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层次小学教育音乐学专业素质探究
2014-04-08龙亚君
龙亚君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音乐舞蹈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旨在为小学教育培养高素质音乐教师。《声乐》是高师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中一门重要必修课,是高师声乐教师、声乐专业学生与基础教育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专业素质。《声乐》课程通过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声乐教学,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声乐知识与技能,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声音观念,培养良好的歌唱习惯,能够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与教学,有辅导课外有关歌唱活动的能力。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实施和素质教育的不断深化,承担为小学教育培育优质音乐教师的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声乐教育更应密切与小学音乐教育的联系,顺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培养能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的小学音乐教育专业人才,以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对小学师资人才的需要。
一、小学教育音乐学发展简述
我国小学教育本科专业是一门新创的专业,最早开设是南京师范大学晓庄学院和杭州师范学院。1998年,晓庄学院和杭州师范学院率先在全国进行培养本科学历小学教师的试验。1999年,北京、上海、浙江、无锡、常州等省市的师范院校也相继加入了试验的行列。目前,全国已有近百所高等师范院校开设了小学教育本科专业。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从教育部规划到首建探索,再到推广实践至今已有十五年时间。这十五年来,小学教育本科专业的设立既解决了我国小学教师逐步向高学历化发展的问题,又为我国师范教育由三级(中师、大专、本科)师范教育向二级(大专、本科)师范教育过渡在培养目标上提供了新思路。作为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体系中的新生专业,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学历的音乐教育正是在此背景下孕育而生。
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始于民国初年,当时的音乐课只称为“乐歌”课,声乐课则包括在乐歌课之中,称之为“唱歌法”,也叫“声乐练习”。1925年当时的国民教育部颁布了《新学制师范课程标准纲要》,新纲要重视专业智能的培养,声乐教学作为开拓学生视野,发展个性而有效实施。随后一些海外声乐学子回国从教,把他们的专业表演模式带到师范音乐教育中。他们这种以西洋美声唱法为主的声乐教学模式对当时师范音乐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1949年以后,音乐教育逐渐被重视,中国民族唱法正日渐兴起,随之全国师范院校音乐系科也逐年增多。1977年,我国高考制度恢复,人们开始弃旧图新,音乐教育锐意改革。1978年,改革开放从小到大,由点到面逐步铺开,随后基础音乐教育得到了全面发展,师范院校音乐学科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师范院校声乐教育基本上是沿袭音乐学院的教学体系,《声乐》课程的教学内容以西洋“美声唱法”和中国“民族唱法”为主,声乐教育过于注重知识技能的传授,而忽略师范教育的特点。