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文化语境中的镜像之狼
——重新解析《中山狼传》
2014-04-09殷国明
殷国明
(华东师范大学 中文系, 上海 200062)
明代马中锡所作的《中山狼传》是一篇寓言故事,由于其视狼为仇,主题鲜明,在社会上流传甚广;近代以来,更经常被选入教科书,成为家喻户晓的文学名篇。而正因为如此,对于它的解读亦一直固守在约定俗成的传统思路之中,无法跳出既定的道德框架;这也阻碍了对这篇作品的文本细读和深入解析,遮蔽了在这个寓言故事中深埋的历史线索和文化冲突。所以,当阅读一旦脱出单一的传统文化视域,进入一种跨文化的多元视角,隐藏在这个作品字里行间的种种歧义和冲突就鱼贯而出,形成了新的文化链接和语境,呈现出新的阐释空间和意蕴。
显然,这种阐释的突破首先要实现一种文化的穿越,把文本从既定的道德架构和价值评判的阅读视野中解脱出来,穿越已经形成的思维定式和文化间隔,在新的文化空间中重新考量文本的建构和立意。
一、“拟人化”还是“拟狼化”:关于草原文明与农业文明对峙的文化记忆
其实,在《中山狼传》中,狼已经是一个观念化的文化符码,而这种文化符码的形成则与中国文化的历史语境密切关联。
在人类文化遗存中,狼意象曾经扮演过特殊的文化角色,由此引起过学术界和文学创作领域的广泛兴趣;由此我曾经对于西方文化中的狼进行过一番研究,并出版过《西方狼》[1]一书。但是,当我回到中国文化之中,在中国文化语境中研究狼的时候,就不能不遇到种种问题。
一是狼之意象并不如西方文化中那样突出。尽管在中国汉语典籍中涉及动物的神话传说不少,但是与西方文化相比,有关狼的,尤其是把狼作为正面形象的神话传说寥寥无几;二是狼之意象不如在西方文化中那样变化多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展演;三是狼之意象不像在西方文化中那样充满争议,不断引起新的话题和新的观念冲突。
显然,这种种问题的背后,隐藏着中国历史文化变迁中的种种人类学、伦理学和符号学的奥秘,凝结着不同文化之间相互冲突、对峙和融合的记忆;所以,通过不同类型的神话传说的比较,我们至少可以进一步思考以下若干问题:一是不同历史文化发展过程中可能失落的意识环节,包括民族意识形态对历史文化有意的筛选;二是在比较研究中了解狼在人类早期文化中的特殊意义;三是确认狼的意象在不同的文化系统和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的意义是不同的;四是探讨在跨文化的条件下,一种特殊的文化原形的重现和变异过程,尤其是作为一种文化符码的心理内涵。
这当然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缘由的。因为中国历史文化及其神话传说与西方不同,而且显现了中国人文化心理的特点及其变化。当然,狼在中国神话传说中并非完全没有踪迹。应该说,汉民族对狼并不陌生。就表达这一动物的文字来说,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已出现。《说文解字》释狼为:“似犬,锐头白颊,高前广后,从犬,良声。”而从字源上可以查到,中国古代很早就有以狼为姓氏的,说明古人与狼并非全无缘分,如“周成王封赢姓孟增于皋狼,其后以狼为氏”。据说直至春秋时鲁国还有狼坛,等等,后来都不流传。例如,在《山海经》中,就提到了一种叫“驰狼”的动物,它形状如狐,凡是它出现的地方就会有战乱,是一种十分不吉祥的象征。这种情景在《淮南子》、《九歌》、《列子》、《庄子》等较多记载神话传说的汉语典籍中同样如此。
这至少说明中国很早就进入了农业文明,而保存至今的重要汉语典籍也是以农业文明的文化成果为核心的,所以,尽管黄河流域不乏荒山深谷,具有狼生存与繁衍的自然条件,但是由于这里较早就进入了农耕社会,人们远离了狩猎和游牧文明,较少受到人与狼关系的影响和困扰,在心理上的反应也比较疏离和淡薄。而从人化的符号角度来考察,由于中国人较早摆脱了游牧或打猎生活,进入了农耕时代,所以在观念形态上也较早地摆脱了原始宗教及其动物崇拜意识,强化了人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从而为儒家创立以“仁”为中心的礼教文化传统提供了基础和氛围。所以,上面所提到的一些狼意象的蛛丝马迹,可以视作汉民族前农业社会文化留下的遗物遗风,不久就被正在形成的综合的华夏文化体系淹没了。而生活在中国西北部和东北部的少数民族,继续保持着狩猎文化和草原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精神理念,甚至继续以狼为自己民族的图腾和旗帜,就不能不与中原的农业文明与文化发生冲突,长期以来与汉民族争夺生存发展空间,间或与汉民族处于冲突和交战状态,在人们心理上留下了深长的阴霾。
