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概念
2014-04-09李锦峰
李锦峰,王 博
(1.黑龙江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2.黑龙江工程学院 宣传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厘清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概念
李锦峰1,王 博2
(1.黑龙江工程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2.黑龙江工程学院 宣传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从本质上讲,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是构成教学系统的一个重要环节,实践教学中的“实践”是指社会实践活动,要依托理论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以此为根据,廓清实践教学活动以规范、指导教学实践。
高等学校;实践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
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教学,多次下发文件予以要求和强调。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和外延规定并制约着它的内容、形式和教学目标,是有效开展实践教学的认识前提、理论基础和操作依据,必须在理论上予以明晰界定。
1 深入理解相关文件精神是厘清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概念的必要前提
高等学校思政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实践教学是思政课教学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对于深化课堂教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点,在理论界和学术界达成共识已经不成问题。如何界定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内涵和外延一直以来存在着诸多分歧,而且这个问题是一个关乎实践教学理论研究的根基和实践操作基础的根本性问题,至今未能意见统一。一些高等学校在思政课实践教学有关概念理解上产生了一些误区,使得教学实践中问题凸显。如有的高等学校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界定过窄,导致教学活动难以开展;有的高等学校界定过宽,导致实践教学安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无法取得应有的教学效果;有的高等学校对内涵理解偏误,导致实践教学活动混乱,不能达到教学目的,不能有效实现教学目标。
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应有涵义其实早已引起学者的注意和重视,有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众多观点乃至于有一些独到的见解,如有的学者对实践教学进行了语义学的解析;有的学者对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实践性教学等相关概念进行了比较研究;有的学者探究了实践教学思想的渊源和历史发展等,进而对实践教学的涵义进行了解释。作为一门学科,也作为一项学术任务,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是永远也不可能止步的,且没有禁区。但可以肯定的是,在教学实践中必须强调共识,绝不能各行其是,任意为之。这种共识的基础应当是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为这些文件在全国高等教育领域内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2004年和2005年,党中央、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很多关于高等学校思政课的文件谈及实践教学。近年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的颁布,更加明确地规定了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大意义、突出地位和教学要求。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些文件规定精神,了解中央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台这些规定的背景和意图,是正确理解和深入开展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重要理论前提和政策前提。
2 相关文件对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内涵的规定是明确的
研究和厘清概念或定义,不仅要考虑组成它的字词语义,或者是使用历史渊源的再现,而关键要反映它的创造者、使用者在使用它时的思想、理念和使用用途、目的。关于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问题,尤其应当放在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工作的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在已颁布实施的相关文件的规定中,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要求高等学校思政课加强实践教学的缘由、背景和意图,应在其内涵之中呈现。
2.1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本质上是构成教学系统的一个环节
在国家相关文件中,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第一次针对高等学校思政课提出并完整使用“实践教学”这一概念,并且明确:“要加强实践教学。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1]《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把实践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巩固理论教学成果的重要环节,高等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都要开展实践教学,因为实践教学环节能够有力地巩固理论教学成果。这些教育文件都在说明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思政教学完整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优质教学过程的重要一环,不可或缺。
也就是说,思政课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教学系统多个环节中的一个,应该是思政课所有课程教学环节的必要组成部分,根本上来讲是服从于理论教学,而且是服务于理论教学的,如果缺少这种实践层面的教学环节,则不能保证理论教学效果的完美。从这个意义上讲,思政课实践教学是思政教育教学环节这个大系统之内的一个子系统,不是与思政几门理论主干课程平行的独立课程,是这些课程教学流程中的一个方面或者某个阶段。因此,教育部并没有硬性将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课程单列,要求单独开设思政课实践教学课程,《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教社科〔2011〕1号)也仅要求把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落实学分,没有要求设置实践教学课程。
教学环节是一个具体的教学过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具备明确的教学目的、确定的教学内容、适当的教学方式方法等结构性要素。这就等于说,只有专业的思政课教师才能够胜任并指导完成高等学校的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在这里,教师的指导是指教师在了解大学生思想道德发展规律和把握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启发学生进行思考与实践。因此,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指导可以是参加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并进行指导,也可以是参加部分过程,因为任何的教学活动都可以也应当包括学生独立进行的环节。
2.2 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中的“实践”是指社会实践活动
毫无疑问,实践教学是通过实践进行教学,区别于其它教学环节的要点在于实践。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中,当前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凸显的最为突出问题是对“实践”的含义的不同理解。这个问题不解决,就无法准确定义和正确操作实践教学。
在理论教学中,由于学生学习到的知识是间接经验,而人们在接受间接经验时,或多或少都要以自己的直接经验为前提。因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是循环往复的过程,认识只有在感性认识基础上,才能真正升华为理性认识。所以要使学生真正理解并接受理论知识,在一定程度上是要依赖学生自己的实践,这是任何层次学校的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教学的理论根据。但是众所周知,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马克思主义把实践划分为生产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活动和科学实验三种形式,这三种实践形式还可以再划分为多种更为具体的实践活动,实践教学中的“实践”究竟是指哪些形式的实践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文件没有完整使用“实践教学”这一概念,使用的是“社会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指出要“认真组织大学生参加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实践活动”。[2]中宣部、教育部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上述要求,2005年在下发的文件中指出要“把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实习等结合起来”[3],由此可见,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主管部门开始要求高等学校思政课加强实践教学时,是针对之前各高等学校由于认识偏误或其它原因,普遍不重视在思政课中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这一突出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而出台文件的。因此,实践教学中的“实践”的最初含义应当是“社会实践”或“社会实践活动”,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学生直接参与的,也是学生获得感性认识的重要途径。因此,那种认为“实践教学主要不应被理解为‘社会实践(活动)中的教学活动’,而应被理解为‘教学内容中的社会实践问题’的教学”[3]的观点有待商榷。
