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仲舒《春秋繁露》考辨
2014-04-08黄朴民
黄 朴 民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72)
董仲舒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和政治理论家,专治《公羊春秋》。汉景帝期间为《春秋》博士,“下帏讲诵”,以课徒讲学为业。汉武帝时期,上著名的“天人三策”,为汉代“大一统”帝国的统治指明了方向。对策之后,董仲舒先后出任江都、胶西地方诸侯国的国相,尝试将自己的政治理念,落实到地方的治理上。晚年的董仲舒致力于讲学著书,学生中著名者有褚大、吕步舒、殷忠等,后来大多数成为西汉王朝的一些重要管理人才。
在学术上,董仲舒最擅长《春秋》之学,为两汉最著名的公羊学家之一(另一位是东汉后期的何休),“故汉兴至于五世之间,唯董仲舒名为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史记·儒林列传》)。董仲舒的思想,对于两汉政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并作用于后世儒学的发展与演变。我们研究董仲舒的思想,正确评说其地位与价值,就离不开对他的代表作《春秋繁露》的考辨。
一、《春秋繁露》传本的真伪问题
董仲舒的著述,除了传世的《春秋繁露》十七卷八十二篇(中有阙篇)之外,只有《汉书》本传所收录的著名“天人三策”以及《汉书·食货志》所载的《限民名田说》等等(后人曾依据上述的内容,编成《董胶西集》二卷)。他们是董仲舒学说的集中反映,也是我们在今天研究和评述董仲舒儒学思想的根本依据。“天人三策”与“限民名田议”的内容比较可靠,而对《春秋繁露》一书的重要性与真实性,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些争论。直到今天,学术界仍有人表示自己的怀疑观点,认为《汉书》中有关董仲舒的记载应该打上折扣,而《春秋繁露》则是一部“存在疑问的著作”,唯有《史记》才是研究董仲舒思想的可信史料(参见张志康《董仲舒建立新儒学质疑》,刊《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 期)。笔者认为,要充分论证董仲舒儒学理论的内容与意义,首先要对《春秋繁露》一书作比较深入的考证,从各方面证实他确实是董仲舒思想的集粹,然后方可进一步讨论其他问题。
我们认为,《春秋繁露》的体例和内容虽然存在着经过后人整理的某些痕迹,但是总的说来,它的确是董仲舒本人的作品,是研究其学说的第一手材料。
第一,从其著录的情况来看,它的基本内容在汉代即已存世并流传,而正式冠以今天的书名,则最迟于初唐时就为公私目录书以及正史有关志典所著录了。考《汉书·艺文志》,其《六艺略·春秋类》著录“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又《诸子略·儒家类》著录“董仲舒百二十三篇”。这充分表明,在东汉中叶,《春秋繁露》一书的名称虽尚未正式出现,但是董仲舒本人有著述传世,而且规模不小,却是不会有任何问题的。
《汉书》本传尚云:“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繁)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这条记载,明白地告诉我们,《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百二十三篇,原先与传《春秋》者无涉,传《春秋》者自有《闻举》《玉杯》《竹林》《清明》等篇。而且据此可知董仲舒的著述在当时的数量比流传于今的要多得多,其著述在历史上是有严重散佚的。另外,更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在《汉书》本传中《竹林》《玉杯》等与《蕃(繁)露》为并列关系,而在今传本《春秋繁露》之中,它们之间却成了从属关系,《玉杯》《竹林》《清明》均成为其书中的篇名。
但是到了《隋书·经籍志一》里,唐朝初年之学者就明确著录了:“《春秋繁露》十七卷,汉胶西相董仲舒撰”,其卷数且与今所见《春秋繁露》的卷数相吻合。自此以降,历代正史《经籍志》或《艺文志》以及有关公私目录书均有著录,不曾更改。有人所宣称的《隋书·经籍志》“未见此书名”的说法,显然是治学空疏,未曾翻检覆核《隋书》所致(参见张志康:《董仲舒建立新儒学质疑》,刊《中国史研究》1991年第3期),是史实征引上的一则笑话,不足为据。
第二,我们对《春秋繁露》考证研究的结果,可以充分证明其书的真实可信,对它的种种怀疑不能成立。
由于《汉书·艺文志》的著录中没有《春秋繁露》数目,而《蕃露》《玉杯》《竹林》《清明》在本传中皆系“说《春秋》事得失”之书名,而今本则不然,因而使得一些人对其书的真伪问题产生了很大的疑虑:“故《崇文书目》颇疑之,而程大昌攻之尤力。”(《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二十九)宋代《崇文书目》怀疑其书为后人所“取而附著”:
案其书尽八十二篇,义引宏博,非出近世,然其间篇第已舛,无以是正;又即用《玉杯》《竹林》题篇,疑后人取而附著云。
宋代著名目录学家晁公武,在其著作《郡斋读书志》中,对《春秋繁露》一书的形成由来,则无可奈何地表示“皆未详”。
北宋大文豪欧阳修指出,传本《春秋繁露》一书问题很多:“今其书才四十篇,又总名《春秋繁露》者,失其真也。”“乃知董生之书流散而不全矣。”(《六一先生〈春秋繁露〉书后》)
程大昌《秘书省书〈繁露〉书后》更是进一步否定了其书传本的真实性。理由是,1) “辞意浅薄”。“臣观其书,辞意浅薄,间掇董仲舒策语,杂置其中,辄不相伦比,臣固疑非董氏本书。”2) 与《汉书》本传所著录之书名不相符合:“《玉杯》《蕃露》《清明》《竹林》各为之名,似非一书,今董□进本,通以《繁露》冠书,而《玉杯》《清明》《竹林》特各居其篇卷之一,愈益可疑。”3) 书中的内容颇有出入:“他日读《太平寰宇记》及杜佑《通典》,颇见所引《繁露》语言,顾今本皆无之。”程大昌本人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臣然后敢言今书之非真本也。”
另外有些人对于判断《春秋繁露》传本的真伪问题表示了无能为力。例如,北宋庆历年间的楼郁声称:“本传称《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今其书十卷,又总名《繁露》,其是非请俟贤者辨之。”(《春秋繁露·序》)
但是也有不少人对程大昌等人的观点表示不敢苟同。如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认为:“今观其文,虽未必全出仲舒,然中多根极要理之言,非后人所能依托也。”然而其所列举的理由,尚不免是大胆臆测,显得比较单薄和主观,缺乏必要的说服力。
不过,南宋的楼钥却有力地考实了《春秋繁露》的可信性,它的肯定性结论建立在认真分析、仔细比较、翔实征引、客观论证的基础上,发隐烛微,提玄钩要,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他于《〈春秋繁露〉跋》中写道:他开始也信从程大昌的意见,认为《春秋繁露》一书纯系后人摘抄依托而成,“遂以为非董氏本书,且以其名,谓必类小说家”。后来因为机缘凑合,见到胡仲方所刻的罗氏兰堂本,又访得一潘氏善本,遂改变了原先所持的看法。楼钥进而征引许多具体史料来论证《春秋繁露》“其为仲舒所著无疑”:
余又据《说文解字》“王”字下引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许叔重在后汉和帝时,今所引在《王道通三》第四十四篇中。其本传中对越三仁之问;朝廷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问之;求雨,闭诸阳,纵诸阴,其止雨反是。“三策”中,言天之仁爱人君,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故王者任德教而不任刑之类,今皆在其书中。则为仲舒所著无疑,且其文词亦非后世所能到也。
楼钥这种以参照“天人三策”等内容的途径,来论定《春秋繁露》传本系董仲舒著作真实可靠,应该说是比较客观科学的,值得我们信赖的。因为“天人三策”等资料没有疑问,真切反映了董仲舒的思想,假如《春秋繁露》的主要观点和文字与其相一致,那么其书的真实性程序,也就比较可信从了。更何况《春秋繁露》中涉及的董仲舒的生平活动,又同《汉书》本传所记载的完全吻合呢!
除了楼钥所指出的《春秋繁露》与《汉书》本传的记载相一致外,两者间相同之处尚有很多。例如,《重政》篇云:
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始也……故元者为万物之本。
这在《汉书》本传的“对策”中是:
臣谨案《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以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
又如两者都高度强调社会政治生活中教化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把教化视为治国为政之要务。本传“对策一”有云:
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
《为人者天》则云:
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故曰:先之以博爱,教以仁也。难得者,君子不贵,教以义也。虽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悌)也。此威势之不足独恃,而教化之功不亦大乎!