也许由于这是一篇主题鲜明的寓言故事,其中所描述的故事情节在历史典籍之中也无据可循,所以很少人注意文本中隐藏的文化冲突,更少人对其历史来源进行探究。但是,从文本细节来看,《中山狼传》不可能是纯粹虚构杜撰,而是带明显的历史踪迹,所以当其出现在明代马中锡(1446—1512)笔下*马中锡的《东田文集》卷三收有《中山狼传》,今人所引多出于此。另外还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说是宋朝谢良所作。明陆楫《古今说海》,清人编的《曲海总目提要》,清宋定国﹑谢星缠《国史经籍志补》等收录此文时,就如此认为。清纽琇之《觚剩》续编卷一也持同样的看法。二是认为唐姚合所作。姚合,唐代陕州陕石人,著有《姚少监诗集》。明末清初刻冰华居士辑《合刻三志·志寓类》收录此文,署唐姚合撰,程羽文校阅。另有详文可参见《寓言辞典》,山东明天出版社,1987年出版。之时,相信已经在民间流传了很长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从时间上看,故事内容发生在公元前的春秋时代,有着明确的历史线索,文本不仅展现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猎狼”运动,并且直接讽刺了当时墨子的“兼爱”思想,包含着那个时代不同思想学派的意识叠影和文化冲突。而赵简子的出现,又为故事发生的历史场所及其背景提供了原生态的蛛丝马迹。无疑,这是一场人狼大战,而狼是被拟人化的,是被人追逐剿灭的对象。
明代正是儒家学说处于发展更新的巅峰状态时期,也是宋明理学的成熟时期。
在这个寓言故事中,狼完全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反面角色。而这种情形的产生无疑与我们涉及的文化渊源有关。根据马中锡《东田文集》卷三的文本分析,这个故事在很多方面凝结着历史意识中的矛盾情结。例如,作品一开始就充满战争气氛,本身就是一个以暴力场面开始(赵简子山中猎狼)﹑并以暴力结束(丈人与东郭先生共同用刀杀了狼)的故事。赵简子虽是打猎,但情景和打仗差不多,“虞人导前,鹰犬罗后,捷禽鸷兽,应弦而倒者不可胜数”;再看追击受伤的狼的气势:“惊尘蔽天,足音鸣雷,十步之外,不辨人马”,真是一片战争景象。
再就狼向东郭先生求救时陈述的理由来说,狼所说的理由和事例无不证明动物比人更善良,更通“人性”,绝对懂得知恩图报。一是中国古代传说“毛宝放龟而得渡”的故事,二是“隋侯救蛇而获珠”的传说。前者在《搜神记》中有记载,说的是有个叫毛宝的人,钓鱼时钓到一只龟,心发慈悲就放了它,后来毛宝战败投江,一只龟来相救,渡江活命。后者在《淮南子》高诱注说中可见,隋侯看见一条大蛇受伤,就为它医治敷药,后来这条蛇以一颗大珍珠作为报答。
这与故事的主旨相对,形成了一种精神博弈和歧义结构,因为这两个故事都来自民间,而且都显示了一种原始的生态观念,而狼虽然引用了这两个故事,但是它自己的行动却完全背信弃义,与龟和蛇截然不同。这说明在当时人们的心目中,狼与龟﹑蛇根本不同,它们已经被人划分为不同的世界。
但是,这似乎还不能为“人贵狼贱”提供完全合理的解释。从文本内容分析中可以看出,这个传说的主旨在于,一是说明忘恩负义者是狼而不是人;二是人和禽兽是决然不同的“有知”和“无知”的两个世界。就第一个焦点来说,故事确实表明了狼是忘恩负义者,但是这只是从故事层面而言的。如果我们超出这个故事的层面,从自然和人类起源角度来判断,那么事情就不那么简单了。再说,人类为什么要在这个问题上做文章,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从人类起源的神话传说资料来看,狼一度也是人类的崇拜对象,而人类则在自己逐渐壮大过程中抛弃了狼,所以真正自然意义上“忘恩负义”者应该是人类[1]。至少从人与大自然的关系上讲,如今也许所有人都已经意识到了人类自己的罪孽,大自然养育了人类,是人类的母亲,但是人类自大妄,疯狂地掠夺、破坏和亵渎大自然;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是真正的忘恩负义者。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如此分析,人们之所以要通过虚构的方式证明狼的忘恩负义,恰恰是为了掩饰自己潜意识中的罪恶感,企图在现实中永远摆脱历史文化的阴影。
