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极端势力对国家稳定的影响
2014-04-09刘轶
刘轶
(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新疆极端势力对国家稳定的影响
刘轶
(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近年来,新疆地区“极端宗教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三股势力受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极端思想肆虐,进行了一系列的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暴恐活动。其兴起和膨胀过程复杂,对民族团结和我国稳定恶劣影响,危害极大。对此,应始终坚持素质强警、快速反应、专项打击常态化,确实形成联勤联动、立体防控、可靠保障的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群防群治三种力量,不断健全打击格局、完善打击体系、加强打击力量,确保打击暴恐取得全面胜利。
新疆;极端势力;国家稳定;影响
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于2014年3月1日晚,在昆明火车站制造严重暴力恐怖事件。这是暴力恐怖分子首次在新疆之外发动的大规模恐怖袭击,也是新疆暴恐升级和外溢的表现[1]。该次事件是恐怖分子企图越境进行“伊吉拉特”(意为“迁徙”)活动没有得逞,就地在云南省昆明市实施所谓的“圣战”[2]。目前,具有“伊吉拉特”“圣战”特征的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对新疆乃至国内其他地区稳定影响最大、威胁最大、滋生最快、最为恶劣的新威胁[3]。
2014年7月28日发生在新疆莎车县的严重暴力恐怖案件,造成无辜群众37人死亡(其中汉族35人、维吾尔族2人),13人受伤,31辆车被打砸,其中6辆被烧。处置过程中,击毙暴徒59人,抓捕涉案人员215人,缴获“圣战”旗帜以及大刀、斧头等作案工具。2013年以来,努尔买买提(真名努拉买提·萨吾提,莎车县艾力西湖镇人)与境外“东伊运”组织勾联,组织人员收听收看暴恐音视频,宣扬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思想,逐步形成了以其为头目的暴恐团伙。今年斋月以来,该团伙选择偏僻地点,以吃斋饭为名多次聚集,通过非法“台比力克”①活动,煽动拉拢人员,制定暴恐计划,准备作案工具。28日凌晨,该团伙成员蒙面手持刀斧袭击艾力西湖镇政府、派出所,被我维稳力量击退。暴徒还在巴楚至莎车公路上设置多处路障,分别在10个地点拦截打砸焚烧过往车辆,杀害无辜群众,持刀斧威逼群众参加暴恐活动。途经此地的墩巴克乡乡长吾拉木江·托呼提和乡纪委书记阿不都艾尼·吐尔地严厉斥责暴徒行径,惨遭杀害。
2012年新疆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参加全国两会期间称:“非法宗教活动必然导致宗教狂热,宗教狂热必然导致极端宗教思想,宗教极端思想必然导致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4]。20余年间,新疆地区打掉的数百个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组织、团伙,大多都是伊斯兰极端势力披着宗教外衣大肆活动组织起来的。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和传播已成为新疆和国内一些地区发生动乱和暴恐活动的重要根源。
一、新疆极端势力的兴起与膨胀
“极端”在汉语中的意思是“事物发展达到顶点”。“极端”在英语中的意思:最大或最远的程度或终点。可见“极端”在两种语言中含义是基本相同的。“极端主义似应指那种对社会生活和问题持有的理论和主张、采取的思想作风和态度行为都已达到了顶点或极点”[5]。
(一)“宗教极端主义”的沿革。
