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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中虞夏商周礼、礼例及分类考

2014-04-08李文武戴海陵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太古礼制礼记

李文武,戴海陵

(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系,湖南 长沙 410205;2.湖南省华容县 兔湖村,湖南 华容 414200)

古代礼制文献湮没。礼制经过远古、虞、夏、商到周代,其间增损变更,今人已不得而知。是故即便是孔子,也有“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论语·八佾》)之叹。尽管文献残存不全,在孔子时代,“殷因于夏代,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二代,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礼制的增损变更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来推寻。

礼制方面的文献遭秦火后,又亡佚了不少。汉初,鲁高堂生发端,其后,经后仓、戴德、戴圣、庆普、刘歆、杜子春、郑兴、郑众、贾徽、贾逵、马融、卫宏等人的传授,礼学大兴。东汉末年,经学大师郑玄融汇今古之学,给流传下来的《周礼》、《仪礼》和《礼记》(即所谓“三礼”)做了出色的注解,从此这些礼学文献流传下来,为后人广泛传习并窥其面貌。

《礼记》,通常又称之为《小戴记》,相传是由西汉宣帝时期著名礼学家戴圣汇编而成,它是附《士礼》而流传的有关礼学资料的选集,今天人们所见到的《礼记》共四十九篇。《礼记》在郑玄给它做了注解之后,流传到唐代,孔颖达作《五经正义》,为后人习礼提供了大量资料。

然而,研读《礼记》不难发现,它行文复杂,除了记载周代的礼制外,还记载了不少有关远古、虞、夏、商的礼制。《王制》、《明堂位》记载了很多虞、夏、商、周四代的礼制。此外,还有一些篇章记载了逸礼,如《投壶》、《奔丧》等。本文就此总结太古至殷商之间的一些礼制,特别是探讨有关礼例以及礼制的分类。

一、太古、上古

《礼记》作为附《仪礼》和《周礼》而流传的资料汇编,其中所见宗周前的礼制,即太古、虞、夏、商等朝代的礼制,散见于《王制》、《明堂位》等篇中。《礼记》除了大量记载周代的礼制外,零星记载了虞舜之前的礼制。

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郊特牲》)

郑玄注:“唐虞以上曰太古也。”[1]504按郑注,唐虞之前冠白布冠。太、泰、大通,太古即大古。又,

大白冠,缁布之冠,皆不蕤。(《丧大记》)

郑玄注:“大白,即太古白布冠,今丧冠也”。[1]504白布冠在上古属吉冠,在汉代属于丧冠。《大戴礼记》也有关于太古的记载,

太古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备於三五,合於八十也。(《大戴礼·易本命》)

太古时期,男五十岁、女三十岁举行昏礼。此外,还有上古这一名称,如,

礼失则坏,名失则惛。是故上古不讳,正天名也。(《大戴礼·虞戴德》)

上古时期不讳,按孔颖达疏[2],自殷商以上,没有讳法。

这段时期的礼制有点类似传说,目前没有考古方面的材料佐证,只能当做文献记载,其正确与否有待将来的考古发现。

二、有虞氏

《礼记》中除了少量太古、上古时期的礼制外,还大量记载了虞、夏、商三代的礼制。

(一)葬殓方面

有虞氏瓦棺。(《檀弓》)

郑玄注:“始不用薪也,有虞氏尚陶。”[1]113有虞氏用陶器葬殓,脱离了原始火葬的风俗。

(二)祭祀方面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郊特牲》)

有虞氏祭祀崇尚牲体的气味。禘祭、郊祭方面,

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祭法》)

按《史记·五帝纪》所述帝系,虞舜出自黄帝、颛顼,故而有虞氏禘祭黄帝、郊祭帝喾。

昔者,有虞氏贵德而尚齿。(祭义)

有虞氏时代崇尚道德,以年龄排位。尽管如此,但质朴无文,是故《表记》说,

子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表记》)

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表记》)

(三)养老方面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王制》)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王制》)

有虞氏用燕礼养老,分别养国老、庶老于上下庠。

三、夏后氏

(一)正朔方面

夏代建寅。

夏后氏尚黑,大事敛用昏,戎事乘骊,牡用玄。(《檀弓》)

《左传·成公十三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大事即指祭祀与兵事。夏后氏崇尚黑色,所有国家大事均与玄黑有关。

(二)葬殓方面

葬殓时,夏后氏脱离了有虞氏的瓦棺,

夏后氏堲周。(《檀弓》)

夏后氏烧土周于棺。夏后氏对于殡殓也有讲究,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檀弓》)