近十几年来,随着音乐教育的蓬勃发展,我国师范教育由三级(中师、大专、本科)师范教育向二级(大专、本科)师范教育转化,随之师范院校的师资情况和生源情况也逐渐增多,在我们的课程教学中已经自觉不自觉地与专业音乐院校有所区别了,八十年代末,一些高师音乐院校开始了声乐教学模式探究,如南京师范大学音乐系早在1987年便开始试行将声乐课程分为:声乐集体课、小组课、个别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结合的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模式,近年来全国多所高等师范均采用这种教学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2001至2011十年间,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从全国部分省市实验到全国大面积铺开,音乐课程着力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简称音乐新课程)。音乐新课程较传统音乐教学大纲有了重大突破和创新,《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顺应改革的需求而诞生,《标准》科学的定位了音乐课程的性质、价值与基本理念,确立了音乐教育的“人文性”、“审美性”与“实践性”,突出强调“以美育人”的课程价值观,把“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作为音乐课程的核心理念[1]。注重学生共同体验、感悟、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人格。因此,音乐教学的材料选取及教学活动的设计都要求密切围绕学生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鉴赏美来进行。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顺应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培养高素质的小学教师,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以教师专业化为己任相继在各高等师范院校进行改革实验。作为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基础课与必修课程,《声乐》课程加强了与小学音乐课程的联系,声乐教学以立足小学、研究小学、服务小学为宗旨。在此背景下,研究新课程对小学音乐教师素质要求;研究高师声乐教师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应具备怎样的专业素养;研究如何培养小学教育本科学历声乐学生的综合素质等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课程对小学音乐教师素质要求
新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产物,《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1]新音乐课程标准凸显“以人为本”的审美教育价值观,相对于传统音乐教学大纲,在课程理念、目标、内容、教学和评价方式等方面都有了创新与发展。《标准》强调音乐课程的人文性、审美性与实践性。倡导生动活泼的学习环境,音乐教育活动应以音乐审美体验为核心,使学生在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活动中,感受、表现、创造音乐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仅对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而且对小学音乐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价值观
音乐是人们情感表达与交流的听觉艺术。音乐以其独具特色的音响表现形式感染和熏陶人的思想品格,是人们精神生活必不可少的有机养料。音乐新课程是建立在对传统课程价值观不断进行批评与反思基础上的,是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课程体系。音乐新课程强调“以人为本”,要求改变传统教学大纲过于注重教材的单因素到注重教师、学生、教材和环境等因素的整合,音乐课程由此变成一种动态的“生态系统”。音乐教学要回归学生生活世界,关注学生的兴趣、态度和需要。音乐课堂需要营造民主化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思考”,把音乐学习当成一种创造性的自主行为,让学生在其中感受、体验、表现音乐,并互相交流、合作、分享音乐所带给的愉悦情感。这种把学生作为主体的教学方式,突出人文课程的价值理念,不仅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而且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以审美为核心的教育理念