宗教极端主义作为非传统安全威胁的重要因素,对国家安全的影响日益凸显,在国外,尤其是美国和西方的媒体或学术著作中往往将 “宗教极端主义”与 “恐怖主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甚至与伊斯兰教等同起来[6]。而国内学者对于“宗教极端主义”的表述尽管各不相同,但总体看法相似。吴云贵先生有一个精辟的解释,他说:“也许我们很难用一句话来加以界定,尽管科学的界定对学术研究十分必要。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另一种现象:事实有时比抽象的概念更有说服力。如果我们坚信宗教的本质是和平,是弘扬真、善、美价值观,那么以宗教名义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就偏离了宗教的善良宗旨,就可以称为‘宗教极端主义’”[7]。 “所以,所谓宗教极端主义,是指用某种极端片面或荒谬的观点来诠释宗教的信仰体系。其显著特点是绝对排斥理性,煽动宗教狂热”[8]。由此看出,宗教极端主义不是指宗教内部的极端主义派别,而是指披着宗教外衣或打着宗教旗号的政治极端主义。那么,所谓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就是指在伊斯兰教的幌子下通过对伊斯兰教歪曲和极端化的解释,煽动宗教狂热和极端主义思想主张,制造不同信教群体之间的仇视和斗争,强烈要求摧毁现行的一切社会秩序和国家,以实现其反动政治目的的一种思潮和行为方式[9]。
(二)新疆极端势力的兴起。
改革开放后,新疆极端势力的恶性膨胀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以极端主义的面目出现。最初是宣传“振兴伊斯兰”,鼓吹恢复原教旨主义。20世纪80年代后期,进入鼓吹和宣扬恢复伊斯兰教法,以伊斯兰教来规范一切言行等内容阶段,90年代初,新疆宗教界出现的一股新势力对极端势力的恶性膨胀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股势力中的成员自诩为是宗教的“改革者”,是“新派”或“瓦哈比派”②,其主要活动是:
1.他们在自己把持的清真寺里利用讲经的机会,编造、篡改、歪曲宗教经典本意,宣扬极端势力的主张,有的公开宣传要实行伊斯兰教法,反对、消灭“异教徒”、煽动搞“圣战”等等。有的还利用结婚、丧葬等群众聚集的场合,以讲经为名,公开宣扬上述思想。有的把他们的歪理邪说以讲经为名制作成录音带到处散发,以扩大影响。
2.在群众中掀起宗教狂热,增强和扩大宗教的社会功能,极力要求建和扩建清真寺,并向信教群众进行摊派,对清真寺搞豪华装修。他们采用多种手段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进清真寺做礼拜、强迫妇女戴面纱,搞跨地区宗教活动。在斋月期间禁止人们开展各种娱乐活动,纵火焚毁烟、酒门市部等等。
3.私办地下经文班(点),培养骨干分子,妄图全面夺取宗教领导权。他们在地下经文班(点),除向塔里甫(意为宗教学生、学徒)灌输反动思想外,还进行习拳练武和体能训练。有的学习制造武器弹药及如何安装、施放爆炸装置。有的招收女性“塔里甫”,学习战地救护伤员、包扎伤员伤口的技能。后来出现的许多爆炸、暗杀、抢劫、纵火、投毒等暴力恐怖活动,几乎都是他们培养的塔里甫所为。他们的真实面目并不是什么宗教改革派、新派和“瓦哈比”派,而是打着宗教旗号行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伊斯兰极端势力。
(三)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极端势力的恶性膨胀。
在极端思想的蛊惑煽动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极端势力的活动日益猖獗,发展恶性膨胀。主要表现在:1.活动范围逐步扩大,除了南疆的几个地区外,迅速向全疆其他地区辐射。2.传播对象急剧拓宽。由过去主要针对农村和部分城市、乡镇青少年、个体户迅速向大专院校的学生和厂矿企业的职工渗透。成员趋向年轻化、女性化。3.活动骨干发生变化。除年老的头面人物加紧活动外,培养的年轻塔里甫成为直接从事猖狂分裂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骨干。4.活动方式灵活多样。主要包括:私办经文班的数量急剧增多,学经人员数量不断增加;通过各种手法拉拢、收买和威胁基础干部;千方百计地争夺宗教领导权;通过接受境外宗教极端势力的资助,派人到群众(重点在经商人员中)收取“吾守尔、扎卡提”(指宗教课税),或偷盗,或抢劫等方式,筹集经费发展势力,购买武器弹药,为实施暴恐活动做准备。5.宣传内容以反政府、反汉排汉和“圣战”为主,越来越露骨,越来越激进。6.政治目的昭然若揭,战略目标逐步实施。根据新疆极端势力“十年制造舆论,十年搞动乱,十年武装夺取政权”的所谓“三十年规划”,以1990年“巴仁乡事件”③为标志,极端势力转入行动阶段,妄图夺取政权、分裂祖国的政治目的昭然若揭。
