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验教学思考
——以东北农业大学为例
2014-04-08刘晓霞刘慧萍
刘晓霞,刘慧萍
(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实验教学思考
——以东北农业大学为例
刘晓霞,刘慧萍
(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 150030)
新时期,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在此目标要求下,加强法学实践教学环节至关重要。东北农业大学为了实现这一培养目标,创建了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经过5年的实验教学,不断总结经验,提升自己,这个过程中,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性思维。然而,存在各种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实验教学环节仍有不足之处,本文旨在找出不足,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卓越法律人才;实验教学;思考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一)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
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所确立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理念和目标——培养信念执着、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从该目标可以看出,卓越法律人才是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法律职业人才[1]。要具备这些良好的职业品性,除了掌握卓越的法学理论,同时要求一些必备的法律职业技能,并能够自如地运用这些技能,进而有效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二)对实验教学的要求
综合法律职业素养不仅对于理论教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对于实践教学环节也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要求。在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过程中,常规的做法是进行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以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利用,然而,今天对于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来说,这些远远不够。为了更好地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我们还需要创建自己的实验室,开展丰富的实验教学。实验对于文科学生而言,似乎非常陌生,对于法学的学生更加熟悉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对于何为法学实验就不得而知了。所谓实验是指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某种操作或从事某种活动,如指纹,足迹等痕迹提取,检验。当然,我们所进行的实验课教学,并不单纯是进行理论检验而进行的验证性实验,同时,还包括各种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所谓实训,即职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进行过程[2],如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的训练。实验和实训最终的目的都是进行法律技能的培养,让学生真正做到学以致用。本文针对东北农业大学的法学实验室建设现状仅就实验教学展开思考。
二、法学实验教学的现状及不足
(一)东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实验教学的现状
实验室、师资和图书是现代大学的“三大基本条件”[3]。自2009年教育部推动文科类国家级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来,高校法学实验室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东北农业大学在这一形势带动下,创建了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购置了数十万元的仪器设备,基本满足学生进行现场勘查实验的需求。在充分考虑实验课程本身的特点的前提下,汲取东北林业大学实验室课程开设的经验,我们进行反复论证,从实验过程,实验效果等方面不断推敲,最后确定的实验内容。实验课教学内容共涉及8大模块,包括物证现场摄影,现场绘图,指纹识读,指纹比较鉴定,指纹提取,立体足迹的提取,平面足迹的提取,工具痕迹的提取等,只是受到经费投入不足的限制,制约了文科实验室建设与发展[4],很多实验项目无法展开。总体来说,经过这5年实验教学,我们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开拓了学生视野,拓展了学生的思维空间,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实验教学内容方面。其一,八大模块的实验教学内容有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很少有设计性实验,在培养学生创造性能力方面仍有欠缺,比如指纹识读,就是通过识读不同种类的指纹,单纯的验证指纹的各种类型,现场摄影是让学生自己布置模拟现场,运用理论课学习的现场摄影知识和技能,采用各种摄影方法和技巧,拍摄能够反映案件全貌和局部以致细节物证的实验过程。这种属于综合性实验,但现在实验条件有限,不利于学生按照自己的想法进行设计性实验。
其二,在传统的验证性实验方面,实验设备、装置以及实验中所用的溶液等准备工作均由教师完成,学生只需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进行操作,最终验证所学理论的正确与否,这样的教学方法不利于学生动手能力的提高和培养。