“审美”是音乐新课程的核心理念。音乐学科以美育为基本属性,在其教育教学过程中是以师生情感交流、沟通代之那种机械知识传递的过程。音乐课程是一种审美活动课程,以美为导向,以情感审美为主要途径。情感审美是音乐教育区别其他学科的一项重要原则,情与美是音乐教育的本质特征,音乐教育应以学生的审美体验为首要目标,使学生在音乐学习过程中,感受美、体验美、发现美并创造美。作为传播美的师者,是“美”的使者,不仅要有美的体表与素养,更要有美的心灵,要善于发掘教学中的审美因子,将自己对音乐的审美体验积极地融入课程教学之中。坚持把审美教育贯穿教学过程的始终。
(三)必备的音乐知识与技能
音乐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是小学音乐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音乐素养的重要条件。音乐基础知识与技能也是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成音乐形式的重要支柱。音乐不仅要通过基础理论来解释、记录乐谱,而且要通过技能来表现音乐。因此,必要的知识与技能,既是教学的需要,也是教师音乐文化素质的需要。新课程要求改变传统课程过于强调知识技能的倾向并非要降低音乐知识技能的习得,相反,音乐作为一门技能性很强的学科,小学音乐教师必须要有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标准》把传统音乐教学大纲中的“欣赏、唱歌、唱游、乐器、识谱与视唱听音”等内容整合为感受与鉴赏、表现。要求音乐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应在以人文主题为主线的方式下来进行,避免那种说教式的枯燥技能训练,让学生在“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的教学领域中学习音乐。宽阔的音乐文化视野
“音乐与相关文化”是《标准》对传统教学大纲内容上的重大突破,《标准》中“音乐与相关文化”领域包含“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三块内容。音乐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社会生活中伴随着大量音乐现象,如各种娱乐、节庆等。音乐与姊妹艺术可以有机结合,艺术具有“通感”现象,音乐是流动的舞蹈,美术、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可相互融合,音乐中的歌词具有文学属性,音乐作品的创作背景与一定的历史、地理以及物理、生物等学科知识相关。因此,新课程要求歌唱教学不是简单的把歌唱会,而是要通过歌唱了解与歌曲相关的文化,譬如江南民歌的婉转悠扬与它的语言特点有关;藏族歌曲多长音与它的地理位置相关;北方民歌的粗狂与当地人们的性格相关。所以,文化视野是音乐教师必不可少的基本素质。
三、小学教育音乐学的师生素质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作为传道授业的师者,必须具备师者应有的专业素质,才能为学生解惑。培养优质小学教师的专业机构——小学教育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音乐教育更需要高素质的专业教师。只有高素质的专业教师,才能培养高水平,能适应课程改革发展需要的优质小学教师。
(一)高校声乐教师的专业素质
教师是学生学习的引路人,教师自身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未来所培养学生的质量。声乐教师如果没有过硬的专业素质,就不能很好的解决学生声乐上的“疑难杂症”,就会引领学生走弯路,甚至会破环学生优美的嗓音。因此,高校声乐教师除了具备必要的音乐知识技能,还需具备以下素质。
1.正确的艺术观与教育观
高师音乐教育是培养音乐教育人才而不是培养歌唱演员。声乐教师不仅要有站稳舞台的歌唱能力,更要有教育工作者所必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所以高师声乐教师是声乐教育工作者更是声乐研究人员。声乐教师要有正确的歌唱艺术观点,熟悉了解现代音乐教育思想,重视歌唱艺术的审美体验。通过歌唱来抒发感情,让学生在歌声中感受、体验、表现与创造音乐的美,通过歌声来感化心灵、塑造人格。因此,声乐教师首先应有把审美教育和情感教育贯穿于整个声乐教学之中的教育理念。声乐教学不能单一的强调声音的技能技巧,而应在审美体验的基础上有情感的歌唱。学习发声方法,掌握发声技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准确、生动、完整的表现声乐作品的内涵,是要学生用心歌唱而不是炫耀技能技巧。所以,声乐教师要有正确的艺术观与教育观。著名声乐大师卡鲁索曾说:“声乐教师虽不是歌唱家,但必须是正确的歌唱者,以便以实际方式给学生示范正确的发声方法”。声乐教师通过科学地发声教学,使学生学会尽可能运用美的声音来清晰地表达歌曲的感情,同时保持嗓音的清澈明亮。一个优秀的声乐教师即重视学生声音技能技巧的训练,同时重视对学生音乐文化素质的培养,强调通过歌声来体验、表现和创造音乐美。通过歌唱表演来塑造完美人格。因此,声乐教师要熟悉了解声乐教育理论,懂得运用相关的音乐文化与姊妹艺术来解决学生在歌唱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注重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培养,克服重技轻艺的教学倾向,以培养“站稳讲台、兼顾舞台、面向社会”优质小学音乐教育人才。
