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水志考略
2014-04-07季祥猛
季祥猛
(淮安市政协,江苏 淮安 223001)
0 引言
水志一词与测水有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测”字的解释为“深所至也”。据清经学家段玉裁注释:“深所至谓之测,度其深所至亦谓之测。”前一句指测水位;后一句指测水深。水位指江河湖海、水库及地下饱和水体中,自由水面相对于特定基准面的高程。可由安装在固定地点的水尺或自计水位计测量。水深指测量水域中某点自深度基准面至水底的垂直深度。“测”从水,则声。许慎解释“则”字为“等画物也”。“等画”,即刻画的间距相等的意思。嗣后观读水深的设施以“水则”命名。因此,清代以前水志称水则,就是我国古代的水尺。[1]
水尺的现代定义是,在江河湖泊或其他水体的指定地点测定水面高程的装置。分直接观读式水尺与间接量计式水尺两类。前者在岸边或建筑物(如桥墩或闸墙)竖立标尺,即成直接观读式水尺。后者无标尺或尺度,从已知高程的固定点向下量至水面,算出当时的水位,称为间接量计式水尺①。故而水则、水志、水尺最本质的内涵是水位测量的工具,是观读水位的设施。水则、水志、水尺三个名词虽然都反映其测水用具功能,但这三个名词又反映了不同时期的测水工具的特征和不同的功能作用。
早期的水则是石像,以都江堰石人为代表,也是首创,有的学者称此为无刻画阶段。秦昭襄王五十六年(前251),李冰在创建都江堰工程中置三石人于渠首上游一公里处水中,并在上面刻字予以说明:“水竭不至足,盛不没肩。”②。其功用重在为都江堰灌区的抗旱排涝提供参考水深。但当时,并没有人称其为水则,而直到清时才如此称之③。中期的水则为石刻,具备水深观测和记录功能,以唐代白鹤梁题刻为代表,只有洪枯水位刻画、文字题刻。题刻记载了唐广德二年即公元764年至1949年1185年间72年特枯水位。晚期水则为具备水深观测、记录、运用三种功能的石碑。以宋代江浙一带“平”字水则碑为代表,刻画尺度,规定涨水淹没“平”字,即开沿江海泄水闸放水,以免农田受灾,落水露出“平”字就关闭闸门,确保无旱涝之忧。
虽然早在隋代就有水尺,但在清之前少见用于测量水深的记载。清康熙开始设立志桩,或利用水工建筑物测水。乾隆时,出于对黄淮运等河道治理的需要,普遍设立志桩,带有丈尺刻度的水尺在全国多个地方使用,只是没有运用海拔高程概念。一般称水志读数为存水“某丈某尺某寸”,或“长水至若干”,或“连底水若干”④。道光时,河督麟庆著《河工器具图说》:“志桩之制,刻划丈尺,所以测量河水之消长也。桩有大小之别。大者安设有工之处,约长三四丈,校准尺寸,注明入土出水丈尺;小者长丈余,设于各堡门前,以备漫滩水抵堤根,兵夫查报尺寸。”此既介绍隋代到清道光时水尺的形制,又说明其主要的功能作用。这种水尺一直沿用到清末。1860年,黄浦江水尺诞生标志着近代水尺在我国的使用。
1 洪泽湖水志的建立与使用
明代本都应天府(南京),朱棣夺得皇位后,迁都北京,应天为陪都。由此,南粮北调问题立即重要起来。国家主要的运输通道京杭运河随之重要起来。因黄河有多沙、善徙、善淤的特点,自身经常溃漫,还经常冲击运道。弘治皇帝曾说过:“朕念古人治河,只是除民之害;今日治河,乃是恐妨运道,致误国计。其所关系,盖非细故。”此时,虽黄淮运已在清口交织,但因黄河主流在北方,主要危害北方运道张秋运河。当时治河的主要任务在于确保黄河以北运道的畅通,故明代总河驻扎山东济宁。弘治年间,朝廷令刘大夏治理黄河,堵塞北方决口,令全流入淮。此时,黄河开始危害淮安的清口。到潘季驯总理河道时,黄河泥沙堵塞清口运道的问题凸显出来。潘季驯一生四次出任总河之职,创“束水攻沙,蓄清刷黄”理念,并致力践行。