从第二个方面来说,人类就更处于不利的地位了。实际上,即使从故事中就可以看出,人和自然分庭抗礼,已经构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狼并不孤独,它实际上和老杏树(植物)、老牛(动物)组成了一个世界,而赵简子(大规模杀害动物的武夫)、老丈(禽兽负恩论的代言人)、东郭先生则属于另一个世界;而前一个世界之所以站在一起,是因为皆身受人类之害。狼被人类的大规模猎杀逼得无路可逃姑且不论,就从老树和老牛的回答中就可以看出它们的共同态度。
这里不妨引下来具体分析:
逾时,道无行人。狼馋甚,望老木僵立路侧,谓先生曰:“可问是老。”先生曰:“草木无知,叩焉何益?”狼曰:“第问之,彼当有言矣。”先生不得已,揖老木,具述始末。问曰:“若然,狼当食我耶?”木中轰轰有声,谓先生曰:“我杏也,往年老圃种我时,费一核耳。逾年,华,再逾年,实,三年拱把,十年合抱,至于今二十年矣。老圃食我,老圃之妻子食我,外至宾客,下至于仆,皆食我;又复鬻实于市以规利,我其有功于老圃甚巨。今老矣,不得敛华就实,贾老圃怒,伐我条枚,芟我枝叶,且将售我工师之肆取直焉。噫!樗朽之材,桑榆之景,求免于斧钺之诛而不可得。汝何德于狼。乃觊免乎?是固当食汝。”言下,狼复鼓吻奋爪以向先生。先生曰:“狼爽盟矣!矢询三老,今值一杏,何遽见迫耶?”复与偕行。
狼愈急,望见老牸曝日败垣中,谓先生曰:“可问是老。”先生曰:“向者草木无知,谬言害事。今牛禽兽耳,更何问焉?”狼曰:“第问之。不问,将咥汝!”
先生不得已,揖老牸,再述始末以问。牛皱眉瞪目,舐鼻张口,向先生曰:“老杏之言不谬矣。老牸茧栗少年时,筋力颇健。老农卖一刀以易我,使我贰群牛,事南亩。既壮,群牛日以老惫,凡事我都任之:彼特驰驱,我伏田车,择便途以急奔趋;彼将躬耕,我脱辐衡,走郊垧以辟榛荆。老农亲我犹左右手。衣食仰我而给,婚姻仰我而毕,赋税仰我而输,仓瘐仰我而实。我亦自谅,可得帷席之蔽如狗马也。往年家储无儋石,今麦收多十斛矣;往年穷居无顾藉,今掉臂行村社矣;往年法卮罂,涸唇吻,盛酒瓦盆半生未接,今酝黍稷,据尊罍,骄妻妾矣;往年衣短褐,侣木石,手不知揖,心不知学,今持兔园册,戴笠子,腰韦带,衣宽博矣。一丝一粟,皆我力也。顾欺我老,逐我郊野;酸风射眸,寒日吊影;瘦骨如山,老泪如雨;涎垂而不可收,足挛而不可举;皮毛具亡,疮痍未瘥。老农之妻妒且悍,朝夕进说曰:‘牛之一身,无废物也:肉可脯,皮可鞟,骨角且切磋为器。’指大儿曰:‘汝受业庖丁之门有年矣,胡不砺刃于硎以待?’迹是观之,是将不利于我,我不知死所矣!夫我有功,彼无情乃若是,行将蒙祸。汝何德于狼,觊幸免乎?”言下,狼又鼓吻奋爪以向先生,先生曰:“毋欲速!”(马中锡:《东田文集》卷三)
从传统观念来看,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这里引述一段有关书中《中山狼传》的题解作为参照:“中山狼是一切反动势力的写照。东郭先生被所谓‘仁慈’、‘兼爱’的说教迷住了心窍,不分好坏,不知敌我;他听到濒临死亡的一只恶狼的几句好话,就信以为真,竟至不惜欺骗猎人,千方百计地加以救护,结果自己几乎被狼所害。从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对于恶狼那样的敌人,只能聚而歼之,战而胜之,而绝不可以讲‘仁慈’、施‘兼爱’。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但是从自然生命的观念来看,这分明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血泪控诉!老杏树和老牛分别从植物和动物的角度生动具体地述说了人类对它们的压榨和忘恩负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个故事中进行着一场谁审判谁的争夺战,人类和大自然各站一方,针锋相对,而面对老树和老牛这种有理有据的驳斥,东郭先生几乎无以应对,只能以“草木无知,更况禽兽”之类的观念来搪塞。