关于“更化”“改制”问题,两者之间也没有什么区别。《楚庄王》篇有云:
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礼,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
《汉书》本传中的“对策三”对此则说得更为简洁明了,揭示了董仲舒有关政治与道德上的纲常伦理问题“天不变,道亦不变”的本质主张:
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
在鼓吹灾异谴告说方面,《春秋繁露》与“对策”更无不同。《必仁且智》篇云:
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
在“对策一”中,董仲舒也把灾异现象的发生同国家政治的得失直接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上天警恶劝善的重要象征与通常途径。他说:
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在重要的“义利”观问题上,两者亦基本一致,重义而轻利。《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篇云:
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致无为,而习俗大化。
按,《汉书》本传则作:
夫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值得引起注意的是,“致无为而习俗大化”这一句,在本传中被摈弃掉了。其原因很可能是董仲舒所处的时代接近汉初,当时黄老之学在社会上还拥有一定的势力,像著名的黄老之术信奉者汲黯,就与董仲舒是同时代之人。故其在著书的过程中有时不免偶尔透露出受新道家思想影响的痕迹,留下了“致无为”这样一类文字。而到了东汉班固撰著《汉书》时,儒学早已受到“独尊”,新道家的影响已近乎销声匿迹,为了突出董仲舒一代“醇儒”的形象,故有意将“致无为”这一类的文字删去。这恰好反映了《春秋繁露》的确代表董仲舒的思想,班固《汉书》本传所载来源于董仲舒自己的著述。
又,在《汉书》本传中,“修其理不急其功”一句,被改动为“明其道不计其功”。“急”与“计”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语意上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所谓不“急”者,仅仅表明董仲舒主张在对“功利”的追求上,不要太操之过急,不要见利忘义,而并非从根本上拒言“功利”、否定“功利”。而所谓不“计”者,则是意味着将“功利”彻底置之度外,绝口不言。这实在太绝对化了,极端偏颇无以复之。从当时的政治形势来看,董仲舒对汉武帝所推行的那一套做法基本是持肯定和赞成态度的。汉武帝过分热衷于“功利”,董仲舒只会奉劝其不要太急于求成,而要有所节制,让“利”服从于“义”而已;不可能从根本上反对汉武帝积极有为、追求功利。否则董仲舒的儒学思想就显得太古板、太迂腐,也不会被武帝所接受、所尊崇了。
再参照《春秋繁露》中其他谈到“义利”问题的文字,也可知董仲舒的本意应该是不“急”,而不是什么不“计”。如《身之养重于义》篇云:“天之生人也,使之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利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莫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矣。”由此可见,董仲舒本人也认为“利”可以“养体”,“体不得利不能安”,并没有完全排斥“利”。而只是主张不要颠倒了“义”与“利”的主次从属关系,让“利”服从于“义”而已。基于这一认识,董仲舒提倡不要过分热衷于对“利”的追求。这正是董仲舒“义利”观的全面体现。班固对董氏原意虽然稍有歪曲,但无论在句式方面还是用意上,都显然是对董仲舒原作的沿袭,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春秋繁露》一书的真实性,也透露出其书在本质上是董仲舒思想的真实反映,是汉代儒学的最重要文献之一,对它的怀疑是不能成立的。
当然,《春秋繁露》与《汉书》本传所反映的董仲舒思想、言论的一致或基本相似处,还远远不止于楼钥和笔者以上所列举的那一些。《春秋繁露》中所论及的诸如“制乐”“王者配天”“爱有等差”“举贤”“君权神授”“事物循环”等一类内容,无一不能在《汉书》本传中寻找到相互对应的文字。而《五行相生》篇中以“五行”配“仁、义、礼、智、信”,与“对策一”所云“仁谊礼知信,五常之道”的对应,亦复如斯。凡此等等,不一而足,限于篇幅与体例,兹不一一罗列分析。但是,就凭以上征引的楼钥所言与笔者所分析的情况而言,已足以证明《春秋繁露》一书绝非后人所依托,而当为董仲舒本人之著述,是董仲舒儒学思想的集中体现者。它应该被视作为和《汉书》本传一样,是我们在今天了解和研究董仲舒儒学思想的最基本材料之一。对它的种种怀疑和否定,乃是缺乏依据的。