(四)新疆极端势力的思想主张和煽动言论。
事实上,极端势力所宣扬的政治主张,既不是宗教信仰,也不是劝恶从善的伦理规范,其所从事的活动,更不是宗教本身所要求的活动,而是与它的政治主张相对应的、为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从事其政治活动,他们必定潜伏在一定的社会人群之中,以公开或隐藏的身份,在宗教名义的掩盖下,鼓吹激进的以至于极端的主张。极端势力往往与民族分裂主义和暴力恐怖主义相互勾结利用,宗教是旗号,分裂是目的,暴恐是手段。在政治上具有反社会性,大都有明显的政治图谋,妄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
1.宗教至上谬论。新疆极端势力鼓吹:“我们除了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人”,“给政府工作的人死后会进地狱,真正的穆斯林不与共产党来往”。“只信仰安拉,也只能服从安拉,我们要走安拉指引的路”。“虽然是穆斯林,但是加入了共产党,我们呼吁他们放弃共产党的信念,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不放弃共产党的信念,我们就立即消灭他们”。
2.异教徒谬论。新疆极端主义势力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些事物都当作“穆西热克”(多神崇拜者)、“异教徒”和“叛教者”。“谁把政府的法规当作‘圣行’执行,谁就是异教徒”。“认为异教徒和不信教的现执政者、法官的裁决比伊斯兰的裁决还正确的人,是叛教者”。他们在一本流传甚广的名为《穆斯林的标准》一书中,列出了被他们认为是“叛教者”的十大表现。其中,有几条是这样说的:“信仰以物配主,或者礼拜时从死人那里祈祷什么,呼喊他们的名字,为亡人过乃孜尔,为他们宰牲,都是叛教者。人死后不能哭,不能到坟地念经,否则也是以物配主,是叛教者”。“如果不把多神教徒视为叛教者,或者不相信他们是叛教者,或者认为他们走的道路是正确的,这种人自己就是叛教者”。“对无有宗教(信仰)者和异教徒要残酷无情,穆斯林之间则要相亲相爱”。“绝不能对异教徒施仁政。不向异教徒敝开胸怀,不与他们同席,乃至不给他们一口饭”。
3.神权政治谬论。极端势力追求的所谓“伊斯兰政治化”或“政治伊斯兰化”,其实质是一个政治问题,其核心是政权问题,宗教只是其利用的外衣。正如埃及著名大教长沙拉维在萨达特总统遇刺后指出:“如果真主同意他们的暗杀计划,那么没有任何力量、警察、军队能够阻挡他们,他们的真实目的难道仅仅是想杀掉他吗?……他们所有行动的意图难道不是要夺取埃及的政权吗?”此话可谓一语破的。新疆极端势力狂叫:“建立伊斯兰政权,这就是真主给我们指出的唯一理想”。20世纪90年代新疆出现的“伊斯兰真主党”等诸多极端宗教势力和暴力恐怖组织,其目的大体都是一致的,即“继续我们的宗教领袖穆罕默德领导的伊斯兰斗争,将建立伊斯兰政权”。
4.阿热木谬论④。极端势力的狂热分子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判定一切是非的标准。鼓吹只有建立在《古兰经》和“圣训”基础上的国家政权才是合法的,否则都是“阿热木”(意为“宗教所禁忌的东西或非法的事情”),都在推翻之列。“《古兰经》和‘圣训’是我们的法律和座右铭”。“我们没有理由向‘卡甫尔’(异教徒)政权交税,没有必要为他们工作,使用他们的钱币,我们现在就是要把‘卡甫尔’赶走”。他们蛊惑说女人的职责就是“侍侯丈夫”和“生儿育女”,把妇女参加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都视作“阿热木”。例如,不能骑自行车,不能迈大步走,不能跨水渠,不能穿短裙,否则都是“阿热木”。强迫妇女戴面纱和做礼拜,说妇女不做礼拜、不戴面纱做的饭是“不干净的”,跟这样的女人同房是“淫乱的”。
