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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张岱年先生的《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纪念张岱年先生逝世十周年

2014-04-08李存山

衡水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唯物论张岱年哲学

李存山



重读张岱年先生的《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纪念张岱年先生逝世十周年

李存山

(中国社会科学院 哲学研究所,北京 100732)

张岱年先生在20世纪30年代运用辩证法而深入到“文化之实相”,提出了文化的“整”与“分”、“变”与“常”、“异”与“同”的辩证文化观,这一思想根源于他在1933年发表的《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张先生在30年代主张的文化的“创造的综合”,以及他在晚年提出的“文化综合创新论”,实际上都是立足于这一文化的辩证发展观。这一思想对于我们当今的文化建设、道德建设,乃至于哲学理论和哲学史研究,都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张岱年;《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辩证文化观;整与分;变与常;异与同

1935年1月10日,上海的10位教授发表了《中国本位文化建设宣言》。张岱年先生参与当时的文化讨论,于同年的3月和5月发表了《关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和《西化与创造》两篇论文,提出了“创造的综合”[1]229或“文化的创造主义”[1]235等观点,并精辟地指出:“惟用‘对理法’(按即辩证法),然后才能见到文化之实相,才不失之皮毛,才不失之笼统。惟用‘对理法’,才能既有见于文化之整,亦有见于文化之分;既有见于文化之变,亦有见于文化之常;既有见于文化之异,亦有见于文化之同[1]248-249。”这段话中的“才不失之皮毛,才不失之笼统”,一方面是针对一般人的文化见解,另一方面实也指出了十教授《宣言》的不足。如张先生指出的:“宣言中所说,大体上是国人所当接受的。不过,也许因为是一个简单的宣言,所说似还不免笼统,再加以更进的分析,却似乎是必要的[1]229。”张先生所作的“更进的分析”,就是运用辩证法而深入到“文化之实相”,提出了文化的“整”与“分”、“变”与“常”、“异”与“同”的辩证文化观。这一精辟的论述,至今无人能过之。在我看来,如果我们要对文化有一大致正确的见解,或者说对文化发展有一大致正确的方向,就必须对这一辩证文化观有一较深刻而全面的理解。张先生在当时之所以能作出这一精辟的论述,不是受到十教授《宣言》的启发和影响,而是根源于他在1933年发表的《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重读此文,有利于我们评价张岱年先生在文化理论上的创见性,也有利于我们对张先生的辩证文化观有一较深刻而全面的理解。

张岱年先生的《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发表在1933年6月15日天津《大公报·世界思潮》第四十二期,写此文的直接契机是什么,我不得而知。可以作为背景的是,张先生在同年的4月和5月分别发表了《关于新唯物论》和《相反与矛盾》两篇论文①。由此可见,张先生当时是十分关注“新唯物论”(按即辩证唯物论)及其辩证法的理论问题的。而《关于新唯物论》中的观点,实也正是张先生在文化理论上所运用的唯物辩证法。

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中,张先生论述新唯物论的“宇宙论之精义”,指出:“新唯物论以宇宙为一整个的大历程,为一发展的大流。此大流之内一切事物皆有联系,故宇宙为一整个。一切事物皆是变动的,一切事物皆有生而灭之历程。而宇宙有规律,一切皆在变动,而变中有常。最根本之规律即辩证之律。何谓辩证?谓一切事物皆内孕矛盾,谓一切变化皆矛盾或对立物之融结与分解。一本多级之论,则谓宇宙事物之演化,有若干级之不同,各级有各级之特殊规律[1]130。”张先生又说:“新唯物论之特长,尤在其方法,即唯物的辩证法。辩证法实为解决问题之要诀。……辩证法则能见相反者之相成,矛盾之统一。……唯应用辩证法,然后能连一切‘见’,却一切‘蔽’;乃不至于以偏赅全,乃不至于顾此失彼[1]132。”张先生在文化理论上所说的“惟用‘对理法’”,即张先生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中所说的“唯应用辩证法”,此辩证法即“唯物的辩证法”。按照张先生的“一本多级之论”,文化发展属于宇宙演化中的一级,它有自身的特殊规律,而又不违背宇宙之根本规律或普遍规律。张先生所说的“宇宙有规律,一切皆在变动,而变中有常”,这一宇宙论中的精义即被张先生直接应用到文化发展的理论中。这也就是张先生在《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一文中所说:“文化是最复赜的现象,文化问题只有用唯物辩证法对待,才能妥善地处理[1]157。”

