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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文规范路径探索
——兼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之“学术引文规范”

2014-04-09赖方忠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篇名著录事项

赖方忠

(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一、引文规范概念

引文规范是文献引证的规范化、标准化的简称,是科学研究日益广泛深入的产物。现在,引文规范已经成为一个学术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的学术研究型文章大多没有引文(引证)。若有也只是“马列”和毛主席的指示,偶尔也有周恩来、董必武、邓小平等中国共产党领袖的言词。在当时,文献引用(引证)是附着于权威的,是引证者自觉赋予被引证者的一种特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研究的日益深入以及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引用(引证)的基本规范很快被延伸到学术权威身上。先是延伸到一些为领袖所评价或提及的学者,之后又逐步延伸到其他较少或者没有进入领袖队伍中的著名学者。随着20世纪90年代学术著作和译著出版的增加,文献引用(引证)也发生了一个根本性的变化,引证与权威的关系进一步淡化,而与思想、学术交流的联系更加紧密。如今,随着新闻报业的发展、互联网的突飞猛进以及社会科学类型的实证研究增加,都推动了文献引用(引证)的变化和发展。但什么是引文规范,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对引文规范的探讨,大多是建立在编排规范、著录规范、学术规范、学风建设的基础之上进行的。任何科学研究都是以概念分析作为起点的。美国当代人类学家E·霍贝尔在论及概念的重要性时写到:一个探索者在任何领域中的工作总是从创造该领域中有用的语言和概念开始的[1]。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一个概念包含着一定的内涵和外延,也就揭示了它们包含的特定范畴和研究对象。因此,对引文规范路径的探索,必须建立在具有明确引文规范概念的前提基础上进行,否则,如果概念不明确,引文规范路径的探索就无从下手。

引文规范是引用者遵循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根据学术发展规律参与制定的有利于学术积累和创新的关于文献引用(引证)的各种准则和相关要求。是衡量文献引用(引证)是否规范的标准(准则)。

二、引文规范路径

(一)明确引文规范内涵,是解决引文规范的的首要前提。

引文规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引文规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引文规范仅仅是指引用者对引文的标识与著录,即我们常说的“引文著录规范”;广义的引文规范包括引文制度规范、引文标识代码规范、引文著录规范、引文编排规范。

1.引文制度规范。引文制度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制定的对引文行为的相关规定与制度约束。在我国,独立的引文制度规范几乎是一片空白。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没有引文制度规范。现有的引文制度规范零散分布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05)、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 7713-87)、中国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科学院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规范》(GB/T 3179-92)、原机械电子工业部发布的《科技期刊编辑规范》、《期刊编排格式》(GB/T 3179-2009)、《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 7713[1].1-2006)、《中国学术期刊 (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CAJ-CD B/T 1-1998)、《林业科技期刊编排规范》、《农学科技期刊编排规范》、《医学科技期刊编排规范》、《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修订版)》、《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修订版)》、《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 (试行稿)》、《<中国社会科学>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历史研究>关于引文注释的规定》、《<文学遗产>文稿技术规范》等。比较集中的表述见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2004年6月22日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之“‘三、学术引文规范’(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虽然“学术引文规范”有些瑕疵(后文论述),但每一个科研工作者,在引用他人文献时,都必须遵守此引文制度规范。即:引用他人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

2.引文标识代码规范。引文标识代码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制定的对所引文献的类型(或所引文献的载体类型)进行代码标识的相关规定。引文标识代码规范包括纸质文献标识代码规范和非纸质文献标识代码规范。

普通图书(含专著、教材)M 会议论文集C 汇编G 报纸N 期刊J

学位论文D报告R 标准S 专利P档案B 古籍O

参考工具书K 其他未说明文献Z会议论文集析出文献 A

非纸质文献标识代码规范如下:

数据库DB 计算机程序CP 电子公告EB磁带(magnetic tape)MT

磁盘(disk)DK 光盘(CD-ROM)CD 联机网络(online)OL

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DB/OL

磁带图书(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DB/MT

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M/CD

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CP/DK

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J/OL

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EB/OL

3.引文著录规范。引文著录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制定的对文稿中引用的文字或片段如何进行真实地标注并在文后予以著录的相关规定。著录的事项因文献载体的差异略有不同。

引用传统纸质文献的著录事项如下:

引用普通图书(含专著、教材),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专著名称、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及版次、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由于出版年跟版次放在一起,易引起人们的误会,也为了更好地与引用的期刊文献有所区分,所以著录的事项没有变化,但在著录的事项先后上有所调整。即:作者、专著名称及版次(第一版不注释)、出版地、出版社、出版年、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期刊,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所引文献篇名、期刊名称、出版年及期数、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报纸文章,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所引文献篇名、报纸名称、出版日期、版次。

引用专利,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专利作者(专利申请者或所有者)、专利名称、专利国别、专利编号、专利公告(公布)日期。

引用档案,则著录的事项包括档案名称、原件日期、档案收藏地、收藏单位、收藏编号、所引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古籍,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古籍名称、古籍校(勘、注、批等)刊行年代(古历纪年)、刊物机构(版本)、收藏机构。

引用标准,则著录的事项包括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引用“其他未说明文献”,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文献名称、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

引用会议论文集,则著录的事项包括所引会议论文作者、篇名、会议论文集编著者、会议论文集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汇编,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汇编名称、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文字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学位论文,则著录的事项包括学位论文作者、学位论文名称、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报告,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报告名称、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参考工具书,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工具书名称、出版地、出版时间、文字或片段所在页码。

引用非纸质文献的著录事项如下:

引用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DB/OL,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篇名、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引用磁带图书(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DB/MT,其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文献篇名、出版地、出版年、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引用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M/CD,其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文献篇名、出版地、出版年、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CP/DK,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篇名、出版者、出版年、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J/OL,其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文献篇名、出版地、出版年、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EB/OL,则著录的事项包括作者、篇名、引用日期、访问路径。

这是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制定的对引文著录的相关规定。通过对著录事项的梳理,我们发现:

第一,对所引文献的著录主要涵盖了三层意思:所引文献作者、所引文献篇名、篇名所依附的载体的相关信息。这一认识对引文的编排规范厘清了思路。

第二,所引文献如是磁带图书、光盘图书、网上期刊时,如该文献仅仅只有一种出版发行方式,即磁带、光盘、网络出版发行,那么我们就应该按照非纸质文献的著录事项进行著录;如该文献是纸质文献的二次出版发行,即先有纸质版,后有其它版,那么我们著录的事项应按照纸质文献的著录事项进行著录。这也与“引文应与原始文献为原则”的精神一致。

第三,我们这一梳理,虽看似繁琐,但对论文写作者而言,加强对引文著录的认识和学习是大有裨益的。

4.引文编排规范。引文编排规范是指学术共同体(行业协会、组织或学术研究管理机关)制定的对所引文献进行特殊的编辑和技术处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其实质就是对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技术处理。

对注释的技术处理:文稿中所有注释均按照前后顺序逐条依次编排,注释序号用①②③……,注释的编号应与文稿中引文的序号一致,文稿中所有注释均放置于文末。介于正文和参考文献之间。

的技术处理:文稿中所有参考文献均按照前后顺序依次编排,参考文献序号用[1][2][3]……,参考文献的编号应与文稿中的引文的序号一致,所有参考文献均放置于文末注释之后。除此而外,对参考文献的技术处理还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作者和篇名之间用“.”(下原点)间隔;

二是篇名后加“[文献标识代码]”和“.”(下原点);

三是著作类出版物,出版地与出版社用“:”(冒号)间隔,出版社与出版时间用“,”(逗号)间隔,出版时间与所引用的文字或片段页码用“:”(冒号)间隔,页码后用 “.”(下原点)结束;

