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记荣获2012-2014年“天津市文明单位”称号的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
2014-04-07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边荣海
■中共天津市宝坻区委常委 边荣海
近年来,天津市宝坻区司法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区委宣传部和文明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良好形象为根本,切实加强干警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宝坻做出了贡献。2012年以来,宝坻区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天津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区县”、“天津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天津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市级卫生红旗单位”、“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强化教育引导,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班子建设
按照“五好”要求,全面规范各项工作,努力改进领导班子思想作风,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总揽全局能力、科学判断形势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始终做到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领导班子合力。
(二)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建立健全了各项学习制度并贯彻落实,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隔周五集体学习制度和班子成员周一例会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政治理论、相关法律法规和岗位业务知识学习实现了经常化;班子成员之间学习探讨、工作交流进一步常态化。
二是开展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焦裕禄、王东明等先进事迹,学习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事迹,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在各自岗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大力实施素质提高,组织开展了“强素质、树形象、比贡献、促发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和“践行群众路线,做人民满意司法干警”演讲、书法和廉政摄影展活动,增强干部服务为民的工作能力。
四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的实施办法,制定下发了《宝坻区司法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全面规范干部职工的职业行为。
五是认真开展干部职工日常工作行为管理监督活动,解决工作时间上网看电视、打游戏、购物、网聊,睡觉、闲聊、吃东西的现象;解决上班时间穿奇装异服不着正装,中午休息时间外出喝酒的现象;解决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接待工作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并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丰富文体内容
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在机关中广泛开展羽毛球、乒乓球、法律知识和廉政知识竞赛等多种各类主题鲜明、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体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系列活动,并积极参与社区群众性文体活动,有效增强干部的凝聚力。
(四)完善制度建设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际,在1998年制定的规章制度汇编基础上,将原来制度依法进行废除、修改、完善、创新,重新编制了《宝坻区司法局规章制度汇编》,废除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6项,新制定制度4项,继续执行制度12项。制定下发了《宝坻区司法局干部行为规范》和基层司法所考评细则。坚持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坚持对司法所开展位次评比活动,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工作日志、考评考核、请销假、检查抽查、评差评优等制度,确保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
优化环境,丰富文明建设内涵
(一)强化卫生管理
坚持做好办公场所及“门前三包”卫生工作,坚持组织干部职工以科室为单位做好本科室卫生段的每月最后一个周末以及重大节日、活动前环境卫生治理活动,保持办公场所、生活环境清洁。
(二)树立文明窗口
开展“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活动,确立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所等为文明窗口单位,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实现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承诺、服务言行“四规范”和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环境“四满意”。
(三)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一是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传播发生在身边的好人好事,营造“讲道德、做好人、树新风”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崇德向善、全民修身行动”系列讲座,提高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质量,为法治宝坻建设提供保障。三是集中开展与“生态文明、美丽宝坻”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关的法制宣传治理活动,助推实现“四清一绿”目标,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四是开展创建文明家庭、社区共建、结对济困等文明和谐创建活动,通过宣传阵地、各种媒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到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激励干部职工健康向上,奋发有为。
(四)开展各类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充分发挥由局机关干部、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组成的“学雷锋、律师在你身边法律服务宣传队”作用,广泛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开展志愿服务”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无偿为机关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模拟法庭校园行”活动,使法制教育深入人心,增强了学生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自觉性;开展宣传创建文明城区、文明劝导、“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纠正市民乱扔果皮纸屑、破坏公物、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等不文明行为。
(五)积极开展结对帮扶、冷暖关爱、扶困助学活动
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困难群众活动中,宝坻区司法局68名党员干部与潮阳街道5个自然村的59户困难户结成对子,主动上门,虚心听取困难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真情帮助。在与他们拉家常的过程中,引导他们树立自力更生的观念,鼓励他们勇于面对困难,增强生活自信心。截止目前,共为帮扶的困难家庭解决问题5件(助学1件、助医1件、助困3件),帮扶金额折合人民币36000余元。
注重职能发挥,深化文明单位建设
(一)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起草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发《加强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区成立10个专项调解组织,全方位建立健全司法局协调管理、各部门分层面管理的“大调解”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深入街镇举办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推动和筑牢“第一道防线”。积极组织“人民调解化纷争,和谐社会惠民生”专项活动,充分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多种有效手段,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集体访、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两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332件,调处成功7998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6%,防止矛盾激化42件,其中防止民转刑案件3件6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7件22人。
(二)切实加强特殊群体管理
开展延伸帮教活动,充分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家庭救助和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为服刑在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目前已在多个司法所开展心理矫治讲座15场,受教育面达350人次,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新找准自己的社会位置,提高了他们服务社会、服务家庭的能力,有效防止了重新犯罪。加强特殊人群管控,3066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衔接到位,并进行有效安置;737名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在册的604名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三)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
认真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让农民了解法律,让法律走近农民”为主题的法律进乡村“五个一”和“法制教育进家庭”活动,深化重点法律法规和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开展适应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两年来,开展送法下乡130场次,组织集中法律宣传咨询活动75场次,发放法律宣传材料3万多份,受教育人数达6万人次。在全区有序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9名法律服务人员分别担任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等区级领导机关的常年法律顾问,与24街镇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向485个行政村派驻了“法律服务专员”。
(四)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增强。两年来共办理公证业务3913件,公证援助33件,同时借鉴2013年底为全区2211部车辆进行车辆限购公证的做法,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使公证直接入户、进村、进企业,节省行政费用的同时,减少群众的需求费用;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250件,法律援助承办各类案件542件,无偿解答法律咨询2823人次,赢得社会良好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