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利益对新闻从业者责任意识的侵蚀
2014-04-06朱庆好
朱庆好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30)
新闻媒体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我们有目共睹。但是在当前社会经济环境中,因为市场竞争的激烈以及对于商业利润的过分追求,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正在被消解,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正在被商业意识侵蚀。
一、责任意识的基本内涵及其作用
责任意识不是一种技能而是一种理念,责任意识就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社会责任的自觉意识。责任意识的作用在于能够让新闻工作者恪守新闻工作职责、职业追求以及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合格的新闻工作者应该清楚地知道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社会性质、社会作用,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责任意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为新闻工作者的自我修养树立目标,使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修养成为完成社会角色的自觉意识;二是提供动力,激发他们工作的热情,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引导新闻工作者尽心尽力为新闻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在工作中不掺杂个人私念和其他利益诉求,
责任意识实际上是新闻职业道德或者说是新闻职业道德在权力与义务层面的表现形式。“新闻道德就是新闻传播者及所属组织,在新闻传播中处理诸种关系时所应遵循的原则与立场,所应该担负的义务与责任。”[1]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意识根据新闻的传播过程可以划分为“对自己职业所应负的责任”,“对新闻报道所应负的责任”,“对社会所应负的责任”,“对接受者所应负的责任”等等。
对自己职业所应负的责任就是新闻从业者要有敬业精神。认认真真地做报道,勤勤恳恳地跑新闻,不懈怠不敷衍。对新闻报道应负的责任就是实事求是,不说假话。什么是新闻?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根据这一定义,我们的新闻报道首要的职责是保证我们所报道新闻的真实性。新闻所涉及到的人物、时间、地点、事件等等都必须准确无误,不容许编造、含糊,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所以新闻报道需要去伪存真,去掉假话、套话、空话。对社会负责就是承担起新闻事业的社会使命。责任意识的核心“一是把社会和公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二是要尽量做到真实、客观、公正。”[2]这是新闻事业、新闻工作者队伍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保证。
二、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博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媒介的经济利益追求和社会责任之间的博弈是始终存在的。“社会责任与经济利益的博弈是贯穿于当代新闻观念变迁的主线。媒体和记者的天平倾向于社会责任时,他们关注的是苍生大众、社会进步;而经济利益若战胜了社会责任,权力寻租、虚假新闻、低俗报道则会沉渣泛起。”[3]新闻媒体作为社会系统的构成部分,应该相应地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新闻工作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髓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这不仅是指宣传工作,实际上也是对整个新闻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标准。作为社会公器,新闻工作者必须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应以为公众利益服务为己任,而不能以个人利益追求为前提。不能为了商业利益,简单地用所谓的收视率、发行量来衡量新闻工作的价值。新闻工作追求的应该是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一个职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组织,当然是以为公众服务为趋向。这种“服务”,不能以专业组织自己利益为基础,但也不是自己的“顾客”(client)要什么就给什么(want),而是基于他们的需要(need)。”[4]