四是期刊类出版物,期刊名称与期刊出版时间(年)用“,”(逗号)间隔;期刊出版时间(年)与期刊期数用“,”(逗号)间隔,期刊期数用“()”著录;期刊期数与所引文字或片段页码用“:”(冒号)间隔,页码后面用“.”(下原点)结束。如所引期刊是年卷本,即:一年出版一期(卷),则把期刊期数改为卷,同时去掉 “()”,期刊卷数与所引文字或片段页码用“:”(冒号)间隔,页码后面用“.”(下原点)结束。。

五是网络出版物,引用日期与访问路径之间“.”(下原点)间隔,访问路径后面用“.”(下原点)结束。

引文编排规范看似复杂,其实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如果发现了这一规律,整个编排规范问题就迎刃而解了。首先,要熟悉文献的著录事项以及所引文献的标识代码;其次,编排规范含三层意思:作者、篇名、篇名所依附的载体。每层意思之内“,”(逗号)间隔、每层意思结束用“.”(下原点)间隔。每层意思之内“,”(逗号)间隔,如作者为二人以上时,作者与作者之间用“,”(逗号)间隔;每层意思结束用“.”(下原点)间隔,如作者著录结束、篇名著录结束、篇名所依附的载体著录结束。第三,两个特例——引用析出文献和外文文献中译本。析出文献“作者篇名”部分编排格式为:作者.篇名[文献标识代码].作者.篇名[文献标识代码];外文文献“作者篇名”部分编排格式为:作者.篇名[文献标识代码].译者.(如译者为二人以上时,译者与译者之间用“,”间隔)。第四,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不标载体类型,非纸张型载体文献需在文献标识的同时标注载体类型。

总之,在编排规范中,用得最多的符号是“.”(下原点)、“,”(逗号)、“:”(冒号)。 理解了“.”(下原点)、“,”(逗号)、“:”(冒号)的基本意思,对整个文稿的参考文献编排规范就事半功倍。

明确了引文规范的内涵之后,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引用文献的可信度问题。文献的可信度其实质就是文献的公信力。大多数学报的引文形式是以专著为主,期刊论文次之,引用报纸、论文集、网络、学位论文、其它的则很少。[3]从这个角度上看,专著、专业学术期刊论文的文献的公信力较强,学位论文、报纸、论文集、网络的文献公信力则渐次弱化。因此,我们在学术论文创作中,特别是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学术专著和专业学术期刊论文的收集,不能过多地收集和引用报纸、论文集、网络、学位论文等载体类型的文章。

第二,关于文献的引用版本问题。一是经典作家的版本。如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应采用人民出版社最新版本。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用1995年版本,《列宁全集》用1984年以后的版本,《毛泽东选集》用1991年版本,《邓小平文选》(一、二卷)用1994年版[4]。二是古典文献的版本和校注本。在引用古典文献时,首先要选择好的版本而不用普及读物和电子版文献。好的版本是指学术界公认的好版本(如《四部丛刊》初编、续编、三编,商务印书馆1926——1935年影印本,其中多宋元明善本);也指清代学者的精校精刊精注本和现当代学者的高水平校订或校注本(如: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诸子集成》,中华书局1954年版;《新编诸子集成》,中华书局版,现已陆续出版;《中国古代戏曲论著集成》,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等等)。三是英语文献的中译版本。引用文献的版本问题,涉及到引用者的学术水平和治学态度,这些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第三,关于注释、参考文献代码(“注释、参考文献代码”以下简称文献注码)与句末标点的位置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看起来虽小,很多作者和编辑都容易忽视。对文献注码与句末标点的位置关系问题,我们可做如下处理:

1.引文若是完整的句子(或一段话),引文文末的点号应该放在引号之内,文献注码放在引号之外。示例1:

顺治十八年(1661),奉天府尹张尚贤称:“自兴京至山海关,东西千余里;开元至金州,南北亦千余里;又有……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此内忧之甚者。”[4]64-65

(备注:文中的“示例”均摘自《四川大学学报》2010年第一期文章《清代东北地区城市发展与变迁》。 )

2.引文若是另起提行的引文,不用引号,文献注码既可在句末点号之前,也可在点号之后。示例2:

内陆边疆地区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一是这些地区居民以少数民族为主;二是自然环境和气候相对较差;三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慢,以游牧经济为主[1]。

或:

内陆边疆地区具有一些共同特征,一是这些地区居民以少数民族为主;二是自然环境和气候相对较差;三是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慢,以游牧经济为主。[1]

3.引文若是不完整的句子,引文文末的点号应放在引号之外,文献注码放在引号之后、文末点号之前。示例3:

清后期,自日俄踏入东北,轮轨交错,华洋杂处,洋货云集,“城外人家殷盛,与内城无异,商埠、车站……城外德胜街,因奢侈而繁华”[43]304。

4.引文若是引用者句子中间的一部分,文献注码应紧靠引号,标点符号在文献注码之后。示例4:

金朝末年,蒙古称雄漠北,不断南下攻金,贞佑二年(1214)攻取辽西、辽东各城,翌年蒙古军攻占“城邑凡八百六十有二”[3],东北地区的城镇大都毁于一旦。

从引用类型上看,引用分为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示例1和示例2属于直接引用,示例3和示例4属于间接引用。直接引用和间接引用可以互相转换。但一定要注意文献注码与句末标点的位置关系。示例1是直接引用,现转换为间接引用,其文献注码与句末标点的位置关系如下:

顺治十八年(1661),奉天府尹张尚贤称,“自兴京至山海关,东西千余里;开元至金州,南北亦千余里;又有……败瓦颓垣,沃野千里,有土无人,此内忧之甚者”[4]64-65。

从引用的语意上看,引用可分为完整引用和非完整引用。示例1和示例2属于完整引用,示例3和示例4属于非完整引用。任何语意都有一定的语境。我们在使用非完整引用时,一定要注意语意不能发生变化或引起歧义。

(二)加强对引文规范主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现引文规范的根本措施。

在引文规范主体的定位上,我们应坚持“谁引用、谁负责”的原则。以著者为代表的作者(引用者)是引文规范的主体,是引文规范的关键。如何确保引文规范主体顺利实施引文规范,教育就显得尤其重要。在国外,国际著录规范“三巨头”之一的《芝加哥手册》自1906年首次出版以来,一直是本科生写学期作业、研究生写学位论文、教授写文章专著的学术规范(引文规范)的标准。这种学术规范(引文规范)的训练从本科生开始、在研究生又再度强化,一直到博士论文的写作,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习惯了[5]。虽然多数高校、科研院所都制定有论文写作规范或学术研究规范,但真正把论文写作规范或学术研究规范作为一项单独的教学内容并进行施教的院校并不多见。因此,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人才培养单位应加强对引文规范的教育和培训。对引文规范的教育,可采用分层分类的教育方式进行。分层是指两个层面:本科生层面和和研究生(硕士、博士)层面。

本科层面的引文规范教育,重在强调引文规范目的、引文制度规范、引文标识规范、引文著录规范、引文编排规范,普及科研伦理道德素质和引文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着重培养学生的科研素养、科研态度、科研伦理精神。

研究生(硕士、博士)层面的引文规范教育,应将引文规范教育上升到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的高度,上升到科学研究工作者应履行的社会责任的高度,上升到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繁荣计划的高度,重在强调引文伦理原则、引文伦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引用者引文著录规范和引文编排规范的能力,其目的在于从根本上提升引文伦理道德水平,提高科研修养,规范科学研究行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

在引文教育的授课方式上,本科生层面的引文规范教育,可采用独立的课程设置体系,纳入人才培养目标任务之中;研究生(硕士、博士)层面的引文规范教育,可采用专业课程教育与引文规范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教师把自己的科研素养、科研方法、科研态度、科研精神、治学修养等融入到专业教育活动中,提高引文教育的针对性。