事实上,所谓“草木无知,更况禽兽”之类正是这篇传说寓意的观念基础,如果抽掉了它,整个故事的道德说教基础就坍塌了。不过,只要认真思考一下,就会意识到,这只是人类的道德,并不是自然的道德,是人类为自己的利益而设定的。而正因为人类有如此的理念,所以才能够心安理得地忽视和贬低其他自然生命种类,人类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在自然界称王称霸,奴役一切。
难道大自然的草木和动物真的就无知无情吗?即使这一点在科学上还可以讨论,但是完全忽视其他生命存在的意志和欲望,恐怕连人类自己也难以接受。这一点从故事本身中就能找到证明。老树和老牛的亲身体验及其陈述,不就是它们有知有情的证明吗?而这里的问题不仅在于人类是否敢于承认所面对的事实,而且在于是否能够真正明白和理解它们的有知有情!显然,在这方面,作为人的东郭先生根本无法和狼相比。他一见到植物和动物就心存偏见,认为它们无知无情,根本找不到交流的方法,而中山狼截然不同,它明白和理解自然界的感受,并且知道如何与动物植物交谈。这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人类自我发展中的失落和虚伪。所谓失落,是指人类为了给自己践踏自然、毫无羞耻感地掠夺自然的行为制造合理依据,竟然断然否认植物动物的有知有情。这一点正像东郭先生的表现一样,刚刚说完“草木无知”,回头就又向老树作揖求情,期望得到无知草木的支持。
但是,从此中山狼却成了汉民族文化意识中的一个特殊的“媒介”,专门传达人们对阴毒险恶人物的情感,在明人杂剧中就有康海《中山狼》、王九思《中山狼院本》,而最有名的就是曹雪芹《红楼梦》中“子系中山狼,得志猖狂”的孙绍祖。孙家祖上是行伍出身,与宁荣两府原有世交之谊,孙绍祖虽为一介武夫,但是善于应酬权变,穷奢极欲,自娶得贾迎春之后,更是变本加厉,劣性不改,沉溺酒色,把家中的丫鬟女仆几乎淫遍,极度挥霍家里的钱财,迎春被他百般虐待,最后致死。他已成为中国文化中无耻之徒的典型。
二、“龙文化”与“狼文化”:不同的文化镜像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人的特定文化价值观和情感的介入,动物世界开始分裂了,一部分成为善、吉祥的象征,而另一部分被判定为恶的、不友好的化身。不幸的是,狼很早就被归入到了后一世界。这种敌我亲仇意识不仅来自于反面的事实(中山狼的忘恩负义),而且来自于正面的对比(龟与蛇的知恩图报)。如果联系到汉民族对龙的崇拜,我们会有更深的感触。龙基本上是一个综合性意象,具有很多动物的特征,比如蛇身、鱼皮、鹿角、凤爪,等等,说明龙图腾在形成过程中融合了多种动物图腾因素,组成了一个动物图腾联合的统一战线。但是,就是在这个过程中,狼被排除在吉祥动物之外,而且成为一种相悖于人性的意象。
也许这种冲突和竞争可以追溯到很古老的时代,比如神话中记载的黄帝和蚩尤的大战。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游牧文明和农业文明的冲突,但是在人们文化心理上形成不同的反响,直接影响到他们对不同的文化象征物的认同或拒绝。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狼在汉民族的文化心理中成了不祥之物,有关狼的意象和传说也自然加入了人们特殊的感情色彩。例如在古汉语中,往往称入侵的敌军为“狼军”,称其首领为“狼主”,战争的征象被说成是“狼烟”,等等。所以在《国语·齐》中记载:“穆王征犬戎得四白眼狼”,人们就解释为实际上是捉了四个俘虏。
这样,狼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当不成英雄就顺理成章了。而“狼”被赋予“残忍”、“野蛮”、“无文化”、“侵略”之义也并不奇怪。比如“狼子野心”一词就出现很早。《左传·宜公四年》就有记载:
初,楚司马之良生子越椒,子父曰:“必杀之。是之也,熊虎之状而豺狼之声,必灭若敖氏矣。谚曰:狼子野心。是乃狼也,其可畜乎。”