2.3 理论教学是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根基
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种科学思维方法,它通过学生积极参与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活动中通过教师的有意识引导,使学生能够对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有充足的认知,在认知之后由于有实践活动的参与能够将认知有效地转化为思想上的认同,这种内在的素质修养很容易外化,并显现于学生的日常行为之中,实现由教学体系向信仰体系的转化过程。有效完成这一过程,必须使得理论教学成为思政实践教学的依托,思政实践必须充分体现和反映思政理论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只有这样,学生才能积极、主动、有的放矢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体察其中蕴含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伦理和法律意义,把所学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使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化为自己的一种素质和能力,使自己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实现高等学校思政课“以‘学’为中心的‘教与学’的统一、以‘真理’为依托的‘真理与价值’的统一和以‘行’为归宿的‘知与行’的统一。”[4]
综上所述,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指导下,依托理论教学内容,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要求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是完成思政课教学目的的教学环节。
3 教学实践中的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形式分析
当前大学生可参与的实践活动形式和种类繁多,有学工部门组织的,有团委组织的,有思政教学部门组织的等等。但是如前所述,思政课实践教学是一门专业性质很强的教学实践活动,必须在专业思政课教师的指导之下进行,才能达成预期的教育教学效果,如果没有思政课专业教师参与,学校其它部门、教师和学生自己组织的活动,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勤工助学等活动,绝不应纳入这里所说的思政课实践教学范畴。但如果这些社会实践活动是依据思想政治理论课理论教学内容开展,并且有思政课专业教师的参与,运用专业的知识和视角去引导,学生有意识地将实践活动和思政理论有机结合,这种活动便属于思政课实践教学活动。
社会实践活动以学生直接参与并获取感性认识为特征,包括真实的实践活动,也包括模拟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随着虚拟现实等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已经可以并且还在不断打破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使得一些原本只能在真实的、物理的环境中才能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在虚拟现实场景中进行。这种“亲身”去经历、“亲身”去感受的教学实践,是以参与者获取感性认识为目的的,无疑应纳入上述社会实践活动的范畴。
思政课实践教学不同于课堂理论教学,需要一定的活动场所和活动空间,但“实践教学强调的不是教学的物质场所或者物质条件,不能简单地将实践教学理解为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门组织、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施的、课堂教学之外的社会实践活动。”[5]因此,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场所就不能简单地停留在“教学活动”之中,应该有多重选择:课堂内外和校内外都是其开展的场所;可以通过参加生产活动、社会服务等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生活实践等形式进行。但是,仅仅是在理论教学中应用理论联系实际、观看资料片、讨论、案例等教学方式方法,学生并不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获得直接经验,不应纳入这里所说的实践教学范畴。
否则,《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也不用强调要求“实践教学覆盖大多数学生”,因为类似于讨论、案例等教学方式方法已经普遍应用于高等学校思政课的教育教学中,并且也相对容易推广应用。
思政课实践教学不仅要源于理论教学内容,更要着力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范畴,并不是说它只能通过专门的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来进行。因为任何社会实践活动本身都蕴含着思想政治教育意义,只不过受制于教育教学的内容和目的,有时并不关注、关心这个方面。所以,高等学校思政课实践教学完全可以与专业实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勤工助学等活动相结合进行。这样也能够使实践教学易于组织开展,同时节约教育教学的成本。但是,那些没有依托高等学校思政课理论教学内容,不能明确体现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要求的活动,如演讲、辩论赛等活动,不能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范畴。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EB/OL].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72/201001/xxgk_80415.html,2014.08.22.
[2]新华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EB/OL].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10/14/content_2090928.htm,2014.08.22.
[3]钱广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探讨[J].思想理论教育,2007(3).
[4]肖映胜,张耀灿.高校思政课教学评价理念新思考[J].中国高等教育,2011(6).
[5]汤俪瑾.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环节[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4(1).
On the concept of practice teaching in the course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in higher institutions
LI Jin-feng1,WANG Bo2
(1.Department of Teaching and Researching on Course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arbin 150050,China; 2.Department Publicity,Heilo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arbin 150050,China)
According to the relevant documents issued by CPC Central Committee,State Council and education authorities,practice teaching in the courses upon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in higher institutions essentially constitutes a significant part of teaching system,and the word of Practice in practice teaching refers to the social practice,which is supposed to be based on theoretical teaching,and embodies the contents and requirement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Therefore,practice teaching can be clarified in order to standardize and guide the practice teaching
higher institutions;practice teaching; the Courses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2014-08-17
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面上)项目(12542227);黑龙江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JG2X201314)
李锦峰(1972-),男,教授,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法学.
G423
A
1671-4679(2014)06-0066-03
郝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