望被社会承认、被他人尊重。他们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尤其是需要子女将他们作为长者,遵从他们的意见、听从他们的安排。二是被呵护的需要。个体的人无论如何都是渺小和无力的,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龄,情感更加趋向于弱化,他们有时会更加像孩子一样渴望他人的爱护、关心,这样他们才能感觉到安全和幸福。三是获取有关外界各种事件的丰富信息的需要。任何一个个体都是社会的人。他随时随地都需要加入一定的群体,实现和他人的频繁互动。老年人由于年龄和体力的原因,一定程度上会退出社会场域,进入较为狭小的家庭场域,但他们不愿割裂与社会的联系而变成一个孤独的个体。他们同样渴望自身仍然是社会的一份子,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丰富的知识和信息,和以前一样融入社会生活。四是与他人进行情感交流的需要。社会交换论的观点告诉我们,整个社会都存在着不同物质和情感的交换,人们在频繁交换的过程中实现着自身各方面的愿望,人们彼此间的互动从根本上讲就是一种交换过程,内容包括情感、报酬、资源、公正性等。而在这伴随一生的交换过程中,情感的交换最为迫切和真实,最能体现社会交换的真谛。同时,随着年龄的老化,老龄人口更加需要与他人频繁而真诚的情感互动,以满足老人心中丰富而多样的情感。具体到农村的留守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他们更加需要有人来关注自己的情感活动,以慰藉他们孤独的心灵。五是享受社会文化的丰硕成果的需要。老年人虽然在一定的年龄段必须退出社会生活,但他们毕竟是社会的一份子,他们有权利了解社会文化的变迁并享受社会文化的成果。
二、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普遍感觉孤独。在已有的调查中,人们发现,留守在家的老年人孤独感非常强烈。蔡蒙的调查显示:“留守老人为社会的发展不仅贡献了自己的才智和体力,同时还奉献了自己的情感。子女一般都是集中春节才回家,平时老人只能以思念来聊以自慰。”[注]蔡 蒙:《劳务经济引致下的农村留守老人生存状态研究——基于四川省金堂县竹篙镇的实证分析》,《农村经济》2006年第4期。李春艳、贺聪志的调查也发现,迫于生活的压力,“一半以上的外出子女平均每次与父母电话沟通的时间在3分钟以内,且很少涉及双方的内心烦恼和心事,留守老人的情感变化往往被忽视”。[注]李春艳,贺聪志:《农村留守老人的政府支持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二是疏离感和失落感明显。研究证明,许多留守在家的老年人由于远离过去的生活状态和场域,都会明显地感觉到与社会的疏离。而且,老年人到了一定的年龄阶段后,心理会变得更加脆弱敏感,他们愈发渴望被承认、被赞扬、被重视。但远离孩子及其他人之后,他们均会倍感失落,认为自己已经处于被人遗忘的角落,变成了社会的负担。三是普遍缺乏安全感。在老年人心理脆弱的前提下,老年人总是感觉不安,幻想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会被别人夺去,无端地会怀疑一些人和事,而有子女在身边的话,他们就会感觉被保护,有坚实的后盾可以依靠。四是刑事犯罪偶有发生。已有的研究表明,留守老人虽然总体刑事犯罪率较低,但近年却呈现上升态势。由于个人素质及精神空虚等原因,他们在偏执心理的主导下,会极端地思考和处理问题,导致刑事犯罪的情况出现。徐昕炜的研究证实,“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农村留守老人会实施盗窃、诈骗、故意伤害、妨碍公务、纵火、强奸、故意毁坏财物等刑事犯罪行为”。[注]徐昕炜:《农村“留守老人”刑事犯罪现状及预防对策研究》,《农业考古)》2012年第3期。五是自杀情况时有发生。研究表明,许多留守老人在养育孙辈过分劳累、同时情感又无处放置和宣泄的情况下,会出现抑郁和厌世的心理,在极端失落和绝望的情况下,会感觉生活的无意义,长期的不良情绪和心情,会导致他们选择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六是盲目追求多种宗教信仰。据调查,农村留守老人的宗教信仰是盲目的,精神世界的荒芜降低了他们对问题的认识和判断能力,很容易受到各种诱惑而选择不适合自己的宗教信仰。据调查,在中国的广大农村,老年人加入佛教、基督教者居多,但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因为缺乏价值判断而误入邪教,导致了农村社会秩序的混乱。
三、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出现困境的原因
农村留守老人之所以在精神需求方面出现更大的困境,一是源于人口流动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区域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农村中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形成了大量的留守老人,这些留守老人本身就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需要家庭中其他成员的物质尤其是情感的支持,但家庭成员中的青壮年的频繁流动,更加拉开了他们与留守老人的空间距离,再次强化了他们的弱势地位,因此该群体在生存方面业已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系列精神需求方面的问题。二是中国传统的孝文化受到了冲击。当今,整个中国社会在价值观、世界观等方面都呈现了多元的色彩,许多年轻人对于老年人的需求、尤其是精神需求关注极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流入城市之后,由于经济状况、地理距离及主观认识等原因,与家庭的情感联系越来越少,这种现象导致了留守老年人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断裂,使得老年人丰富的情感无处宣泄,精神需求几乎处于真空地带。三是宏观社会政策的缺失。审视中国现有的老年政策体系,虽然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逐渐完善的过程,而且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包括养老保障政策、老年医疗卫生政策、为老服务政策、老年文化教育政策、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等比较全面和丰富的老龄政策体系,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政策内容过于狭隘、政策功能比较单一、政策对象定位不准、效力总体较低、视野偏重短期、碎片化明显、过程不够规范、体系不够完善等多类型、多层次的比较严重的问题。而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目前并无一部指向明确的政策内容。四是基层政府组织的介入缺陷。调查发现,到目前为止,各级县域组织、老人所在村委会对该问题的关注及解决非常不理想,即整个农村社区对留守老人问题的关注和解决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无基于区域差别的具有可行性的政策,也没有能够体现本土化特色的有效措施。