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综治工作对保障高铁安全工作的思考
2014-04-07上海铁路局政法办公室
龚 军 上海铁路局政法办公室
铁路综治工作对保障高铁安全工作的思考
龚 军 上海铁路局政法办公室
随着高铁的大规模建设和运营,其快捷便利的特点已越来越成为百姓出行的首选。依托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发挥铁路综治工作优势,维护高铁运行治安秩序,保障高铁运营安全,建立高铁旅客列车治安防控体系、高铁站区治安防控体系、高铁沿线安全防控体系,全方位构建高铁综治防控网络。
综治;高铁;安全;防控
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在铁路各级党委、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齐抓共管,依靠广大职工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预防和打击犯罪,整治铁路治安秩序,化解影响铁路运营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铁路治安社会稳定、保障运输安全的一项系统工程。高铁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新的运输方式,具有速度快、运力强、开行便捷、适应环境广、全天候运行、节能环保的特点,促进了沿线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改变,加速了城镇化进程,改变了沿线老百姓出行的选择,有力地推动了沿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高速铁路发展最快、系统技术最全、集成能力最强、运营里程最长、运营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高铁已成为人们生产生活必不可缺的重要交通工具。如何依托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发挥铁路综治工作优势,为高铁运输创造良好的安全运营环境,保障高铁安全,是我们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1 保障高铁安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题中应有之议
1.1 建立高铁旅客列车治安防控体系,保障高铁旅客列车安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题中应有之议
根据《旅客列车治安联防工作暂行办法》(铁综治[1992]1356号)规定,“开展旅客列车治安联防活动,是维护旅客列车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保障广大旅客和运输安全的有效措施,必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因此,建立高铁旅客列车治安防控体系,保障高铁旅客列车安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题中应有之议。一要明确目的意义。开展高铁旅客列车治安联防活动,是维护高铁旅客列车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犯罪活动,保障广大高铁旅客和运输安全的有效措施,铁路综治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客运、公安、车辆等部门之间的配合,齐抓共管。二要组建防范组织。高铁旅客列车治安联防工作,应在列车长的统一领导下,由乘警具体组织实施,全体乘务员参加。同时选聘若干名旅客代表,采取专群结合的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形式。三要明确任务目标。在高铁列车上开展社会公德、法制和旅行安全常识教育;调解旅客纠纷、化解矛盾;预防、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高铁列车治安秩序等。四要建立奖惩机制。可设立高铁旅客列车治安联防奖励基金,表彰和奖励在高铁列车治安联防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五要落实防范任务。要杜绝恐怖破坏和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及时清理无主物品,发现涉恐涉爆嫌疑对象以及疑似爆炸物等涉恐涉爆物品,及时处置,防止危害发生。
1.2 建立高铁站区治安防控体系,保障高铁车站安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题中应有之议
综合治理工作要不断完善站区防控体系,组建治安联防网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建设情况,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一层抓一层、一级抓一级的综治工作格局。因此,建立高铁车站的站区治安防控体系,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十分重要的内容。一是加强高铁客站外广场结合部的防控。加强对这一区域重点复杂部位的巡视、检查,加大对各类扰乱治安秩序人员的清理,盘查重点人员,保证这一区域内的安全。二是加强高铁车站进出站通道的管理。对高铁车站的进站口、出站口、职工通勤口、机动车和施工作业通道等进出站通道的防控,杜绝一切无关人员从出站口进站,确保所有进站人员携带的行李物品必须经过安检。三是加强高铁客站旅客集中区域的防控。对售票厅、自助售票厅、“三品”检查通道、候车室、购物区域等旅客携带行李物品集中的区域和部位,要加强巡查。特别是严格配备安检查危仪,配齐配强安检查危力量,采用人机结合方式,对旅客及携带的所有行李物品件件过机,人人检查,严防漏检漏查,杜绝危险、违禁品进站,杜绝涉恐涉爆对象以及疑似涉恐涉爆物品进站。四是加强车站运输重点处所内部生产要害和重要部位的防控。按照不漏控漏管要求,落实客运职工和民警、保安等有关人员全天候巡查,加强宣传,维护秩序,落实专人对车站要害部位进行安全防范,签订安全协议,履行安保责任,落实安保措施。
1.3 建立高铁沿线安全防控体系,保障高铁线路安全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题中应有之议
中央综治委高铁办在强化铁路、地方公安机关共同维护高铁安全责任的同时,提出调动铁路沿线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护路工作的要求。根据《全国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伍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各铁路公安机关相继成立了群众性的铁路护路联防队,目前这支队伍在落实政府维护高铁运输安全,缓解政府与公众矛盾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高铁安全保卫不可或缺的力量。一方面提高路地联手力度,切实净化高铁线路治安环境,另一方面认真组织开展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协调地方综治部门,有效整治影响线路运输安全的治安问题。同时加强高铁高架、桥隧等安全监管,确保高铁线路沿线安全可控。
2 依托铁路综治工作优势,全方位保障高铁安全
2.1 强化落实铁路综治工作责任制来保障高铁安全