二、《春秋繁露》的体例和内容分类
以上笔者论证了《春秋繁露》一书作为史料的可靠性,肯定它是董仲舒儒学思想的主要载体和集粹。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该书的零乱、冗烦、混杂、自相矛盾等问题和缺陷的视而不见。笔者认为《春秋繁露》就全书的体例与内容来说,是很不纯醇的,在它身上的确有经过后人整理、补充的一些痕迹。
产生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公羊学”在汉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的郁郁不得志,几成绝学。《隋书·经籍志》云:
晋时……谷梁范宁注,公羊何休注,左氏服虔、杜预注,俱立国学。然公羊、谷梁,但试读文,而不能通其义,后学三传通讲,而左氏唯传服义。至隋,杜氏盛行,服义及公羊、谷梁浸微,今殆无师说。
梁启超也指出:今文学之中心在《公羊学》,而《公羊》家之言,真所谓“其中多非常异义可怪之论”;“自魏晋以还,莫敢道焉”,魏晋之后,已经成为绝学,“《公羊》之成为绝学,垂二千年矣”(《清代学术概论》二十二节)。董仲舒是以传《公羊》而著名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他的著作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也便十分自然了。《四库全书》的编纂者曾对《春秋繁露》作过一番认真的整理,《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作者对此有以下扼要的记载:
是书宋代已有四本,多寡不同。至楼钥所校,乃为定本。钥本原阙三篇,明人重刻,又阙第五十五篇及第五十六篇首三百九十六字,第七十五篇中一百七十九字,第四十八篇颠倒一页,遂不可读。其余讹脱不可胜举。盖海内藏书之家,不见完本三四百年于兹矣。今以《永乐大典》所存楼钥本详为勘订。凡补一千一百二十一字,删一百二十一字,改定一千八百二十九字。神明焕然,顿还旧籍,虽曰习见之书,实则绝无仅有之本也。
介绍得头绪清晰,甚为细详,然而也自负得可以。不过人们在肯定其成绩的同时,还是认为该书问题颇多,阅读困难。清代公羊学家凌曙《春秋繁露注·自序》云:“今其书流传既久,鱼鲁杂糅,篇第剥落,致卒读。”为此他也用力做了一番整理订正工作:
遂乃购求善本,重加厘正,又复采列代之旧闻,集先儒之成说,为之注释。及隋、唐以后诸书之引《繁露》者,莫不考其异同,校其详略。
凌曙的本子,算是比较好的,面世后颇为流传,但是问题仍然很多,其中颠倒、讹脱、衍夺,以及释义不当之处时可发现。清代其他著名学者,如惠栋、纪昀、卢文弨等人对《春秋繁露》也作过校注。晚清之时,苏舆撰有《春秋繁露义证》,其书广征博引,考证详审,阐发义理,实为《春秋繁露》最有价值的本子。今有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此外尚有谭献的《董子定本》(浙江图书馆藏手抄本),张宗祥的《董子改编》(杭州图书馆藏手抄本),也具有一定的文献与学术价值。
后人整理、排比的结果之一,便是使得《春秋繁露》不复再为一部专门阐发《春秋》公羊学的典籍,而是成为了一部既传《春秋》,又是董仲舒他本人自由阐述与发挥自己学说的重要著作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其书之体例殊为不纯。《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的作者在这方面倒是颇具有真知灼见的,他将《春秋繁露》从历来的经解类中剔除出来,而置于《春秋》类附录之中。他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案《春秋繁露》,虽颇本《春秋》以立论,而无关经义者多,实《尚书大传》《诗外传》之类。向来列之经解中,非其实也,今亦置之于附录。”