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的“附记”中有谓:“此文发表之后,前辈熊十力先生对我说:‘你的文章说新唯物论讲“变中有常”,我看过许多新唯物论的书,没有看到这样的话。’我当即表示,这只是用自己的语言加以解释而已[1]135。”熊先生真是慧眼识珠,一眼就看中了文中的“变中有常”之说。而张先生在文化理论上的最核心观点也正是“变中有常”。熊、张两位先生当时关于“变中有常”的对话,可以视为辩证唯物论者与现代新儒家的一次很有意义的对话。

在《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一文的开始,张先生说:“文化或文明,是人类努力创造的结果之总和。由自然的演化而有人类,人类与自然之间却又存在矛盾。人类为了维持和提高其生活,必与自然斗争。在这斗争过程中,便逐渐创造了文化。斗争必由劳动,且必由集体的劳动……文化是通过集体劳动而改造自然并改变人们自身的总成果[1]152。”这段对“文化”的一般表述,也含有张先生思想的特点。如说“由自然的演化而有人类”,此即张先生的“一本多级”思想;又如强调“集体的劳动”,可见张先生当时是从唯物史观来讲文化发展的。

张先生说:“文化以生产力及社会关系的发展为基础,生产力发展到一新形态,社会关系改变,则文化必然变化[1]155。”这是唯物史观关于文化发展的一个基本原理,即其强调了文化之“变”。张先生对此亦持肯定态度,认为“现在要仍照样保持中国的旧文化,那是不可能的”。然而,张先生又把语势一转,提出:“中国的旧文化既不能保持原样,那么,是否就要整个地将其取消呢?将其扫荡得干干净净呢?不!只有不懂唯物辩证法的人,才会有这种主张[1]154。”自五四新文化运动后期传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以来,对其简单化的一个理解就是只讲文化之“变”而不讲文化之“常”,认为文化“随着物质变动而变动”,“随着社会的需要,因时因地而有变动”,当进入工业社会时,原在农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中国旧文化就已完全不适应工业社会的“上层建筑”,当“西洋的工业经济来压迫东洋的农业经济”时,“孔门伦理的基础就根本动摇了”,“大家族制度既入了崩颓粉碎的运命,孔子主义也不能不跟着崩颓粉碎了”[2]140-144。张先生在文化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创见,就是在20世纪30年代把唯物辩证法与唯物史观密切结合起来,从而恢复了唯物史观在文化理论上的“活的灵魂”,对于要把中国的旧文化“整个地取消”“将其扫荡得干干净净”的观点提出了断然的否定,指出“只有不懂唯物辩证法的人,才后有这种主张”。而张先生的新见就是文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必然变化”,但是“变中有常”。

张先生说:“文化是发展的。文化在发展的历程中必然有变革,而且有飞跃的变革。但是文化不仅是屡屡变革的历程,其发展亦有连续性和累积性。在文化变革之时,新的虽然否定了旧的,而新旧之间仍有一定的连续性[1]153,155。”这里所谓“文化在发展的历程中必然有变革”,与张先生在《关于新唯物论》一文中说的“宇宙为一整个的大历程,为一发展的大流……一切事物皆是变动的”相一致,此即“由自然的演化”而有人类文化,此人类文化是宇宙发展中的一“级”,它有自身的特殊规律,而又不违背宇宙的根本或普遍规律。所谓文化“有飞跃的变革”,即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如由农业社会进入工业社会,则文化的发展亦有阶段性,有“飞跃的变革”,所谓文化之“变”主要指此。张先生又把语势一转,指出“文化不仅是屡屡变革的历程,其发展亦有连续性和累积性”,在社会发展进入不同的历史阶段而“文化变革之时,新的虽然否定了旧的,而新旧之间仍有一定的连续性”,此“连续性”就是文化之“常”,就是文化辩证发展的“变中有常”。

此后在《关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一文中,张先生说:“本来文化现象有其规律:其发展是有阶段的,后一发展阶段是前一发展阶段之否定,然而其间又有连续性,前一阶段之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是不能被毁弃的[1]230。”此即重申文化的“变中有常”的观点。

