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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技能”的要求与意义

2014-04-09邵伟德

体育教学 2014年2期
关键词:运动技能

邵伟德

2014年本文作者系列选题

1.运动技能的概念与认识; 2.运动技能的要求与意义;

3.运动技术教学目标与评价; 4.运动技术单元教学与验证;

5.运动技能分类与策略; 6.运动技术教学年龄特征;

7.运动技术学习基础与经验; 8.运动技术教学与因材施教;

9.运动技术教学趣味性与科学性; 10.运动技术教学实用性与灵活性;

11.运动技术教学竞赛与游戏; 12.运动技术教学与立德树人。

摘 要:运动技能对于不同的教学主体,其要求与意义各有不同,对于教师而言,需要在“会做”的基础上达到“会教”的要求;对于学生而言,运动技能是体育教学的重要目标;运动技能又是课外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运动技术;会教;目标与手段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4)02-0016-03

“运动技术”作为体育教学的核心内容业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它是区别于其他学科最重要的本质特征之一,学习运动技术、掌握运动技能也成为了体育教学的主要目标,然而,运动技能对于传授者与学习者来说,其价值与意义是完全不同的,因为在体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是运动技能的掌握者,而对于学生而言,大部分学生对于运动技术全然不知或半知半解,因此,我们需要对不同群体对运动技能需求进行深化分析,从而谋求运动技术教学效果的最大化。本文采用“问题呈现-理论分析-基本认识”的方式进行阐述。

问题之一:学生是体育教学的唯一“主体”吗?

(一)分析

对于教师与学生谁为主体、谁为中心的问题,国内外不同学者各有不同的认识,“以教师为中心”的观点认为,教师是绝对的权威,教学应以教师预设为主;“以学生为中心”的观点认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应该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基础等要素,这两种不同的观点导致了教师与学生中心点不断变化的历史轨迹。新世纪体育课程的改革再一次确立了“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理念,这是针对传统灌输式教学的一种改进,也是值得提倡与肯定的,但在实践教学中,却出现了一些“左”的倾向,如出现了放任自流式的自主学习、出现了倾向学生自由化的需求等。在体育课改深化过程中,体育教师到底应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个问题又一次重新提到重要议题上来,从学理上分析,在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皆是主体。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和探索客体的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而实践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有实践能力的人。”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主体是比较明显的,因为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人”,但是在教学双边活动过程中,作为“具有实践能力的人”不只是一个,而是有两类“人”:“教师”与“学生”。毛泽东同志的《实践论》也客观地分析了认识主体由不同的人员构成:个人、阶级、政党、群众,并肯定了无产阶级的领袖是认识的主体,而无产阶级也是认识活动的主体。

(二)基本认识

通过以上分析,对于体育教学谁是主体的问题,基本认识是:学生并不是体育教学的唯一主体,“教师”与“学生”皆是体育教学活动的主体,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至于两者的关系,应理解为:体育教师的教应以学生的学为前提与基础,具体而言,应以学生的学习条件、学习兴趣、身体素质、学习过程、身体体验等作为体育教学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发挥体育教师的主观能动性、灵活性与创造性,实现体育教学的最佳化效果。

问题之二:对于教师而言,运动技能“会做”与“会教”是一回事吗?

(一)分析

对于教师而言,运动技能“会做”与“会教”并不是一回事,这是体育教师进行有效教学活动的两个不同问题,我们不能混为一谈,如果把“会做”等同于“会教”,那么我们在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方面就会大打折扣。

我们应如何理解这个问题?