加强领导责任的认定,是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进一步突出高铁安全在铁路综治工作中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落实高铁安全在铁路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中的重要地位,对那些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和麻木不仁、心存侥幸的心理要坚决杜绝,引导铁路各单位的党政领导对本区域内的治安综合治理形势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将铁路综治工作作为保障高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围绕综治工作重点,扎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真正实现保障高铁运输安全的目标。同时,要将维护高铁的安全运营作为铁路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成果与干部的业绩考核、职级晋升、评先奖励联系起来,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为领导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影响高铁安全问题,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
2.2 健全规范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的机制来保障高铁安全
首先,要对铁路治安综合治理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对于在实践中被证明是正确的、有效的政策、规章、制度等要结合高铁运营中的新实际、新变化,进行扬弃和创新,而对于内容陈旧、过时又不能发挥实际效用的则应该及时予以废除。其次,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作,特别是高铁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因此,中央和地方之间联动、互动,共同提升铁路综治工作在保障高铁安全的作用,中央和地方立法机关应做好协调工作,随时关注铁路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问题和由此产生的新的动态需求,及时制定和完善与铁路治安综合治理新形势新情况相适应的法律、法规,铁路综治工作部门要在具体落实中解决结合部和细节的问题,从而保障高铁的安全运行。最后,要尽快形成上下统一、联系紧密、运行有序的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要理顺中央与地方、路内与路外、路内之间综治工作关系,建立互通情况和定期联系制度,达到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做好高铁运营安全中的铁路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3 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来保障高铁安全
深入开展有关涉及高铁运营“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要加强对铁路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组织机构健全,经费保障落实,人员配备合理,考评体系健全科学,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层层分解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层层签订内部治安目标责任状,把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加强日常检查,实现月度有检查、季度有考评、年度有奖惩的动态考核机制。
深入开展高铁“平安车站”的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全覆盖”安检工作措施,按照安检人员岗位设置标准配备人员,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强化现场盯控,确保危险品、违禁品不进站。严格客运车站的进站通道管理,按制度要求规范人员进出车站,督促路内相关单位落实相关人员教育管理责任。加强候车区域治安管理,进一步净化旅客乘车、候车环境。加强对候车室的巡视,组织力量对车站内部违章叫卖、兜售等行为进行整治,清理无票、流浪、乞讨人员,杜绝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协调公安加大对车站周边环境治理,对带客进站、黄牛背包、接拉客等惯性治安问题,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
深入开展高铁沿线“平安小区”的创建工作。要统筹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构建领导重视、综治协调、各负其责、职工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平安小区”治安防范工作情况,特别是治安防范上存在的问题,抓好治安问题的整治。要推广创建工作的有效经验,加强生产力布局调整中“平安小区”创建,形成成建制单位为主体,区域内相关单位车间、工区积极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
2.4 突出治安防范工作重点来提升高铁安全防范工作基础
进一步建立健全高铁重点防范、整治任务的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坚持定期组织综合治理重点防范、整治任务的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确定高铁安全环节中的综合治理重点防范任务,对排查出的重点防范、整治任务,要逐一制订防范、整治方案,落实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不断提升高铁运营和管理中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开展高铁“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普查,查找存在问题,制订补强措施。重点对高铁线路车站上的行车室、信号楼、变电所等要害部位及售票房等重点部位“三防”建设进行全方位检查,摸排梳理在“三防”建设上的薄弱点,整改各类隐患,确保“人防、物防、技防”发挥作用。
加强专职综治、保卫队伍建设。按照铁路总公司《铁路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铁总办[2014]33号)文件精神,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要设置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修订完善相关基本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要害部位管理,加强对高铁综治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加大对高铁突发事项应急处理的演练,保障高铁安全运营。
责任编辑:许耀元
来稿日期:201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