5.圣战谬论。“圣战”一词源于阿拉伯语“jihad”(“吉哈德”)。从阿语最初的词根看,该词表达的意思是“努力、尽力、奋斗”。正如埃及宗教基金部长、伊斯兰事务最高理事会主席穆罕默德·哈姆迪·扎克祖格所指出的:“西方世界把穆斯林抵抗外来侵略的战争曲解为‘圣战’。事实上,伊斯兰教不承认‘圣战’这个词。伊斯兰教把战争分为正义和非正义两种”[10]。阿米尔·纳法赫博士在《政治的伊斯兰》中写道:“圣战”(“吉哈德”)在伊斯兰教中是伊斯兰信仰建立的基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内心的吉哈德,包括苦修,履行所有的宗教义务,严格遵守宗教仪式,实践伊斯兰教所倡导的顺从、恭敬,净化心灵,抑制各类欲望,随时随地传播伊斯兰原则,这就是“大吉哈德”。另外一种就是“小吉哈德”,表现为真主而战,保卫自己,反抗侵略、掠夺、占领等人类暴行[11]。伊斯兰教强调抵抗侵略者是正义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吉哈德”成为全体穆斯林的宗教义务,但是反对某些伊斯兰极端分子打着“吉哈德”的旗号进行暗杀、爆炸等恐怖主义活动,如沙特阿拉伯大穆夫提阿卜杜勒·阿齐兹谢赫说:“劫持飞机,恐吓无辜的人并制造流血,都是为伊斯兰教所不容的非正义行为。伊斯兰教把这些行为视作万恶不赦的罪恶行径”[12]。伊斯兰学者认为,穆斯林斗争的目的是自卫性质,绝不允许伤害妇女、儿童、老人、病人和无辜的平民,决意为主道而战者是“吉哈德”行为,不守教法者,便是暴徒,这个原则不容混淆[13]。
新疆极端势力竭力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中国共产党及政府。其所作所为与伊斯兰教义是相违背的。早在1990年,阿克陶县巴仁乡暴乱头目则依丁·玉素甫就在《圣战手册》中明确写道:“圣战是‘主命’为此牺牲了也是殉教者,可以穿着血衣直接进天堂,在那里永远享受幸福”;“作为一个穆斯林,每天做五次乃麻孜远远不够,还必须参加圣战,与异教徒打仗比做乃麻孜更有价值”。在收缴的反动录音带《圣战的义务》中,叫嚣“圣战”更为狂热:“要站起来与不信教的人作斗争,见到就杀”;“只要你们立场坚定,敢杀不信教的人,就是全世界不信教的攻击,你们也不用害怕,安拉会帮助你们的”;“让你们离开父母、妻儿,牺牲生命是对你们的一种考验,在圣战中死去的人实际上还活着,安拉会照顾他们的”。反动读物《天堂的钥匙》可谓是极端势力的行动“纲领”和“圣战”宣言书;“安拉最亲近的信徒,人民最优秀的儿女,最纯洁、最爱国的民族的唯一道路,就是圣战!死也值得!人只有一次生命,不为圣战而死就能永生吗?不可能”;“圣战是每个人必尽的天命,有钱的用钱财,无钱的用生命,老弱病残者用宣传安拉的旨意来加入圣战”;“我们当前最迫切的任务第一是圣战,第二也是圣战,第三还是圣战!”可见,极端势力一方面在暴露自己反动本质的同时,另一方面在曲解和破坏宗教。
二、新疆极端势力的表现及危害
近年来,新疆地区出现的“伊扎布特”⑤、“伊吉拉特”等极端组织和团伙,利用信教群众朴素的宗教感情,向信教群众传播极端思想,煽动和制造暴力恐怖案件,在社会上造成恐慌。不仅严重影响本地区宗教领域的稳定,而且波及扩散于内地,影响了社会正常的公共秩序。自2009年以来,新疆地区具有“伊吉拉特”(意为“迁徙”)“圣战”特征的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对新疆稳定影响最大、威胁最大、滋生最快、影响最为恶劣的新威胁[14]。
(一)迁徙的历史由来。
“伊吉拉特”系阿拉伯语“hijrat”的音译,意为“迁徙”,在《古兰经》中的含义主要是对应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一次迁徒活动。即公元622年穆罕默德领导早期穆斯林由麦加迁移到麦地那,使其传教活动由艰难曲折走向发展胜利的历史转折,从此伊斯兰教的传播开始了新的历史时期,即从宣传教义阶段过渡到组建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国家阶段。对此事件阿拉伯语称之为“希吉来”(音译)、维吾尔语称之为“伊吉拉特”,意为迁徙。