首先,“会做”(一专多能的运动技能)是成为一个合格体育教师的基本条件。

体育教学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体育教师不仅要具备一般教师所需要的知识与素养,还需要具备一种特殊的运动操作技能——运动技能,这是成为一个合格体育教师的基本条件,也是从事体育教学活动的必须条件。也就是说,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体育教师,必须经过专门的大学职前教育本专科的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职前学生需要学习各类运动技术。对于不同性质的运动技术,学生们可以根据前期的基础与专项特点,有选择性地进行普修学习与专修学习。普修学习是针对所有学生的,目的是培养合格体育教师应具有多样化的运动技能;专修学习是针对专项化学生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较高水平的专项运动技能,两者的要求虽各有不同,但其最终的目标是共同的:既要培养体育教师多样化的运动技能,又要使得体育教师的运动技能具有专项化与一技之长。

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目前职前教育中增设了各种不同的专业,这原本是一件好事,可以拓展高校体育专业的种类,开拓更为广泛的就业市场,满足社会对体育人才的不同需求。但是,一些负面的影响也相继出现了,由于目前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的开放与资格考试的门槛太低,大量的非体育教育专业的学生都涌入了“中小学体育教师”求职行列,一些新开设的体育专业,学生运动技术多样化、专项化的学习不仅难以保证,而且其教学理论、体育教学论、学校体育学等科目基本没学或者学时很少,从而可能导致未来体育教师队伍的“鱼目混珠”现象,有的“准教师”连一些基本运动项目的技术都不会、或会的很少,这些人若“挤进”了体育教师的队伍,其运动技术教学水平实在不敢恭维。因此,如何提高体育教师资格考试的门槛与规格是国家体育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其次,“会教”(各种熟练的教学技能)是体育教师进行有效教学的基础。

从体育教师“教”的技能视角来看,“会教”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会示范、能精讲、有教法、能纠错、有组织、见成效等,这是体育教师“会教”的基本要求。

首先,体育教师应做到“会示范”。“会示范”是体育教师“教”的基本功,它虽然与“会做”密切相关,但不能仅仅停留于“会做”。作为一名合格的体育教师,首先要会演示运动技能,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教师自己的动作都不会或是做错了,那么必然就以讹传讹了,这是体育教学最要不得的。体育教师只有把动作做得正确、准确、漂亮、优美,才能在学生中赢得好感、产生学习的兴趣、激发学习的动力,但是运动技能仅仅做得漂亮是不够的,还要关注示范面、示范的时机、示范的效果等,这样才能使得班级授课的全体学生都能仔细观察教师的运动技术特征、过程与方法,建立学习之初的动觉表象,为下一步运动学习打好基础。

第二,体育教师应做到“能精讲”。“精讲”是体育教师在讲解运动技术时的基本要求,有的教师还没有脱离职前教育的理论宣讲,讲的很理论、很抽象,生怕学生不理解、听不懂,这就违背了体育教学精讲多练的原则,因为一节课除去整队、队伍调动、必要休息、练习间隙、观察教师示范、准备活动、整理活动等,真正练习的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了,如果教师的讲解还是喋喋不休、没完没了,那么学生参与练习的机会就更加少了。因此,我们应掌握“精讲”的策略,如可以采用口诀化讲解、结构化讲解、结合图示讲解、结合动作示范讲解等方式进行,以图用最短的时间让学生听懂运动技术的结构、环节、要点、关键等。

第三,体育教师应做到“有教法”。 选择教法的目的是为了解决教学重难点与教学目标,可以说,没有教学目标,其教学方法的存在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我们在选择教学方法时,要根据具体的教学目标而定。教法单一是新教师的一个主要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比较简单的办法是多向老教师学习、多看杂志、多与同行交流、多去钻研教材等,同时我们还应该防止另一种现象的出现,那就是课堂教学中教法的“堆积”,这种现象多见于公开课、观摩课,很多上课的老师为了追求课堂教学的“装点”效果,便使用多样化的教法来包装自己的课堂。如在排球垫球教学中,有的老师安排了垫球模仿练习、自垫练习、两人对垫练习、对墙练习、三人互垫练习,双人隔网对垫练习、多人隔网对垫练习等等。课看似教法丰富,但实际效果较差,因为经常更换练习,学生根本来不及反应,前一个练习还没有感觉,就要做下一个练习;其次,该教师的教法安排的目的性不明确,安排了那么多教法,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一节课就要把没有学过垫球的学生全都教会吗?因此,教法是为课堂教学目标服务的,教法的堆积是不可取的。