为拦蓄淮水以刷黄河带来之泥沙,以防淤堵运道,潘季驯接筑培厚加固洪泽湖大堤,致使洪泽湖水面扩大,原来的洪泽湖区洪泽湖、富陵湖、泥墩湖、万家湖等小湖泊连成一片,从而形成洪泽大湖(巨型水库)⑤。清时,沿袭潘季驯的治河方略,但此时的清口治理难度加大。因为明末战乱等的影响,到清时清口水利工程已经年久失修,百孔千疮。到康熙十四五年(1675~1676)时,清口附近的河底因淤积而与地面大体持平,黄淮运河道因而不畅,连年决口,不仅给下游地区造成巨大的灾害,还使朝粮运输受到严重阻碍。因此康熙十分重视治河,他把河务列为朝中三件大事(河务、漕运、三藩)之一。康熙十六年他就派得力大臣靳辅任河道总督,以期黄淮运的治理局面快速扭转。靳辅在位时,由于黄河河底淤垫和黄河倒灌洪泽湖使洪泽湖底抬高,为更好地实现蓄清刷黄,他不得不加筑洪泽湖大堤。洪泽湖库区因此扩大。到康熙十九年(1680)时,黄淮并涨,泗州城沉没。此年洪水时的水位不小于现在正常水位的范围,奠定了现代洪泽湖的格局。在洪泽湖形成后,虽黄淮运交汇之清口治理十分困难,但事关国家漕粮运输,因而不得不致力治理。所以,明清两代许多当时全国一流的治水科学家在这里留下足迹,并形成丰富的治水理论。而在治理技术中的一项核心技术是水志的设立与使用,可见,洪泽湖水志的设立与使用的重要历史影响。
2 洪泽湖水志的设立及在清口枢纽的建立和治理中所发挥的作用
虽然在明代洪泽湖已经初步形成,黄淮运治理中所使用的“束水攻沙,蓄清刷黄”重要理论已经创立使用,洪泽湖—清口水利枢纽格局基本确立,但关于水深测量和应用的技术资料却难以查找。清代康熙时,水深测量技术被用于清口枢纽治理中。乾隆时正式在洪泽湖和清口水利枢纽区建立标准水志,并建立水情测报制度。
2.1 康熙时代高堰洪泽湖大堤测水点设立
清代之前,洪泽湖区测水点在何处尚未找到证据。
2.1.1靳辅时利用旧石工自堤顶测水
靳辅是康熙十五年就任总河的,十九年建高堰六减水坝,则设立高堰村的水位观测点时间应在十九年之前。因为此水坝建设的水深依据就是高堰村测点产生的。《中国水文志》载,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政府方在徐城(今江苏省徐州市)和老坝口(今淮安市清河区)“设立水志,观测水位,向下游驰报水情”。故徐城和老坝口水志的设立当在高堰村之后。靳辅所设的洪泽湖水准点就在高堰村的明代旧石工墙某处。测量水深的方法是通过水面与旧石工顶的相对高差测定的。正式有记载的高堰水志设立当从此算起。它的设立具有划时代意义。其测得的洪泽湖水深数据既关系到高家堰减水坝建设的规模,又关系到减水坝使用规则的制定,还关系到清口东西坝的建设与使用。
先说高堰水志与减水坝建设的关系。康熙年间靳辅治河时流量概念已经形成:“省斋(陈潢)有测水法:水流速则如急行人,日可行二百里;水流徐则如缓行人,日可行七八十里。即用‘土方’法,以水纵横一丈、高一丈为一方,计此河能行水几方,然后受之,其余者皆以计宣泄之。”⑥这是陈潢朋友所作的介绍。靳辅在《治河方略·治纪上·量水减泄》中也说:“以测土之方法移而测水,务使所泄之水,适称所溢之水。”康熙曾对大臣说:“算数精密,即河道闸口流水亦可算昼夜所流分数。其法先量闸口阔狭,计一秒所流留几何,积至一昼夜,则所流多寡可以数计矣。”⑦据此可以说明,靳辅治水时,为了实现其旱不阻运、涝不伤堤的目的,可以按照流速、流量、水深等数据大概计算出洪泽湖大堤坝工过水量与蓄清刷黄济运的需要相符合。康熙十九年,靳辅创建周家桥、高良涧、武家墩、古沟东、古沟西、塘埂共六座减水坝。其宽度尺寸分别为14丈、10.2丈、10丈、48丈、34.5丈、53.5丈,共170.2丈。减水坝底坎高程控制,一律以高堰水深八尺五寸为度⑧。