按照对唯物史观的简单化理解,既然社会发展是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划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几个大的阶段,那么人类文化也就相应地只有这几个大的发展阶段的划分,此即把文化的差别只视为“新旧”或“古今”的差别。张先生在《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一文中对此有部分的肯定,如说:“生产力的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基础。只有把不同民族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情况弄清楚,才能深切地理解一个民族的文化。”然而,张先生又批评:“有许多人认为两个民族的文化之不同,可以专从其生产力发展程度的不同来理解,这还没有看到现象的全面。”他指出:“两个生产力发展程度相同的民族,由于地域之不同,其文化虽大致相似而仍不相同,这从世界的各民族以及近世欧洲各国的历史可以看出。”“民族文化是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以前的各历史阶段所有的。……社会主义文化是世界性的文化,然而世界性不是无民族性”[1]152,153。这里所说的“世界性”即是文化之“同”,而“民族性”即是文化之“异”。文化之“同”是蕴含在各民族文化中的普遍性或世界的普世价值,而文化之“异”就是各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或民族特色。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这是哲学的基本原理,只有同时承认这两方面的存在,才不是“以偏赅全”。

此后在《关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一文中,张先生说:“文化有世界性,然而也有民族性,即地域上的差异,虽在同一发展阶段,甲民族与乙民族的文化仍可有其不同的。其不同之点,即其独特的贡献;其特色的地方,即其独立的创造[1]230。”此即重申文化的世界之“同”与民族之“异”的观点。依据文化的“变”与“常”、“同”与“异”的辩证关系,张先生说:“要保持旧文化,不思与世界文化相适应,结果必归于绝灭而已;同时,如根本唾弃本土文化,要全盘承受外来文化,亦终必为所同化而已,其自己的文化也一样归于绝灭。所以,在现在中国,全盘接受西洋文化与谋旧文化之复活,同样都是死路一条[1]230。”张先生既反对全盘西化论,又反对文化原教旨主义的“旧文化之复活”,其理据就在于对文化的“变”与“常”、“同”与“异”之辩证关系的认识。

而何为中国文化之“常”或中国文化之“异”,也是张先生在理论上必须要解答的问题。张先生说:“文化本是人类的生活样法,而中国人的生活样法处处都是中庸的[1]231。”这应是有采于梁漱溟先生在《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中的一个说法②。在引入唯物史观的文化发展阶段论后,仅此说法就已经不够了。所以,张先生说:“无疑地,中国文化之过去阶段已经终结,中国必踏入文化上的新阶段,那么,还要保持旧的特点吗?……中国文化中,是不是有些特点,并不只是农业文化的特点,而是一种根本的一贯的民族的特殊性征,在农业时代前本就存在,在农业时代后仍可存在[1]232?”在这里,张先生要区分中国文化在农业社会的特点与中国文化的跨时代的“根本的一贯的”民族文化特殊性。而后者也正是张先生所强调的中国文化之“常”或中国文化之“异”。如果对唯物史观持简单化的理解,那么就会否认中国文化之“常”或中国文化之“异”,而张先生对此持肯定的态度。他说:“本来,在同一资本主义时代之中,英国文化与法国文化不同,法国文化与德国文化不同,英国有其英吉利精神,法国有其法兰西精神,德国又有其日耳曼精神。如无其特殊的精神,则其文化顶多只是一种别国文化附庸而已。中国文化,如是一种独立的文化,是应该有其独立的精神[1]232。”此“独立的精神”就是中国文化之“常”或中国文化之“异”。张先生晚年提出“中华精神”,谓其集中体现在《易传》的两句名言中,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3]168,“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3]223,此说的根源就是本于张先生在30年代的辩证文化观。而张先生在30年代对此的表述则是:“中国文化可以说是特重‘正德’,而西洋文化则特重‘利用’[1]232。”“中国文化对全世界的贡献即在于注重‘正德’,而‘正德’的实际内容又在于‘仁’的理论与实践”[1]155。