第四,体育教师应做到“能纠错”。学生在运动技术的学习过程中,出现错误动作是一种正常现象,运动技能的掌握也是一个从不会到会的过程,但是,在体育教学过程中,由于体育教学缺乏运动技术学习效果的评价机制,因此,经常会出现“体育教师只管教,不管效果”的现象,这种缺乏评价机制的运动技术教学滋生了一些教师马马虎虎、应付了事的习气,从而极大降低了教学效果。其具体表现为教师只管布置各种练习,对于学生的运动学习行为与表现视而不见或集中一下简单纠正错误就罢了。要解决此类现象,首先,要增设体育课堂运动技术教学的评价机制(将在后续文章中具体阐述)。其次,要提高体育教师发现错误动作的能力,因为“发现错误动作”是纠正错误动作的前提。体育教师要学会经常观察每一个学生在运动学习中的行为反应,总结同一运动技术在不同学生中出现错误的规律,经常进行这样的训练,可以帮助体育老师们学会观察、学会诊断,知道学生的动作是否错了、错在哪儿、为什么错等。第三,提高体育教师纠错的效果。这就涉及了教法选择的问题,老师只有明白学生出现错误的根源,才能寻找相应的教法去解决。教法很多,关键是怎么选择。不同的教法有不同的作用,教法没有好坏、优劣之分,能解决学生错误动作与问题的教法就是可用的教法。有的错误动作是学生的共性问题,我们可以集中起来纠错,有的错误动作是学生个性化问题,我们则可以进行个别化指导与纠错。

第五,体育教师应做到“有组织”。就学校体育办学条件而言,目前全国各省市地区的差异性较大,条件好的学校,如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等省,他们学校的场地、器材、设备、师资、经费等都是较好的,因此,要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开足体育课、落实阳光体育运动1小时、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等比较容易与可行。这些省市学校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教学中就不能停留于“把课堂管起来、让学生动起来”的低要求了,而是要立足于研究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动机、钻研教材、开发教法等,力求提高体育课堂教学的质量。但是,对于一些落后地区的学校、偏远地区的学校而言,他们各方面的条件都不好,因此,对于这些学校的体育课堂教学,要求就不能太高,只要让学生动起来就可以了。而要让学生动起来并不是放羊式教学,也是要搞好体育课堂教学管理的,因而,体育教师要学会组织学生进行运动与练习,这是做一名合格体育教师的底线。

第六,体育教师应做到“见成效”。课堂教学目标仅仅是一种预设,要实现这个预设,我们要分析学生的情况、学习基础,进行讲解与示范,安排适合的教法与手段,指导学生练习等,这些策略都是围绕解决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而选择的,或许每一个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教学中都安排与完成了教学各个环节,但是,其效果却相差甚远,这就体现了一个教师的真正教学水平。由于体育课堂教学缺乏相应的运动技术教学评价过程与机制,因此,体育教师“只管教,不管学生是否学会”的现象是常见的。要解决这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一是,要增加课堂运动技术教学评价机制;二是,体育教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责任心,真正为学生的学习负责;三是,不断钻研教材、积累经验,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提高各项体育教学技能。

(二)基本认识

体育教师的运动技能“会做”是基础,但“会做”不一定“会教”,职前体育教师在学会“多能一专”运动技能的基础上,要认真学习教学原理、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策略、中小学教材教法等教学理论与体育教学原理,同时更需要参加各类体育教学实践与培训活动,积累各种教学经验,提高各项体育教学技能。体育教师只有把运动技能“会做”与“会教”很好地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体育教师“教”的最大化效果。

问题之三:对于学生而言,运动技能是目标还是手段?