目前农村社区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依然是以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为基础,“政府的福利供给仍然停留于救助性的社会保障层次”,[注]李春艳,贺聪志:《农村留守老人的政府支持研究》,《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在这样的前提下,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只能暂且搁置,处于一种真空地带。五是其他社会组织及专业人才的介入缺陷。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其他社会团体及专业人员几乎没有介入到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当中。这主要表现在,以该问题为中心的研究成果缺少;具体的以满足留守老人的专门活动几乎没有。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包括信息不畅、机制体制不健全等。比如,作为专门帮助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者根本就没有途径可以介入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而其他的民办服务机构和志愿者服务,也根本就无法通畅地到达留守老人那里。
四、化解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困境的基本思路
其一,认真梳理中外有关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相关理论,建立一套适应中国目前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理论体系。在该体系中,应该包括:1.社会形态理论。目前的中国社会,已带上了许多以往不曾有的独特色彩,如老龄化的逐步加剧、消费倾向的逐步西化、公民意识的逐步增强、互联网的逐步普及等。带有诸多标签的当今社会已经很难用单一的概念和特性来概括和说明了。但在诸多社会形态中,老龄化是最为突出的一个特色。因此,要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的问题,必须立足社会形态理论,剖析其产生的根源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以思考未来较长的历史时期内所有人口的问题和福祉为切入点,真正理解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和它对于中国未来所有人群的意义。2.社会保障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庇古的福利经济学、凯恩斯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思想基础,我国已有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理论体系,其中心为政府养老理论。目前,立足于中国的现实情况,政府养老理论已经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认可。该理论强调,中国社会,养老问题须由政府来承担,以各种形式满足老龄人口的养老需求。具体到留守老人层面,我们也必须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义务,建立以政府倡导和实施为主导,集全社会之力满足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社会支持体系。3.社会风险理论。人类社会自从出现以来,一直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中国社会目前的发展也是充满风险的,这些风险一是来自于现代化建设中的困难、障碍、阻力、问题等,一是在人口流动的背景下带给留守老人的具体问题。我们可以把它们概括为工业社会及信息社会的特殊风险。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生产的社会化使得人与人的交往陷入了物化的境地,社会关系物化的后果是:“人与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5页。它在目前的中国表现为人文精神的匮乏、信仰的虚无化、意义感的丧失。同时也伴随着道德原则和伦理规范的消解和最终消失。再进一步的表现就是孝道的淡化,使得留守老人无法满足精神方面的需要。4.社会正义理论 。“公平正义一直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注]曹玉涛:《分析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论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5页。正义是人类社会的最崇高的境界,是社会主义的首要价值所在。资本主义社会具有极其鲜明的非正义的性质,要真正实现社会正义,就必须对当时的生产关系做合理化的调整,或者整个变革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正义理论非常重视人的平等与自由,认为它是社会变迁过程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强调解决问题的方法为实现社会的普遍调剂,虽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正义理论是批判性的,注重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揭露,但其思想的内核——任何社会都应该追求并实现社会正义,却给我们开启了深刻思考中国的现实问题的理论视角。如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层次理解、对自由主义思想的深刻剖析等。在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之外,美国哲学家罗尔斯、米尔斯等人也都从不同的角度阐释了公平正义思想。罗尔斯的正义论可称为“公平之正义”,他认为:“所有的社会基本价值(或者说基本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注]〔美〕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第6页。米尔斯认为,一个社会之所以会出现比较大的问题,是因为在个人领域出现了个人困扰,同时在公众领域出现了公众议题受到挑战的情况。而就中国的现实而言,只有认真构建并实施真正的社会公平正义,才能使我们走出目前的困境,提升社会管理的水平。即社会正义的重建是中国目前必须大力提倡的一个理论视角。该理论视角强调只有在“词及物”的层面实现社会正义,才能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要实现中国社会的公平正义,具体的做法一是一切社会事务的程序必须是正当化的,二是一切社会领域的结构必须是合法性的。