张先生要区分中国文化在农业社会的特点与中国文化的跨时代的民族文化特殊性,这就势必要对中国原有的文化进行分析。张先生在《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一文中说:“按照唯物辩证法的观点,一种文化中必然含有相互对立的成分,即好的或较有积极意义的和坏的或具有消极意义的成分。唯物辩证地对待文化,就应一方面否定后者,一方面肯定前者,并根据现实需要加以发挥、充实[1]154。”他在此后的《西化与创造》一文中也说:“由‘对理’来看,文化固是一个整体,而亦是可分的。”“文化并无不可分性,而是可析取的。文化各要素,并非都有不可解的必然联系”[1]250。此即张先生的文化之“整”与“分”的辩证观点。所谓文化之“整”,就是文化的系统性;而文化之“分”,就是组成文化系统的不同要素是“可析取的”,一个民族的新时代的文化可以析取前一时代文化系统中的积极成分,亦可析取其他民族文化系统中的优长因素。在这里,承认文化之“整”的系统性已是司空见惯,而许多人因文化的系统性而否认文化是“可析取的”。这貌似对文化持一种系统的“活”的见解,而认为如果把文化系统中的某些要素析取出来,它就已经“死”了。实际上,文化之所以是“活”的,就在于它是可以“吐故纳新”的。如果旧文化系统只能保持原样,“不思与世界文化相适应”,不能与现代文明相协调,那它在新的时代就已经“死”了。如果其他民族的文化也是一个不可分的系统,那么不同民族文化之间也就不能进行交流,只能是要么全盘排拒外来文化,要么全盘接受外来文化。张先生认为,这两种方式都是“死路一条”。因此,文化必须既讲“整”又讲“分”。只有这样,文化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中有常”,也才能既保持民族性,又体现时代性。

张先生提出的文化之“整”与“分”、“变”与“常”、“异”与“同”的观点,的确是“文化之实相”。若要对文化有一大致正确的见解,或者说对文化发展有一大致正确的方向,则这几个方面都缺一不可(盖有“分”而无“整”,则对中国文化的系统性缺乏认识;有“整”而无“分”,则中国古代文化只能保持原样,或只能全盘接受西方文化;有“常”而无“变”,则中国古代文化亦只能保持原样;有“变”而无“常”,则不能传承和弘扬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有“同”而无“异”,则否认了中国文化的民族特色;有“异”而无“同”,则把中西文化绝对对立起来,二者不能交流;这几种倾向都是错误的)。张先生在30年代主张的文化的“创造的综合”,以及他在晚年提出的“文化综合创新论”[3]252,实际上都是立足于这一文化的辩证发展观。

张先生在发表《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之后的同年8月又发表《道德之“变”与“常”》,指出:“道德依时代而不同,随社会之物质基础之变化而变化;然在各时代之道德中,亦有一贯者在,由此而各时代之道德皆得名为道德[1]160。”“新道德与旧道德之间是有连续性的,旧道德中有虽旧而仍新者存:于此当明道德之‘变’与‘常’的辩证法”[1]161。显然,如果明确了文化的“变”与“常”,那么道德的“变”与“常”就是顺理成章的。张先生既已指出中国文化的突出特点在于重视“正德”,那么讲明道德的“变”与“常”对于中国文化的发展就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不仅当时如此,而且至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4]。

在发表《关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和《西化与创造》两篇论文的同时,张先生还发表了《论现在中国所需要的哲学》③。他在此文中说:“在此时,如企图民族复兴,文化再生,更必须国人对于世界对于人生都有明切的认识。……在此时是需要一个伟大的有力的哲学作一切行动事业之最高指针的[1]237。”“我们所要创造的新哲学,固须综合东西所有哲学之长……真正的综合必是一个新的创造[1]239。”“文化之重建,须先有思想之独立,而如欲思想独立必须有哲学之创造[1]242。”正是因为有了“文化之重建”和“哲学之创造”的目标,张先生遂在1936年发表了他在哲学理论上的一篇代表作,即《哲学上一个可能的综合》,提出“今后哲学之一个新路,当是将唯物、理想、解析,综合于一”[1]262,并将此新的哲学体系称为“新的综合哲学”[1]277。而在发表《哲学上一个可能的综合》一文的同时,张先生在中国哲学史领域的代表作即《中国哲学大纲》也正在写作之中。在此书的“序论”中,张先生特设“哲学与中国哲学”一节,打破把西方哲学当作“唯一的哲学范型”的定式,独具慧识地提出“哲学”是一个“类称”,西方哲学只是此类的一个“特例”,如此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也同样可以“名为哲学”[5]2,从而解决了中国哲学史之“名称的困难”。这种解决的方式,同于文化的“异”与“同”,即对普遍性与特殊性之辩证关系的正确认识。在《中国哲学大纲》的“结论”部分,张先生讲“中国哲学中之活的与死的”,认为:“将来的中国新哲学,固然必是西洋哲学影响下的产物,而亦当是中国旧哲学之一种发展。”“中国旧哲学中,有一些倾向,在现在看来,仍是可贵的,适当的。这可以说是中国哲学中之活的。而也有一些倾向,是有害的,该排弃的,便可以说是中国哲学中之死的[5]587。”这实际上是讲中国哲学的“变”与“常”、“整”与“分”。