(一)分析

在体育课程标准中,运动技能是一个不可或缺、分量很重的目标之一。运动技术教学也是目前体育教学中受到广大基层教师极大推崇的、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本质特征。但凡事不能过于执着,否则就会物极必反,产生异化现象,最容易引起误解的是运动技能对于学生而言到底是目标还是手段这个问题。认定运动技能是“目标”者认为,学生没有一定的运动技能,如何在运动中得到快乐,更谈不上健身了;认定运动技能是“手段”者认为,运动技能仅仅是身体锻炼的手段,健身才是目的。对于这个问题,笔者的认识是:应根据不同的领域来处理运动技能的效用问题。

首先,运动技能是体育教学中学生学习的重要目标。运动是一项有关于身体的特殊活动,运动技能是进行身体运动操作的基础,没有一定的运动技能,无论是谁,都难以完成一些动作操作。对于体育课程而言,我们要让学生从事运动操作,最起码的条件是让学生学会一些必要的运动技能,否则就难以完成其他的目标与任务,如健身、娱乐、交往等,而体育教学是学校体育的主要阵地,体育课堂教学又是体育教学的最小单位,因此,掌握运动技能是体育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

其次,运动技能是学生课外进行身体锻炼、养成运动习惯的重要手段。由于体育课堂教学学时有限,在课外时间里,学生需要把课堂学习的内容进行巩固与复习,同时,当学生基本掌握了较为熟练的运动技能之后,运动技能就要从“目的”转变为一种“手段”了。即学生要经常运用已经掌握了的运动技能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身体健康、减缓学习压力等。青少年学生如果没有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意识与行为,即便是拥有再高明的运动技能,对于身体健康而言也是徒劳。因此,对于一些已经掌握运动技能的学生而言,其主要的任务就是养成经常体育锻炼的习惯,而不是比技术、比输赢、比成败,因为学生并非运动员,已不具备在运动成绩方面、运动技术方面、不断突破自身极限方面的能力与要求。当然,必要的课余运动竞赛(如个人竞赛、小团队竞赛、班级竞赛、年级竞赛、学校竞赛等)是培养学生运动兴趣与锻炼习惯的重要形式,但其目的也不是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综上所述,运动技能是体育课堂教学的重要目标,这是我们学理上的预期值。目前的问题是体育课堂教学能否承载“运动技能养成”的任务?结合体育教学现实,这个问题很不乐观,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在校共16年,其中体育学习有14年,在这14年中真正学到扎实运动技能的学生却是少数,而那些在少数之列的学生也不是体育老师们教会的,而是凭借自己的兴趣爱好,不断地在课外长期模仿学会的。这种现象不得不使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我们的体育课堂教学到底怎么了?国家对学校体育中的体育教师、体育设施、体育场地、体育器械、体育用具等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却换来了学生“学而不会”的结果。要探究与此问题相关的成因实在太多了:教师技能、教材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其中,笔者认为最为重要的还是教材内容,也就是说,我们给不同学段的学生到底要教什么?课改之前,体育教学大纲规定太死,各学段教材内容的编排也不十分科学,教的内容太多,导致学生什么都学、什么都没学会;体育新课标取代了体育教学大纲,给了一线教师选择教材内容的空间,但却导致了“无从选择、应付了事”的现象,而且常被一些“惯性”或“体制”所制约:小学阶段体育课堂教材内容被游戏充满;初中阶段体育课堂教材内容被中考项目左右;高中阶段开不出学生喜欢的运动专项等,这些都是我们体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基本认识

通过以上阐释,对于运动技能目的与手段的基本认识是:运动技能是学生在体育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学习目标;运动技能是学生课外进行体育锻炼、养成运动习惯的重要手段。运动技能既是目标,又是手段,目标与手段分属不同的视域:对于没有掌握运动技能的学生而言,首要的目标是学会运动技能;对于已经基本掌握运动技能的学生而言,重要的目标是让学生运用运动技能这个手段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与运动竞赛,并养成运动习惯,促进身体健康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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