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乐音思考,用文宇奏乐
——维尔纳·沃尔夫教授访谈
2014-04-09维尔纳沃尔夫李雪梅
[奥]维尔纳·沃尔夫,李雪梅
受访者:维尔纳·沃尔夫(奥地利格拉兹大学英语系教授)
采访者:李雪梅(上海音乐学院艺术学博士后)
时 间:2013 年10 月25 日
李雪梅(以下简称“李”):沃尔夫教授,您好!我知道由于您个人的兴趣的缘故,您一直在关注音乐、文学、绘画、电影和建筑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文学和音乐之间的关系。您的《小说的音乐化——媒介间性的理论与历史研究》很快就要与中国的读者见面了,我想请您谈谈您当初为什么会选择这个研究,您在研究过程中碰到过哪些印象比较深刻的问题?
维尔纳·沃尔夫(以下简称“沃”):早在少年时代我便对文学和音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我成了文学学者,阐释(英国)文学成了我的专业,但我依然保持着对“古典”音乐的热情。正因为这样,我最初在慕尼黑大学献给我的导师Ulrich Broich 的纪念文集编写组(1992)中做助理时,尝试将这两种兴趣结合起来。对我来说,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当我在格拉兹大学接任英语系主任时,我的就职演讲围绕“以文学为中心的媒介间性”,选择的例子是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一个音乐化短篇故事。这些前期准备,加上在这个领域(特别是在国际文字与音乐研究协会背景下的研究,这个协会1997 年在格拉兹成立)的进一步探究,写一本关于将小说的音乐化作为媒介间性特殊例子的著作的想法便逐步形成了。在这个过程中,有好几个方面的观察促进了我的研究。首先是迄今为止还没有对这一领域的系统研究;其次是指向“远亲”媒介如音乐的文学,特别是小说的分析是个挑战,虽然有个别作者不断地在进行着这方面的探索和研究;最后一个方面是对这个挑战的研究不仅能够阐释一些“独特的”作品,而且能够敞开文学试验如语言文字艺术模仿其他媒介的一些更具普遍性的面向。至于我在研究“音乐化小说”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对与我讨论这个论题的一些学者的态度持保留与怀疑态度,他们坚持认为文学特别是我所关注的小说,与音乐极为不同,很难“音乐化”;另一方面是很难在所讨论的文本中找到音乐化的证据,以及作者努力对文本进行音乐化或者接受者对文本音乐化理解的信息,来证明这些文本不应只是一些一般的文学“试验”。
李:的确如您所说,我对您提到的问题也深有体会。那些在这一领域尝试过的作家和批评家,一方面跃跃欲试,另一方面也始终在怀疑如何可能。但这些尝试,事实上也正是小说音乐化研究的起点和根据。您在书中提出了辨识音乐化小说文本的证据和标准,这些标准的确是可行的办法,使得文学特别是小说中的模仿和借鉴音乐的现象更为清晰。而且,您的这一整套方法的提出,事实上还具有更大的理论抱负,您希望这些方法稍加调整,便同样可以运用于如戏剧、诗歌中?