夏后氏殡在东阶,东阶又指阼阶,是主人行礼的地方。在夏后氏时代,人们将死者等同于生者。这点与殷、周完全不同。

(三)在对待三年之丧等大丧方面

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王制》)

夏后氏在殡殓后就成祭事了。这点与殷周也完全不同,显得急遽。

(四)祭器方面

明器是给生者用的,夏后氏用其来祭祀死者,

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檀弓》)

(五)祭祀方面

由于夏后氏也出于黄帝,故禘祭黄帝、郊祭鲧。

祭法: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祭法》)

而且,“夏后氏祭其闇”(《祭义》),以爵位为尊、以年龄为尊。

夏后氏贵爵而尚齿。(《祭义》)

夏后氏尊鬼神,但远之。

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表记》)

(六)养老之礼

夏后氏用飨礼养老,

凡养老:夏后氏以飨礼。(《王制》)

大理市的中心城区包括大理镇、下关镇、凤仪镇、海东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项目基于大理市8期遥感影像数据和地表覆盖数据成果,结合行政区划、城市规划等信息,通过城市建成区宏观边界提取与精细边界提取相结合的方式提取大理市各期的建成区范围。具体以2012年地理国情普查遥感影像为底图,辅以大理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资料提取当年建成区范围,继而叠加2012年地表覆盖数据进行边界调整最终获得2012年建成区范围。在此基础上将其余年份影像叠加到2012年初始城区边界上,根据遥感影像反映的实体形态提取进行边界调整。具体地,城市边界提取技术路线图如图2所示。

但是养国老、庶老的地方,三代均相似,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王制》)

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王制》)

夏后氏的冠制。

毋追,夏后氏之道也。…夏收。(《郊特牲》)

夏后氏冠制与有虞氏、殷人大体上相似,名称有所不同。

四、殷人

(一)殷人崇尚白色,正朔与白色有关

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檀弓》)

(二)殷人棺椁

殷人开始用木做棺椁,完全别于夏后氏的烧土周于棺。死者殡殓的地方也完全不同,

孔子蚤作,负手曳杖,…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檀弓》)

殷人殡殓在两楹之间,不同于夏后氏的殡于东阶,也别于周代的殡于西阶。

(三)大丧方面

孔子曰:“…殷人既葬而致事。”(《王制》)

相比夏后氏而言,殷人要宽缓一些,葬完才成祭事。相比有虞氏和夏后氏而言,殷人有吊礼,

殷人吊于圹。(《坊记》)

殷代,在将葬处行吊礼。周代则在家中行吊礼。

(四)祭器方面

祭器用来祭祀鬼神,夏后氏用明器作为祭器,这点在殷商时代已改变,

仲宪言于曾子曰:“…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檀弓》)

(五)祭祀方面

与夏后氏一样,禘祭始祖。

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祭法》)

而且,殷人祭其阳。(《祭义》)

故祭,求诸阴阳之义也。殷人先求诸阳,周人先求诸阴。(《郊特牲》)

“殷人贵富而尚齿”(《祭义》),富即贵,贵亦表现为爵位,即以富贵为尊、以年龄为尊,这点与有虞氏、夏后氏相同。

殷人祭祀崇尚声,

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郊特牲》)

而且,祭祀时以牲体的髀为贵,

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祭统》)

殷代尊鬼神,已为考古事实所证实,

子曰:“…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表记》)

与夏后氏的“亲而不尊”不同,殷代“尊而不亲”。

(六)养老之礼

殷人用飨礼养老,并且养老的地方只是名称不同而已,

凡养老:…殷人以食礼。(《王制》)

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王制》)

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王制》)

殷代的冠制。三代冠制大体相同,

章甫,殷道也。…殷冔。(《郊特牲》)

三代冠制与汉代之冠吉凶相反。

五、周代的增损

周代相比前代,很大程度上有所不同,同时也在一些方面有所继承。首先,正朔不同,周代建子,以夏代的十月作为正月。周以火王,故从黑色、白色变为赤色,

周人尚赤;大事敛用日出,戎事乘騵,牲用骍。(《檀弓》)

周代相比前代,更加文质,周代传承了三代的丧葬,用三代的棺椁来葬长、中、下、无服之殇。

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以夏后氏之堲周葬中殇、下殇,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檀弓》)

周人殡殓在西阶,用宾礼对待死者,完全不同于生时。

孔子蚤作,…夫子曰:“赐!尔来何迟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檀弓》)

其他诸如行吊礼、祭器、养老之礼也均有有所不同,不一一论述。

六、礼例

《礼记》中有不少义例,就所涉及到的有明例、太古例、古例、古也例、不定例等。寻绎经文,其义例一一说明如下。

(一)明例

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明堂位》)