公元639年伊斯兰教第二代哈里发欧麦尔为纪念622年“希吉来”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决定把该年定为伊斯兰教历纪元,以阿拉伯阳历岁首(622年7月16日)作为元年元旦。此历即为“希吉来历”,为世界各国穆斯林所沿用。
“迁徙事件”在伊斯兰教发展史上具有非常特殊重要的地位,是穆斯林民族的一个历史转折点,是有组织、怀有宗教目的的特殊移民[15]。因此,“伊吉拉特”实际上是穆斯林一种特殊的宗教行为方式。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这样的迁徙对后来伊斯兰教的发展确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迁徙”与“圣战”的关系十分密切。“圣战”是指“为主道而战”,目标是在全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以《古兰经》和圣训规范世人的行为和生活。而“迁徙”则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圣战”使命而寻找更好的环境,两者相互依存。穆罕默德率领穆斯林光复麦加后,一些穆斯林认为“迁徙”不再需要,但穆罕默德强调:只要圣战存在,迁徙就不会终止。为了消灭不信道者,迁徙不能中止[16]。
(二)现代历史上的“迁徙”浪潮 。
现代历史上,国际社会曾经掀起过三次大的“迁徙”浪潮,对新疆极端分子有着较大的影响。第一次浪潮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有一部分埃及的宗教人员效仿穆罕默德的做法,从尼罗河三角洲很富庶优越的生活环境迁徙到沙漠,尝试建立伊斯兰政权,按照《古兰经》和圣训行事,但很快被埃及政府围剿和铲除。第二次浪潮源于抗击前苏联的阿富汗“圣战”。当时,美国号召穆斯林为抵抗苏军占领阿富汗而进行“圣战”,并为其出谋划策,出钱、出枪、出力,妄图把阿富汗变成拖住前苏联的“泥潭”,以此消耗前苏联的实力。全世界极端势力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扶持帮助下,纷纷“迁徙”进入阿富汗与前苏联军队进行“圣战”。第三次浪潮是在苏联解体后,新的民族、宗教狂热取代了冷战时期东西方意识形态的争夺,成为新的地区动荡和武装冲突的根源。中亚五国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复兴和内乱、波黑战争、车臣战争、索马里内战以及美国发动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等,都为“圣战者”在世界范围内的活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尤其是2001年美国“9.11”事件后,美国先后发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大批伊斯兰极端分子“迁徙”到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参与“圣战”,其中不乏新疆宗教极端分子和暴力恐怖分子。
(三)“伊吉拉特”思想对新疆的影响。
新疆地区“伊吉拉特”团伙是受国际极端势力“迁徙圣战”影响发展而来。“伊吉拉特”在新疆地区的活动大概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萌芽期(1997-1999年)。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高压严打态势下,国内极端势力的活动空间越来越小,他们效仿埃及极端势力进行“迁徙”的做法,纷纷逃至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进行所谓的“圣战”活动,比如1997年先后潜逃出境的艾山·