将上面的理论体系与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联系起来,我们不难发现理论之间的关联,即中国的社会正义应该涉及所有的发展领域和人群,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中国的制度正义应该全面建构,使其福祉覆盖所有社会成员。具体而言,如果要保证一切社会事务的程序的正当化,就应该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关注所有社会群体;同样,如果要实现一切社会领域的结构式合法化,那么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也应该依法得到保障。可见,无论从社会良性循环角度,还是从社会管理角度,抑或从稳定压倒一切的目前的社会治理角度,我们提倡的社会公平正义的视点都能为留守老人及其问题的解决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其二,出台专门针对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社会政策。进入严重老龄化的中国,具有指导意义、专门针对留守老人的社会政策严重缺失。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专门用于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相关文件基本上处于空白,除了最新颁布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之外,并无专门针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社会政策出台,更不要说专门针对留守老人的相关政策了。这种情况的存在,使得国家层面的对留守老人的社会支持缺少了有力的支持,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匮乏。鉴于此种现实情况,我们急切需要依照现有的政策框架,以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为出发点,尽快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门针对留守老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具体的社会政策,以解决他们迫切的精神需求。
其三,集合各种社会力量,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为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满足提供坚实的条件和基础。就目前中国的现实情况看,除了各级政府的政策性帮扶外,已经日益强大的社会力量介入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还是一个空白。即各级志愿者团体、各类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介入,还没有呈现明显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在整体的服务思路中考量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及社会力量的状况、服务方式等,集合各种社会力量,建立有效的服务机制,发挥它们的能量,使其在满足留守老人精神需求方面展示其能力和作用。同时,我们还需要在它们发挥作用的过程中,积累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某项具体事业的经验,为今后培育更多的社会机构以及实现它们与政府机构发挥合力进行有意义的探索。
其四,实行留守老人登记制度,建立中国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库。现有的研究显示,对于中国当今的农村老年人的数量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准确的数据描述。学者们有2 000万、4 000万、1.5亿、1.6亿等多种说法。因此,政府需要尽快建立留守老人登记制度,建立留守老人数据库,准确掌握留守老人的数量和状况。同时,定期对留守老人进行跟踪,关注他们在数量和需求方面的新变化,在完全掌握资料的前提下,出台解决其精神需求的相关政策,规划出能够保证实施效果的基本思路。
其五,以县乡为重点、以农村社区为主要承担者,建构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服务体系。目前,在政府责任主体已经明确的前提下,应该大力完善以农村社区为主要承担者的满足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服务体系。该体系中应包含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责任划分及考核指标等内容,强调村委会的职责和义务,提出符合当地文化特色的具体服务程序和途径,最大限度地满足留守老人的精神需求。
在建构服务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认真考虑以下方面:一是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使外出打工的老人子女离家不离乡,可以经常和老人交流信息和感情。二是由政府出资,建立联络热线,使老人能定期地与子女交谈沟通。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来确保精神需求的最终实现。三是细化具体的服务内容,让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满足落到实处。目前,留守老人的活动范围非常狭小,除了自己的老伴、亲戚、孙辈等,没有太多交往对象。加之农村文化生活的相对匮乏,老年人几乎没有相对高级的娱乐方式,看电视、聊天、散步、打牌便成了老年人闲暇时最常见的选择。因此,农村社区可责成专人将留守老人组织在一起,定期举办适合老年人参加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如跳广场舞、打太极拳、唱歌、读书等,丰富留守老人的文化生活。
其六,加强中国代际伦理的重建,使以“孝文化”为重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中国传统的“孝文化”一直在老年人的供养和精神关怀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当今中国代际伦理的重建应重点突出作为“社会人”的代际伦理、作为子代和父代的“责任伦理”等内容,深入挖掘构建该理论体系所需的思想资源,如西方社会以马克斯·韦伯为代表的责任伦理思想、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责任伦理思想等,最终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用于指导和解决农村留守老人精神需求的伦理体系,为提升我国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