最高水位相当于高堰水深一丈二尺,即设计溢流水深三尺五寸⑨。这说明减水六坝建设已经利用高堰水深作为基准。而六坝建成后,其开启准则,是以高堰测水点的额定水深八尺五寸为度。即,当高堰(洪泽湖)水深八尺五寸以下,蓄水敌黄济运;涨至八尺五寸以上时,可以放水。靳辅建六坝以前,由于没有考虑流量的因素,高家堰泄量大,而运河泄量小,导致清水潭屡筑屡冲⑩。后来测量出了洪泽湖减下之水为1000方(时间单位为每秒,下同),并估计盱眙、天长洪水流量为200方,做到了心中有数。于是在运河堤上建了每秒可以宣泄1200方水的减水坝,即所谓“量入为出”。这样一来,七年没再发生冲决事故。康熙二十六年(1687),靳辅与陈潢又提出把高堰1000方水拦入黄河,再考虑这1000方水占了黄河河槽,则黄河两岸再开可泄1200方水的减水坝作为补偿(多预备200方以备黄河加涨)。这说明靳辅治水时,所设的测水点测得洪泽湖水深数据已经用于黄淮运治理工程。靳辅的后任张鹏翮治理洪泽湖—黄淮运枢纽时人称“萧规曹随”。
2.1.2固定测水点设立和三滚坝启放标准的制定
针对靳辅建的六减坝使洪泽湖汛期过泄,枯水期蓄水不力的问题,张鹏翮为总河后根据康熙皇帝的旨意改靳辅六减坝为三滚坝,并改变启用标准。其中,北、中二坝的启放以新建石工出水三尺七寸为准;南坝地势稍高,以三尺二寸为准;天然二土坝在三石坝以南,外筑拦湖越坝,不轻易启放。如此,平漕之水蓄以济运,溢漕之水听其滚出塘漕河入白马湖。这一标准一直使用到乾隆年间高堰志桩的设立。张鹏翮在其著述中也说到高堰水志与高堰大堤上滚水坝的关系:“洪泽湖北滚坝一座,长七十丈,由身高六尺八寸,康熙四十五年(1706)七月十八日开放时,量高堰(高家堰)关帝庙前水深一丈零三寸,新石工高出水面三尺七寸,北滚坝外水深六尺九寸,由身过水一寸。每年水大开放验高堰关帝庙前新石工出水三尺七寸为则。”从这一记载可知,康熙四十五年,以洪泽湖高家堰石堤为水志,测量洪泽湖水深;并以高堰关帝庙前石工出水三尺七寸,作为开启北滚坝的定则。
2.1.3清口东西坝的设立与展拆标准探索
清口在黄河夺淮之前为泗水入淮口。因泗水较清,故又称清泗口。清代为黄淮运交汇之区域。其范围因时代不同而不同,其核心区域在今淮安市淮阴区码头镇。清口未建束水坝前为一敞口,无所关束。若淮水高于黄水,则起“蓄清刷黄”的作用,黄水高于淮水,则倒灌清口,淤塞洪泽湖和运河,阻碍漕运。明代潘季驯修高家堰,封堵王简、张福诸口后,淮水始经洪泽湖专出清口。虽然靳辅和张鹏翮在洪泽湖和黄淮运交织之清口的治理方面很有成效,但高堰决口和清口黄水倒灌的问题还是不断出现,蓄清刷黄之愿远未实现。《光绪淮安府志》载:“三十五年黄、淮涨,高堰六坝圮,运口为陆。康熙三十七年建束水坝于风神庙前。”为改变黄水动辄入湖的局面,总河董安国建清口东西坝,西坝长24丈,东坝长26丈,中留口门20余丈。“西坝御黄”,只需慎守;“东坝束清”,需要及时拆展、收束以调控清黄之势。即湖水涨发,相机拆展;湖水跌落,相机收束,通过壅高洪泽湖水来抵御黄水,冲刷泥沙。康熙三十五年高堰六坝已经被水毁坏,三十七年又遇大水,则东西坝的使用难以用到六坝或三滚坝的过水数据。当然只能以高堰村石工堤测量的水深数据作为拆展的依据。可见,通过高堰石工水志采集的洪泽湖水深数据是东西坝建设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康熙时代虽然对洪泽湖减水坝开启有明确的标准,但对于清口、洪泽湖大堤减水坝间的关系有一个确切的定位还要等到乾隆朝。
2.2 乾隆时代洪泽湖志桩的设立与运用
2.2.1乾隆朝始在洪泽湖设立直读式水尺——志桩