2.良好的音乐听辨能力
声乐教师的听辨能力是指教师在具备正确歌唱艺术观念的基础上,对歌唱中的声音所具有一种敏锐的发现、分辨,并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纠错的能力。声乐教学有别于其他学科不同的特点,声音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是通过听觉来判断学生歌唱中存在的问题。声乐教师的听辨能力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沈湘先生曾说过:“耳朵里有没有分辨歌声的标准,对细微的变化之好坏、对错能否分辨是决定教学成败的关键”[2]。在声乐教学中,声乐教师要对声音有敏锐的听辨能力,能够听辨学生歌唱发声中存在的问题,对其歌唱细节譬如歌唱状态、呼吸支点、喉头位置、平衡与统一等问题进行深入辨析,让学生从听觉上感知音乐要素(节奏、节拍、音准、音高、音色、速度、力度等)在歌声中的变化所产生的效果。声乐教师良好音乐听辨能力,能帮助学生及时发现歌唱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其发声与演唱进行规范指导。如果声乐教师缺乏灵敏的听觉能力,不能对歌唱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就算有再好的歌唱技能也是徒劳无功的。因此,声乐教师要尽可能丰富自己的听觉积累,练就一副鉴别不同声音的耳朵。
3.较强的歌唱与歌唱伴奏能力。
我国古代第一部教育专著《学记》就歌唱作了精辟的论断:“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意识就是说,善于歌唱的人技艺高超,使人不自觉的跟着他的歌声继续唱下去,善于教化的人方法独特,使人不自觉跟着他的方法去做。笔者认为一个合格的声乐教师不仅仅要先有过硬的“歌唱”的本领,更要有“使人继其志”的能力。教师通过歌声的“言传”与“身教”,使学生对声乐产生浓厚的兴趣。教师通过规范的歌唱示范能将声乐作品“样品式”地展现出来,使学生的视觉、听觉、动觉和触觉得到近乎真实的同感体验,将歌唱行为中难以言传的部分让学生得以意会,使学生对模糊的歌唱艺术有一个明晰、可感的目标意象,使他们更快的进入歌唱意境。另外,教师科学、规范的演唱示范具有教育榜样的作用,能够有效激发学生情感共鸣,增强学生的向师性,学生因为喜欢教师的歌唱而喜欢教师本人,也因此喜欢声乐这门课程。
钢琴伴奏是声乐教学和声乐艺术实践的有机组成部分,钢琴作为声乐艺术的伴奏,有其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价值,它可以烘托歌曲的气氛,帮助学生丰富、完善歌曲的艺术表现,它能从音准、节奏、风格等方面要求学生,使他们的歌唱尽可能的规范,使其演唱尽可能的完整。好的歌曲伴奏能够给予学生和声、情绪、色彩和意境上的感染,使学生更好地进入音乐表现,完美地表达音乐作品。
4.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
因材施教是声乐教学必须遵守的重要原则。由于每个学生的生理、心理、声音类型、嗓音构造、年龄、性格以及乐感、智力等方面存在差异,声乐教学方法也不尽相同,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他们身心特点的教学方法,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声乐教师应像医生一样,善于对学生的声音进行“诊断”和“治疗”。高招的学生由于其成长环境、学习条件等因素造成他们的声音条件和技能水平参差不起。声乐教学如果按统一的标准与方法要求来进行技术训练,必然会陷入人才培养的误区,既不能有效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也不利于培养学生声乐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声乐教师应遵循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根据学生声乐条件和音乐素质的实际情况,采用灵活多样的训练方法逐步解决。可按条件分类,实行因材施教,按不同层次水平,实施分层培养等策略[3]。教学中采用示范、比喻、对比、欣赏、多媒体课件等多种方法解决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5.全面的文化艺术素养。