(三)完善引文规范督查机制,是实现引文规范的最后保障。

审稿,是对准备选用稿件的判断、鉴定和评价工作,审稿,是保证杂志质量、杂志正确导向的关键环节之一[6]。这里的“判断、鉴定和评价”,就是对文稿的学术性评判。因此,编辑在审核文稿的过程中,既要考究作者“所引文字或片段”的思想是否与作者要论述的观点存在紧密联系,又要审核作者 “所引文字或片段”与原始文献是否一致,还要校验作者 “所引文字或片段”的著录是否清楚,更要核验对“所引文字或片段”的著录是否进行了规范化的编排(即编排规范)。因此,在审稿环节,我们应坚持“谁审稿、谁负责”的原则。

在出版环节,坚决贯彻“三校一审”的工作机制。在审读过程中,尤其要注意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和编排技术规范,形成引文行为督查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引文行为真实,引文编排技术到位。

三、评析《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之“学术引文规范”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于2004年6月22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该《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我国学术研究规范的空白,对于推动学术创新、崇尚严谨求实的科研风气、坚决贯彻落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繁荣计划具有积极意义。 但认真研读“学术引文规范”,的确还有值得商榷之处。

“‘学术引文规范’之(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中“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值得我们深思。首先,“引用他人已发表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均应详加注释”这一点应当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引用他人未发表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应先征得被引用人的同意,并且不得损害被引用人发表的权利,方可进行引用并补充说明。其次,对于“引用的版本”——“纸质和电子版”问题。如果该文献只有一种出版发行方式,那么就按该种方式进行注释;如果该文献既有纸质版又有电子版,应坚持“出版时间优先”原则,按出版时间优先的出版载体进行注释,这也与“引文应与原始文献”一致的精神相吻合。第三,对于“详加注释”。“注释”可采用“‘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制”。但不论采用何种注释方式,均应进行规范化编排。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 (修订版)》、《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均对文献的规范化编排作出了明晰的规定。因此,对引用文献“详加注释”并进行规范化编排,是切实可行的。

“‘学术引文规范’之(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中“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规定得较为模糊且范围单一。“合理使用引文”仅仅是对使用引文数量上的一种限制,但何为合理,该《规定》没有进一步的说明。与此同时,“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应属“学术成果评价规范”之范畴,不在“学术引文规范”之列。再者,“对已有学术成果的引用和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表意不够清楚,具体地说是“引文的基本要求”缺失。对文献的引用,必须要保证引文的精确、完整及语义连贯。“精确”是指引文为原文提供了“最具有支撑力的证据和被认可的权威”[7];“完整”是指“引文必须忠实于原文或原意”[7];“语义连贯”是指“引文在意思上必须与引用者的自述语言保持语义上的连接与贯通,并注意语气、格调与全文一致,确保上下文的语境同一”[7]。语义的连接与贯通存在三种类型:承上型贯通、启下型贯通、承上启下型贯通。一般来说,语义的承上型贯通常常出现在段落的末尾;语义的启下型贯通常常出现在段落的开头;语义的承上启下型贯通常常出现在段落的中间。该《规定》也没有体现这一思想。因此,我们认为,应增加对合理的界定以及引文原则的限定。

综上所言,对“学术引文规范”具体修改如下:

(七)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已发表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详加注释并进行规范化编排。凡引用他人未发表的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应先征得被引用人的同意,并且不得损害被引用人发表的权利,方可进行引用并补充说明。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

(八)学术论著应合理使用引文。引文的字数或篇幅不能超过作者自述语言的字数或篇幅。引文应精确、完整及语义连贯。伪注,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等,均属学术不端行为。

[参考文献]:

[1][美]E·霍贝尔.原始人的法[M].严存生,等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17.

[2]GB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S].

[3]赖方忠.高校人文社科学报引文现状分析[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1,(3):109-115.

[4]赖方忠.引文失范研究[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13,(4):134-140.

[5]王 希.美国名牌大学的博士生培养制度——以历史学研究生的培养为例[J].中国政法大学人文论坛,2004,(1):145-156.

[6]陈仁风.现代杂志编辑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57.

[7]赖方忠.引文规范研究[M].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5):9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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