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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语文《说“木叶”》之误说

2014-04-09王卯根郭丽君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4年2期
关键词:落木借代木叶

王卯根+郭丽君

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5册选入著名学者、诗人林庚的《说“木叶”》,该文为说明诗歌语言的暗示性特点,论及“木叶”如何发展到“落木”的问题。其中有关诗歌艺术形象的鉴赏不乏精辟之处,但作为“‘咬文嚼字的范例”,对于所举诗歌语言材料的某些分析和表述非但没有表现出“一字不肯放松的谨严”[1],反而颇有曲解之嫌,无益于引导学生掌握欣赏文学作品的正确方法。近期笔者忝列本省中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委,聆听了两位语文教师讲授这篇课文,有感于此,姑举一二加以商榷。

林文赏析杜甫《登高》诗句“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说:

这是大家熟悉的名句,而这里的“落木”无疑正是从屈原《九歌》中的“木叶”发展来的。按“落木萧萧下”的意思当然是说树叶萧萧而下,照我们平常的想法,那么“叶”字似乎就不应该省掉,例如我们无妨这么说:“无边落叶萧萧下。”岂不更为明白吗?然而天才的杜甫却宁愿省掉“木叶”之“叶”而不肯放弃“木叶”之“木”,这道理究竟是为什么呢?

此处要说明的这个“道理”,无非是“木”字的两个艺术特征。第一,“它仿佛本身就含有一个落叶的因素”;第二,“不但让我们容易想起了树干,而且还会带来了‘木所暗示的颜色性”[2]。然而,分析诗歌的艺术形象,应该建立在对作品语言运用的精准把握基础之上。其实这里首先触及到的是诗歌用典中的炼字问题,即如何通过对旧典语词的调整加工来创造新的意境,给人以似曾相识而又耳目一新的感觉,正像唐李善《文选注》开篇所谓“文虽出彼,而意微殊”。例如清陈仅《竹林答问》:“‘落木、‘落叶一也,而‘木字雄,阔大之景用之;‘叶字细,幽悄之景用之。”

再深入一步,便涉及到修辞手段和词义的关系问题。清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三“以大名代小名例”下云:“古人之文,有举大名以代小名者,后人读之而不能解,每每失其义矣。”所谓“以大名代小名”,相当于修辞学借代辞格中的“用全体代部分”,如《左传·文公十三年》:“子无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也。”其中的“人”并非指秦国所有的人,而专指秦国人中一部分有见识者。倘若顺着这一路径走下去,“木叶”发展为“落木”的道理自然迎刃而解。遗憾的是,作者却误入歧途,将杜诗用“木”借代“木叶”的修辞手法归结于“省掉”。就林文的字面意义而言,所谓“省掉”,相当于现代语法学中所讲的句法成分省略。也就是说,“落木萧萧下”说全了应该是“落木(叶)萧萧下”,但受到诗句音节的限制,诗人把“木叶”的“叶”字“省掉”了。原本属于修辞现象,却用句法眼光来考量,自然难以揭示此诗化用典故的精妙所在。

林文在讨论诗歌语言的形象思维特点时说:“原来诗歌语言的精妙不同于一般的概念,差一点就会差得很多;而诗歌语言之不能单凭借概念,也就由此可见。”然而下面的一段评说恰恰脱离了诗歌语言的艺术特点,“单凭概念”来探讨“落木”表示“落叶”的来历:

像“无边落木萧萧下”这样大胆的发挥创造性,难道不怕死心眼的人会误以为是木头自天而降吗?而我们的诗人杜甫,却宁可冒这危险,创造出那千古流传、形象鲜明的诗句。

这里不仅将“落木”之“木”所承载的本义(树木)误解作引申义(木头),并且以今律古,从而使“木”的两个艺术特征失去语言上的理据支撑,更重要的是选错了“这道理究竟是为什么”的切入点。