人创造了文化,文化又影响人、塑造人。文化与人息息相关,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的创造物,文化修养是指一个人对这些人类精神活动的创造物的认知、把握和运用。声乐是文化蕴含极为丰富表演艺术,亦是文化的产物,所以文化是声乐艺术的灵魂。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周小燕先生说:“不要把声乐人才的培养局限在声乐范围之内,他们应该是有深广文化、艺术修养的,有过硬基本功的人才”。声乐与文化紧密相联,一首好歌的歌词本身就是思想性和文学性较高的诗词作品,我们学习一首歌曲,除了它优美的旋律、感人的歌词外,还涉及它的创作背景、风格流派、曲式结构与特点,这就需要运用相关的音乐文化知识。譬如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知识和理论、视唱练耳、曲式分析、音乐美学。等等。所以歌唱者的演唱,不仅展示出歌唱者的声音技能,还表现出歌唱者的的文化素质。高师声乐教材中的曲目大都是古今中外的经典名曲和著名歌剧选段。歌词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歌剧的情节、背景、人物特点、剧情发展等方面均涉及到大量的人类文化科学知识,需要声乐教师具备与音乐有关的文学、史学、科学知识,其他姊妹艺术的表现手法与表演特征等文学和艺术素质。因此,声乐教师的文化素养是其专业素质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声乐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小学音乐教育是以唱歌教学为主的综合课,这种唱歌教学不只是体现在歌唱知识技能方面,更多的体现在音乐能力以及相关的文化层面。因此,高师声乐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观摩音乐教育专业学生的音乐实习课时发现,实习的小学音乐“教师们”在唱歌课的教学中普遍存在这样一些问题:教学主要围绕歌曲的节奏、音准等方面进行,只注重歌曲谱面上的教唱,较少引导学生对歌曲的情感内涵进行全面深入地分析;只按照备课计划按步骤完成唱歌教学任务,较少根据学生的实际而及时调整或改变教学策略;歌曲分析着重于谱面上的速度、力度、音乐记号等术语分析,较少涉及歌曲的地域特色与相关文化渗透;钢琴即兴伴奏能力不强,钢琴弹奏技术不娴熟,伴奏不能很好地烘托出歌曲的气氛及表现出歌曲的意境;等等。面对上述情况,笔者认为,要胜任小学音乐教学,我们的声乐学生应该培养如下素质。
1.培养歌唱表现能力。
歌唱艺术通过嗓音塑造艺术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人们的思想感情。歌唱艺术素质首先表现为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即乐感),音乐的感知能力是指对音乐的节奏、音准、音高、音色等音乐表现要素的细腻而灵敏的把控能力。声乐是一种技能性很强的抽象思维艺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依靠人的大脑思维与生理上的微妙感觉来表现。同样一首歌曲,有的学生感情真挚,演唱得优美动人,有的学生机械生硬,表现得索然无味。这就是二者对声乐感知能力所表现的差异。第二,培养学生的声乐表现力。声乐是一门表现的艺术,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声乐学习不是简单的张开嘴巴唱歌,而是科学的运用嗓子来发声,歌唱时需要一定的面部、肢体、行为的表现力,需要内在情绪、情感的充分表达。表现力对声乐艺术非常重要,到位的表现力可以使听者哭,使听者笑,使听者如醉如痴。所以,声乐教学应培养学生自信的歌唱,促进学生用歌声来表达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第三,培养学生的声乐创造力。声乐艺术作为一门抽象的艺术,自身具有自由行、模糊性和不确定的特点。正是这种特点,使人们对歌唱的理解和表现提供了想象、联想、思维和再创造的广阔空间。声乐艺术也是创造性最强的艺术之一,任何声乐作品都是曲作者潜心创作的(称为一度创作),它需要歌唱者演唱(称为二度创作),创造性地把声乐作品再现给听众,使听众产生情感共鸣,感受音乐形式和内容的精神内涵。因此,声乐教学应采用有效的途径、手段和方法,诱发学生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创造性表现声乐艺术。第四,培养学生声乐鉴赏力。声乐鉴赏是一定审美价值观的实践体现,面对多元复杂的现实声乐形式,面对良莠不齐的音乐环境,声乐鉴别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是对师范生来说,没有良好的音乐鉴别能力,就不能很好的胜任小学音乐教学。
2.培养歌唱教学能力。