新闻事业的商业属性在市场经济急剧扩展下得到了极大地释放,呈现出强大的商业倾向。在这场博弈中,有些媒体置媒介的社会责任于不顾,将经济利益放在了首位。商业力量正在成为媒体发展的内在推动力,成为媒体发展遵循的首要原则。一个明显的例证就是报业集团、广电集团的大批量出现。这些大集团、大公司完全采取现代化大生产的方式,按照现代企业的经营与管理要求对资源进行大幅度整合,按照商业化运作模式对新闻产品进行生产、包装、运输、销售。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成本,于是,新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就顺理成章地承担起资本回报的使命。在这样的商业环境中,新闻工作者对商业利益的贪恋也就不足为怪了。
有研究者认为,媒体在社会公共领域构建了一个巨大的话语平台,在这个话语平台参与的各方都试图根据自己的需要与话语模式发出自己的声音。“社会各种话语都可以进入这个‘生产场’,在其中激荡、博弈,优胜劣汰。传媒始终支持强势话语——那个在社会中代表大多数人意志的话语。在这个话语生产场中,市场与商业需要构成了生产的巨大动力……”[5]在新闻传播过程中,成本的控制和效益的最大化在各方的生产博弈中占据了主动,利润和市场规则慢慢浸透新闻媒体,商业意识也随之进入新闻传播过程,并对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产生很大影响。
三、责任意识被侵染的具体表现
(一)商业价值成为新闻选择的重要标准
新闻采编人员在报道新闻时一般都要对新闻事实进行选择。因为世界每天在变化,每天都在发生这样那样的事情,但是我们的新闻媒体不是事无巨细的对周围的变化全面报道,新闻工作者需要对发生的事实进行比较、甄别、取舍,选择那些最符合读者需求的内容奉献给读者。如何选择及选择什么是有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新闻选择的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新闻价值。新闻价值是个十分复杂的概念。一般的理解就是新闻事实本身包含的引起社会各种人共同兴趣的因素。主要包括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显著性等。新闻价值是新闻工作者筛选新闻事实的标尺。
二是宣传价值。是指“新闻事实中能够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传播者的宣传需要和宣传意图。不同新闻组织对宣传价值会有不同的要求。”[6]由于新闻机构所属背景及性质的不同,宣传价值一般都立场鲜明,有较强的政治倾向和价值取向。
三是新闻政策及法规。这是所有新闻选择都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实际上在具体的新闻选择过程中,不同的新闻机构、不同性质的媒体都有不同的新闻选择标准。新闻选择的过程是极其复杂的。一般来说新闻事实所包含的要素越多那么就有可能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
然而商业意识渗透到新闻工作之后,新闻选择的价值标准发生了一些变化。人们开始用商业的眼光来看待新闻工作。他们眼中的新闻选择更多的倾向于新闻事实中所包含的商业价值成分。由于商业利益的追求者是急近功利的,他们追求的是短暂的轰动效应和持续的利润回报。他们总希望能紧紧抓住受众的眼球,总希望受众能够心甘情愿地掏出自己的钱包。为此,他们有时候不择手段,毫不顾忌。新闻选择的价值标准不再仅仅是新闻价值、宣传价值和新闻法规。商业价值渐渐地成为新闻选择的标准。
在这里,商业价值可以分为几个方面来看。一是能直接创造商业利润的新闻事实。二是能吸引大量读者的新闻事实。三是能影响潜在消费者的新闻事实。四是直接宣传商品和商家的事实。于是我们看到,在赞助商、广告商、制片商的合谋导演下,我们的媒介充斥着大量的赤裸裸的消费宣传。“电视或报纸开设汽车、时装、保健、家居生活等栏目、版面,充满诱惑的图像和说服性文本使生活审美化,其真实的目的则是消费,新闻、广告、艺术、文化等混合在一起,我们很难通过话语形式把它们分开……。”[7]对于一般的读者而言,这样的宣传推销方式隐蔽而具有欺骗性。普通受众很难发现其中的商业秘密。煽情的文字背后隐藏着的是对商业利益的无限追寻。“广告商也乐意利用记者的权威或者新闻性话语的被信任,当你阅读了一段很有吸引力的文章,它充满了对于健康的关怀和严肃的科学理论,但最后进入你眼帘的缺失药品推销商、医院或健身器材销售商的地址。”这种新闻的价值已经完全被商业利益取代。
(二)新闻媒体竞相模仿和复制
新闻媒体的商业化发展改变了新闻产业的生产目的和生产方式。新闻传播的生产与传播完全被纳入到了商品的生产与消费通道。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意识也随之发生了一些变化。