张先生曾说:“自30年代以来,我的学术研究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对于哲学理论问题的探索,二是对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三是关于文化问题的讨论[6]。”张先生在这三个方面的研究是相互发明、相互贯通的,而他在20世纪30年代中期同时在这三个方面都取得了重要成果,当他在1933年发表《关于新唯物论》和《世界文化与中国文化》等论文时仅只24岁,大学本科尚未毕业,这充分显示了张先生作为一个哲学家的天分、睿智和才华。

张先生晚年提出“文化综合创新论”,这仍是基于他早年就确立的辩证文化观。如在《中国文化的历史传统及其更新》一文中,张先生讲“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第一条是“民族文化的积累性与变革性”[3]165,此即文化的“变”与“常”的观点;第二条是“民族文化的共同性和矛盾性”[3]165,此即文化的“整”与“分”的观点;第三条是“民族文化的交流和民族的主体意识”[3]166,又在《关于文化问题》一文中说“中西文化的异同都是相对的……现在讲中西文化的异同,既要注意相异之处,也要注意相同之处,异中有同,同中有异”[3]187,此即文化的“异”与“同”的观点。

在《文化体系及其改造》一文中,张先生先讲“文化的体系及其层次”,然后讲“文化体系内部的各种联系”,而在各种联系中,文化各元素之间“有可分离的关系和不可分离的关系,有相容的关系和不相容的关系”[3]450。此中所讲的“不可分离的关系,就是在《西化与创造》一文中所说“有些要素有必然关系,必须并取”;而“可分离的关系”,就是在《西化与创造》一文中所说“有些要素则无必然关系,却可取此舍彼”[1]249-250。张先生举例说,科学与思想自由是不可分离的,故而二者必须并取;而科学与基督教是可分离的,故而可取此舍彼。关于“相容的关系和不相容的关系”,张先生举例说,平等思想与等级思想是不相容的,思想自由与专制主义也是不相容的,过去我们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相容,而“事实证明,二者是相容的”,“儒家思想中有跟经济发展相容的部分,也有不相容的部分”[3]450-451。作出这些分析,实际上就是关于文化的“整”与“分”的理论展开,其与文化的“变”与“常”、“异”与“同”的观点一起,构成了张先生晚年的“文化综合创新论”的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我认为,张先生早年所讲的“文化之实相”或辩证文化观,对于我们当今的文化建设、道德建设,乃至于哲学理论和哲学史研究,都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注释:

①《关于新唯物论》发表在1933年4月27日《大公报·世界思潮》第五十三期,《相反与矛盾》发表在1933年5月11日《大公报·世界思潮》第三十七期,见《张岱年全集》第135、140页。按,以上“第五十三期”当为“第三十三期”之误。

②梁漱溟先生说:“文化是什么东西呢?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中国文化是以意欲自为调和、持中为其根本精神的。”见梁漱溟《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商务印书馆1922年版,第24,55页。

③《关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发表在1935年3月18日《国闻周报》第十二卷第十期;《论现在中国所需要的哲学》发表在1935年4月8日同刊第十二卷第十三期;《西化与创造》发表在1935年5月20、27日同刊第十二卷第十九、二十期。见《张岱年全集》第1卷,第236、242、261页。

[1] 张岱年.张岱年全集:第1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

[2] 李大钊.李大钊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 张岱年.张岱年全集:第6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

[4] 李存山.张岱年先生的两个重要理论贡献[J].哲学动态,2007(6):41-45.

[5] 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序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

[6] 张岱年.张岱年全集:第8卷[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247.

Rereading Zhan Dai-nian’s

LI Cun-shan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732, China)

In 1930s, Zhang Dai-nian studied the truth of culture in applying dialectical method and proposed his cultural outlook of whole and segment, change and eternity and similarity and difference which originated from his bookpublished in 1933. In fact, the ideas of his creative synthesis put forward in 1930s and comprehensive innovation in culture in his later years are all based on the dialectical cultural development which has important theoretic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on present cultural and moral construction and philosophical theory and history research.

Zhang dai-nian;; dialectical cultural development; whole and segment; change and eternity; similarity and difference

2014-07-20

李存山(1951-),男,北京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0.3969/j.issn.1673-2065.2014.06.010

B261

A

1673-2065(2014)06-0048-05

(责任编校:耿春红 英文校对: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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