这说明在约2 200年之前,这一成语在中原一带已经非常流行。再比如用“狼藉”一词来形容乱糟糟的情况。显然,从“文字链”角度来考察这个问题会有更多的收获,例如与“狼”在字形和意义上有关联的“狠”,原本读“Wan”(去声),《说文解字》释为:“犬斗声,从犬,良声。”但后来被假借为恶毒﹑残忍之义,比如狠心﹑狠毒等。尽管这并不能一概而论中国汉字体系对狼这一意象特殊的演绎*这里应该指出的是,这些涉及汉语文字形意结构的现象,并不能完全反映汉民族对狼的复杂感情,也不能说明他们对狼只有敌意。就文字链来说,与狼发音相近的还有“娘”和“良”,其词义所传达的感情色彩就与“狼”截然不同。“娘”有指母亲﹑少女之意,而“良”则经常用来形容性善﹑骏马﹑精兵等,有时和“郎”同义,指丈夫。由此看来,在形和声两种基本关系中,与“狼”有关的可以引申出两种不同的意味。有一种语言理论认为,发声的相同或相近,完全是任意性的“约定俗成”的结果,本身并不代表什么意义。我不赞同这一说法。我认为“约定俗成”之中也隐藏着某种潜意识的动因。狼在中国人的文化心理中,亦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识倾向:当人们在表层意识中极力排斥它的时候,在潜意识中却隐藏着喜欢和向往的意向。对此,我虽然还没有形成完整的观点,但是相信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但是已经充分显示了文化演绎的力量。
因此“狼”进入了文化,就得承担文化所赋予它的一切。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一个民族的文化意识中,人与狼的关系主要取决于特定的历史状况和文化塑造。所以,“狼”成了文化想象和塑造的对象。在这个过程中,狼最初作为动物存在的意义逐渐减弱,而作为人化的引申﹑假借和象征的意味不断增强,最终积淀为这个民族历史意识中的稳定因素。而与此相对的是,我国一些长期以放牧和狩猎为生的一些中国少数民族,自然比以农为本的汉族更接近自然和动物世界,因此也保留了更多更丰富的有关动物世界的神话传说。而狼在这些神话传说和民间故事中往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与人的欲望和生存状态有着更密切的联系。所以,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狼的传奇成了名副其实的“失落的环节”。
也许这里存在着一种狼的意象的“空间转移”(Transition of Space)问题。也就是说,当一种意象从一种文化空间转移到另一不同的文化空间的时候,其意象含义的变化取决于这两种文化的关系和异同,而人们对这种意象的体认往往受到外来文化关系的巨大影响。所以,中国汉族文化意识中所塑造的狼形象,从一开始就卷入到了文化和民族冲突之中,而人与狼的关系也由于不同图腾信仰的部落族群之间的战争而明朗化,并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演化为一种文化意味的冲突。因为彼狼不是此狼也,狼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或者是文化的象征物。
就此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假设,这就是目前留存的汉语典籍只是农业文明产生后的产物,而由于种种历史文化原因,中国有关农业文明的记载中断了,或者被大规模地删除和改造了,成为中国文化文明“失落的环节”。也许黄河农业文明的过早成熟,历史付出了有关动物神话传说丧失的代价。这也就导致了中国文化历史记载的不完整。有资料可查的只有近3 000年的历史,而大量的前农业社会状况的见证,还有待于继续挖掘和发现。
不过,有一点值得注意,现存的中国神话传说中的动物与西方不同,多半表现为某种奇异的形态,不是很具体实在,有些是从异国他乡道听途说来的,一是充满着想象的色彩,二是不同动物组合而成的形象较多。这一方面反映了汉民族在历史上与其他民族和国度文化交流的情况,另一方面则说明汉民族很早就难得直接与野生动物打交道,已经逐渐忘却了自己与动物共处的生活情景。而就前者而言,汉族本身的繁衍成长就是各种部落文化交融合并的结果,其文明的成熟主要就表现在各种图腾文化的综合融通方面。作为一种民族图腾的象征,龙的形象的演变形成过程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1] 殷国明.西方狼[M].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