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历史贡献与目标追求
2014-04-07彭大成周树辉
彭大成,周树辉
(1.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1;2.湖南大学,湖南 长沙 410082)
邓小平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不仅为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做出了首创性的历史贡献,提出了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经济体制改革思想,也为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做出了突破性的历史探索,提出了以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主要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在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导下,我国进行了政治体制的初步实践,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邓小平以发展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为主要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极大地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学说,到今天仍然具有重大而紧迫的现实指导意义。
一
邓小平作为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早年曾赴法国勤工助学达5年之久,在这个世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发源地,邓小平不仅在此最初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也无疑受到过法国民主启蒙思想的熏陶,亲眼目睹过法国蓬勃发展的民主政治与发达的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大机器工业生产。所以,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届领导人中,邓小平的民主思想是非常突出和最有代表性的。他为实现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作了终生不渝的奋斗。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邓小平就十分注意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行“三三制”的民主政治制度。为了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邓小平不仅主张对广大劳动人民实行政治民主,而且主张对愿意抗日的地主阶级实行民主政治。他在1943年发表的《根据地建设与群众运动》一文中就明确提出:“地主阶级只要它是抗日的,不反对民主政治的,它就有参加‘三三制’民主政治的权利。所以我们在政治上,不仅要保障群众的人权、政权、财权、地权,还要保障地主的人权、政权、财权、地权。”[1]P71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性的执政党,成为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中的一员,一开始就高度关注党内出现的官僚主义问题。同毛泽东偏重于用群众运动来反对官僚主义的思想不同,邓小平更主张用加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来反对日益蔓延的官僚主义,以加强党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基础。邓小平在1956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做的 《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必须健全党的和国家的民主生活,使党的和政府的下级组织,有充分的便利和保证,可以及时地无所顾忌地批评上级机关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使党和国家的各种会议,特别是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开展批评和争论的讲堂。”[1]P223-224他还大力提倡:“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的现象,对于违法乱纪和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分子,及时地给以应得的处分。”他进一步提出,“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1]P215
为了健全、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邓小平一方面高度肯定并大力提倡我们党长期实行并被实践证明取得伟大成效的民主集中制,提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列宁主义的组织原则,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应用。”[1]P225同时,邓小平也根据国际共运史(如前苏联出现的斯大林个人专权)和国内出现的新情况(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对民主集中制做出了新的阐释,他说:“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另一个基本问题,是各级党组织中的集体领导问题。列宁主义要求党在一切重大的问题上,由适当的集体而不由个人做出决定。关于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和反对个人崇拜的重要意义,苏联共产党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做出了有力的阐明,这些阐明不仅对于苏联共产党,而且对于全世界其他各国共产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于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1]P229为了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健全党内民主生活,邓小平对党内个人专断现象作了进一步的揭露和批评,他指出:“党的集体领导,在实践中还是有许多缺点。有少数党组织的负责人,仍然有个人包办的行为。这些负责人,或者很少召集必要的正式的会议,或者也往往召集党组织的会议,但是,这些会议只是形式主义的。他们既没有使会议的参加者对于所要决定的问题,在会议前具有思想上的准备,在会议上,又没有造成便于讨论的气氛,实际上形成强迫通过。这种以集体领导的外表掩盖个人专断的实质的办法,必须坚决加以反对。”[1]P231“为了彻底克服这个缺点,把党的民主生活提高到更高的水平”[1]P233,邓小平在修改的党章中,集中党中央的集体意见,“决定采取一项根本的改革,就是把全国的、省一级的和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多少类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那样。党章草案规定全国人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省一级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县一级的代表大会每届任期2年。”[1]P233
他指出:“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是几年开会一次和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有制度所难达到的。按照新的制度,党的最重要决议,都可以经过代表大会讨论。党的中央、省、县委员会每年必须向它报告工作,听取它的批评,答复它的询问。代表由于是常任的,要向选举他们的选举单位负责,就便于经常地集中下级组织的、党员群众的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经验,他们在代表大会会议上,就有了更大的代表性,而且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也可以按照适当的方式,监督党的机关的工作。”[1]P233邓小平坚信“这种改革,必然可以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1]P233
可见,早在建国初期党内八大会议上,邓小平就提出了实现党内民主的改革目标,并进行了初步的制度设计,为推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但是,邓小平的这一美好愿望和制度设计并没有在后来的实际工作中得到真正贯彻实施,随着八大关于“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这一重大提法被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所否定,而代之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在后来的岁月里,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阶级斗争扩大化,到1959年批判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民主原则遭到严重地践踏,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爆发,给党和人民造成巨大的灾难。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建立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政治制度的极端重要性!