其三,对于综合性实验,首先是案情设计单一,比如现场摄影,学生通常设计的案件现场以盗窃、杀人、抢劫居多。其次是现场设置仿真度不高。比如,盗窃案件中有撬开抽屉行为,需要有相应位置的撬痕,有可能学生对此把握不好,可能会出现在抽屉上下出现的撬痕正好位置颠倒,或者位置不真实,该有撬痕的地方没有,不该有的倒有了。再次是学生能力训练不足,综合性实验反映出学生对现场勘查程序及处置能力,物证发现到记录、提取、包装、送检各环节的工作技能,对实验结果的统计和分析,发现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团队协作能力仍有不足。
2.在实验条件方面。其一,过去存在师资不足的问题,实验班的编制有过30人甚至30多人合班上课的情况,应该2~3人一组完成的实验实际上变成4人一组来完成,这就造成了有人做实验,有人在旁观的现象,长此以往,学生的惰性就衍生出来。其二,没有专业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技术队伍素质亟待提高。没有进行定期的专业培训,进修学习的机会比较少。此外,实验教学硬件设施建设方面严重滞后,有些器材有老化现象,维护经费有限,新购计划迟迟不能提上日程,实验效率大大降低。
3.实验教学的师资和管理。教师只是经过理论上的培训,没有经常去公安基层进行锻炼,缺乏实战经验,比如,一些新的仪器设备,实验方法,老师本身都没有机会接触到,在指导学生方面有所欠缺。
三、提升实验教学质量的思路
(一)实验教学内容方面,完善实验教学内容。以验证性实验、综合性实验为基础,设计性实验为提升。针对文科学生动手机会比较少的现状,验证性实验还是要占一定比例的,学生在会动手操作的前提下,才能有机会进行实验的设计,并付诸实施。其一,在验证性实验中,适度放手,让学生自己配制溶液,然后,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最终验证实验结果。比如,茚三酮提取手印,告诉学生几种配制方法,不同组的采用不同方法配制,学生配好溶液后进行手印显现,手印显现出来后,再进行观察比对,看哪种溶液显现效果更佳。其二,综合性实验方面,建立案例题库,尽量做到实验案件种类齐全,到基层调研,编制符合综合实验要求的案例题。其三,针对学生的具体情况,那些化学、物理学等自然科学功底比较深厚的学生,可以适当进行开放性实验,让学生在现有实验条件下,进行设计性实验,提高学生的创造性,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
(二)实验条件方面,实验班的编制不超过20人一班,学生2人一组,这样在实验过程中,学生都能够亲自动手完成实验。师资不足,可以分班授课,另外,实验教学硬件设施建设方面,适当加大资金投入,更新老化的设备,同时,注重现有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延长其生命力。
(三)进行双师型培训。对于教师实战经验不足,需要做到教师与实战接轨,教师只有经常到公安基层去挂职锻炼,参加犯罪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物证检验鉴定实践,才能不断积累实战经验,进而更好地指导学生实验[5]。此外,可以让公安基层单位的一线工作人员,定期到学校进行报告,座谈,及时给师生注入新的咨讯信息。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方面有待加强,具体的制度落实方面进一步加强,同时针对实验室发展状况拟定新的制度。
[1]朱志峰.由“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看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变革[J].社会科学研究,2013,(6).
[2]杨广金.关于高职院校实训室建设问题及对策研究[J].职业,2009,(2).
[4]李艳华.高校文科实验室建设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08,(10).
[5]皮建华.模拟综合实训在刑事科学技术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4).
[责任编辑:曲占峰]
Reflections on Experiments Teaching in Cultivating Excellent Legal Talent——Taking 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LIUXiao-xia,LIUHui-ping
The training objectives of professionals in law is established for the applicative, complex, innovative talents in the new era, strengthening law practice teaching is very important in this request.Northeast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created a crimi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aboratory to achieve this training goal, the experimental teaching constantly has summed up experience and improved themselves since five years, the process greatly improved the abilities of students and cultivated the students' creative thinking. However, there are deficiencies in the experimental teaching many subjective and objective reasons, this paper aims to identify shortcomings, proposes appropriate countermeasures.
outstanding legal talent;experimental teaching;thinking
G642
A
1008-7966(2014)02-0139-02
2014-01-22
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农科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践行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GBC121205);“高等农业院校法学专业应用型本科‘3+6=1’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阶段性研究成果(JG2012010053)
刘晓霞(197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讲师;刘慧萍(1971-),女(满族),黑龙江哈尔滨人,博士,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