在此义例中,通过明言有虞氏、夏后氏、殷人和周人的车制,将四代礼制的变更增损清晰地展现出来。

(二)大古例

大古冠布,齐则缁之。(《郊特牲》)

按郑玄注[1]504,唐虞之前冠白布冠。

(三)非古例

季武子成寝,…武子曰:“合葬,非古也,自周公以来,未之有改也。吾许其大而不许其细,何居?”命之哭。(《檀弓上》)

孔颖达正义:“合葬之礼,非古昔之法,从周公以来,始有合葬,至今未改。”[1]110按照目前对殷商的考古报告,殷商时代人殉普遍,尚未发现合葬。至于商代以前,有待考古进一步挖掘。又如,“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故丧冠之反吉,非古也。”(《檀弓上》)孔颖达正义:“殷以上质,吉凶冠皆直缝。”[1]127殷商以上为丧冠,到了周代,变了吉冠。

(四)古者例

县子琐曰:吾闻之,古者不降,上下各以其亲。(《檀弓上》)

郑注:“古,谓殷时也。”又,“古者公田藉而不税。”(《王制》)郑注:“所云古者,谓殷时。”又“古者生无爵,死无谥。”(《郊特牲》)郑玄注:“古谓殷以前也。”[1]504

(五)古也例

孔子既得合葬於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檀弓上》)

孔颖达《正义》:“古谓殷时也。”按目前考古报告来看,殷商时有墓无坟。尽管有学者有质疑,但此方面还需考古工作的进一步证实。

(六)古例

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檀弓上》)

细绎经义,宗周之前不治理坟墓。殷人尚幽,考察目前有关殷商的考古报告,殷商坟墓均以深埋。

(七)非礼例

子游问曰:“丧慈母如母,礼与?”孔子曰:“非礼也。”(《曾子问》)

(八)不定例

季武子曰:“周公蓋祔。”(《檀弓》)

按郑注孔疏,自周公以来才有合葬,具体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古工作。

七、礼制分类

礼制分类,从来没有定论。按照《郑目录》的说法,有所谓“五礼”(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的说法。太古、虞、夏、商几代礼制的分类也可按此进行。

(一)吉礼

《郑目录》云:“祭祀之说,吉礼也。”[1]11祭祀在“五礼”中属于吉礼。有关祭祀的经文在《礼记》中到处可见,如,

有虞氏之祭也,尚用气;血腥爓祭,用气也。殷人尚声,臭味未成,涤荡其声;乐三阕,然后出迎牲。(郊特牲)

祭祀,有虞氏崇尚用气味,殷人崇尚声。又如,

天子诸侯宗庙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尝,冬曰烝。(《王制》)

郑注:“此盖夏殷之祭名。”这些祭名不属于《周礼》,在《周礼·大司马》职中,春曰蒐,夏曰苗,秋曰狝,冬曰狩。

(二)凶礼

《郑目录》云:“丧荒去国之说,凶礼也。”[1]11在“五礼”中,丧葬属凶礼。此方面举例如下,

孔子曰:“夏后氏三年之丧,既殡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王制》)

对于父母等三年之丧,夏代殡殓之后就成祭事,而殷代,则葬完才成祭事。又如,

有虞氏瓦棺,夏后氏堲周,殷人棺椁。(《檀弓》)

对于装殓,唐虞时代用瓦陶制作的棺椁,而夏代用土冶烧,殷人用木制作的棺椁(这点已为考古事实所证实)。

(三)军礼

《郑目录》云:“兵车旌鸿之说,军礼也。”[1]11

鸾车,有虞氏之路也。钩车,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乘路,周路也。(《明堂位》)

有虞氏之绥,夏后氏之绸练,殷之崇牙,周之璧翣。(《明堂位》)

孔颖达正义:“此一经明鲁有四代丧葬旌旗之饰。”

(四)朝聘

《郑目录》云:“致贡朝会之说,宾礼也。”[1]11朝聘在“五礼”中属于宾礼,这方面的经文,

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王制》)

郑玄注:“虞夏之制,诸侯岁朝。”

(五)嘉礼

《郑目录》云:“事长敬老、执贽纳女之说,嘉礼也。”[1]11养老在“五礼”中属嘉礼。如,

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王制)

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周人养国老于东胶,养庶老于虞庠:虞庠在国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养老。殷人冔而祭,缟衣而养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养老。(王制)

孔颖达《正义》:“此一节论虞夏殷周养老不同之事。”虞、夏、商三代分别用燕礼、享礼、食礼来养老,并且,三代养国老、庶老的地点不同。

[1]阮元.礼记正义[M].台湾:艺文印书馆,2007.

[2]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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