买合苏木、阿不都卡德·艾买提等极端分子,出境后很快与“基地”组织纠合一起,接受其暴力恐怖培训、资助,成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恐怖组织,并派遣人员入境,煽动境内人员进行“伊吉拉特”。这实质上就是在新疆地区进行“伊吉拉特”活动的初始阶段。这一时期“伊吉拉特”活动处在萌芽状态。第二阶段是发展期(1999-2005年)。随着境外反动宣传品不断渗透入境以及境内非法“台比力克”(意为“宣讲者”)活动日趋增多,“伊吉拉特”这一极端思想迎合了当时一些宗教意识比较激进的青年人,并被这些人所接受和推崇。警方收缴的《伊吉拉特感受》等具有代表性的宣传书籍,在一部分人中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一时期破获的“伊吉拉特”案件中,部分团伙成员都是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他们以出国留学为名到境外加入“东伊运”组织并成为骨干成员。第三阶段是活跃期(2005年至今)。2005年以来,南疆地区的“伊吉拉特”活动已经形成团伙,积极投靠境外“东伊运”,接受“东伊运”在境外的指挥和培训,有组织地在境内物色拉拢立志于“东突厥斯坦”“民族宗教解放事业”的青年,并输送到境外参加“东伊运”组织。同时,境外“东伊运”等“三股势力”也不间断地向境内派遣受训人员,指导、帮助境内“伊吉拉特”组织团伙进行分裂破坏活动。据统计,2003-2010年,喀什地区查获“伊吉拉特”团伙组织7个,涉案173人,抓获100人。2008年以后特别是“7.5”以后,“伊吉拉特”团伙活动急剧上升,趋于活跃。2011年12月-2012年7月,新疆公安机关打掉了51个危安团伙,其中“伊吉拉特”团伙37个,占危安团伙总数的73%。
(四)“伊吉拉特”团伙的主要特点。
1.境内指挥、境外培训。近年来,公安机关破获的“伊吉拉特”组织都与境外恐怖组织“东伊运”有直接联系,并在“东伊运”的指挥下进行活动。比如叶城县以阿某为首的“伊吉拉特”团伙通过电话、互联网与境外“东伊运”组织取得联系后,图谋出境前往巴基斯坦学习宗教知识,并参加境外“东伊运”组织训练,预谋在境内实施“圣战”的暴力恐怖活动。
2.行为暴力、手段残忍。“伊吉拉特”团伙暴力恐怖袭击范围不断扩大,武装化、暴力化倾向愈加明显,很多是跨地区作案。极端分子将残害的对象指向无辜群众乃至老人、妇女和儿童。手段残忍、丧失人性。这是由其通过进行“伊吉拉特”,用暴力恐怖手段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哈里发国家的组织性质所决定的。他们境外“迁徙”的目的就是投靠暴力恐怖组织,接受暴恐训练,通过暴恐活动实现“新疆独立”。喀什市破获的以肉某为首的“伊吉拉特”团伙公然叫嚣“要像巴勒斯坦一样每天培养一名人体炸弹,每天制造一起爆炸事件,这样干一年就可以让新疆独立”。
3.体系松散、成员复杂。较之“伊扎布特”组织,“伊吉拉特”团伙没有明显的等级划分和严密的组织规章,本土化、团伙性、家族式特点明显。其为首分子往往靠个人组织能力进行领导。组织成员行动比较自由,可以自行出境寻找“圣战”组织。有的成员甚至游离于各个组织之间。这种组织形式给公安机关的打击带来很大难度。另外,“伊吉拉特”团伙拉拢发展的对象十分广泛,在查获的“伊吉拉特”团伙成员中既有教师、司机、厨师、个体户、裁缝、农民,也有高中生和大中专院校的在校生等。
4.渗透加剧、传播多样。“伊吉拉特”团伙利用穆斯林群众朴实的宗教感情和宗教认同感,披着宗教外衣,歪曲《古兰经》来煽动、拉拢人员。一些极端分子把“伊吉拉特”活动说成是穆斯林五功以外的第六功课,而且是必须做的功课,煽动穆斯林群众从事“伊吉拉特”活动。近几年,非法教经的组织体系、内容及方法在向信息化、系统化、极端化、暴力化方向发展。
6.非法越境、就地圣战。由于新疆警方加强了对零散朝觐和办理护照的管理力度,压缩了极端势力的空间,使得“伊吉拉特”团伙成员不得不转变活动方式,四处寻找、开辟非法出境通道。在疆内,企图从伊犁、克州、喀什、和田等地出境参加圣战。在内地,则企图从西南、华南地区,通过广西、云南、广东进入越南、泰国、缅甸甚至老挝,然后转道马来西亚到土耳其或者伊朗,最后到巴基斯坦、阿富汗参加“圣战”。在偷越出境过程中,如果遇到阻挠,就会采取武力抵抗。在我加强边境地区查控力度,堵塞了“伊吉拉特”团伙出境通路后,极端分子遂转变宣传和活动方式,更加曲解教义,提出在疆内从一个县到另一个县、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的做法也是“伊吉拉特”,既然出不去,便纠集人员就地“圣战”。2012年喀什“12·18”暴力恐怖团伙头目阿某得知新疆办理护照管控严格,且团伙成员干脆就地圣战,随在喀什市汉族群众集中地区多次踩点,预谋针对汉族群众实施爆炸袭击,昆明3.01暴恐事件即属此例。
