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扫描
2014-04-08范张
津南区八里台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法律考试
津南区司法局八里台司法所组织辖区49名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提升了社区矫正教育效果,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据了解,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存在内容单一、形式简单等问题,对于如何突破瓶颈,破解难题,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此次活动无疑提供了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查社区矫正人员对 《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和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的熟悉度。
八里台司法所还将此次活动列入司法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既能有效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教育学习8小时的规定,实现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常态化、考核管理精细化,又创新了工作思路,为全区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开创了先河。
范张/文
河西区13名大学生投入社区矫正工作
河西区司法局与天津理工大学合作,以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为平台,接收该校法政学院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实习活动。
河西区司法局与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重点就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系统、工作程序、岗位职责、社会工作的介入、社区矫正工作者专业培训等方面,共同构建一个供学生实践的平台。目前,13名学生已深入各基层司法所,全面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此项活动是河西区司法局的又一创新举措,在扩大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影响力的同时,也为理工大学提供了广阔的社会实践平台,为学院教学工作的延伸提供了更丰富的资源支持。
范刘/文
东丽区社区服刑男子因吸毒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东丽区司法局在公安东丽分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将社区服刑人员杨某依法收监执行,这是东丽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教育安全年活动开展以来,首例因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件。
社区服刑人员杨某因犯聚众斗殴罪于去年6月7日被河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杨某在社区服刑期间,因吸食冰毒,于今年3月22日被公安西青分局行政拘留15日。因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东丽区司法局依法对其提请撤缓。
此次收监执行工作是对社区服刑人员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一次实战,充分体现了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作战的能力,同时向社区服刑人员敲响了必须依法服刑、自觉接受教育矫正的警钟。
范刘/文
南开区法援中心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依法解决父女房产纠纷
受援人王先生所居住的南开区某小区的公产房,承租人为其女儿王某。前不久,王某将自己的父亲诉至南开区人民法院,要求其从该公产房中搬出。王先生是一名肢体残疾人,家庭生活也非常困难。万般无奈之下,他来到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给予法律援助。
涉案公产房坐落在南开区某小区,承租权系王先生于2012年8月以置换方式获得,其女儿王某只是名义上的承租人,并不是房屋承租权的实际出资人。经过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南开区人民法院认定诉争房屋系王先生与前妻袁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置换所得;其女儿王某以房屋承租方登记在自己名下,要求王先生腾出诉争房屋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的援助案件是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援助困难群众的一个典型案例。近年来,南开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为抓手,以 “应援尽援优援”为目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把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在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