歌唱教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声乐学习领域。歌唱教学能力是高师声乐教师所应具备的一项重要基本功,也是高师声乐学生所要掌握的一门重要技能。它是建立在声乐基本理论与技能上的一种音乐教学能力,具体包括:掌握歌唱教学的基本原则,灵活使用各种歌唱教学方法,能够发现歌唱学习中的各种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歌唱教学基本原则是歌唱教学客观规律的反映,是歌唱教学必须遵循的准则。歌唱教学首先应遵循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歌唱既是一门科学,又一门艺术,它需要学习者正确认识歌唱规律,在正确发声方法指导下发挥人声的潜能;同时,它又通过歌声传情达意,表现生活中的“真、善、美”。因此,歌唱教学应贯彻科学性与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在科学发声的基础上,注意培养学生音乐表演才能,做到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神形兼备。其次,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循序渐进是歌唱教学中应特别重视和严格遵守的教学原则。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嗓音条件、歌唱能力选择适合学生演唱的歌曲,歌唱教学应按先易后难、由简到繁的规律,有计划、有步骤的训练学生的声音,注意培养学生歌唱的兴趣与信心,按规律去学去唱。第三,遵循启发性原则。歌唱教学中要善于运用启发式的语言,将我们日常生活经常能做到的一些动作和感觉用于歌唱教学之中,通过提示,比喻等手段启发学生的联想和想象,积极思考,迅速准确地找到“感觉”。在教学中教师运用启发性用语应以学生已有的表象为基础,以求生动准确。第四,因材施教原则。学生生理条件、心理因素、生长环境、音乐天赋均存在着不同差异,因此在歌唱教学中不能采取“大一统”“一刀切”等机械划一、平均对待的方法。要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安排适合他们能力所及的歌唱内容,实施因材施教。第五,情感审美原则。歌唱是为了表达情感的需要,情感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是歌唱表现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以歌传情,以情动声,歌与情有着不解之缘。音乐教学中,声乐教师应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歌声、琴声、语言、动作等来拨动学生的歌唱琴弦,使之产生情感共鸣,获得审美的愉悦,达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的目的。
歌唱教学方法是激发学生歌唱热情与兴趣的重要手段。歌唱教学方法不能等同于声乐教学方法,歌唱教学是一种集体歌唱的形式,主要是指中小学课堂中的集体歌唱行为,它要求学生轻松、自然、有感情地歌唱。声乐教学是指专业音乐教育中的一对一、一对二、小组课等授课的歌唱方式,注重理论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它要求声乐学生符合科学的、特定规范的歌唱。歌唱教学以注重学生的歌唱兴趣、情感体验与审美愉悦为主要任务,因此,歌唱教学切忌用抽象的理论,专业的发声技术去要求学生,应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抓住他们好动、好奇、好玩、好表现的心理特征,用语言、音响、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创设一定的音乐场景,使学生在歌唱中享受美的愉悦。歌唱教学中最常用的是听唱教学法。听唱教学法是以学生的听觉记忆为基础,以教师范唱与学生模唱为主要方式进行的歌唱学习方法。听唱教学要做到声情并茂,音准、节奏、速度、力度,咬字、吐字须清晰、准确,通过范唱完美地表达与揭示出歌曲的情感与艺术形象。视唱教学法也是歌唱教学常采用的一种常规教学法。视唱教学法同样重视听觉体验,同样要从欣赏、感受作品入手,先听示范,使学生对所学歌曲有整体的感性认识。在初步感受了歌曲的旋律、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所呈现的情感变化后,在初步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视唱乐谱的学习。视唱教学可运用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如划旋律线条,用柯尔文手势,跟琴视唱等。采用视唱教学法时,应自始至终要求学生倾听自己的声音,听音准、节奏、情绪等方面是否具有音乐性,同时,演唱歌词是否准确,是否有表情地歌唱,或者说是否准确表达了歌曲的感情。此外,歌唱教学还可以采用讲授、合作、比较、探究等方法,等等。“教无定法,贵在得法”,只要适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科学可行的方法就是好的方法。