《大运河清口枢纽工程遗产调查研究》载:“为了掌握黄河、淮河的水情和水位的变化,便于控制洪泽湖闸坝的启闭,他在康熙朝开始在洪泽湖大堤上设置水志的基础上,视情况的变化,对水志设置的地点作了较大调整,并要求地方官员逐年记载,查验对比。乾隆元年,黄、淮并涨,洪泽湖桩最高水位为一丈零五寸。其间,还在清口顺黄坝等处设立水志。自此以后200多年间,洪泽湖清口均有详细水文记录。”
《中国水文志》载:“乾隆十一年(1746)五月二十八日署理江南河道总督顾琮奏称:‘遵照大学士议奏河湖蓄泄事宜,相机办妥,其应立水志,黄河之老坝口、洪泽湖之古沟坝、龙门坝、三滚坝、天然坝、六安沟、高家堰等处俱立定水志。今查各处水志,据报五月二十六日……洪泽湖之古沟坝水深三尺,龙门坝水深二尺五寸,三滚坝水深六寸,天然二坝水深三尺五寸不等,六安沟水深二尺二寸,高家堰水深三尺,俱较乾隆七年(1742)水势最大之时尚差一丈二尺五寸,较上年此时水小五尺九寸。’”
据此可知,乾隆十一年之前清政府已经在洪泽湖包括黄淮运交汇之清口设立多处测水志桩,并建立了一整套的水文测报运用机制。测量记录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并上报。同时,建立日常水情测报制度,于非警戒水位时进行水情测报。对获得的水文数据与历史最高水位,以及上年同期水深进行比较分析,作为治理黄淮运活动的参考水深数据。
2.2.2高堰水志与洪泽湖五坝启闭的水则关系
《中国水文志》载:“乾隆十六年(1751),乾隆皇帝与河臣议定洪泽湖仁、义、礼、智、信五坝的启闭一律以高家堰水志八尺五寸平水为度。等仁、义、礼三坝过水三尺五寸,始开信坝,次及智坝。以后有所变更。”这里首先要说明的是,为什么要以八尺五寸为度?查乾隆元年起到乾隆十六年间有记载各年度的最高水位(丈):元年,1.05;二年,0.59;四年,1.27;五年,0.57;六年,1.14;七年,1.52;十一年,1.45;十二年,1.03;十三年,0.85;十四年,1.15;十五年,1.19。再查这期间有记载的五坝开坝情况:二年,开启南中北和天然二坝;四年,北中二滚坝过水三尺九寸,南坝过水三尺三寸;六年,山盱三滚坝过水二尺七寸;七年,三滚坝过水七尺一寸;十年,北中二滚坝过水五寸;十一年,仁义礼三滚坝过水六尺,同时开放天然坝、蒋家闸;十二年,仁义礼三滚坝过水一尺七寸;十四年,仁义礼三滚坝过水三尺;十五年,仁义礼三滚坝过水三尺四寸。从上述数据可看出,五坝过水多少是由洪泽湖水深决定的。乾隆十三年高堰志桩水深为八尺五寸,五坝没有过水,而这一数据又是五坝未过水的各年中的最高水深。五坝未过水表明大堤安全,选取未过水年头中高水深是为适应蓄清刷黄之需。至于三尺五寸作为信、智二坝开坝标准的缘由,可以从乾隆十六年,乾隆首次南巡实地查看过洪泽湖大堤之后给河臣的一段指示中看出端倪。他说:“上年滚水坝三尺五寸,天然坝仍未开放,应即以是为准,俾五坝石面高下惟均以仁义礼智信为之次,仁义礼三坝一如其旧,智信二坝则于石面之上加封浮土。必仁义礼三坝过水三尺五寸,犹不足以减盛涨,则起智坝址之土;仍不减,乃次及于信。斯为节宣有度,较之开天然坝之一往莫御者悬殊矣。”由此看出,乾隆是按照头一年仁义礼三坝过水三尺五寸,天然坝仍未开放,大堤安然这个经验来确定智信二坝开放标准的。当然这个标准还遵循尽量少放水,以防危害下游,以及保障刷黄济运这两大治水准则。
2.2.3五坝临湖堤所测的水深尺寸与清口东西坝的水则关系
乾隆初年,治河官员对束水坝的拆展收束仍能遵循康熙时制定的标准,不但束清刷黄的功效明显,调节洪泽湖水位的作用也体现出来。到乾隆二十二年时,东西坝的功能作用不但得到乾隆皇帝的认可,而且还得到皇帝的关于清口束水坝展束标准的圣谕。[2]乾隆三十年(1765)七月,高晋建议修改清口东西坝的启用标准:“如滚坝断流后,落水一尺,东西坝即收筑十丈,湖水以次递落,则清口以次递收。俟收过四十丈后,再看湖水衰旺情形,或应停止,或应再收,临时酌定妥办。”此后,开坝和闭坝都有较为量化的标准,但河臣不必拘泥,而可以灵活掌握分寸,特别在东西坝拆展标准上可大胆拆展,以资宣泄。