三、构建打击极端势力的战略战术格局
以“伊吉拉特”为代表的新疆极端势力,从它的思想主张和现实行为来看,就是以“台比力克”(讲经)为形式、以民族分裂为目的,以“走圣人之路”为幌子的非法宗教活动,是“三股势力”欺骗、煽动和裹挟群众的表现。与其它非法宗教活动一样,极端势力蛊惑煽动的所谓“迁徙活动”与宗教狂热、民族分裂,相互交织,紧密相随。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非法宗教活动,其具有更大的现实危害:一是一旦发生大规模“迁徙活动”,就会给一个地区的稳定造成影响,而且将损害国家的国际形象,还可能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炒作的题材;二是“三股势力”组织“迁徙活动”的过程,就是向信教群众灌输反动思想的过程,即使“迁徙活动”没有成功,如果参与群众接受了极端势力思想灌输,则信教群众会与政府离心离德,成为民族分裂主义的土壤;三是境外敌对势力已经把“迁徙活动”作为网络培训极端分子的重要方式,“迁徙活动”呈现出明显的“境外指挥、境内实施”的态势。总体来说,“伊吉拉特”是一种歪曲宗教教义、灌输极端宗教思想,宣扬暴力恐怖的行为。目前“伊扎布特”组织暴力恐怖倾向日益暴露,其一旦坐大成势,与境外“三股势力”内外勾结,对新疆地区乃至全国社会政治稳定都将构成极其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构建极端势力打击格局,要从战略层面着眼,不断健全打击格局、完善打击体系、加强打击力量,确保打击暴恐取得全面胜利。总体来说,就是“坚持三个常态化、形成三个体系、发挥三种力量”。即:始终坚持素质强警、快速反应、专项打击常态化;确实形成联勤联动、立体防控、可靠保障的运行体系;充分发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群防群治三种力量。具体讲,就是“形成打击格局、完善打击体系、加强打击力量”:一是形成打击格局。坚持信息资源共享,坚持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坚持及时总结和经验交流,确保打击目标准确、打击行动及时、打击成效明显。二是完善打击体系。坚持打击系统化建设,坚持打击规范化工作,坚持打击信息化平台,确保全面打击、依法打击、快速打击。三是加强打击力量。坚持民族团结是打击的根本,坚持宗教和谐是打击的基础,坚持群防群治是打击的手段,确保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充分调动和作用的发挥、确保打击的彻底性和有效性、确保各民族的团结统一和国家的高度稳定。
总之,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新疆极端势力逐渐与国际极端组织“伊斯兰国”(ISIS)沆瀣一气,勾勒出新疆“三股势力”活动分子以东南亚为跳板,偷渡出境,加入ISIS组织接受恐怖训练,参加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的作战行动,以争取国际恐怖势力更多认同,培养国际暴恐活动人脉,累积回流中国境内策划组织暴恐活动“实战经验”的“路线图”。因此,要想彻底消除极端组织对世界各国的威胁,以美国为首的反ISIS联盟就应该抛弃反恐双重标准,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政府加强情报分享,进行反恐打击行动的合作。这样既能稳准狠的精确打击极端势力,维护国家的安宁与稳定,又能强强联手遏制极端势力坐大,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安全与稳定!
[注释]:
①“台比力克”,意为宣讲经文,原为巴基斯坦原教旨主义极端组织宣传机构的名称;新疆“三股势力”以此作为宣传、煽动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发动和组织,是伊斯兰所谓“圣战”的活动形式。