从满足受众的需要到迎合读者的需求是商业意识影响职业意识的直接表现之一。新闻事业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提供新闻信息,满足人民的信息需求。媒体知道,满足受众的需求才能获取受众的喜爱和支持,有了受众的拥戴就拥有了高率收视率和高发行量。民生新闻的诞生就是在不断满足读者需要的理念指引下,在面向读者,贴近读者和市场,面向基层的思路指导下,迅速发展起来的。重视市场、重视受众的现代媒体意识为媒体适应市场环境铺平了道路。新闻媒体在“满足受众需求,为受众服务”的思想指导下,以人为本,关心民众的日常生活状态,关心他们的冷暖疾苦,极力拉近与读者的距离,获得了很好的市场活力和市场话语权。
但是在发展过程中,一些媒体却因为缺乏创新能力,渐渐地丧失了市场活力。为了谋求生存空间,媒体开始迎合读者需求,模仿收视率较高的节目、版面,然后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再兜售给受众。于是我们看到,大批量的相亲节目在省市级电视台大行其道,无数的选秀节目在电视台纷纷登台,众多的清宫戏、谍战片轮番上阵,看似热闹的背后暗含的是媒体机构之间的竞相模仿和复制。缺乏思想内涵和个性特点的媒体文化充斥着我们的银幕和电视频道。就连一向以崇尚理性的纸质媒体也加入到了这个行列。纷纷开辟出大量的版面刊登娱乐新闻,甚至将政治、经济、军事等硬新闻也采取娱乐化包装。五彩缤纷的形式掩盖了意义的缺失,热闹的背后是极度的虚无。此时的新闻采编人员似乎忘记了自己职业的神圣使命和职业追求。
四、新闻工作者责任意识淡薄带来的危害
(一)新闻媒体失去公信力
有些新闻工作者误解了新闻事业的商品属性,没有从根本上看到新闻事业的双重属性。“一些媒体往往将收视率、发行量、点击率等作为内部考评的唯一标准。也正是在这一标准的推动下,许多新闻从业人员不惜大兴策划新闻之风。他们总喜欢关注一些耸人听闻甚至是荒诞不经的东西,以此来追求轰动效应,职业操守、社会良知却往往抛置一边。”[8]结果导致媒体文化低俗之风盛行,人文关怀缺失。而且受众对新闻记者及新闻事业的可信度评价日趋下降。一项调查表明,在广大公众看来,目前媒体的新闻报道整体上是真实的比例为61.5%,但部分不真实或大多数不真实竟占到38.2%。[9]这样的调查结果让人深思。几乎是一小半的人对新闻的真实性持怀疑态度。真实性一直被奉为新闻的生命,也是新闻从业者坚守的最后防线。人们对新闻真实性的怀疑背后是对整个新闻工作者职业精神、职业理念、职业素养乃至职业道德的质疑。对新闻真实性的不信任说到底就是对新闻工作者的不信任。
(二)新闻媒体低俗化现象严重
2006年,“菲、鹏恋”被恶炒的时候,甚至有娱乐记者叫嚣着“拍到王菲生孩子,等于事业成功”的口号。有记者说“这个照片没有什么艺术的价值,但是它有新闻的价值,它的新闻价值就在于它是第一次拍到王菲跟李亚鹏在一起的照片,证实了王菲跟李亚鹏两个人确实在谈恋爱。”[10]“菲、鹏”恋爱的新闻价值竟然在于证实他们在恋爱!这种毫无意义的所谓的新闻价值能满足的只不过是一些无聊的,旨趣低俗的猎奇者。至于明星艳遇、夜店狂欢、花边绯闻、社会丑闻更是经常占据社会新闻、娱乐新闻的主要版面。“于是,有价值的传播信息消失了,轻、浅、杂、碎的新闻炒作到处出现了。”如此恶劣的社会影响自然会严重损害新闻媒体的美誉度和公信力,削弱了媒体的社会责任。对商业利润的无止境追求给新闻事业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2012年,江苏教育电视台栏目《棒棒棒》邀请干露露母女三人录制节目,上演了一出放泼撒野、大曝粗口的丑剧,结果被广电总局勒令停播整顿。广电总局认为江苏教育电视台违反国家有关宣传管理规定,致使恶言丑行在网上传播,放大了丑恶现象,违背了媒体职业道德,败坏了媒体形象,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同时,江苏教育电视台擅自变更节目设置范围,大量播出非教育教学节目。电视台为了吸引受众几乎到了毫无顾忌的地步,肆无忌惮地寻找低级趣味的媒介人物和媒介事件。他们不在如何进行节目创新上挖空心思,却紧盯着低俗的人物话题。可见,我们的新闻媒介低俗化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此外,一些电视节目在制作过程中为了吸引读者,胡乱编造一些虚假的感人故事,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密切配合下,利用所谓的新闻报道连篇累牍地对受众进行轰炸,以期博得观众的同情,这也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如果我们的新闻事业不能恪守社会责任和义务,那么新闻事业为社会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可能受到影响。
[1][2][6]黄旦.新闻传播学[M].杭州大学出版社,1995.195-197.183.
[3][8]李世举,李安宁.社会思潮影响下的当代新闻观念变革[J].传媒,2008,(11).
[4]黄旦.负责任的公共传播者:事业化和商业化冲突中的新探索——学习美国新闻传播思想史札记[J].新闻大学,2000,(3).
[5][7]陈龙.传媒文化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85.
[9]今传媒编辑部.公众的眼睛 记者的形象——“公众眼中的记者”调查与分析[J].今传媒 2004,(6).
[10]陈庆江.试论新闻炒作的三重价值缺失[J].新闻界,2009,(1).