文学作品用典的翻新,以及词义的派生,往往要借助于某种具体的修辞手段。事实上,在“落木”之前,早已出现“木”以全体借代局部的用法。例如《文选·晋左思〈蜀都赋〉》:“晨凫旦至,候雁衔芦。木落南翔,冰泮北徂。”李善注引刘逵曰:“木落者,叶落也。”不难看出,释语中的“叶”字恰同被释语中的“木”字相对应,也就是说,“木落”之“木”借代树叶。“木”之所以能借代树叶,是以其本义“树木”为基础,而树叶属于树木的组成部分。李善注同时指出,“木落”的典源为《淮南子》“木叶落而长年悲”。其实,“木落”一语真正的典源依然应当追溯到屈原《九歌·湘夫人》“洞庭波兮木叶下”——洞庭扬波,落叶纷纷,恰是清秋气象。类似的用例又如晋张载《七哀诗》:“秋风吐商气,萧瑟扫前林。阳鸟收和响,寒蝉无余音。白露中夜结,木落柯条森。”俨然一派悲秋情景。宋范晞文《对床夜语》卷一评《七哀诗》:“‘白露中夜结,木落柯条森,慨秋气之可悲也。”

再来看杜诗“无边落木萧萧下”,其中“落木”的意境固然是从屈原《九歌》中的“木叶”发展而来,但它的直接来源则为刘宋时颜延之的诗句“侧闻风落木”[3]。继而才见于北周庾信《哀江南赋》“辞洞庭兮落木,去涔阳兮极浦”;《从驾观讲武》“骇猿时落木,惊鸿屡断行”;《自古圣帝名贤赞二十七首·黄帝见广成子》“疏云即雨,落木先秋”。杜诗中除《登高》之外,“落木”又见于《秦州杂诗二十首》之十二“塞门风落木,客舍雨连山”,以及《客亭》“秋窗犹曙色,落木更高风”,《南极》“古城疏落木,荒戍密寒云”。笔者检索古代诗文,仅《全唐诗》就出现“木落”125例,“落木”31例。

“落木”和“木落”一样,均属以全体代局部的借代用法,分别表示落叶或叶落。这主要是由以下两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其一,它们共同的典源是“木叶”,而“叶”是“木叶”的中心成分,在用典中被“省掉”的不可能是中心成分。诗人们唯典是用,除了含蓄地表示与秋风秋色有关的意境之外,似乎不需要“暗示”什么。其二,“木”无论在“木落”中充当主语,抑或在“落木”中充当宾语,始终代表着本义“树木”。基于“树木”与“树叶”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特定语境条件限制下,“木落”和“落木”之“木”只能联想到“树叶”,而不应该是“木头”。木头上断然不会长出树叶,我们的诗人杜甫毋须冒“死心眼的人会误以为是木头自天而降”的危险。《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木”字条义项下均列“树叶”一项,并以上述左思、庾信、杜甫等人的诗赋作为书证,正是遵循着上述原理。

用“木落”借代叶落,或以“落木”借代落叶,起初也许是诗人妙手偶得,后人竞相沿袭效仿,久而久之,“木”便产生了“树叶”的意义。由此可见,追求用典形式的创新和借代义的运用,便是杜诗采用“落木”而舍弃“落叶”的“道理”;从“木叶”发展到“落木”,其中的关键在于“木”字由本义“树木”借代引申出“树叶”之义,它属于实实在在的概念,而并非“仿佛是概念的影子,常常躲在概念的背后”[4]。

注释

[1]以上两处引自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5册《教师教学用书》74页“单元说明”。

[2]以上两处引自林庚《说“木叶”》,参见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5册46—47页。

[3]据仇兆鳌《杜诗详注·秦州杂诗二十首》第十二首所引。

[4]引自林庚《说“木叶”》,参见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5册47页

参考文献

[1] 高中语文必修第5册教师教学用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

[2] 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上海:上海教育出版,1979.

[3] 李睿.也说“木叶”.北京:语文建设,2008(4).

【责任编辑 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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