②瓦哈比派,近代伊斯兰教复古主义派别。亦称瓦哈比派运动。18世纪中叶,由阿拉伯半岛奈季德地区的伊斯兰学者穆罕默德·伊本·阿卜杜勒·瓦哈卜(1703-1792)创立。该派自称“认主独一者”,因其创始人瓦哈卜的名字而得名,是近代伊斯兰教复兴思潮和运动的先驱。见于《关于我区瓦哈比派问题的调查报告》(1997年6月),《新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汇编》(上册)。
③1990年4月5日至4月6日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巴仁乡的武装暴乱,暴乱组织者聚集200多人,围攻巴仁乡人民政府,杀害6名武警及公安干警,并发生激烈交火,参加暴乱的“东突”分子全部被歼灭。巴仁乡暴乱是1990年代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开端。
④“阿热木”和“哈热木”均为阿拉伯语音译,分别表示“清真的”、“不允许的”,意为“合法的”和“非法的”,通常表示是否是伊斯兰教法规定的穆斯林可食用的食物。一些具有极端宗教思想的人将其扩展到穆斯林群众的日常生活用品甚至是社会行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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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良培)
On Impact of Xinjiang Extremists to the National Stability
LIU Yi
(Xingjian Police College Urumqi 830011)
In recent years,with extreme raged thoughts,there are three forces,"the extremist religious forces,the violent and horrible force and the ethical division force",impacted by Islamic"religious extremism", have conducted a series critical terrorist activities against human rights,society,and the civilization in Xinjiang regions.Their rise and expansion process are very complex,but they badly impacted and greatly harmed to the ethnic unity and social stability.So,we must adhere to strengthen a police with high quality,rapid response; combat against them normally,form into a unified joint,three-dimensional prevention and control,reliable operation system;give a full play to the three powers:national unity,religious harmony and joint preventingand-control;continuously perfect combating pattern,improve the combat system,strengthen the police force so as to ensure the complete victory against terrorists.
Xinjiang;Extremist Force;National Stability;Impac
D917.6
A
1674-5612(2014)05-0031-08
2014-07-07
刘 轶,(1975- ),女,陕西杨陵人,法学硕士,新疆警察学院侦查系刑事技术教研室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侦查学、刑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