今详考《春秋繁露》一书,可知其在体例结构上至少由三大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董仲舒据“公羊学”义理对《春秋》所作的解释与阐发,这就是那些“本《春秋》立论”者。这在全书中,基本上集中于前半部分。其中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春秋》所载之史实的具体解释、阐发,这方面主要的篇目有《楚庄王》《玉杯》《竹林》《玉英》《精华》《王道》《灭国》《随本消息》《会盟要》《奉本》《观德》《郊义》《郊祭》《顺命》等。另一类是对《春秋》主旨的抉微与总结,扼要论述《春秋》之微言大义对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指导意义。如果说,前一类篇章近似于对《春秋》一书的微观研究,那么这一类内容则可以视作为对《春秋》一书的宏观把握。这类篇章主要有《正贯》《十指》《重政》《俞序》《二端》《符瑞》《仁义法》等。
第二部分,记载了董仲舒的一些言行,通过这些言行,董仲舒的基本思想同样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反映。同时,这些言行大多能在《史记·儒林列传》和《汉书》本传中得以证实。笔者认为,这部分内容可能是其门生或后人所为,透露出其书经由后人编辑整理的曲折消息。其主要篇目有:《郊事对》《对胶西王(按,应为江都易王)越大夫不得为仁》、《五行对》(对河西献王)、《止雨》(告内史中尉)、《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此篇似是其在讲学时回答弟子的质疑之辞)等。
第三部分,是董仲舒在坚持儒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公羊学”义理为取舍标准,汲取阴阳家、墨家、道家(包括秦汉之际的黄老新道家)、法家、名家等学派中某些因素,结合当时社会政治生活的需要而创立的新说。这部分在《春秋繁露》中所占的比重最大,为全书的主体构成部分。其主要的篇目有:《循天之道》《实性》《深察名号》《五行相生》《五行相胜》《天辨在人》《祭义》《阴阳终始》《阴阳义》《王道通三》《阳尊阴卑》《为人者天》《天容》《五行五事》《五行变救》《基义》《威德所生》等,此处不再全部列举。在这些篇章中,董仲舒暂时摆脱了由于局囿于解释《春秋》而造成的掣肘,尽情地发挥自己的思想,构造自己庞大复杂的理论体系。
由此可见,《春秋繁露》一书在体例与结构上是相当杂糅的,三大部分互不统属,没有严谨的内在逻辑联系。为什么会造成这种情况呢?笔者认为这或许是《春秋繁露》的编纂整理者,将《汉书》本传所提到的董仲舒那两大类著述中的各一部分合并在一起了。一类著述是“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这大概是今本《春秋繁露》中我们所说的第二、第三部分。另一类便是本传所称说的“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繁)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这大概是今本《春秋繁露》中的第一部分,即专论《春秋》的那一部分。从而我们也可以断言,前人那些解释《春秋繁露》书名的说法,纯属臆说,不可信从。例如《周礼》贾公彦云:“前汉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繁,多。露,润。为《春秋》作义,润益处多。”又《中兴馆阁书目》曰:“谓繁露,冕之所垂,有连贯之象。《春秋》比事属辞,仲舒立名,或取诸此。”等。很显然,当属于是郢书燕说,向隅虚构。因为《春秋繁露》一书,并非纯粹本宗《春秋》以立论。
由于其书体例的芜杂、结构的混乱,其内容的正确性也因而受到了损害。在这里笔者仅举一个例子。《五行相生》篇言:“南方者,火也,本朝。”;又《五行顺逆》篇云:“火者,夏,成长,本朝也。”此处所言“本朝”当然是指“刘汉”。其实,在汉武帝前期,所信奉的仍是“汉为土德”说,与文、景时期相同。言汉为“火德”的,主要还是在西汉晚期,顾颉刚先生《五德终始说下的政治和历史》一文(载《古史辨》第五册,有上海古籍出版社新版本)对此论述甚详,笔者在《两汉五德终始说诸种及其实质》一文中亦有讨论(刊《历史教学》1989年第4 期),兹不赘述。所以,董仲舒在当时是不可能明确宣称“火也,本朝”的。显而易见,“火也,本朝”之类的言辞,当系后人的羼入。书中类似这样的问题,当然还有许多,这里就不再具体罗列和辨析了。
以上笔者对《春秋繁露》一书的真伪、体例、结构、分类等问题,作了一些必要的考索和探讨。尽管其书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但是总的来说,它反映着董仲舒儒学理论的基本面貌,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今天我们要开展以董仲舒为主要代表的汉代儒学思潮的研究,它实在是一部价值珍贵、不可或缺的基本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