2.2.4高堰水志与束清和御黄坝的水则关系
乾隆四十一年,开陶庄新河,清水出口路长,将坝下移一百六十丈,于平成台建筑。四十四年,以湖水盛涨,全行拆除,旋又移下二百九十丈,于惠济祠前建筑。清代起在清口修建的束水坝——束清坝(亦名清口东西坝)和御黄坝,成为重要的蓄清刷黄和抵御黄水的水工建筑物。另外,自清口东西坝修筑后,洪泽湖水主要从清口宣泄,不仅御黄刷沙更为有力,且下河地区水灾大为减轻。
束清坝通过人工调节东西两岸坝体中的口门宽度进而调控洪泽湖的水深来冲刷黄沙,起清口一带人工刷沙之端绪;而御黄坝的修筑则改变了以往任由黄水倒灌入湖的无奈局面,从而使清口一带的工程格局更为完善。乾隆四十六年(1781)冬,清口两坝口门收窄后,洪泽湖水位仍在下降,治河官员于风神庙以上(即运口以北)添建兜水坝(即在运口收束清口,抬高水位,逼清水入运河的建筑物,其结构与布置与束水坝相同,所以也兼有束水坝的作用)以为重门关束,减少湖水外泄而蓄水济运。其中,东坝长四十三丈,西坝四十一丈,中留口门十二丈。汛期展拆,宣泄洪水;冬初接筑,蓄水济运。收束时,如湖水下降至三尺,留口门十二丈;下降至二尺,留口门八丈。四十九年(1784)秋至第二年春夏,降水较少,高堰志桩存水仅二尺四寸,且仍在下降。至六月下旬,黄水骤涨倒漾入湖,淮水竟涓滴不出,致使清口淤浅,航运长期受阻。面对这种局面,萨载、李奉翰等人束手无策,皇帝令阿桂主持治河事宜。为解决黄水倒灌问题,阿桂将乾隆四十六年所建的兜水坝加宽培厚,即以此坝担负原有东西坝束清功能,而将旧有东西坝再向下移三百丈,于福神庵前建设,以资御黄。此为束清御黄分设之始。此时,束清坝宽一百一十五丈,御黄坝宽二百五十丈,东西坝口门宽度“按照高堰志桩,如湖水消存四尺,将口门酌留二十丈;湖水消存三尺,酌留口门十二丈;湖水消存二尺,酌留口门八丈”。对此,乾隆甚为赞同,在阿桂的折子上批道:“再无过此法矣”,“此法极是”。
2.2.5洪泽湖水志与归海五坝的水则关系
乾隆二十二年(1757)十一月初六日,内阁奉上谕:据嵇璜奏:“高邮运河东堤,添建石坝已经完竣,并请酌定水则。如上游五坝过水渐多,车逻、南关二坝过水至三尺五寸,开放五里中坝。若车逻、南关二坝过水至五尺,再开放新建石坝。视水势之大小以为启闭,自无壅溃之虞。”等语。此所见,深得蓄泄机宜。盖湖河水势,以五坝为来源,以江海为去路。而归江之路近于归海,况下河一带地本卑洼,必视归江诸闸坝实有宣泄不及之势,始可以次启放。今春南巡时,亲临指示,令将车逻、南关二坝常行开放,俾河水得以随时减泄,而又早辟归江之路以达其流,下河田亩,遂获丰收,此已试之明效,自当酌定水则,以时启放。着照嵇璜所奏,过水尺寸,立石诸坝旁,以垂久远,然此特专就下河言之耳。若论湖河全局,则五坝之水泄自洪湖,但使洪湖之水从清口畅流,会黄入海,则黄水不致有倒灌之虞,而五坝之过水,亦可少减。向来河臣惟恃护堤,转致湖涨,遂有一溃难收之势,而清口则收束迫隘,托之济运,不知近日运河之水,患其多不虞其少。前经降旨白钟山等,以清口之东、西二坝,古人具有深意:淮水力弱,则资其堵束,迸力刷黄;淮水盛涨之时,则早为宣泄,以减其势。至于五坝,则不得已而设此尾闾也。因令于五坝过水一寸,则东坝开宽二丈,过水二寸,则开宽四丈,以期疏泄通畅,不致奔溢五坝,以为下河之患。昨据裘曰修、梦麟、白钟山、高晋奏称:“今值冬令,应照例束坝蓄水,向东口门仅留十八丈至二十丈,今拟酌留三十丈,湖水可以畅出。”等语。是清口之水,已不患其不畅流而会黄入海矣。至春夏盛涨之期,则仍遵前旨,立为水则,视五坝过水之分寸,以加展拓,如此通盘筹办,操纵得宜,则湖河全局,自可永奏安澜之绩矣。但河官积习,惟以因循守前规为事。着将此旨勒石于清口及运河东坝,俾治河诸臣永远遵行焉。