二
“文化大革命”以极大的浩劫震醒了人民,教育了人民,它深刻地暴露了我国过去政治制度中的种种弊端,特别是缺乏民主的严重弊端。所以,邓小平在重新登上政治舞台,成为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人物之后,开始了拨乱反正,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航程。他早在1978年12月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的主题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2]P144因此,“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幌子。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2]P44“同样,要切实保障工人农民个人的民主权利,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2]P146这就为我国今后政治生活的发展方向定下了基调。
不久,邓小平在1979年3月发表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论述了民主与社会主义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他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当然,民主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2]P168正是基于这一科学认识,邓小平在掀起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的同时,也奏响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序曲。如果说,经济体制改革是以建立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那么,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以建立民主政治为发展方向。正如他后来在《政治上发展民主,经济上实行改革》的讲话中所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大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3]P116
正是怀着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时并举的设想与计划,邓小平早在1980年8月18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 《党和政府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篇重要讲话是全面推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指导意义。在这篇重要讲话里,邓小平首先高屋建瓴、振聋发聩地揭露了我国现行政治体制的各种弊端与缺陷,这就是,官僚主义盛行,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作风,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等等。邓小平逐一分析了这些弊端的各种表现,严重危害及其产生的社会根源与历史根源。这些弊端,经过近30多年的改革,在有些方面已得到克服与改善,但在不少方面仍然十分严重。例如,对官僚主义问题,邓小平当年是这样揭露的:“官僚主义现象是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广泛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它的主要表现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思想僵化,墨守陈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动辄训人,打击报复,压制民主,欺上瞒下,专横跋扈,徇私行贿,贪赃枉法,等等。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经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2]P327
对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邓小平是这样揭露的:“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就是在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口号下,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多数办事的人无权决定,少数有权的人负担过重,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这种现象,同我国历史上的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有关……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对这个问题长期没有足够的认识,成为发生‘文化大革命’的一个重要原因,使我们付出沉重的代价。现在再也不能不解决了。”[2]P329
对家长制作风问题,邓小平是这样揭露的:“革命队伍内的家长制作风,除了是个人高度集权以外,还有使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组织成为个人的工具。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2]P329-330邓小平在历数党的历史上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搞家长制所造成的危害,也深刻分析了毛泽东晚年在这个问题上的严重失误,并进一步指出:“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我们的组织原则中有一条,就是下级服从上级,说的是对于上级的决定、指示,下级必须执行,但是不能因此否定党内同志之间的平等关系……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地服从,‘尽忠’。不应当把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搞成毛泽东同志多次批评过的猫鼠关系,搞成旧社会那种君臣父子关系或帮派关系。一些同志犯严重错误,同这种家长制作风有关,就是林彪、江青这两个反革命集团之所以能够形成,也同残存在党内的这种家长制作风分不开。总之,不彻底消灭这种家长制作风,就根本谈不上什么党内民主,什么社会主义民主。”[2]P331
邓小平还揭露、分析了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及其危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建立一整套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高度,阐述了党和国家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为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的伟大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P333
在全面揭露与分析我国现行政治体制弊端的基础上,邓小平从分析与比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孰优孰劣的高度,提出了社会主义之所以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三个条件:“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要在经济上赶上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并且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更优秀的人才。”[2]P322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邓小平提出了今后应当努力实现的“三个方面”的要求:“(一)经济上,迅速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保证全体人民真正享有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管理国家,特别是管理基层地方政权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健全社会法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打击一切敌对势力和犯罪活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三)为了实现以上两个方面的要求,组织上,迫切需要大量培养、发现、提拔、使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比较年轻的,有专业知识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2]P322。可见,邓小平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就是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邓小平在大力提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也十分强调必须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将民主与法制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他早在1979年6月就明确提出:“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应该加强,过去我们都不足。要加强民主就要加强法制。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2]P189后来他还多次强调指出:“要继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是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定不移的方针,今后也决不允许有任何动摇。我们的民主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要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不可分的。”[2]P539他进一步阐述道:“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P146-147正是在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思想指导下,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政治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三