3.培养情感表达能力。
歌唱艺术的正真意义是情感审美。情感是歌唱艺术的灵魂,歌唱艺术是情感抒发的高度体验。古人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当人们需要表达内心情感时,便借助于歌唱进行抒发。马克思说:“劳动创造了美”。歌唱源于人类的生产劳动,早期的歌唱是人们从事集体劳动时所产生的劳动号子,人们通过“吆号子”来抒发劳动时的心情。我国四川境内的川江号子具有一领众和的音乐特点,其中领、和声部的交接因劳动环境而不同。歌唱情感是歌唱者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思想反映形式,是伴随认识活动和意志行为而出现的一种心理现象。情感表现要力求“真情实感”。对于歌唱者来说,要从作品中寻找情感基调,表现出内在的喜、怒、哀、乐,使自己“未成曲调先有情”,依据强烈的情感倾向去表达所要表现的内容才能与音乐作品中存在的具象相互对应。歌唱者只有内心激起了情感冲动,用自己的激情去再现作品,才能塑造生动的音乐形象,点燃听众的情感火花,激起他们内心的情感共鸣。
《标准》强调音乐教育要重视学生的的情感体验和情感培养,通过“音乐学习,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情感世界受到潜移默化的感染和熏陶,建立起对人类、对自然、对一切美好事物的关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因此,培养声乐学生“声情并茂”地歌唱是声乐教育的重要内容。声乐教育既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由于声乐艺术及其教育的特殊性,声乐专业学生要做到“声情并茂”地歌唱,不仅要懂得科学的发声方法,更要懂得歌唱情感表达,通过情感表现使声乐艺术化。歌唱情感只有建立在一定水平的“技术”之上,才能得到升华。声乐教学中,教师可通过积极的情绪,富有感染力的歌唱示范激发学生的歌唱欲望与冲动,引领学生进入声乐作品内部进行审美探讨,了解作品风格、创作动机、创作手法、歌词的思想、音乐的高潮、词曲结合的关系等等,做到全面了解作品。除此之外,还要大量聆听优秀声乐作品,平时应多涉猎一些描写人物细腻情感的优秀文学作品,注意观察身边的各种人间情感,感受和品味愉悦、失落、愁绪、思念等情感和情绪,善于发掘生活中的“情感美”,歌唱艺术只有源于生活,才能贴近人的心灵[4]。
4.丰富声乐艺术相关学科知识。
音乐是人类文化智慧的结晶,音乐承载着厚重的历史与文化。声乐是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声乐不是一门孤立的学科,它是一门综合的艺术,涉及文学、史学,与诗歌、历史、地理、建筑、绘画等方面的知识相联系。作为一名声乐学习者,要熟悉与声乐相关的学科知识,要多读一些文学、艺术、科教类的书籍以丰富文化素养,广泛涉猎中西音乐历史文化,从西方音乐史中看古希腊罗马、文艺复兴的发展演变,巴罗克时期到古典主义、浪漫主义的音乐发展概况,中世纪宗教音乐《格里高利圣咏》、四线谱及唱名法的产生,意大利佛罗伦萨诞生的第一部歌剧以及莫扎特、巴赫、普契尼、罗西尼、威尔第等歌剧大师创作的歌剧风格等等。从中国音乐发展史中了解诗、舞、乐三位一体的原始乐舞到近代学堂乐歌,了解春秋《诗经》从可咏、可歌、可奏、可舞到纯诗歌的演变历程;春秋战国的曾侯乙编钟;秦汉乐府的歌曲;魏晋南北朝的琴歌;唐诗、宋词、元曲、明清的戏曲声腔等等。中外音乐史给我们明鉴,让我们继承与发展,用历史发展的眼光来认识声乐艺术,更好的理解现代声乐艺术,使声乐艺术不断地繁荣发展。
本文试图从新课程对小学教师素质要求、高师声乐教师的素质以及小学教育本科学历声乐专业学生需要培养哪些素质三方面各有侧重对声乐师资人才进行了浅层地探究:小学音乐教师重在领悟《标准》的价值理念,依据《标准》的价值理念来贯彻实施音乐教学。高师声乐教师以加强专业化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为重点,密切与小学歌唱教学的联系。本科学历小学教育专业声乐学生以培养综合文化素质为主要任务,以适应小学音乐教育为目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2]沈湘.沈湘声乐教学艺术[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9.
[3]龙亚君.音乐新课程教学论[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7.
[4]余佳.谈大众音乐文化生活需求下的高师声乐教育的反思[J].音乐创作,2009(4):166-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