沃:是的,我尝试回答“如何辨识我们遇到的文本是音乐化了的文本”,目的在于回应前面已经提到的怀疑,同时也让我自己与一些“印象主义式”的研究中将“音乐的”作为“自由”的比喻使用保持距离。因为在文学研究中,“音乐的”是个模糊并有可能令人误解的词。大多数情况下都只是纯粹的赞美词汇,仅仅是个隐喻,表示音韵优美的文本的肯定性美学品格。与此相反,希望本书的读者会发现“音乐化”的条件,当运用于文学时,即便是用中文——一种对西方人的耳朵来说本身便具有突出的音乐性的语言写就的作品,也不仅限于此,而是可以有着更为准确的思义。事实上,正如我已经解释过的,如果一个文本满足了这两个条件,便可以说是音乐化的:(一)必须含有具体的技术和特征,由于文学媒材使用了这些技术和特征(在罕见的与特殊的例子中),可以感觉到朝向或逼近音乐,以一种超越了纯粹“悦耳”的方式;(二)如果参照音乐或确实模仿了音乐,因而成为文本思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不能不一再重复的是,“音乐化小说”最终依然是小说,永远不可能变成真正的音乐。在这个思义上,“音乐化(在‘成为音乐’的思义上)”这个词中暗含的变形也永远只是个隐喻。但如果处理得当,它便不只是由于一些读者或批评家印象主义的感觉的隐喻,而是可以由某种确定的文本特征来证实的,因此不应忽视文学的试图模仿音乐,以免错过所讨论文本的一些至关重要的层面。为此,我设计了你提到的区分标准。如你所说,这些标准同样可以运用于音乐化戏剧。因为戏剧也是文学中特别强调声音特性与去指涉化的形式,有些元素可以读作指向可能的音乐化,这远比它在诗歌中要明显,后者是一种大家已熟悉的文学体裁中特别凸显语言的声音特性的类型。
李:您的研究主要从大文化语境来考察文学的音乐化功能,您觉得这主要是个体作家的行为,还是的确有这样一种美学趋势?
沃:小说中模仿其他媒介如音乐的媒介间性参照,本身就是一种艰难的“边界跨越”,因而只能在一些特殊的文本中看到。然而我们可以看到在一定的时期内明显的(相对)这种模仿频繁出现,因而形成了一定的形象特征。小说的音乐化中,相对的高峰时期分别是浪漫主义时期(音乐在这时具有特殊的地位)、现代主义时期与后现代主义时期(二者都是典型的“试验性”时期或具有“试验”倾向),然而,如维多利亚现实主义时期则在这方面并不丰富。
李:那么,您怎么看当下的文学或小说与音乐的关系研究? 在德语与英语世界的当代文学创作中,这种现象还多吗?
沃:在过去几年里出现了一些音乐化小说研究的专著,有些是对拙著的引申阐发(有时是批判性的对话),有些是与之无关的。其中,Hoa Hoi Vuong的《小说的音乐:普鲁斯特、曼与乔伊斯》(Musiques de roman:Proust,Mann,Joyce 2003),虽然是一本不太成体系的著作,却充满对这一领域的有价值的洞见;Gerry Smyth 的《当代英国小说中的音乐》(Music in Contemporary British Fiction 2008),一部相对不太理论化的著作,但在对当代英国小说中音乐作用的探究无疑是有思义的;Claus-Ulrich Viol的《自动点唱书:当代英国小说,流行音乐与文化价值》(Jukebooks:Contemporary British Fiction,Popular Music,and Cultural Value 2006)也是在这个领域的研究,但重点是我称之为“通过联想引用的声乐唤起”,如对流行音乐歌词的引用;Florian Trabert的《非愉之曲》(Kein Lied an die Freud 2011),从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到当代文学,研究20 世纪德国小说中的音乐。从这些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即使这些著作不只是集中在音乐化小说上,但在小说中进行音乐化的尝试其实一直都是很活跃和生动的。我自己在1999 年出版这部著作以后,在两篇文章中进一步阐释了两个音乐化文本,分别是Gabriel JosiPovici的《哥德堡:变奏曲》(Goldberg:Variations,2002)与Nancy Huston 的《哥德堡变奏曲》(Les Variations Goldberg/Goldberg Variations 1981/1996)。这两篇文章都在2003 年发表。
李:事实上我了解到您一直处在音乐与文学特别是小说研究的前沿,除了您个人的研究兴趣之外,还有另一个也很重要的原因,促使您不断地关注、接触与思考这个议题。您可以谈谈文字与音乐研究协会(WMA)吗,比如协会成立的初衷,协会比较关注的话题以及主要成果等。
沃:国际文字与音乐研究协会(WMA)是现在的协会会长Walter Bernhart在格拉兹成立的,目前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共100 多名成员。协会致力于研究音乐与语言文字媒介,特别是与文学之间的各种关系。从成立开始,协会便组织了两年一次的国际会议,出版了文字与音乐研究(WMS)丛书系列,集中在如《对文字与音乐研究领域的界定》(1999)、《声乐套曲》(2001)、《歌剧与小说》(2005)、《音乐与口语》(2005)、《文字/音乐的改编》(2008)与《文学与音乐中的自我指涉》(2010)等议题上。正在进行中的卷册是关于文学与音乐中的“声音”以及两种艺术中的静寂/缺席。系列中的其他卷册主要致力于相关议题如R.Hohl Trillini的《英国家庭音乐生活的再现》(English Representations of Domestic Music Making 2008),以及文字与音乐领域杰出学者如Calvin S.Brown、Steven Paul Scher与Ulrich Weisstein 的相关著作。协会现在也开启了网上青年论坛,试图为更多的相关学者提供交流的机会和平台。
李:依然还记得我自己在写博士论文期间找材料时找到您的著作以及WMS 丛书系列中的几本书时的兴奋。您和Walter Bernhart教授几年前已经将音乐-文学研究拓展至媒介间性研究,并成立了研究中心,您可以为中国的读者介绍一下吗?