从邓小平的《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纲领性文献中可以看出,邓小平当初是以极大的决心来全面推行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这从一年多以后他所发表的《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讲话中也可以看出他当时进行这一改革的急迫之情与决心之大。他当时不仅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而且指出如果 “这场革命不搞”,“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到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2]P397。因此,他坚定地提出:“这件事不能犹豫,不能妥协,也不能半途而废。发生问题,其中包括示威,都要料到……不管怎样,对这场革命要坚定不移。下了决心,就要顽强,不动摇,出点乱子不要紧,吓不住我们。”[2]P398在邓小平“精简机构”的决策指导下,1982年1月至5月,党中央,国务院的直属机构都进行了精简,党中央的直属机关机构减少11%,处级机构减少10%,总编制减少17.3%,其中行政人员编制减少37%,部委正副职减少15%。国务院所属部委、直属机构和办公机构由原来的100个裁并为60个,其中52个部委裁并为41个,原41个直属机构保留15个,工作人员总编制缩减1/3左右。随后,各级地方党政机关也进行了相应的机构改革。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邓小平越来越深刻地看到政治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他在1986年下半年《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谈话中深有感触地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内容现在还在讨论。这个问题太困难,每项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广泛,很深刻,触及许多人的利益,会遇到很多的障碍,需要审慎从事。我们首先要确定政治体制改革的范围,弄清从哪里着手。要先从一两件事上着手,不能一下子大干,那样就乱了。国家这么大,情况太复杂,改革不容易,因此决策一定要慎重,看到成功的可能性较大以后再下决心。”[3]P176-177联系当时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到今天我们仍然感到邓小平当时这一决策的睿智与务实。当时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趁我国改革开放之机,极力推行对我国“和平演变”的战略,向我国全面输出西方的文化与价值观,力图“全盘西化”中国;国内一些主张资产阶级“自由化”、“民主化”的知识分子也极力煽动青年学生闹事,上街游行,制造动乱。面对着这样错误复杂的国内外形势,邓小平一方面高度强调“稳定压倒一切”,他指出:“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并说:“如果追求形式上的民主,结果是既实现不了民主,经济也得不到发展,只会出现国家混乱、人心涣散的局面。”[3]P284。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没有忘记推进中国的民主改革进程,只是在改革的方法与步骤上,与80年代初的“大刀阔斧”方式相比,采取了一种更加小心谨慎、循序渐进的方式。他认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3]P177并明确提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3]P178。正是在邓小平这种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政治改革方略的指引下,中国避免了像原苏联所推行的那种 “全盘西化”,“大动手术”的激进改革而导致全面崩溃的惨痛结局,在国际风云中坚如磐石地屹立在地球的东方,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上阔步前进!
正是在邓小平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思想的指引下,经过近30多年的改革实践,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历史性进步。早在1979年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法》,就已决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间接选举改为直接选举,这一选举规定,直接促进了我国人民政治生活的民主化。1980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了“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等重要准则,极大地推进了党内民主的制度化。同时还实行了“精简机构”、“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权力下放”、实现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等一系列改革。邓小平生前最值得肯定的决策之一就是以身作则地带头废除了领导干部的终身制,实现了党和国家最高领导集体的平稳有序地交接班和任期制;同时实现了地方各级党和政府领导班子的任期制与换届制。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一步巩固和健全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人民群众自治制度(主要是农村村民自治),等等。同时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逐步建立了较为系统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新举措,如党中央2008年度印发的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包括制定党代表大会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等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正在推行的各项政治制度与改革措施,无疑大大地推进了我国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进程。
但是,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规模、深度、广度及已经取得的举世瞩目的辉煌成果相比,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则明显滞后,这无疑对我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都造成了阻碍。对此,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有清楚的认识,他曾深有感触地说:“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推向前进的一个标志。”[3]P160“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深感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3]P176情况确是如此,三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已取得飞速发展,已超过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至2012年,我国的国民经济总产值已达到50多万亿元(人民币)。由于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特别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制度建设,都远未达到当年邓小平预期的设计目标,因此,党和政府机关及大型的国有企业、事业内的腐败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并有进一步蔓延恶化之势,由此而造成了我国贫富两极分化现象日益严重。目前,我国测度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接近0.5,甚至已经超过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高房价、高学费、高医疗费已成为普通基层群众的不堪承受之重。种种迹象表明,我国已进入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多发期,及时地进一步推进我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历史任务。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与主要目标,就是要建立高度发达完备的民主政治。民主,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专利,而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按照邓小平的说法,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三个方面”之一,就是“在政治上创造比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实的民主”。[2]P322党的十七大也已明确提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4]P27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人民民主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5]P23至于如何建设我国人民民主的政治形式,我们虽不盲目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竞争”的政治模式,但如何保证我国人民享有比资本主义国家 “更高更切实的民主”,则是我国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首要课题。我国社会的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严打不绝,就是因为官帽子不是拿在广大人民群众手里,而是拿在上级官员手里,广大人民群众并没有享有直接的知情权、监督权、罢免权特别是选举权。这就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直接民主。对此,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经做出了科学预测与展望,他说:“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因为我们有十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不够,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成熟。”[3]P220-221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人民直接选举的条件尚不成熟,那么,经过近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我国各方面都已得到巨大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的文化素质也已得到极大提高,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所占的比例已越来越高,社会中间阶层的群体也越来越壮大,可以说,实现直接选举的条件已经越来越成熟。从现在算起,离邓小平所说的21世纪中叶“可以实行普选”还有三十多年。我们现在就应该创造条件,在大力发展党内民主的同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4]P28“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做广泛的途径,必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4]P29这充分说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建设,向着邓小平指出的最终“实行普选”的直接民主过渡,已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识,已成为21世纪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坚冰已经打破,道路已经开通,方向已经指明,让我们在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团结一致,万众一心,为争取在本世纪中叶,也就是新中国成立100周年时,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强国而努力奋斗!
[1]邓小平文选(第 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邓小平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邓小平文选(第 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C].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