乾隆三十九年(1774)三月,南河总督吴嗣爵汇报指出:自清口东西坝建成后,高邮、车逻等坝已经十多年没有开放,下河地区多年丰收。乾隆对这一结论很感兴趣,命吴嗣爵上查至雍正元年(1723)以来历年因开放车逻坝而致灾下河的情形,以便核实。查核结果是:“四十四年内,车逻等坝有事下河被灾者计十八年,几至其半,而下河十数年无事,实为从来未有。”乾隆四十三年(1778)八月,高晋等又在联名恭请乾隆南巡的奏折中指出:“下河之沮洳成腴,度清口而循水志……浊流免倒灌之虞,湍水息顶冲之患。”此后,虽然黄河多次决口入洪泽湖,但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最后一次南巡时下河地区仍然没有遭受大的水灾,康熙一直梦想解决却未能如愿的问题至此似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由此作为最高决策者的乾隆在其《南巡记》中颇为自豪地宣称:“洪泽湖水涨,则开五坝,下河一带无岁不被偏灾。自壬午三次南巡始定高堰五坝水志高一尺,清口则开放十丈为准;俟秋汛后,洪湖水势既定,仍如常接镶口门。嗣是,河臣恪守此法,数十年来,下河免受水患,田庐并资保护。”
2.2.6乾隆帝提出自堤顶量水深法
江南河道总督李奉翰奏报黄河水情:“徐城水志长水三尺四寸,连前涨至八尺六寸,溜势涌急。”乾隆帝考虑河床冲淤的影响,对所奏水情产生疑问,因而提出:“向来量水,惟从河底至水面为准,今思应从堤顶量至水面为量法,方得为实。……着传谕李奉翰亲身前往探查,由堤顶至水面详细测丈。”七月,李奉翰奏报:“徐城志桩现水一丈一尺四寸,堤顶高出水面七尺三寸,是依圣谕另一量法,从堤顶至河底一丈八尺七寸,较前河底刷深四尺七寸,水势畅行也。”上述资料表明:(1)当时水志记录,无统一高程基准,河床又冲淤不定,故不同年份水情难以对比分析,以石堤顶作为固定点向下量至水面测水情是一改进;(2)当时徐城是黄河下游入海的咽喉,其水志读数是启闭各减水坝的依据,朝廷至为关注。
3 结语
高堰水志是洪泽湖水志的重要见证,可能也是迄今发现的唯一的实物见证,应加强保护。平面坐标,据当地百姓指认,位于高堰村一条上堰土路之下、石工墙立面上;立面坐标,民国时期曾测得其零点高程为废黄河口海拔9.41米,顶高程不超过石工墙顶面。当前要严防在这一带动土挖掘造成破坏,时机成熟时可以建造专门的原址博物馆或原址陈列馆予以保护。
注释:
① 《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出版,缩印本1941页。
② 常璩《华阳国志》。
③ 《中国水文志》第461页。
④ 《江苏水文志资料选辑》1990年第22期41页。
⑤ 《百里文化长廊——洪泽湖大堤》第7、8页。
⑦ 蒋良骐《东华录》康熙三十一年正月初一条。
⑧ 《洪泽湖水库的修建——17世纪及其以前的洪泽湖水利》第69页。
⑨ 周洽《河防杂说》;《行水金鉴》卷70,山盱通判所辖条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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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荀德麟.清代中央档案中的淮安[M].北京:中国古籍出版社,2008:229,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