沃:在格拉兹成立的媒介间性研究中心(CIMIG,会长是Walter Bernhart,副会长是我自己),是我们的文学-音乐关系研究的分支,一个扩展了的、进一步将电影与视觉艺术都包括进来的分支。我们的愿景是给一个已经形成的媒介间性研究——对此,以格拉兹为中心的研究贡献良多——一个地方性的、全国性的与国际性的可见平台。在过去的几年中,国际范围内涌现出的几个媒介间性研究机构中,我们格拉兹的特点是更关注媒介间的关系,总是将文学作为媒介间最灵活的媒介之一卷人进去。在这些研究中,从理论上以及重要的历史层面上对媒介间的“跨媒介”异同的研究尤其丰富。从2006 年起,在这些媒介比较的研究过程中,已经成功进行了这样一些议题如“边界框定”、“描述”、“元指涉”(从系统的与历史的角度看,特别是当下的“元指涉转向”)与“美学幻像”的思考,相关成果已经在媒介间性研究(SIM)的系列丛书中出版了。
李:这些拓展的议题也同样令人期待,希望有更多的读者能够从中受益。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研究与发展之后,最后我想问的一个问题是,您的著作是在1999 年出版的,根据在本领域的进一步的研究,假如该书是在这几年出版,您会想做一些修订吗?
沃:是的,的确如此。除了一些错别字和小错误,我将做一些这样的修订,如我可能会将JosiPovici 1989 年的文章“音乐与文学形式”作为一个有思思的上下文来讨论他的(音乐化)小说;而且我还会将更多的空间留给音乐与小说部分共同的作为一种模式的叙事领域,以及在这个领域的丰富研究;我会扩展我的类型学,部分地采纳Irina Rajewsky极好的对媒介间性系统的讨论。我和她从她的博士论文写作便开始联系;特别是她的2002 年用德语出版的《媒介间性》(Intermedialität,那年正好是我评审的,在《诗学》中)。至于我尝试的修订媒介间形式的类型,可以参见我的文章“一般媒介间性类型学语境中的文学与音乐的关系”(L.Block de Behar等编,《比较文学:共享文化多样性保护知识》,生命支持系统百科全书(EOLSS),2008,牛津,UK:Eolss Publishers)。尤其是,小说的音乐化是系统地作为“结构内媒介间性”形式出现的(与结构外媒介间性形成对照,在后者中,不能够在给定的作品本身辨认出媒介间关系,而只能在与别的作品比较时才能辨认,特别是在“媒介间转换”如小说转换成歌剧中,与“跨媒介”比较中)。因而结构内媒介间性便是由媒介-组合或“多媒介性”构成,如歌剧,本身便是诗思戏剧与音乐的组合出现,还有“媒介间参照”。这后一种形式可以细分为“讲述”(显性媒介间参照)模式与“展示”(隐性媒介间性参照)模式。小说的音乐化主要出现在这后一种形式中,我重新将之归类为“形式的媒介间效仿”、“通过部分复制的参照”(大致对应于我1999 年书中的“通过联想引用的声乐唤起”)以及“召唤”(大致对应于Scher的“以文述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